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日本做游戏 >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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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多分钟过去了。

  

      头领和他的战士们,依旧在山洞中。

  

      头领脸色难看的看着三百米开外,头狼被拖走的尸体。

  

      一头原本看上去和其它混种狼一样体型的混种狼,一口一口的吞食着头狼的身体。它每吃一口,体型就大上那么一些。

  

      头领很确定,头狼的力量通过血肉在继承。

  

      从头狼嚎叫,到现在这二十分钟,发生了如下的事情。

  

      头领和战士们在狼群混乱的时候,冲了出去。但是,与原本头领所想,忙着相互攻击,争夺头狼地位的狼群不同。它们的首要目标,居然还是他和战士们。

  

      斩首战术成功了,战略目标却没有达到。

  

      战士的数量毕竟有限,他们不得不一退再退,直到再退回洞穴中。看着一头混种狼,把头狼的尸体拖走,吃掉它的身体继承它的力量。

  

      头领看向那名吃下霸力丸的战士,战士的血管看上去狰狞得吓人。

  

      战士摇了摇头,表示他对三百米外的目标无能为力。

  

      头领叹了一口气,仿佛认命了一般,坐在了地上。其他的战士,也都坐下沉默无声。

  

      在这个新时代,危险随处存在。

  

      他们不畏惧死亡,却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全军覆没。他们想起了聚落里的女人和孩子,有些担心,没有了他们的保护,她们能否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活下去。

  

      忽然,头领抬起了头,他似乎听到了一声枪响。

  

      这是幻觉?

  

      首领看着其他的战士,目光中带着疑问。

  

      这时。他听到了第二声枪响。

  

      不是幻觉!

  

      首领拄着狼牙棒站了起来,垫脚眺望着枪声的方向。原本已经认命的他,忽然诞生了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们会得救?

  

      烈日炎炎,虽然还是春天,但裸露着大块岩石的荒原。却泛着热浪。

  

      一名拿着狙击步枪,从头到脚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战士匍匐前行。

  

      说来也怪,他这一身黑色装束,在此刻热的像烧红铁板一般红褐色的荒原上,应该显眼无比,却没有任何一个生物注意到他。

  

      一个小时前。快步行走在荒原,赶路去蛮荒海岸,发现了一伙人类的足迹,以及群狼脚印的他,判断有一伙人类被狼群围困住了。

  

      他决定救他们。

  

      这无关正义。在新时代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强者存活,弱者去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不过,因为同为人类,他还是决定救下他们。

  

      架起狙击步枪,把一个个混种狼套入准星,每射出一颗子弹,就解决一头变种狼。

  

      头领听着匀速的枪声。看着视野内一头又一头倒地的混种狼,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来者太强了,强到首领听到了这么多声枪响。都没有看到袭击者,也无法判断出袭击者的具体方位。

  

      要知道,经过感知域能力强化的头领,目力所及有一千米远。

  

      他都没有看到袭击者,说明袭击者最少是在一千米外开的枪。

  

      哪怕是用狙击枪,这个距离也有些恐怖了。

  

      头领判断着。袭击者最少有着感知域二阶的视觉强化和灵能域一阶的射击专精。不然,不会在这么远的距离。射的那么准。

  

      头领和他的战士们,虽然看上去宛如茹毛饮血。粗鄙莽撞的野人。但事实上,他们对于枪械,汽车这类象征着人类文明的东西并不陌生。

  

      头领的麻布口袋里,现在就有一把十毫米手枪,他不拿出来用,只是因为没有子弹罢了。

  

      同理,头领聚落的所有人,居住的房子都是锈迹斑斑的汽车。只住不开,只是因为没有汽油罢了。

  

      他们为什么用冷兵器,为什么步行说清楚了。

  

      至于他们为什么穿兽皮,原因也比较简单。

  

      一是旧时代已经过去两百余年了,旧的工业体系早就崩溃,且无法恢复。

  

      二是旧时代的衣服,不能够阻挡辐射。

  

      三是旧时代的衣服,不能当最后的口粮。

  

      在头领思考的时候,除了那头正在啃食老头狼尸体的混种狼,其它的混种狼已经都被消灭了。

  

      黑衣男看着将要吃完头狼尸体的混种狼皱了皱眉头,狙击枪拿起又放下。

  

      他不太确定手里狙击枪的子弹,飞跃了上千米的距离后。能否对这头体型硕大,至少有四十公斤的混种狼造成有效伤害。

  

      要不要跑?

  

      他想了想。

  

      救人是救人,但有可能让自己受伤,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管旧时代,还是新时代,受伤都会死人的。

  

      唯一不同的是,旧时代医疗条件比较好,受伤后存活率比较高,新时代环境恶劣受伤了更难活下来罢了。

  

      混种狼吃完了头狼的尸体了,它转过头,恶狠狠地盯着黑衣人的方向,极速的跑了过来。

  

      从它奔跑的姿势能够看出,它用力过猛,还并没有适应变得更强的身体。

  

      黑衣人看到它朝自己跑来,扔下狙击枪,从双腿的外侧各取出一把铁管手枪。翻身滚了起来,然后开始迎着已经变种的混种狼跑了起来。

  

      头领看到了袭击者的身影,他奔跑的速度,比他想的更快。

  

      难道他不光有感知域二阶远距视觉强化,灵域一阶射击专精,还点了格斗域的一阶爆发敏捷?

  

      他太强了。

  

      头领越来越觉得这个黑衣服袭击者的突然出现,并不一定是一件好事。

  

      黑衣人之所以朝着变异混种狼奔跑,是因为他手中的铁管手枪,威力和射程都有限,如果不能近身,打多少枪都是白打。只有距离足够近,才能造成足够的伤害。

  

      一千米,五百米,两百米,一百米……

  

      变异混种狼和黑衣人继续朝着对方奔跑。

  

      五十米,三十米,十米……

  

      黑衣人在他和变异混种狼的距离到了十米之内,才开了第一枪,接着是第二枪,第三枪。

  

      这三枪开的很快,他俩的速度也很快。

  

      三枪过后,他和变异混种狼几乎贴到了一起。

  

      变异混种狼长着血盆大口朝他跃来,他鞋底一拧,整个人贴着变异混种狼朝旁边弹去。

  

      “砰!砰!砰!”

  

      又是三声枪响,黑衣人就不再开枪,开始转身逃跑了。

  

      变异混种狼,已经完全被这六枪击中,愤怒的追逐着黑衣人。

  

      虽然看似它差一点点就能追上,但是它身上的六个枪眼,却因为剧烈运动,而涌出鲜血。

  

      最后,它失血过多,活活被黑衣人溜死了。

  

      黑衣人解决掉了最后的混种狼,走到了山洞前大声说道,“你们可以出来了,混种狼都死了,你们现在安全了。”

  

      战士们看到了他的强大,手里握着狼牙棒戒备着。

  

      头领挺身而出,用不太流利的通用语说道,“感谢勇士救了我们,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黑衣人摘下墨色镜片的风镜说道,“叫我林好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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