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法警立马走了过来,威严地架起瘫坐在椅子上的王海生,夹着他直接押下去。
孙文华苦着一张黑脸,怨恨地盯了李超几眼。本来想要以视频为致命证据轻松碾压李超,让其输得狼狈不堪。
不料,竟然弄成这样的结果,搞不好自己也要吃挂落。孙文华现在对李超那是又恨又怒。
李超没有正眼再看这两个人渣,而是安慰着痛哭流涕的吴丽华。
吴丽华抓着李超的手,激动地道:“李律师……,你……你一定要帮我……将这两个畜生绳之于法。”
李超郑重地点点头,肯定地道:“放心,吴女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吴丽华感激地抓紧了李超的手。
待吴丽华情绪稍稍平稳,李超协助她去公安局录口供,并把运用读心术获得的转账记录、购买三睉仑、手机通话这些关键证据链条向公安局做了说明,提示他们侦查的方向。
公安局立马出动民警进行侦查,找到王海生的秘书王小萌确定了转账300万给蒋俊的事实,再找到了王海生用剩下的三睉仑,调出了他和蒋俊的通话记录,在电话中他们清楚地交谈了迷*奸吴丽华的谋划。
很快公安局就对王海生采取了逮捕措施,并追捕蒋俊。不久,正在海蓝省度假、逍遥法外的蒋俊也被抓捕归案。
政法机关对这起恶劣性质的强*奸案高度重视,移交衔接到位,迅速提起了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王海生和蒋俊犯有强*奸罪,其中王海生是主犯。李超作为受害人吴丽华的代理律师,参与庭审,和公诉人一起出示翔实的证据,陈述案件事实,控诉王海生、蒋俊的罪行。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海生却拒不认罪。
王海生的代理律师孙文欢更是恬不知耻、声情并茂地做着无罪辩护:“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方当事人王海生与吴丽华属夫妻关系,其并没有实施强*奸行为,退一万步讲,即使性*行为成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持续期间强迫*性*行为不算犯罪,婚内不存在强*奸罪的认定。因此我方当事人王海生不构成犯罪,最多只能算是家庭暴力。”
听到这吴丽华的泪水止不住地淌下来,孙文华的话是对她的二次伤害,严重侮辱了她的人格。
李超朗目一寒,当即就义正言辞地驳斥道:“荒谬,对方代理人完全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我提醒对方代理人一个基本法律常识,婚内强*奸的概念是指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案中不是王海生强行与我方当事人发生性*行为,而是其指使他人侮辱我方当事人,并恶意录像以做诬陷,性质极为恶劣。因此,王海生的犯罪情况根本不属于婚内强*奸,而是强*奸犯罪。”
“我方当事人吴丽华,作为一个弱女子,在丈夫**与多名女性非法同*居、自身被王海生驱赶出家门和公司的情况下,独自在外辛苦打拼。不料,王海生竟然人面兽心,假装协议离婚迷倒我方当事人,并唆使蒋俊对其实施迷*奸行为,还不知廉耻地进行录像以污蔑我方当事人,达到其侵吞财产的卑鄙阴谋。”
“王海生作为丈夫,做出如此天怒人怨之恶行,其情节极其恶劣,应当从重处罚!”
“蒋俊受王海生收买指示,亲自对我方当事人实施强*奸,是强*奸犯罪的共犯,应当依法处罚!”
李超有理有据、饱含情感的话语,深有说服力,就连合议庭组成人员听了都不由自主地微微点头。
听完李超的结案陈述之后,合议庭经过商议,当庭进行庄严宣判:“本庭经过合议一致认为,王海生作为丈夫,竟然罔顾夫妻之情,迷*倒妻子,买通指使蒋俊对受害人吴丽华实施强*奸行为,其情节恶劣。据此,依照《华夏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海生犯强*奸罪,情节恶劣,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蒋俊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听完宣判之后,吴丽华泪眼汪汪地握着李超的手,感激地道:“李律师,太谢谢你了!感谢你帮助我伸张了正义,否则我受了欺侮,还要被他们陷害。”
李超真诚地安慰道:“吴女士,天理昭昭,恶人终有恶报。这样的人渣罪有应得,你好好生活,就是对伤害最好的疗伤。”
吴丽华感动地点点头,答道:“李律师,感谢的话不多说了,以后你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
孙文华脸色阴沉地看着吴丽华对李超不停道谢,心里的怨恨就像毒蛇在吐舌盘旋。这场官司他输惨了,被初出茅庐的李超完全翻盘。他的当事人离个婚反倒进了监狱,作为一个律所的主任代理了这样的案子,孙文华算是颜面尽失。
就在孙文华愤恨不已的时候,一声质问惊醒了他,“你是孙文华?”
孙文华慌忙抬头一看,两个干部模样的中年人正威严地审视他。
孙文华有点慌乱地点点头,答道:“对,我就是孙文华,请问两位?”
“我们是深鹏市司法局的。你涉嫌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暂停律师执业资格,请配合我们调查。”说着,两个中年人上前押着孙文华。
旁听的人看到这一幕,纷纷指着孙文华议论喝倒彩。
“这个破律师活该被查,张嘴说瞎话。”
“狗屁律师,帮有钱人乱害人,遭报应了吧。”
“为了赢官司,不择手段,真是不要脸。”……
正被押下去的孙文华对着李超投去一个怨毒至深的眼神。
李超淡然一笑,痛快淋漓地回瞪了他一眼,自身堂堂正正根本不惧歪门邪道的孙文华。
小人总是不反省自身的过错,而是一味的迁怒于人。这样心术不正的人做律师,就应该有此下场,否则正义怎能声张。
“我既然能打败你一次,就能打败你下一次。下次若有作奸犯科,别落到我手里。”
作为一个法律人,追求公平正义是使命,决不能向恶势力低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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