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屌丝不怕鬼吹灯 > 第二百七十三章 逃兵

???    走出盆地,再翻过一座山,眼前的景象让我们大吃一惊。更多精彩小说请访问

  

      除了鬼眼,我们其余五人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在这样荒凉落寞的地方,竟然耸立着一座城池,而且看样子,这座城池的文明程度绝对不亚于我所住的郑江。

  

      尖顶风格的白色建筑鳞次栉比地耸立。

  

      纵横交错却完美交汇的桥梁将地面和天空连接,百米高空上竟然漂浮着空中花园,仿佛海市蜃楼一般,让人叹为观止。

  

      “我敢肯定,那种汽车上装载着导弹。”巴特用望远镜观望着,他正全心全意地观察着整座城市的防御系统。

  

      按行动计划,我们要潜入城市,与不死族取得联系。

  

      而后,要么不死族被迫融入我们的世界,要么我们发起入侵,为永生的秘密而战斗。

  

      看着望远镜里来来往往自由生活的人,我突然后悔了:“我想退出这次行动。”

  

      “为什么?”海泽金、菲儿都表示不解。

  

      “这是一座与世隔绝的城市,他们生活得很好。但如果我们与他们接洽,就必然会出现危机。”我说出了我的担忧。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不想去面对。我们只是棋子,即使我们不做,自然会另外的人取缔我们。

  

      阿兰抓住了我的手,我以为她要支持我,不料她却摇头,“蛮子,我不赞同你的观点。”

  

      我诧异地看着阿兰,不理解她为什么这么说。

  

      “尽管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我们这么做确实是冒了很大的风险。但如果从整个社会的发展来看,这是值得的。”阿兰读的书多,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如果不是麦哲伦发现了新大陆,就不会有现在的美洲;如果不是欧洲侵略者打开了中国的门户,我们现在可能还点着煤油灯生活。”

  

      “时代要进步,就不能害怕新事物。更不能害怕战争。”

  

      很犀利,很现实。要进步,就不能害怕新事物,不能害怕战争。

  

      我这种和平年代懒散惯了的人,一时真的很能接受这种观点。“我们为什么要进步,现在这样过着不是很好吗?”

  

      “那你愿意和我一起,回到四年前的那间小破屋,吃泡面、抓老鼠过一辈子吗?”阿兰不是想挑起是非,她只是在说明她的论点,可这让我很失望。

  

      是,我现在有钱了,又何必再回去过穷苦的日子呢?但这是不一样的。一旦我们进入这座城市,会毁掉很多人的生活,可能几百人,也可能几千人,甚至整整一代人。

  

      “崔道长,你不会是怂了吧?没关系,你在这里等着就行。我们进去也一样能搞定。”巴特装起枪弹,很有兴趣望向鬼眼:“瞎子,你打算怎么搞?”

  

      鬼眼把最后两瓶酒拿出来,揭开,传开每人喝了一些。

  

      “我们风起冒险团总共五十人,进入这座城市以后,全部牺牲了。我能活着,并不是因为我很厉害,而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进去。”

  

      鬼眼大口地喝了一口酒,一只眼里闪烁着无限的悲情:“那天,我们发现这里的时候,所有人都兴奋得难以抑制。高度的文明、永生的秘密、财富以及女人像是金子一般散发着诱惑,勾引着大家。”

  

      我们静静地,听着他讲。

  

      鬼眼冷笑了一声,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道:“只有我不想进去。我看到那座城市的第一想法,竟然和崔小蛮是一样的。一旦我们带回了永生的消息,我们的组织基地会不遗余力地迫害、榨取,直到他们说出秘密为止。这是一个残忍的游戏。”

  

      我们听得入神,谁也没想到,鬼眼在这个时候突然射出了一道银针,封住了我的穴位。

  

      我震惊地看着他,浑身已经酥软麻痹:“你想……怎么样?”

  

      “只是麻醉针而已。”鬼眼显得波澜不惊,接着说:“那天我说完自己的想法后,队长很理解我的想法。但他迫于无奈,不得不进城。所以就用麻醉针把我打晕了。”

  

      “不……别……这样……”我的意识瞬间迷糊,昏死过去。

  

      “总得留个回去报信的人。”鬼眼将我拖到一个隐秘的石洞里藏起来,看到阿兰担心的眼神,安慰她道:“放心吧,他三个小时后会自动苏醒,不会有危险的。”

  

      末了又将一只智能手表塞给阿兰:“我们进城以后录下的数据都会传输到这只手表上,让崔小蛮好好保护好。”

  

      “恩。”阿兰郑重地点头:“你们小心。”

  

      安排好我和阿兰,鬼眼对其余三人道:“走,我们进城。”

  

      队友们被活活烧死在祭台上的画面又浮现在鬼眼脑海,虽然他一个人活着逃回了基地,但自责一直困扰着他。

  

      他是个逃兵,是个背弃团队的可怜虫。战友、兄弟、队长,活活烧死,他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看着。

  

      这一次,哪怕是死在城里,他也要了了这桩夙愿。

  

      城市没有边墙,进城毫无障碍。

  

      四人鬼鬼祟祟潜入城池,钻入一间杂货铺,没有人能够发现他们。

  

      “不要冒险,我们只要抓一个人来,用他的血液分析出结果,看看是不是不死族就成。”鬼眼将微型细胞分析仪器连通房屋里的电源,分析仪立即显示出一排数据,鬼眼划破自己的手,滴了一滴血进去,大约十来分钟,结果便显示出正常。

  

      “仪器运行正常,现在抓人。菲儿、海泽金盯梢,巴特封住他的嘴,别让他发出声音,我来注射麻醉剂。”

  

      四人锁定了一个独行的路人,两边路端的菲儿和海泽金打手势可以下手。巴特立即从杂物堆里跳出来,用枪托敲在路人脑袋上,那人便直接倒在了地上。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昏了。

  

      鬼眼无奈地瞪了他一眼,事已至此也没办法了,只好先把人抬回杂货铺,将血液滴入分析仪中。

  

      很快,第一排数据已经显示出来,生命年限指数和鬼眼的大有不同。

  

      四人相视一望,看样子是不死族已经十有**了。

  

      ...(isbn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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