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大反派也有春天 > 5.2 打孔 上

?    车外天寒地冻,滴水成冰。车内软玉温香,暖意融融。

  

      吴尘和慕容凓隔着一张华丽的矮桌,同塌而憩。

  

      美人横卧,半露。裙摆下露出的包裹着脚尖的罗袜,让吴尘想起了李后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的千古名句来。

  

      说起来,我们穿袜子的历史,至少已有数千年。

  

      韩非子一书中有“文王伐崇,至凤黄凰墟,袜系解,因自结”的记载,描述的是周文王系袜子的带子散开了,自己手扎袜带的情节。可见在这个时期袜子已经在上层人士中出现,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两周时期,袜子是用熟皮和布帛做的,富贵人家可穿丝质的袜子。袜高一般一尺余,上端有带,穿时用带束紧上口。其色多白,但祭祀时所著袜,则用红色。袜最精者用绢纱,并绣有花纹。

  

      秦汉时有进门脱鞋袜的习俗。多跣足光脚行于席上。

  

      古代的袜子也不象现在的袜子,有专门的机器编织而成,而是手工用布或绸或绢等织物缝制而成的。袜子有带子,从夏朝开始一直到西汉,始终保持着。

  

      长沙马王堆一号西汉墓中出土的两双绢夹袜,均采用整绢手工裁缝而成。缝口在脚面和后侧,底上无缝。袜面用的绢较细,袜里用的绢较粗。袜筒后开口,开口处附有袜带,袜带是素纱的。袜的号码为23和23.4,袜筒高21和22.5,头宽10和8,口宽12.7和12。唯一的缺点是厚不透肉,且松松垮垮很不紧绷。

  

      独霸丝业2000年,却错过了发明长筒丝袜的古人。以至于养蚕术在6世纪时被两个洋和尚偷走,他们把蚕卵藏在拐棍里,不远万里的运到了欧洲。西班牙人首先造出了丝袜,从此告别了毛腿时代。

  

      现在想来,古人之所以没有发明丝袜。应该是美人如玉,腿上无毛的关系。

  

      所以很遗憾,此时一身云裳天衣的慕容凓,穿的也是一双绢纱罗袜。毫无……情趣可言。

  

      见吴尘摇头叹气。从上车后心中就一直小鹿乱撞,等待着什么来临的慕容凓,心情复杂的开口询问:“主人因何叹气?”

  

      “没什么。”吴尘笑着摇了摇头:“一些琐事。”

  

      “哦。”

  

      见慕容凓不再追问,吴尘又道:“等金娘她们进来,好生为你打扮打扮。”

  

      “金娘是谁?”

  

      “金一娘。我的女人。”既然已经打上了自己的戳,也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

  

      “原来如此。”慕容凓鬼使神差的追问:“她美吗?”

  

      “很美。”吴尘仿佛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连笑容都轻松了许多。

  

      “那我呢?”慕容凓美眸低垂,柔声轻问。

  

      “也美。各具风姿。”吴尘笑答。

  

      他说的是真心话。论风姿容貌,自然是慕容凓更胜一筹,然而之所以打心底里偏向自己的女人,无它,有爱。这和问妻子“我孰与城北徐公美?”是一个道理。

  

      猎撬没有入城,而是返回了猎屋。走的时候大门紧闭,如今已被人打开。吴尘和老猎户掀帘而入。几个一身裘皮劲装的高手,气势陡升。

  

      “走时我门窗紧闭,你们是如何进来的?”老猎户手握猎弓,劈头就问。

  

      “……”几位高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头领模样的中年男人笑着抱拳:“敢问可是店家?”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老夫正是莫雷。”老猎户却没给好脸色。一副主人翁的架势。

  

      “莫老板息怒,我们弟兄奉命深入雪境,天寒地冻无处落脚,只能借贵店盘桓数日。待风雪稍歇。再赶路不迟。”老猎人越是盛气凌人,中年人越发的陪着笑脸。刀头舔血的日子一路走下来,他们早把个人荣辱看淡。保命第一,任务第二。至于其他。全无所谓。

  

      “你们是角主大人麾下?”老猎户将信将疑。

  

      “正是。”中年男人笑着亮出腰牌。

  

      老猎人一双火眼自然不会认错。于是声音减缓:“既如此,老夫无话可说。但银钱一分都不能少!”

  

      “自当分文不少。”中年男人笑道。

  

      老猎人和吴尘自顾忙碌不提。将猎撬卸下,把大角鹿牵回马厩。吴尘和披了件兔毛斗篷的慕容凓相伴着走进了前堂。

  

      老猎户祖孙二人,长居雪原,最近又多了个吴尘,松雾镇的守卫都知晓。更何况是这几个角主寒百里的得力鹰犬。然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只闻其名未见其人。洛兰究竟是什么模样,在场的高手们并不知晓。

  

      所以单从人数和性别上看,倒是都对上了。

  

      “莫老板,这是打哪里回来?”中年男人问道。

  

      “打猎而归。”老猎户头也不抬的将一头野猪扛入大堂。吴尘帮着将木材一根根滚入稍显暗淡的火塘。松木的清香很快就弥漫开来。

  

      吴尘跟慕容凓耳语几句,女人旋即去了后面的闺房。

  

      目送慕容凓离去,中年男人忍不住问道:“既是去打猎,为何把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一同带上?”

