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是一个造就英雄的时代。
这个时代的名人被后代记住,并且都有一票粉丝,真正做到了不以善恶论英雄,只看生时有多能。
正因为名人太多,所以其实有许多人都会被忽略。
在奴隶市场的正中,奴隶商人正在推销着一个看上去很年轻健壮的小伙子。
“诸位先生,我为方术,字子集!相信很多朋友都认识在下,子集每年都会来到雅尔地贩卖奴隶,我的奴隶可都不平凡,多年来也多亏来自四方的朋友捧场,所以我的生意做的一直不错!哈哈,那么今年我又一次来到雅尔地,而这一次带来的奴隶可就更不简单了!大家请看,这是第一位,他名为赤炎,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先摸摸他身上的凝实肌肉,看看是否为货真价实。”
赤炎这时没有穿任何衣物。
奴隶社会在现代人眼中是野蛮的,践踏人性的,可在那个年代奴隶制度也有他自身存在的魅力。
无论是奴隶主,奴隶本身,还是买家,都觉得奴隶与奴隶交易是正常的事情。
赤炎全身赤裸踩在冰冷的泥土上转着圈走,让买家们观看触碰他的身体。
其实在买家中也有一些女人,这些女人大多有些点功夫,是江湖豪客,每一个年代都有女权主义者存在,只是在东汉末年她们还登不上台面,在江湖之远倒是有一席之地,却无法靠近历史的边缘。
她们已经看透人生,因此也没有女人该有的羞涩,那赤炎的身材真的好,男人的气场冲天,有些女人会吹口哨,有些甚至会去撩拨他的雄风。秦安有种去泰国旅游时一群男女围观人.妖的即视感,所有人似乎都不会介意看客们对圈子里人的所作所为,一切都成了娱乐。
“这小子挺帅!”
红莲在秦安耳边轻声说话,吐气如兰声音娇媚弄得秦安很不舒服。
红莲是个妖孽,她拥有各种外向的表现,呆萌,性感,风情,妩媚,神秘,诡异等等不同,让秦安抓不住缰。
“要不给你买来做相公?”
“我可是你第八代孙媳妇,你舍得?”
“免得你成天拉着我。”
“切,别人想让我跟着我还不干呢!忘记告诉你一件事,秦甲魔龙应该是你后代子孙中长得和你最像的,所以我和紫燕在见到你之后才会第一眼就认出。”
秦安微微皱眉,不知道再跟红莲说什么,或许真的该给她找个男人了。
这时赤炎已经完成了展示,奴隶主继续道:
“赤炎可不单是生的好,本事也够强,他可以用单手手掌将任何人拖起来,有没有人想要尝试?”
单手将人托起可不容易,这对于手腕力量的要求太苛刻了。
秦安很有兴趣的等待观看,如果可以他不介意将这个赤炎弄到手,没钱怎么办?自然可以用抢的。
“我来!”
一个身高接近两米的大汉从人群中走出,他长得也是膀大腰圆,看着估计体重超过三百。
赤炎并没有怯场,不用主人吩咐已经单腿跪地,将单手手掌平方铺在地上。
那壮汉大摇大摆走过来,站在赤炎手掌上。
赤炎一声暴喝,身体的皮肤立刻变得有些发红,肌肉明显的纠结在一起,这是全身发力的表现。
“起!”
在人们的惊呼省中,赤炎竟然真是单手拖着那胖子慢悠悠的站立起来,当他站稳脚步的时候,手臂弯曲放在腰间,壮汉就站在他的手掌上。
四周人立刻发出一片叫喊欢呼声,惊叹这奴隶的力量。
将壮汉放下后,壮汉立刻哈哈大笑道:“我出五斗谷,买了他!”
“我出三匹布,我要了!”
“我用一匹马换他!”
赤炎很抢手,买家们纷纷出价。
各诸侯都在自己的领地内制造了钱币,自己使用自己的,所以流通货币还是以物易物。
“我出一把刀!”
