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出了碎石甬道,一直走得看不见城墙。
卡巴斯基跑到后面,找到威震天。他拿着帽子扇风道:“威总,刚才紧张得我浑身是汗,衣服都湿透了。”
“演技不错,几乎不亚于我。”威震天哈哈大笑,道:“我要是奥斯卡男主角,最佳男配角的提名非你莫属。”
负责翻译的玲珑,问道:“什么是奥斯卡?”
“就是我们那个世界的电影节……”威震天看玲珑一脸懵懂,有点解释不清。他道:“你告诉卡巴斯基,让他们都学普通话。呃,就是部落语。你还得教教我这鬼地方的语言。不然,聊个天还得翻译来翻译去,太麻烦了。”
玲珑将威震天的意思,告诉卡巴斯基。卡巴斯基连连点头,表示明白。
威震天一屁股坐上马车,向玲珑招手道:“亲爱的走路累,上来坐着。”
这句“亲爱的”,玲珑没听过却明白意思。她脸一红,装作没听见。
玲珑面貌平凡,可那一抹羞红看在威震天眼里,却胜过无数娇颜。他正要再享受一下这种心动,旁边传来一个煞风景的声音。
阿狗道:“天哥,咱们贱民不……”
威震天对阿狗怒目而视,骂道:“靠,你特么再说贱民不能干什么,我一脚踹死你!”
骂完阿狗,威震天又想再续前缘,可玲珑已经避开他的视线,还躲开好几步。郁闷够呛的威震天,一脚扫在阿狗屁股上。
“天哥,我啥也没说啊!”阿狗委屈的泪水,在眼眶打转。
错过那种美好的威震天,气还不打一处来。他恨恨的道:“闭嘴,等你想泡妞的时候,再特么委屈!”
可爱看威震天坐在车上优哉游哉,非常眼馋。她跑过来撒娇道:“天哥,我也想坐车。”
“行,上来吧。”威震天一伸手,把可爱拽上车。
头一次坐马车的可爱,兴奋异常。感受着车身微微颠簸,她不时欢呼道:“好玩,坐马车太好玩了。”
“马车有什么好玩的?以后有机会,哥请你坐奔驰。”威震天见小丫头开心,也敞开了吹。
可爱当真了,呼闪着大眼睛问:“天哥,什么是奔驰啊?”
“奔驰也是一种车,比这马车好玩多了,开起来那叫一个稳……”威震天想起自己从小到大,也就是坐公交车的命。他又改口道:“不过,奔驰在我们那都是diao丝才坐,哥这种土豪都是坐公交车。可爱,我跟你说,公交车还有专门的司机,坐着比奔驰敞亮多了。还有地铁,那都是在地底下跑……”
可爱听得两眼发亮,全是敬佩。她道:“天哥,我要坐能在地底下跑的地铁。”
“嗯,这个我请得起。”威震天没口子的答应。
“天哥,什么是地铁啊?为什么地铁能在地底下跑啊?公交车是什么样的?diao丝是什么?”可爱连珠炮似的发问:“天哥,你到底是哪个部落的啊?你们部落在哪,有多少人?你家里都有谁?你订婚了还是结婚了,有没有喜欢的姑娘……”
可爱好奇的样子,萌得让人想亲一口。威震天愣没发现这小丫头,是在盘自己的底。他头疼地喊道:“车上还有位置,你们谁想上来?”
车后跟着的贱民,早就心痒难搔。威震天这么一喊,立刻涌过来一群。人人争先恐后,阿狗最先跳了上去。什么贱民不能坐车的规矩,直接扔脑勺后了。这荒郊野外的怕啥呀?再说,真出了事有威震天顶着呢……上吧!
三辆车瞬间爬了好几十号人,没上来的人还拼命往上挤。拉车的马被压得口吐白沫、直尥蹶子,差点没趴下。
威震天把可爱护在身下,自己却挨了好几脚,也不知道谁踢的。他脸上顶着好几个脏兮兮的鞋印,破口大骂:“麻痹的,别挤了!再挤,老子特么打人……”
话还没说完,威震天被人从后面掀了下去。
“哎呀,踩到我了……”车上传来可爱的呼痛声。
威震天刚爬起来,发现身边躺着个乞丐两眼画圈,估计是第一时间就被扔下来了。他抽出乞丐的刀扔在一边,拿着刀鞘冲到车边连抡带打。
车上的人像被撵得四散的鸭子,扑通扑通的栽了下来。三辆车都让威震天扫了一遍,才用刀鞘指着众人。他气喘吁吁的道:“秩序,明白什么是秩序不?坐车可以,但必须一个一个来。谁特么再瞎抢,老子不客气。”
贱民一个个龇牙咧嘴的哼哼,没人敢不服。就算有不服的,也不敢出声。先不说威震天地位独特,古里古怪的不能惹。就是想惹,他们也惹不起。刚才威震天清场的时候,也不是没人还手。有的人出手还很黑,但不管明的暗的,都是一个照面就被撂倒。这种有头脑,有手段,不管什么事都折腾得风生水起,还很能打的人,大家也愿意服。
威震天看镇住了场子,才虎着脸道:“排队,交替轮换,一次六个人。年龄大的先上,坐两个小时。然后年轻的再上,坐一个小时。”
众人你眼忘我眼,不知谁一声喊,又抢成了一团。威震天说坐车不能抢,但没说排队不能抢啊!抢到前面,就能先上车。大家没读过书,但不代表没有智慧,手段多着呢。
威震天拍着额头,懒得管了。
经过一番“惨烈厮杀”,决出六位勇士。阿猫排在第一位,他得意洋洋的上车,一屁股坐在威震天刚才的位置。
等六个人全都上车,威震天一脚把阿猫踹了下去。然后,他来到玲珑身边,在众人满地乱蹦的眼球中,一把将玲珑抱起。
“你……你干什么?”玲珑惊慌失措的挣扎。
威震天蛮横地把玲珑放在车上,才特绅士的抚胸行礼。他道:“女士优先!”
看着众人古怪暧昧的目光,玲珑恨不得钻进车底,永远都不出来。
“开路!”威震天意气风发的一挥手,吼道:“各位坐车走路的老少爷们,今夜紫月当空诗情画意。让我为大家高歌一曲,打发旅途寂寞……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通天的大道,九千九百九哇……”
队伍继续向前,只留下荒腔走板的破锣音和一片起哄式的怪叫。
酒馆里,一个铁塔般的汉子正皱着眉头看着何瑞芳。额头三道红色斑纹和长着绒毛的立耳,还有那双黄色的眼瞳,清楚表明他的兽人身份。他就是酒馆老板,蛮族安插在这里的情报人员,洛克?格伦。
“这个假兽人是谁?”格伦一开口,声音雄浑。
“喝醉的客人。”何瑞芳道。
“把她弄楼上去,一会客人就来了,别耽误生意。”格伦抽了下鼻子,迷蚊粉那特有的甜腥,根本瞒不过兽人灵敏的嗅觉。他道:“以后下迷蚊粉适量,别弄得人昏迷不醒。”
“当家的这么说,我以后一定注意。”何瑞芳答应得柔柔顺顺。
“哼,闯祸的时候叫我当家的,没事的时候就叫我蠢猫。”格伦气冲冲的扔下句话,大步进了厨房。
“扮什么人不好,非要扮兽人。”何瑞芳扶起还处于昏迷中的珍妮,往楼上走。她嘟囔道:“你看,蠢猫都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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