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逗比行 > 第001节 会享受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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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圣的教堂里,优雅热烈结婚进行曲在空中奏响,大红的地毯直通神父的彼端。

  白炽胸前一朵大红花,头上戴着新郎羽帽,跳下白马,牵着新娘的戴着白纱的纤手,踏在软软的红地毯上,朝神父走去。

  新娘身材曲线玲珑,脸蛋如何?

  白炽偷偷的揭开新娘的面纱,啊,吹弹得破的冰肌,看不到一丁点的瑕疵,白里透着红;弯弯的柳叶;黑夜一样纯净的眼眸,眨着光,将白炽倒映在其中……一点朱唇轻启,未语脸先红:

  “不许偷看!”

  新娘原来是空姐啊,白炽像是浸在蜜罐中,从里到外,连骨头都是甜的酥的。

  结婚过程?

  白炽忘了。

  只记得神父宣布,新郎你可以亲新娘了。愿主赐福你们!

  白炽以花花公子的动作,右手勾起空姐光洁小巧的下巴,看到她羞涩的脸,张开山洞似的大嘴,朝着空姐吐着芬芳的樱唇,狠狠的盖了下去。

  拼命的吸吮。

  嗯,甜甜的,还带着点腥味?

  围观的亲友,神父都不见了,唯见漫天的纸花,满天神佛,仙乐飘飘,衣带飘飘的飞天们反弹琵琶。

  亲一次怎么够?

  再来!

  腥味越来越浓!

  汪汪汪!

  新娘突然变成了野兽,遭遇画皮了?白炽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白炽睁开了眼,呀!他看到了一对可爱的熊猫眼。

  让满天神佛尴尬万分的是,白炽一口白牙,正咬着一只幼年雪獒那长长的舌头!痛得雪獒汪汪直叫。

  想起刚才的梦镜,白炽再度躺下,如此美梦不继续做下去,太遗憾了。

  接下来,不是美梦,而是恶梦,他梦见自己乘坐飞机爆炸了,所有的人,被抛出了机外。生命即将结束……

  不对,这不是梦,这是刚才的回忆。

  白炽呼的一下,又坐了起来,两眼睁开,发出狼一样的嚎叫。

  啊——

  持继时间,一分三十五秒。

  可怜的雪獒,幼小稚嫩的鼓膜,承受不住高分贝的长时间噪音,耷拉下来合在两侧,毛绒绒的大耳朵。远远的跑开了去。

  一嗓子吼完,白炽又兴奋起来,大笑三声“嚯嚯嚯!”

  我还没有死啊。

  空难都不死,必有神仙保佑,最好掉到异界,说不定我就可以开始我的王霸之旅了。

  白炽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网上看小说,立有遗书一封:爸妈如果有一天,你们发现我失踪了,请不要悲伤,您的儿子不是死了,而是穿越了,也去回到了过去,您儿子已经背下整本史历书,熟记火药炸药以及玻璃配方,不管到哪个朝代都能开金手指。如果去了异次大陆,您儿子早有先见之前,在大学期间天天吃红薯和西红柿,体内魔法值爆表。爸妈您们等着,儿子将一统异次大陆或者平行空间后再带上几百个PLMM和几千个儿孙回来看望二老!

  检察一下身体……

  胸前光秃秃,白得晃眼,嗯,是传说中的胴()体,可惜不美丽,都看了二十多年了,再美丽也美丽不起来。再下面?是白炽最为骄傲的地方。泡MM全靠它了。再下面,是刹风景的两条粗腿,粗腿上长着黑黑的腿毛。未端是脚,脚上套着自己那双宝贵的登山鞋。

  鞋上铁钉,还沾着血。

  这说明,飞机失事是真的而不是一场梦。

  哎,这年头,飞机一个劲的往下落,白炽第一次坐飞机从雪山之国回来,就遇到这样的事,是偶然中的必然。

  “嚯嚯嚯,感谢活佛,感谢上帝如来,感谢真主,我不但没死,身体各个零件,都完好。连一点伤都没有!”