忽然,一个有些阴沉的男音响起,之后一把大刀被扔到了圈内,跌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响声。
四周的人们立刻安静了,看向一个方向,只见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穿着粗布长衫,有些破烂,不像是有钱人。
他说话的口音并不是存正的中原话,长相看上去也不是中原人士,应该是来自匈奴。
这边的匈奴人有很多,只不过因为此处是曹操的领地,官话已经在推行,即使是匈奴人也会说一些。
“我出一把刀”,这是一个规矩。
这个匈奴人自诩武艺高强,警告其他人不要在抢了,他会和奴隶主进行单独的商谈,来换取这个奴隶。
冷兵器时代的暴力绝不比枪支弹药的现代差。
当年诸子百家虽然创造了许多启蒙思想,被帝王们用来作为教化万民的手段,但毕竟如今也不过几百年,所谓的思想还并没有被很好的推广铺开宣传,有城县建制的地方还好,如同雅尔地这种边境野城,不但建制没有,连归属都模模糊糊,自然也就不会有太多讲究,或者说江湖之上自然有江湖的规矩。
方子集扬了扬眉毛,不知道这个忽然出现立刀杨威的人是什么来路。
在雅尔地这地方,没有真本事的人还真不敢立刀,大家都是野路子,一山更比一山高,方子集手下就有七八名武将,虽然没有去沙场冲锋陷阵过,拿出来可一点不弱,不是所有人都想成为赵云,成为关羽,成为夏侯惇,一些高手也会如同秦安一般,不想留名千古,只是想要安逸的生活。
上下打量了许久,方子集才上前对那中年人躬身道:“这位壮士,敢为您贵姓?又来自何处?”
“我叫阿史达,是苏日娜的勇士!”
“苏日娜!是那位聪明而彪悍的公主?”
“不错!”
方子集的脸色微变,双眼睁开,显然这个苏日娜公主很不简单。
秦安对于匈奴的历史并不算了解,所以也不知道苏日娜的来历,听人议论后才知道了一些。
如今的蒙古草原很大,覆盖了江西新疆等交界线的很多地方。
这个时代草原已经不是匈奴的天下,南匈奴成了曹魏的属帮,北匈奴迁移去了外蒙甚至俄罗斯以及东欧地区,大部分草原都被鲜卑族占据。
轲比能统领着最大的鲜卑族部落,已成为草原上的王者。
然而草原上根本没有城池,有的只是游牧民族,所以他只是最大,只是被历史记载中成为了草原王,实际上在草原上还有许多大小部落,人数可能有几十万甚至过百万那么多。
苏日娜的部族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族内有差不多六千人,常年在北匈奴领地边界游荡,有的时候去北面打劫,有的时候又进入曹魏的地盘抢夺。算是在夹缝中求得生存,不依附任何势力,就自己玩自己的。
方子集是这个时代很牛X的边境商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苏日娜。
真是见鬼,竟然招惹了这样一个难缠的势力,这让方子集很揪心,却让了解了一丝情况的秦安很感兴趣。
他就是要进入草原,教化那些野蛮部落,然后准备打回中原挑战诸葛的。
虽然在古代人们觉得这些野蛮部落都是妖魔鬼怪,但对于秦安来说大家都是中国人,以后都要大一统的,多圈些兄弟姐妹总比以后让他们做外国人要好。
既然有这种想法,那么遇到了如同苏日娜这种落单的部落,他当然会很在意。
秦安的想法很简单,对付游牧民族只能是铁木真的路子,你若不服,老子就打的你服为止!
因为有这些打算,所以秦安也没控制,直接出手,不等那方子集与阿史达
“我出一把剑!”
甄娥剑在秦安话音落下的时候已经飞上天,竖直降落后剑身直接刺入土地中,只留下了剑柄在外面。
只能说这把剑还是有些灵性的,要不然这一剑直接入土消失也很正常。
人群一下变得有些混乱,谁也没想到竟然会有两人立刀,这是很少见的事情。
方子集那边还没登和搭话,又被秦安给吓了一跳。
看看那深入土地的剑,方子集的眼中射出一道光,这是什么武器啊?怎么会锋利到这种程度,真是听都没听过。
当他看向秦安的时候,又是一愣。
秦安因为自身的帅气自然也能吸引人的眼球,然而这时真正吸引人的可不是秦安,而是秦安身边亭亭玉立的红莲。红莲的长相倒也不是倾国倾城的地步,问题是她有和一头璀璨红发,而且还穿着一身的皮质红色束身衣,已经将体型暴露无疑,这在三国时代老百姓眼中可是太古怪了。
就算在暴力的江湖女豪客也不会穿成这样四处走啊,这不是跟没穿一样吗,看看那大腿,看看那屁股都暴露出来了,真是有伤风化。
这就是思维认知的局限性,作为一个贩卖奴隶的商家,方子集觉得任何奴隶赤身裸体都是应该的,既然是商品当然要将他们透明化的展示给卖家,可如果不是奴隶的人不穿衣服或者穿成眼前红发女子这模样,那就难以接受了。
无论这样,秦安已经足够吸引方子集的注意力。
他对着阿史达微微一笑,之后走到秦安身边,拱手道:“真是好剑!不知壮士名讳是何?来自什么地方啊?”
