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云顺手接过接过程处默递来的干饼和小刀,搬了个胡凳就坐下了。
百里云喝了碗酒,砸吧砸吧嘴,还成,有点像醪糟,酸不溜丢的,带点甜味,度数不是太高。
看着已经熟透了的烤羊,胃部就是一阵蠕动,忍不住一天的饥饿,上去就是一刀。
“呸!”这一下嘴就是一股子羊油味,油乎乎的,腻的百里云直接就张嘴吐了出来。
程处默一脸疑惑:“咋的,青阳,不和你口味?”
百里云白了他一眼,不由的抱怨道:“还说呢,当然不合口味,你小子是不是忘记抹盐了,一点味都没有,腻死了,白瞎这头肥羊了!”
程处默有些茫然,理所当然道:“自然是没抹盐的,现在正是战乱时节,山东的盐运不过来。再说,就算运过来,也没有说往羊上抹得,那点多少盐啊?你要是咸淡,就喝碗汤,明就回去了,我放了好几块醋布,肯定够味。今天就先这样,等明天我找人拿剩下的醋布都换成盐,咱在路上吃。”
百里云这才恍然,这可是古代,盐这种东西产量稀少,运输不便,在这个时节可是很贵的。要知道直到清代,盐糖等调料品的价格都低不下来,因此盐运在古代乃是暴利行业。
“醋布?那是什么?调味品吗?”说着,变成了一碗汤,端在手里,小心的喝了一口。
这一口不要紧,百里云只觉得一股怪味直冲口鼻,又酸又咸,还有股子馊味以及很多说不出来的怪味。顿时就喷了出来,赶忙拿起一旁的水壶漱口。
程处默大惊,忙问:“青阳兄弟,你这是怎么了,莫不是脾胃失调,吃不下去不成?”
百里云瞪了他一眼:“还说呢,那醋布是什么劳什子东西?怎么味道这么怪,你居然也喝得下去,你的嘴是有多粗啊?”看着他已经喝的见底的汤碗怪罪道。
程处默面色有些难看,声音低沉:“你都这步田地了还挑三拣四的,你可知道有多少人现在连醋布都吃不着呢!你可知就算是长安的大酒肆的饭菜也不敢放多了盐!我就纳闷了,你在外游荡这么些年,难道吃的比我还好不成?咋还挑三拣四的,一点也不爽利。”
百里云虽然知道他说的是实情,但是他这番口气却着实听不惯,顿时大怒:“真真是夏虫不可语冰,不可理喻。你只道是我流浪多时就吃不到好东西不成?说我不爽利?在别的事情上都不在乎,唯独吃这方面我还真就马虎不得!我吃的就不如长安的酒肆做的吗?今个就叫你这井底蛙长长见识,天不是只有井口大的。你在这等着!哼,气煞我也!”说罢,转身就跑向帐篷里拿行李去了。
程处默被百里云一通好损也是心头大怒,要不是顾忌百里云武力值太高打不过,早就一顿胖揍了。心说,我倒要看看你能玩出什么花活来?竟然说我是夏虫井底蛙?气煞我也!
不多时,百里云把盐糖胡椒孜然都拿了出来,又把路上熏得那条马腿和牛肉干拿了一些,牛肉罐头鱼罐头也一样拿了一盒。小铁壶装的烧刀子白酒揣在怀里,提着平底锅出了帐篷。
程处默看着也心头纳闷,难道他还真有好吃的饭食要做不成?俩眼睛紧紧地盯着百里云手里的东西。
百里云冷哼一声,把刚才盛的汤倒出去,空处碗来,拿着小刀开始往碗里削熏马肉片和牛肉片,又从全羊身上切了几块放碗里,肉罐头也都打开了放在地上。
把锅放在火上烧热,放了小半勺羊油,油烧开了,碗里的肉全倒了进去,开始爆炒。不过没拿铲子,用小刀拨楞又怕挂坏锅壁,只好手执平底锅开始快速颠勺。
肉都熟了,就开始放调料,没有料酒就倒了点白酒。又支了个小架子,把不粘锅倒上开水放在上面炖肉。
程处默闻着肉香有些禁不住**,趁着他烧水的工夫偷偷拿手抓了一块罐头肉塞嘴里就吃。我倒要看看你能拿出什么玩意来。
这一塞不要紧,罐头肉多种调料腌制出来的咸鲜香醇顿时充满了整个口腔。
味觉带来的变化带动的是手上速度的加快,程怀默是越吃越香。吃着吃着,竟不自觉的哭了出来,越哭还声越大,偏偏嘴里却不闲着,还在那嚼呢!