  

      “最近雪原不太平。前些天有一队寻宝猎人借宿,趁我外出欲行不轨。哼!”老猎户说的就是那几个被吴尘乱刀砍杀的猎人。那两面黑令旗也是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

  

      “后来如何?”不等中年人发问,一个头戴斗笠的刀客急忙问道。

  

      “后来,全死了!”老猎户重重的呸了口唾沫。

  

      刀客顿时浑身一紧:“一个持杖的女术士,也死了?”

  

      “她是你什么人?”老猎户笑问。

  

      “相好。”刀客也没隐瞒。

  

      “死了。”说话的是吴尘。说着从背后抽出了女术士的那根法杖,“被我拦腰斩成两截,肠脏齐出。下半身落在了屋里,努,就离你坐的地方不远。上半身被我扔到了屋外。”

  

      老猎户接着说道:“刀很快,没有当场气绝。上半身爬了很远,肠子很热,于是一路黏在冰上,拖出了数丈。”

  

      “老杀才!”刀客暴怒而起。重刀劈出!

  

      他快,吴尘更快!

  

      横刀一撩,三道狼爪刀气破空而出!

  

      被吴尘和老猎户一唱一和气的脸色铁青的中年男人,双眼暴突!

  

      噗——

  

      三道刀气摧枯拉朽。将桌椅板凳,连带着几位高手切成碎段!

  

      原本挤满了桌椅板凳的半边大堂瞬间粉碎,一息之后,只剩满地狼藉!

  

      “杀!”另外半边的高手群起围攻。各种暗器飞蝗,还有蓄势已久的掌心雷。齐向吴尘后心射来!

  

      一刀挥出,吴尘反手一抹,黄金鹿角破空挡在身前,叮叮当当弹飞所有暗器,又受了掌心雷的轰击,推土机般一路碾压过去。所过桌椅崩碎,地板撕裂。刀客术士飞身疾退,手中更没闲着,飞刀法术狂轰乱炸,大鹿角火花四溅。枝杈不停碎去,在半空中散成灵气。然而去势却丝毫不减,还越来越快!最后竟化作一道流光,抵着众多高手迎头撞上石壁!

  

      血肉之躯在与巨石鹿角的对抗中完败。

  

      金光一闪,大好身躯登时炸成血雨!

  

      吴尘也没闲着。一闪近身,手起刀落,将剩下几个漏网之鱼迎头劈碎!

  

      最后一个埋伏在闺房内的刺客被慕容凓一掌拍飞,不等落地就被吴尘挥刀斩成噼里啪啦四处乱蹦的人血肉丁!

  

      眨眼间变成了修罗场的大堂,腥气弥漫,血流成河。

  

      虽不是第一次亲眼所见吴尘恐怖的杀伤。被溅了满身血肉的老猎户非但没有丝毫惊惧,反而满眼惊喜,浑身都在不受控制的颤栗!

  

      毕竟,大多数的马贼身手很一般。吴尘一刀斩杀并不意外。然而这些角主寒百里的得力鹰犬的功力却非同一般蟊贼可比!

  

      竟也被一刀斩!

  

      “好,好,好……”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老猎人激动的再也无法言语。

  

      看来他想借用吴尘这把刀啊……

  

      老爷爷果然有不能说的深仇大恨吗?

  

      地宫被毁,马贼全灭,收到消息的角主寒百里的惊怒可想而知。进入大雪原的鹰犬爪牙。发疯般四处寻找线索,可半旬过去了,毫无头绪。正如中年男人先前所说,破门而入是为了找个舒服的落脚点。

  

      事实上,他们压根就没有怀疑老猎户一家跟这件事有什么牵连。毕竟,地宫里的惨状可不是一个老猎人能够完成的。他们判断,能够将马贼一窝端,必定是一个强大的敌对组织。至于剿灭马贼的目的,松雾角主寒百里要远比手下人想的多的多。

  

      地宫镇魂棺内躺着的前任角主,寒百里显然是清楚的。所以,在聪明绝顶的角主大人看来,屠杀马贼不过是为了不走漏风声的清扫行动。而他们真正的目标其实是镇魂棺内的恐怖魔头。从地宫被破坏的情况来看,显然他们的目的达到了。甚至寒百里有一种预感,马贼们并不是死于那群与他为敌的神秘组织手下,而是惨死在被唤醒的魔头手里。

  

      先把尸体处理干净,老猎户又清理掉血迹和碎肉,把损毁的桌椅板凳扔进火塘付之一炬,这才领着吴尘等人进了城。

  

      大雪原发生的一切,对平常人来说还都是秘密。知晓内情的人寥寥无几。

  

      吴尘的猎撬很轻松的就进了城。先去了老猎户常去的九重天伙房,卸下野味后,又向罗烈打听洛兰的下落。原来罗烈早把洛兰送去了玲珑坊,如今正陪在大掌柜诸葛清幽的左右,安全无碍。

  

      回忆起这些天来老猎户的表现,以及与罗烈过命的交情,吴尘忽然心有所得:“莫非,老猎户和罗烈,是某个了不得的大人物的麾下?而这位大人物已经遭遇了不幸?所以他们不得已远走他乡,隐姓埋名?”

  

      事实证明,他半神级的直觉确实很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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