  突然,白炽感到强烈的不对劲。

  “我的衣服呢?”飞机失事人没死衣服却没服,不应该啊。

  白炽从地上爬起,两眼茫然四顾。

  周围是莽莽群山,空中是白云悠悠。

  还有一朵细小的白云落到了地上,在绿油油的草地中滚动。

  哦,不是白云,是那只雪白的藏獒——飞机上那个倭瓜人在雪山之国买的小狗狗,据说价值百万。

  山是那个山,水是那个山,树是那个普通的树,一点也没有异界,传说中的奇花异草。

  我还在地球上!白炽作出了一个判断。

  是异时空,还是原来的世界?

  据说,异时空的空气没受污染,天空特别的蓝,……而时空穿越者的天职就是污染环境,发展工业……

  白炽猛的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能闻到草木的淡淡的清味。没有任何工业废气的味道。

  日!还是不能判断!

  在这深山之中,原来的世界也没被污染啊。

  找人问吧,何处是人家?

  看样子,最好是在原来的时空,这样可以等待救援队。说不定还会来直升机。要是真的穿越了,恐怕麻烦了,这深山之中,一个吃着麦当劳,喝着可乐长大的当代小白如何生存?

  可是,如果没有发生异变,自己的衣服哪去了?

  难道是山魅MM看到自己长得帅,忍不住的扒光了自己的衣服,然后躲在一旁痴痴的偷看。特别是偷看自己下面,那个,大,很大,巨大,庞大,超大的东西?

  嘿嘿,你们想看吗?

  我叫你们看过够。

  据说,山魅比狐狸精还美。

  腹部一用力,气沉丹田,呲——

  一道白线,飙出五米多远,在阳光的幻化下,变成一道彩虹。

  “嚯嚯嚯……”白炽傻乐起来,“偶的童子功又有进步鸟。只是比起龙居士来,还稍有不足。”

  据说那个龙居士,飙出来的是酒精,一点就着,想射多远就射多远,相当于一台喷火器枪啊!

  “但——我比他要帅,嚯嚯!他能像我一样,彪出一条七彩虹来吗?嗯,美丽的彩虹,在泡MM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雪獒颠着四条腿,一蹦一蹦的跑了过来,它嘴里好像还叨着东西。见到“彩虹”,感觉有趣,便吐了嘴中的猎物,先用爪子拔弄了一下,发现没危险,便人立而起,小嘴张开……

  是男人大抵都有这样的经验,由于排空,带走了身体大量的热量,到了最后身体总要颤一下,白炽这一颤不要紧,带动着“彩虹”也晃动了一下,浇了雪獒一脸。

  白炽心呼糟糕,一般的狗是“狗改不了吃屎”,但藏獒不一样啊,平常只吃肉,而且还爱干净。

  而白炽放出来的这道彩虹可是牛奶、咖啡、茶变的,多种化学元素混合的结果是臭!臭不可闻。

  雪獒遇到这臭味,瞳孔猛的收缩,脸部石化,然后身体像喝醉了酒一样,旋转着,倒下。

  嚯嚯嚯……

  白炽怪异而独特的笑声再度响起,惊飞了数只刚落巢的小鸟。

  抖了抖最后的几滴残余,白炽那好肾好腰长时间的排空工作,终于大功告成。不要问白炽为什么有一副好肾,他练了二十多年的童子功,肾能不好吗?可惜,没东西掩饰“作案工具”。只能让它继续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走过去,捡起“石化”了的雪獒,又是一阵浪笑。

  嚯嚯嚯……

  白痴想起,这是一只价值百万的雪獒啊。

  发财了,不是吗?