百里云闻声回头一瞧,嘿,这是咋回事?
惊疑的问道:“咋的啦?你咋还哭上了?好吃吗?”
程处默呜咽着猛点头,带着哭腔说道:“好吃,太好吃了,自打我来了陇右这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够味的肉,真香。我就觉着这辈子算是白活了,在他娘的长安酒楼竟然还没你这个流浪海外的吃的好。我就是那夏虫,我就是那井底蛙啊!呜哇哇哇!”
百里云也没了方才的愤怒,看着眼前这个十七八岁的壮汉因为一盒肉罐头哭的撕心裂肺,也觉得自己有些不地道,犯得上因为一顿饭和他较真吗?毕竟起初他的意思也是为了请自己这个新交的朋友,自己却仗着多出来的几千年优势欺负他没见识,确真是有些不爽利了!
想及此处,看着眼前这个嚎嚎大哭的新朋友也顺眼多了。
百里云眼角有些湿润,对着他调侃一声:“喂,处默,别嚎了!不就是一顿饭吗,也值当的。赶紧收声,大半夜的,别一会儿在因为你引起营啸,那我可就百死莫属了!赶紧的,这还有盒鱼肉呢,快尝尝,想来陇右是不常吃鱼吧!”
“恩,我尝尝!”
程处默冲着百里云一咧嘴:“真香,你要是去长安开酒楼,绝对能把那些垃圾酒肆全都挤走。”
百里云摆摆手:“快得了吧,才吃两个罐头,瞧你那德行,吃东西还堵不住你的嘴!”
程处默伸手一指:“快,水开了,快盛出来我尝尝!”
百里云笑骂一声:“你还成大爷,指使起我来了!成,今小爷就伺候你一把,我的个程大爷!给,尝尝我的酒!”
程处默拍着胸脯叫道:“啧啧,好酒,竟然比三勒浆还烈,够爽,这才是爷们喝的酒!真带劲!”
把锅放在地上,两人围在一起,一边喝着酒,一边就着干饼罐头吃了起来。
半夜里,吃过饭后的两人对头躺在床上。
“睡了么?青阳?”程处默突然开口问道。
“还没有,咋了?”百里云回道。
“今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程处默压抑不住,有些兴奋地说道。
“为甚么这么说?”百里云有些诧异。
“因为今天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一次。知道吗,青阳?今天是我十八岁华诞(生日)。我今天不仅见识了杀人如麻的手段,口绽如雷无人敢敌的神勇,还吃到了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饭菜,喝到了烧的像火一样比三勒浆更好的烈酒,更认识了你这个意气相投的好朋友,好兄弟!这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天,比我第一次上姑娘,第一次喝酒,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升官都开心。这辈子,兄弟我值了!”
百里云心里有些吃味,自打穿越而来,不,应该是自打教他学武的老道士仙逝后。这是第一次有人当着他的面和他说掏心窝子的话。
虽然程处默说的有些粗俗,但是‘一句遇见你,这辈子值了!’叫他打心眼里感动。多少年了,在浮夸的现代社会,哪怕是在学校和部队里,他也没有遇见过能够如此真正交心的人。今天听到程处默这一番言语,他的心再一次滚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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