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人投怀送抱,岂有辜负之礼?
威震天当即和玲珑来了个法式湿吻,那叫一个缠绵。直到再不分开两人都会憋死,才恋恋不舍的唇分。
看着玲珑天姿国色的面庞,红霞遍布,气息娇柔,威震天差点就想带着她搭一帐篷,做点这个时间应该做的事情。
旁边的小丫头不干了,威震天就抱了她,还没这么火辣辣的亲过她呢。充满渴望的小丫头围着威震天转了好几圈,那双亮闪闪的大眼睛满是渴望。
威震天一不做二不休,抱起小丫头也重重亲了一口,这才让小丫头像害羞的小鹿一般,钻进玲珑怀里……
周围众将看着,人人眼热。论漂亮,恢复真实面貌的玲珑,美得令人窒息。论清纯可爱,小丫头这样的美人坯子,愈加的耀眼。再加上那个被威震天霸王硬上弓,或者女王强握枪的男爵,已经有三大美女了……
“不愧是领袖,连泡妞都值得我们学习……”众将当中有人暗暗佩服,有人在揣摩威震天刚才接吻的姿势,想着回去和自己的婆娘也试验一番。还有的人在考虑,等以后再抓到漂亮的女俘虏,能不能也学着威震天来个霸王硬上弓。至于女王强握枪,他们还不太有信心……
何长老则捅了捅依旧木桩般的大壮,小声道:“领袖连俩圣女都亲了,你还傻站着干啥?”
“呃,我……她……不是我的女人……”大壮看着几米外正痴痴望着自己的孙王氏,喉咙里哏喽声声,那叫一个不知所措。
“领袖说她是你的女人,那就是你的女人。”何长老看着比刚才还木的大壮,呵斥道:“难道,你还敢抗命吗?”
大壮的脑袋摇得和拨浪鼓差不多,也不知道是说不敢抗命,还是说孙王氏不是自己的女人。
“唉,算了……”何长老怕大壮再这么摇下去能把自己摇死,到时部落可就少了一员大将。他只能亲自出马,来到紧抱双肩独自默立的孙王氏面前,道:“老夫看大壮对你的爱慕之心,已经溢于言表。只是,大壮的为人木讷,空有为你梳妆之意。若你有意,就让老夫为你和大壮操办一番,如何?”
何长老这顿半文不白的话一说,孙王氏却低头垂目,道:“多谢长老,可我是丧夫之身,怕配不上大壮团长……”
“唉,当初你也是候鸟一员,却嫁给了孙阿猪。”何长老叹了口气,道:“阿猪是个老实孩子,为部落力战而死。按说,部落女多男少。阿猪死后,你早该给其他劳力生孩子,为部落添丁延脉。可领袖来了之后,部落战风大起,所有人都忙于战事,你也加入军医团,救护战兵。这事,也就耽搁下来了。现在,难得你能有了中意之人,大壮也倾心于你。这种情况,还说什么配不配的?”
说到这,何长老压低了声音,道:“大壮只有不到三年的寿命了,难道你想让他死时,连血脉都没有吗?”
孙王氏抬头看了一眼,满头是汗却板板正正立在那里,动都不动的大壮,一咬牙道:“全凭长老做主!”
搞定了孙王氏,何长老又回来一推大壮,道:“还傻站着干啥,赶紧给人家纳聘之礼吧?”
“是!”大壮迈着顺拐的大步来到孙王氏身前,在身上摸了半天却什么都没摸出来。他当时就僵在那了,脑门都急出一圈白毛汗。
众将一直缩在一边瞧爱情戏,见大壮傻彪彪的样子,差点笑出声。平日里各军被大壮统领的禁卫团,收拾得要多惨有多惨。这会看他吃瘪,一个个别提多高兴了。
“泡妞不带聘礼,乐子大了……”威豆还小声阴笑:“阿狗,我这有点金币,你替我给孙王氏送去吧。”
按着炎黄部落的风俗,男女双方交换纳聘之礼,若是有第三人也来插手,就要手拉手在杀人藤里滚一圈,谁采回来的种子多,谁就能把女人领回家。古往今来,据说用这种情形决斗的一共六人。除了一个吓傻的活着回来,其他的都死在里面了……
“滚,你特么想死,别琢磨我!”阿狗骂了一句,接着看戏。
“你怕什么啊?”威豆继续撺掇,道:“威总来了之后,部落的规矩天天变。这回,咱们也变变。你就和大壮说,用不着去杀人藤里滚了,就和他拿家伙对砍。谁赢,孙王氏就是谁的,多省事啊?”
“靠,你想我死的话就直说。”阿狗怒道:“大壮会藏身匿踪之术,猫起来谁也看不着。到时不是我和他对砍,而是他砍我……”
“吼吼……”威豆怪笑道:“原来,你小子也喜欢孙王氏,只是怕死才不敢去啊?”
