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在非洲的某个村镇,郑瀚躲在一处废弃的破屋,看了看表,然后拿出小锉刀,挫了下子弹,装填上冰冷的狙击步枪awm。
很快,在村镇的街头,一队拿着微声冲锋枪的士兵出现,二十人左右,而他们的中间,是一个穿着将军制服的中年男人。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有人用一百颗十克拉钻石买你的人头,你也算死的有价值了。
郑瀚面无表情的扣动扳机,下一刻,将军脸上浮现出不可置信的表情,然后额头出现一个血洞,冒出红白之物,接着整个人就直直的躺在了地上。
将军倒下的时候,他身边的士兵不知所措的开着枪,而郑瀚看到目标成功被击杀,便迅速收起awm,从破屋一跳,跳向草丛,在成片的枪声中,消失在夜色。
“哈哈,鹰啊,不错,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完成了任务,不愧是世界第一鹰。”一个面容慈祥的老人,满意的对着郑瀚说道。
“都说了尽管交给我。”郑瀚毫不在乎的对着老人说道。
郑瀚所在的组织是一支国际雇佣兵,名为血狐,郑瀚的组织代号就是鹰,而这位老人,是血狐的创办者,在国际上有个称号,叫做独狼。
血狐作为一支雇佣兵,是拿钱办事的,在这里,只要你有钱,就可以雇佣血狐去做那些似乎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比如暗杀官员,偷取情报,发射卫星,只要你有钱,血狐都可以办到。
当然,血狐不可能对抗一个国家,曾经有一个国家的高官被血狐刺杀,这个国家的总统一怒之下,联合好几个国家,出动飞机舰艇,在全世界围剿血狐,不过血狐还是存活了下来,最后血狐宣称不刺杀国家级高官,才使得这次围剿作罢。
“老头子,这下是不是要继续教我西方礼仪呢?”郑瀚对着老人说道,虽然语气很随意,但眼神里充满了亲近之意。
郑瀚是个孤儿,是老人一手将他带大,培养成一个超级雇佣兵,在血狐这个云集全世界各种人才的地方,也是出类拔萃的存在。
“不用了,你如今都二十四岁了,该学的都学了,我老头子没什么好教你的了。”老人满意的看着郑瀚。
不得不说,郑瀚是个天才,十八岁参加华夏考试,成绩是一个市的第三名,二十岁参加肖邦国际钢琴比赛,毫无疑问的夺得冠军,二十二岁参加F1赛车世锦赛,轻轻松松的摘取桂冠,到现在,实在是没什么好教的了。
当然,这些奖项都是郑瀚改变容貌身份获得的,要是让别人知道,如此天才般的人物却是血狐的雇佣兵,还不得大跌眼镜。
“昨天又来了笔生意,不知道你有兴趣没?”老人突然笑了笑,对着郑瀚说道,只是这笑容怎么看怎么奸诈。
郑瀚听到又有任务来了,精神一振,毫不犹豫的对着老人说道:“尽管交给我。”
于是老人递给了郑瀚一张纸条,然后飞快的消失在屋内。
“啊,我不要,老头子,给我换个任务!”郑瀚低着头看完任务内容后,俊脸变成了苦瓜,正要抬头拒绝,却发现老人不见了。
“草。”郑瀚咒骂了一句,只好无奈的接受了任务。
郑瀚啊,希望你这次回到华夏,能够明白我的苦心啊,我如今的身份已经不能回国了,你是我最大的骄傲,而且那个林可可是个大美女,给你做媳妇也不算委屈了你。
第二天,郑瀚就出现在华夏沪市的机场,他脸上的表情颇为无奈,这算什么任务,这要是让血狐的那些人知道了,还不得笑掉大牙。
因为那张纸条上写的是:“给华夏林云鹏的女儿当保镖,贴身的,时间一年。”,“贴身”两个字旁还画了一个笑脸。
