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混晓以前 > 第九十五章:王振的愁

?但是弟弟从小不学好,终于还是走上了他哥哥的道路,不过这王振很快也就释然了,竟然弟弟喜欢过这样的日子,那他也就不勉强了,那就他们两兄弟一起干共同开创出一番雄图霸业出来,但赖死王振的是王皓居然不想和他哥哥一起做事,他想要自己做老大,不愿意在哥哥的束缚之下。

  

  二人由此争执了起来,最后达成了一个相互都妥协的结果,你要混也要在哥哥我的眼皮底子下混!这样有自己的照顾,弟弟王皓混起来至少容易些,可以少受一些苦,自己就当是小孩子和他玩玩,等他玩够了社会,自然就会回到哥哥的身边来。

  

  王皓是后来才到GD市来混的,虽然他们都姓王,但他没有人联系在一起,王振也从来没有对外宣称过王皓是他的亲弟弟。但王振要照顾这个弟弟,同时还要照顾到弟弟内心的感受,他不得不和王皓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给外人的感觉就是王皓只是王振的一个表亲,或者是达成了什么利益上的一致,王振只是尽小地照顾一下,真到了核心利益冲突环节,立马可以撕破脸不管他。

  

  星坡弟的王皓就是在这样王振这样的“照料”之下成长起来的,不得不说王皓还是很有本事的的,并没有通过得到哥哥王振什么实质性的支持,自己自立门户了。

  

  要使一个人灭亡必先其疯狂,王皓在灭亡之前就开始疯狂了,他什么生意都做,贩毒,倒卖军火他都在做,王振曾经多次劝说过他不要做这些太过线的事情,可王皓就是不听,他认为自己完全能够运筹帷幄。这些道理,恐怕直到王皓死之前都还没有明白。

  

  王振这些天除了在拔出刘市长政敌的爪牙之外,就一直在调查弟弟的死因。王皓的死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个具有冲击性地打击,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让人把自己弟弟弄了,当初还信誓旦旦地对着弟弟说哥哥照着你,想想这些年混得他妈比的也是够了!经过他这么久的调查加上有市局内人的帮忙,他终于还是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顺藤摸瓜地查下去他把目标最后锁定在了李凤杰的身上。

  

  他非常怀疑李凤杰是冲着自己来的,可他觉得李凤杰没有是没理由知道王皓是自己的亲弟弟的,但世界上本就是没有什么秘密的,是自己一时疏忽大意了,忘记了防范敌人会从自己的这个弟弟身上下手。此前,他和李凤杰的矛盾就已经很深厚了,再加上李凤杰这些日子一反常态地大肆扩张地盘,其中被他吞下的地盘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王皓的地盘。

  

  想到这里王振心里狠得直咬牙,是他了,肯定就是李凤杰杀害了自己的弟弟。

  

  坐在王振身旁久久没有开口说话的大虎终于憋不住开口了,他本来就是一个“话包子”,一会儿不说话就难受,他早被办公室里压抑的气氛折腾得不行了。“振爷,让我带人去灭了李凤杰这个小杂碎吧,就他这个等级给你提鞋都不配,还敢和我们振爷叫嚣,看我分分钟平了他。”

  

  “灭他是没有问题,但是做什么事情都是要师出有名的,现在GD市各路势力趋于平衡,我们没有拿出确凿地证据证明是他做的话,就直接堂而皇之地灭了他,势必会引起其他势力的弹劾,不然大势力不停地消灭比自己小的势力,那这样打来打去的,市区就永无安宁之日了,又谈何发展经济,天满自己的腰包呢!”

  

  “那难道我们就这样算了不成,皓儿就这样白死了不成?”大虎忿忿不平地说,大虎和王皓的感情其实挺深的,小的时候王皓惹了什么事情都是大虎去给他平的。

  

  王振摇了摇头,粗中有细地他,一向能做到运筹帷幄,他开口说道:“他不是喜欢玩阴的吗,那我们就和他玩阴的就是了!”我们这样做就可以了,王振对着大虎的耳朵悄悄向他交代了几句。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振爷!”大虎得到指示后健将有力地回答道。

  

  这时候同样坐在办公室里的另一个心腹下属开口了,“振爷,根据我们得到的可靠消息,李凤杰和即将要来的封疆大吏扯上关系了。”这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子,看不出年龄有多大岁数,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玩脑子的人。

  

  “哦?小伍,你详细和我说说!”王振作出了一幅洗耳恭听的样子。

  

  “是这样的...”

  

  ......

  

  陈越依然是忙碌着的,在帮派和沙场两边来回跑。他知道自己的渺小,要想让自己强大起来必须快速要赚钱才行。

  

  忙活了一天的他,在傍晚时分终于可以“下班”休息了,他现在家里就他和张方两个人住,林志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至少陈越从CQ市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的行李也不见了,陈越估计这位大少爷估计是在外面玩够了想通了要回家了吧。不然,怎么会不见了呢?陈越要走的时候可是给他留足了票子的,绝对够他花陈越不在的这一段时间的。

  

  张方比陈越先回家,这是陈越的旨意,至于让张方先回去就一个目的那就是让他弄饭,他们都是节俭的人,虽然现在生活富裕了,但是年轻人的生活不能太腐化,不能每顿都下馆子吃。张方现在也成煮饭阿姨了,本来他是从来做不来饭的,但在陈越的三令五声之下他不得不低头乖乖地去学做饭。总之,张方做的饭菜就一个特点,两个字就能形容:难吃。可张方并不以为然,他自我感觉好着呢,自己吃得津津有味,可苦了陈越吃得那叫味同嚼蜡啊,但他自己也懒得去做,只好凑活着吃呢。

  

  单身男人的家里总是很邋遢的,但陈越是一个有自我洁癖的人,他的屋子里总是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自然外面的客厅再怎么邋遢他可都是不管了,不然怎么能够叫做自我洁癖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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