阿狗怔了怔,终于反应过来,上了威豆的当了。他抓住威豆,就是一顿打:“麻痹的,你敢给老子下套……”
威豆大笑着还手,两人正在撕吧,旁边众将一起把他们给扔了出去。这么经典的戏,你们不看就算了,竟然打扰别人看,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壮连着摸了三遍,就差脱裤子翻裤裆了,可就是身无长物。性格本就刻板到机械的他,除了一把破刀什么都没有。再加上寿命不长,更是没有这方面的心思。哪怕威震天给了他不少赏赐,都是左手接过来、右手就送人。现在更是大战之后,上哪找纳聘之礼?
孙王氏的性子本就倔强刚硬,不然也不会几次对威震天甩脸子。这会看大壮实在窘迫得过头,她也顾不得礼节,主动把大壮的倭刀拿在手中,又割了一绺头发交给大壮,才轻声道:“我等你回来。”
说完,她就向正在忙碌的军医团跑去。
大壮手中拿着一缕秀发,看着孙王氏的背影,木讷的面容头一次有了点生动的表情。虽然这种生动,看起来更多的是怅然若失……
众将呼啦一下围过来,正要起哄。就听威震天道:“怎么着?以为仗打完了,都闲着没事干了,是不?”
众将回头一看,威震天正阴沉着脸站在身后,立刻作鸟兽散。大壮下意识把手中的头发往怀里一塞,敬礼道:“领袖,我……”
“如果是孙王氏的事,就不用说了。我知道你的性子,总怕过了三年对不起人家。”威震天摆了摆手,道:“这事,我们得换一个角度。阿猪死了之后,孙王氏也难。按着部落的规矩,不管她愿不愿意都得找个人嫁。
虽说这是陋习,但部落现在的情形,为了维持人口也只能如此。除非我们打出一个安定的生活,让族人能够休养生息。不然的话,这种情形就无法改变。难得,孙王氏也喜欢你。所以你和孙王氏在一起,不论是对她还是对你,都是一件好事。”
威震天都如此说了,大壮也只能默默地点头。何长老在旁边犹豫了一下,道:“领袖,女子丧夫必须再嫁,为部落增口添丁不应该是陋习吧?”
“若是她们自愿,就不是陋习了。不过,那是生活水平和社会发达到一定阶段,才能实现的东西……”威震天见何长老一副不是这样,却又不敢多说的样子,只能苦笑道:“算了,不说这事。何长老,你先把清字旗交给大壮统带,各军马上要去攻打蜥蜴人巢穴。你去集结候鸟,随时准备清点沼泽物产……”
半个时辰后,部落四千大军向蜥蜴人的巢穴开进。这次进军声势之大难以想象,主要是小丫头指挥魔兽加入其中……
天空中双足飞龙遮天蔽日,地上暗夜犀牛头前开路,两侧是滚滚向前的双尾蝎和洞穴巨蟒。后面是红眼蜻蜓和鬼头蜂后,再往后则是绿豆毒蝇。地底则是食人花和杀人藤,掀起阵阵泥浪。中间是部落大军,领头的是七彩浮游和金蚕。
当时所有魔兽都停在七彩浮游面前向小丫头臣服,唯独金蚕和其他魔兽表示臣服的方式不同。别的魔兽表示臣服的时候,金蚕一动不动。等小丫头从七彩浮游身上下来,并且是独自一人的时候,金蚕才飞到小丫头身边,将身上的金粉撒在她的身上。
威震天吓了一跳,以为金粉有毒。小丫头却告诉他,这是金蚕在认主。从今往后,这只金蚕王就是她的专属魔兽。就算别人有暗元素,也不能驾驭……
威震天那叫一个羡慕,这只金蚕王可是沼泽当中唯一可以不靠暗元素庇护,就能在外面世界生存的魔兽。虽然战斗力弱点,但一身有毒的金粉,群体攻击能力极强。
金蚕认了主,威震天就想着能不能和七彩浮游谈谈。结果,他对着七彩浮游嘀咕了半天,不但没得到回复,反而让不厌其烦的七彩浮游直接隐形了。
没办法,人家不待见。威震天郁闷得要命,自己身上也算有两个本源元素了。可惜,暗元素是副本,火元素还是副本,加起来还不如小丫头一个暗元素好用。
“丫的,哥迟早得弄个完整版元素……”威震天哼哼唧唧的发酸。
大军飞速前进,凡是阻路的植物全都敞开空间。一路上,七彩浮游身上的霓虹和金蚕身上的金光交相辉映。小丫头站在七彩浮游身上,如同至高无上的女王,威震天则拿手指头猛戳脚下的七彩浮游。别说,七彩浮游的身体异常柔软,每次戳下去都泛起一圈波纹,看着就像液晶显示屏……
晚间,部队就在沼泽之中搭建营地。有了暗元素控制的魔兽,部落连岗哨都不用派。就连有丛林恐惧症的威震天,也睡得香甜无比。他还刻意试验了喂养魔兽的计划,弄出成堆的豆麦饼和肉干,摆放在营地周围。果然,一群群的魔兽冲过来大吃特吃。
第二天再次宿营,还没等他们准备食物,魔兽已经乖乖地等在周围。当豆麦和肉干搬出来之后,魔兽就一哄而上……
一连几天之后,沼泽当中这些恐怖的魔兽,跟部落的亲密度大大提升。哪怕是脾气暴烈的双足飞龙,也能让族人抚摸。至于暗夜犀牛,更是可以骑着溜达。就连双尾蝎也愿意让族人站在背壳上,驮着族人前进。