  原本是属于那个日本人的。现在那人,一定粉身碎骨了吧。那么,这只雪獒,不就属于我了?正如孙小美的名言: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衣服,不知哪去了,不过最值钱的登山鞋还在,又白捡了一只价值百万的“金元宝”。这真是:运气来了,城墙都挡不住!只要将这只狗给带出去,就算没穿越,也有了做生意的本钱。

  咕噜咕噜——白炽肚子里发出雷鸣般的响声。

  刹那间,正在做着发财美梦的白炽,笑容凝固在脸上。

  这里气候炎热,艳阳高照,没衣服穿,不会冻着,要是没东西吃,可就得饿死了。

  必须找食物吃!还得生堆火。

  火不但可以烤食物吃,升腾起的烟,可以吸引搜索队的注意。晚上还能防野兽。

  如何捕食呢?白炽回忆起,小说中关于野外生存的描写。

  哦,最好的方法是打猎。只要打到野味,拔毛去皮,开膛破肚,洗干净了之后,有二种办法做来吃,一是架在树枝上搞纯天然,无污染的烧烤,二是用黄泥封了,埋在火堆下面。美其名曰:叫化鸡。

  打猎得用工具,最好的工具当属箭,远程攻击啊,嗖的一下,二只大雕就落了下来。白炽自问不是靖哥哥,猎雕的事就免了吧,弄只麻雀什么的他就知足了。

  至于如何做弓?现代屁股大的小孩都会做弓,怎能难倒白炽?白炽不但会做弓,还会做复杂的弩!威力巨大的大宋神臂弩,可以连发的诸葛弩,需合数人之力的神臂弩、床弩、弩车……没办法架空历史小说中,关于这些冷兵器的制作方法,介绍得太多了。即便是记忆力不好的人,在千百本小说的连续轰炸下,也能记住相关的技术细节。

  细节一,要有韧性好的材料做弓体。

  细节二,要有坚韧的弦。

  时间仓促,又是一个人,来不及找好材料,竹子也能将就着用。

  这片山林,野兽没看到,鸟却看到不少,只要做好了弓,不愁打不到猎物。

  就在白炽盘算的时候,抱在怀中的雪獒终于醒了。它睁开水灵灵的两只眼睛,满腹委屈的看着白炽。然后,……

  然后,雪獒抬起一条后腿,搭在白炽的右臂上,露出了一支小小的东西。

  小东西,肉肉的,藏在长长的白色卷毛下面,如果不注意根本看不到。与白炽那个大,很大,巨大,庞大,超大的东西,不成正比。

  然说大小不同,功能却是一样的。

  正当白炽仔细观察小东西,感觉大小对比强烈,心中升起极度自豪感时。

  嘘——,

  一道亮晶晶的小小彩虹,突然出现,直射向白炽的脸庞。

  “操,小东西,你给我洗脸吗?”白炽急忙移动手臂,让雪獒那个,小,很小,微小的东西,朝外。

  一句话骂完,白炽又笑了起来,冲着小东西说:“一人一次,我们扯平了,以后我们就是哥们!”才这么一想,白炽又“呸”了一声,谁和狗是哥们?我是小白,又不是白痴。

  雪獒舒服的躺在白炽的臂弯中,一动不动的看着自己的“嘘嘘”,发现和白炽一样,也是七彩色的,兴奋起来,汪汪有声,两只毛茸茸的耳朵晃动着,小小的红舌头,一卷一吐。

  听到白炽的骂声,偏过头去与白炽对视。眼皮微闭着,一副尔拿我怎样的神态。等嘘完了,小东西舒服的挺了一下腰,让自己的身体完全适合白炽的臂弯,胖乎乎的头枕在白炽的肘处,可以感觉太硬吧,调整了一下,靠在白炽软软的上臂内侧。最后,完全闭上了眼,享受着阳光浴。

  “日!”白炽已经无话可说了,这狗东西太会享受了吧,在飞机上,要美丽的空姐喂牛奶,用的餐具是纯银的比人用的还高级,居然是古董银盘。老喜欢追着空姐跑,当时白炽就猜测它是公的。现在一看,果然是公的!尽管它那东西,小,很小,微小,巨小……

  这只藏獒的表现,与白炽所查的资料,完全不一样啊。资料上说藏獒是很凶猛也很忠诚的大型犬,它天生高傲,是犬中之王,终生不事二主……

  难道是因为小东西的主人是那个倭瓜人的缘故?

  据说,凡是被倭瓜人接触过的东西,都会变得很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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