要不是知道老头子和林云鹏关系不错,给郑瀚再多钱他都不会来的,虽然调查过,林云鹏的女儿林可可是个美女,还是个大学校花,但这关系到自己的尊严和自由啊,世界第一鹰去贴身保护一个女大学生,还是一年,别人听了,我还怎么在佣兵界混。
我宁愿去岛国暗杀几个右翼分子,然后顺手拿几张最新发布的碟片看看,那多爽啊。
而在飞机场的公共大厅,林云鹏和林可可站在一起,正等待着郑瀚的出现。
“爸爸,你给我找的保镖是谁啊,还要你亲自迎接?”林可可疑惑的对着林云鹏问道。
“一个很重要的人,他不会让你失望的。”林云鹏看着林可可说道,越看越期待,自己的女儿这么漂亮,一年时间,即便是石头,都会折服在我女儿的石榴裙下吧。
也的确,林可可站在机场中,就是一道闪亮的风景,精致无暇的脸蛋,高挑丰满的身材,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哪怕步伐再匆忙的人,都会忍不住放慢脚步,侧过头看她一眼。
郑瀚下飞机后,发现周围的人都用不屑的眼神看着自己,这才发现,自己的打扮实在是太随意了,由于过来的太匆忙,穿的还是去非洲执行任务的衣服,上面是一件洗的几乎快要发白的灰色短袖T恤,下身是一条迷彩裤,迷彩裤上有几个被树枝挂破的小洞。
还好,我的胶鞋是好的,郑瀚安慰了自己一下,却不料,下一步,次啦一声,胶鞋前面开裂了,露出了大脚趾。
“真不给面子。”郑瀚自言自语了一声,并不在乎,无所谓的继续向前走去。
这一幕都落在了林可可眼中,她实在想不明白这种人怎么坐得起飞机,特别是看到他的胶鞋开裂时,露出了脚趾,还上下弯了弯,肚子便忍不住的翻涌起来,干呕了几下。
这种人,要是跟我说上一句话,恐怕我都会恶心死的,林可可忍不住的想道,而这时,林云鹏看着这个走出来的人,愣了几下,然后睁大了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请问您是郑瀚吗?”
“嗯,是我,你是林云鹏吧,快走,我得赶紧去买双鞋。”郑瀚脸上有些挂不住的说道。
而一旁的林可可彻底石化了,她在得知老爸要给他找一个保镖时,曾经极力反对,不过在老爸再三保证会是和她差不多一样大的帅哥后,就勉强同意了,甚至在机场和老爸一起接机时,知道这保镖是国外来的,还在脑海里幻想着会不会是个金发碧眼的帅哥。
眼下这个一副民工进城找工作模样的人,竟然就是自己的保镖,我的天,还不如杀了我好了。
“爸爸,我才不要他当我的保镖。”林可可几乎是哭着对着林云鹏说道,这语气,要多委屈有多委屈,周围的人听到后,都无比同情的看了过来,要不是听到这个美女叫那人爸爸,恐怕都要冲过来帮林可可出气了。
郑瀚这才知道站在林云鹏身边的就是林可可,眼前一亮,看来是个美女,不过这胸不够大,看她的打扮,应该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姐,不是我的菜,我喜欢的是火辣型的,就比如红妖姬,啧啧啧,想起她,我的血液就要沸腾啊。
林云鹏当然不会答应林可可,开玩笑,为了请动世界第一鹰,我连老脸都豁出去了。
“咳咳,他只是来的太匆忙了,先回家。”林云鹏说道。
“爸,你就放心把我交给这么一个男人吗?”林可可没想到一直对自己百依百顺的老爸,居然拒绝了自己的请求,当下决定拿出杀手锏,那就是哭。
于是林可可开始酝酿哭意,抱着林云鹏的手,眼眶已经有水雾弥漫。
就在这时,郑瀚突然一把抱住林可可,然后迅速的一起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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