洞穴巨蟒因为和族人火并过,不太敢放肆。不过,每当族人睡觉的时候,它们就爬到族人周围。一开始,族人对于身边睡条巨蟒很不安心。可过了两天,就发现好处了。只要洞穴巨蟒在的地方,绝对的蚊虫不生。这么一来,洞穴巨蟒大受欢迎。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供不应求。为了解决供需矛盾,洞穴巨蟒连不到半米长的小崽都招来了……
昆虫类魔兽当中,贡献最大的是鬼头蜂。当威震天遇到两群鬼头峰因为新蜂王产生而恶斗,他带着族人试着帮它们分窝之后。鬼头蜂后就每天带着蜂群,送来大量的蜂蜜和甜胶。部队每天都来一杯蜂蜜水,滋润得不得了……
红眼蜻蜓也不含糊,每天都能抓来上千只粉鼠。族人除了做成肉干,还能用来喂其他魔兽。尤其是洞穴巨蟒,更是天天围着族人转……
唯独绿豆毒蝇没什么东西,好像不太好意思。不过每天都能享受食物残渣的绿豆毒蝇也不白吃,当它们发现族人弄的食物当中有粉鼠根,就开始不断告知族人哪里盛产这些东西。它们还向小丫头汇报,沼泽深处有好多的果子,特别的甘甜好吃……
威震天已从暗元素那里得知,幽暗沼泽前半段环境恶劣,但后半段却是富饶之地,适合人类生存繁衍。他打定主意,等抄了蜥蜴人的老窝,就过去看看。
植物类魔兽在食物方面帮助不大,但罗布斯塔却发现了杀人藤种子的妙用。这家伙开过饭馆,天生对烹制食物有独特心得。他发现杀人藤的种子去掉外皮,里面的核用火烘烤之后泡水,竟然苦中带甘,味道相当特殊。而且喝了之后,有提神醒脑的功效……
威震天尝过以后,觉得这东西和地球的咖啡和茶叶差不多。他那脑子一盘算,立刻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路。于是,罗布斯塔得到一个任务,就是研究怎么把杀人藤的种子弄得口味更好。威震天还告诉罗布斯塔,部落以后行销各国的物产当中,应该有这么一种……
部落连续行进了半个月,等抵达蜥蜴人巢穴时,所带的食物不但没有消耗多少,反而多了许多。光是每天红眼蜻蜓抓来的粉鼠和鬼头蜂带来的蜂蜜和甜胶,就能维持部队日常所需。更别说,还能按着绿豆毒蝇的指引,找到大量的粉鼠根……
蜥蜴人的老巢是一片在山壁底部的洞穴,周围则是紫色沃野。威震天带着部落大军在外列阵围困。四千人的阵列,说不上庞大。可魔兽加入之后,就变得雄壮无比。阵前是成百上千的暗夜犀牛和双尾蝎,后面是炮兵部队。军阵四周游弋着洞穴巨蟒和杀人藤。食人花藏于阵中,天空中双足飞龙盘旋,军阵后方是大量的昆虫类魔兽。
威震天初步试验了魔兽和部队协同作战,感觉效果不错。至少军阵方面,魔兽看起来还能遵守命令。当然,以后还要进一步试验才行。部队列阵不过小半个时辰,绿豆毒蝇已经把每个洞穴的情况,都探察得清清楚楚……
幽暗沼泽当中,蜥蜴人数量一共才五千,半个多月前就已经伤亡大半。现在巢穴里面除了几百老弱妇孺,能拉弓作战的蜥蜴人连一百都不到。
对于这些吃人的蜥蜴,威震天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斩尽杀绝。尤其是对于对沼泽同样熟悉,还投靠魔族的土著,更是一个都不能留。所以,他的命令就是抓两三个俘虏。而其他蜥蜴人怎么办,他没说,也没必要说。
部落族人对于蜥蜴人仇深似海,年年供奉蜥神不知有多少族人被吃掉。如今终于有了报仇的机会,怎么可能手下留情?
炮兵部队架起掷弹筒把这一片洞穴烧成了炼炉,不少蜥蜴人受不了烘烤,只能冲出来拼命。可还没等冲到军阵前,就都葬身火海。
有一些跪地求饶,被何狗剩直接一顿炮火炸成了碎片。威震天对这情形视若未见,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
诺基亚稍稍觉得有些过火,可当两个幸存的蜥蜴人俘虏招供出魔族的一个重要情报之后,他觉得这帮家伙应该再被杀一遍。
“魔族已经准备再次入侵,听着挺有意思……”威震天和心急如焚的诺基亚不同,感觉无所谓。这么重要的情报在威震天看来,跟走路的时候看见两只狗打架,没什么区别。
本来嘛……魔族通往这个世界的通道被他炸了,准备接应魔族的蜥蜴人也被他干掉了,就连被魔族夺走的暗元素,都被他弄到手了,还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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