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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施主,我看你印堂发黑,满目阴云,最近可是诸事不顺?不如让老衲为你算上一卦?”我瞥了一眼身旁笑的一脸谄媚的老和尚,然后视而不见。每次到这种道观或者寺庙祈福的时候,总能碰上路边长期盘踞的老神棍,趁人发愣之时送你一段天机真言,然后坑蒙拐骗无往不利。对于这种骗子我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只是没想到广音寺这种万佛来朝的大寺也会有此神棍恶徒。
“施主,我看你骨骼惊奇,体态轻盈……”可是碰巧我今天心情颇差,又凑巧,这个老神棍碰上了我的枪眼。我用一百四十斤的体重在他面前跺了跺脚:“体态轻盈?恩?”又用一百七十六公分的身高俯视他:“骨骼惊奇?恩?”
我想这个老神棍一定被我与生俱来的王霸之气所震撼了,脸上的皱纹还在颤抖着:“我……我……我看错了……女壮士,您走好!”于是我昂扬的甩了甩裙角,豪迈的踏上广音寺的台阶,不带走一片云彩。
在大殿进了香,伴着清脆的木鱼声,我虔诚的跪在金丝蒲团前郑重的向面前的金佛叩了三个响头,愿佛祖保佑。
说起来我陈大梅一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唯物主义者,从小政治课本就告诉我们马克思恩格斯才是科学进步的集大成者,什么耶稣安拉释迦摩尼,全部是人们臆想出来的心理慰藉,是唯心主义思想毒瘤。
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定期还得要来这种大寺大庙拜一拜,这一切,完全是因为前一段时间发生在我身上的一段离奇诡异令我三观尽毁的事情。
我是一所一流大学二流专业的三流学生,说起我们学校,虽不及清华北大,但也是赫赫有名的。只是我偏偏读了这所理工类院校的经管类专业,虽然实力略逊一筹,但是仗着A大的名声,我也在我们的小县城混的风生水起。当然这主要是我老妈的功劳,每年放寒暑假,老妈都会拉着我串遍大街小巷大肆炫耀,甚至连菜市场门口卖臭豆腐的大爷都知道我是A大的高材生,每次我买臭豆腐的时候都会给我多加两块,说是学习辛苦补补脑。原本我是不赞成我妈这种爱显摆的小市民心态的,但是鉴于大家这种爱才如举对我处处留心照顾的行为,我也就勉强接受了。但是总有一些人妒贤嫉能,比如我们家楼下的张大妈,就整天背着我们说:“老陈家那个又高又壮的傻姑娘,不知道是撞了什么大运,居然能考上A大!”你听听这话,赤、、裸裸的满是羡慕嫉妒恨啊!对于她这种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行为,我是深表不屑的。虽然我一米七六高了点,一百四十斤重了点,虽然她用又高又壮这个低端的词汇来侮辱我的外貌,但是我依然宽容大度对于她的诋毁不屑一顾。只是从那之后的整整一个暑假,我就养成了每天早上晨练的好习惯,跑完步便拐到她家门口拿走每天都会送来的牛奶。当然,在大家眼里,他们家丢的牛奶自然是和我扯不上一点关系的。
其实我一直不是一个自暴自弃的人,我自认为我还是充满阳光积极向上的,所以对于三流学生这个称谓我一直是不予认同的。但是大学两年,当我的学渣特点一点点的显露出来之后,当我脸皮越来越厚越来越不顾形象之后,当我抖着腿吃完两大碗炒面还不饱之后,当我一次提两壶水一口气上六楼都不累之后,我就明白了,三流学生已经算是一个较文雅的称谓了,和我的本质“女汉子”还相去甚远。
其实我也有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时候,我也曾小心翼翼,娇娇滴滴的喜欢过初中班长,高中同桌等等,谁人少女不怀春呢。可是当我经历过那一次惨痛的表白之后,就彻底坠入十八层地狱万劫不复了。原来在这个黑木耳横行的时代,女吊丝的命运就是回家种地终身老处、、女。
在大学里,永远都有这样一个男神一般存在的学长,他温柔似水风流倜傥,他学习优秀万人敬仰,他一直处于学生会主席或者书记的高位上,然后熠熠生辉璀璨夺目。很不幸,我喜欢的就是这样一位大众情人。可是更不幸的是,我还恬不知耻的去表白了。结果可想而知。
当我羞羞答答的把我亲手织的形状奇特的围巾送给他的时候,他的脸都绿了。“谢谢你给我织的这条毛裤……”
“是围巾。”我打断他。
“哦哦哦,是围巾……”他颤颤巍巍的把围巾还给我,“可是,这礼物太贵重了,我受之不起……”
贵重?难道是因为我织的太好了,所以他才觉得这份心意太贵重了?我立刻心领神会羞涩的低下头道:“子轩学长你不要客气,你知道的,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你很久了……不管你喜不喜欢我,但我一定要把这份喜欢说出来……其实这条围巾根本不算什么,如果你喜欢,以后我可以给你织更多,毛衣毛裤帽子手套什么的,我都可以织的……”当我掏心挖肺一通表白好不容易勇敢的抬起头来之后,才发现赵子轩早就不见影了。
我以为是因为我的那番表白太震撼人心所以他害羞的躲起来了,四处寻找之后才发现他正在楼梯拐角那里和几个女生说话。我整理了一下仪容,正准备上前告诉他“别害羞了从了我吧”的时候,就听见有人问他:“听说刚刚大二国贸班的那个陈大梅跟你表白了?”
只见赵子轩又露出那招牌式的微笑:“是啊,可是你觉得我会对那种长着狗熊般身材河马一样的脸的女人产生兴趣么?”
那人娇笑道:“可是狗熊也会思春呢……”
赵子轩义正言辞的更正:“错!狗熊那叫发春……”
……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此时此刻我终于能够体会郭四娘所谓的“明媚的忧伤”了,抬头一百三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他娘的脖子有点疼。我狠狠的把手中的围巾扔到地上踩了几脚,想要像侠女一般头也不回的离开这个令人伤心的地方。可是转念想想,我又捡起地上的围巾,拍了拍上面的土,怎么说也是花二十块钱买的毛线,扔了太可惜,回去当抹布也好。果然,我永远都是吊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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