“秦安,我来的地方很远,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去的地方。”
“哦?去何处?”
“北方草原,我的目标是去草原上建立一支强大到足以踏平天下的骑兵,所以想要跟你要些人。我看了,你那边五个大帐篷里应该有很多奴隶吧?你开个价,我都要了!”
“哈哈......”
方子集脸上在笑,眼中的神色却变冷了。
要去北方建立足以踏平天下的骑兵队?还想要把自己的奴隶全都要了?这种话鬼才会相信。
北方民族的强大可不是虚假的,当年大汉铁骑之所以能够打败突厥,可不是因为战斗力强悍,完全是突厥内部太过分化,相互打架都想做老大,因此突厥联军才会失败。如今突厥虽然隐退了,新崛起的鲜卑,匈奴一样强悍,轲比能愿意向曹魏臣服只是为了解决内部矛盾,建立庞大而统一的鲜卑部落,可不是真的就怕了中原的兵将。
“先生,你说笑了,我用了一年的时间,才在四方收集到了六百奴隶!这六百奴隶各个身怀绝技,都很不简单,每一个都最少能换来几匹马,一车布,所以我怕你是出不起这个价钱。”
秦安有些小郁闷,看来自己在方子集的心目中一点威慑力都没有,也是,说句高大上的话,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自己说要去北方建立骑兵战队可不是闹着玩的,他又怎么会知道。
秦安的内心是很自信的,可显然所有人都不认同他刚才的一番话。
阿史达立刀杨威的时候大家都静悄悄,如今却变得聒噪。
“想去我们草原折腾,这厮也真是狂妄!”
“还想买人家所有的奴隶,他却不知子集的奴隶是有多贵。”
“竟然还敢立刀,他估计也不知道立刀之人要接受全场所有英雄的挑战吧?”
“看他怎么死的,还有他身边的女人,估计也会被人抓去做奴隶!”
“哎,可惜可惜,又是一个不知轻重的家伙。”
面对众人的质疑,方子集的鄙视,秦安的脸色如常,红莲身上却有了杀气。
这段时间以来她一直就是秦安的打手,有事她先上,根本不需要秦安出手或发指令。
看到一群人嘲笑秦安,红莲的耿直劲上来了。
松开秦安的衣角,踩着模特步,扭着挺翘的小屁股,红莲走到了圆圈正中。
一群三国的老爷们皮裤都没见过,又怎么见识过这已经把肉包裹的紧紧蹦蹦的红色皮裤,虽然有些道貌岸然的家伙嘴上还在批判,可心全都被震颤了,有十几个血气方刚的流下了鼻血,还有个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晕倒了。
妖孽!
所有人都觉得这女人一定是妖孽,是不应该存在与这个世界上的东西。
人群中,一个粗壮的女人跳出。
这家伙身高只有一米五,体重却超过两百斤,完全是个地缸,手中竟然拿了两把铜锤,每个看着估计都超过了五十斤。
“妖孽,既然你家主子立了刀,你又出了场,那就斗一斗!”
“丑鬼,凭你也配?”
红莲能说一句废话也算是不容易了,不等胖女人动手,她已经两个跨步到了她身边,一拳打向她的面门。
胖女人还真有些本事,别看胖,动作却飞快,双锤快速关闭挡住前身。
红莲根本不闪躲,看着娇小的拳头依然向前打去。
周围人全都等瞪大了眼睛。
这是要疯吗,竟然用拳头去打人家铜锤,找死一样!
不过红衣女人的动作真是快,那跨步都飞起来了,打出的拳头看着也似乎有些力量。
然而拳头还是不可能和铜锤抗衡的。
所有人都这样想,在没想明白的时候拳头已经和锤头接触。
“砰!”
竟然发出了一声巨响,之后两个锤头一起被打的砸向胖女人胸口,这可不是普通的砸,在拳头的力量下两个锤头获得了强大的加速度,只听着噗通一声,胖女人的身体竟然被自己的锤子砸的飞了起来,因为速度太快力量太猛,胖女人的手肘被倒着弯曲,竟发出咔嚓的响声,直接折断。
“啊!”
一声如同杀猪般恐怖的哀嚎从她口中发出,跌倒后再也站不起来。
秦安已目瞪口呆。
他当然知道红莲的力气大,却没想到大到这种程度,这尼玛估计得有自己的二十倍之上吧?
哎,看来离开了小说世界,他这个主角也就没那么厉害了。
红莲真是个宝贝,以后冲锋陷阵可要好好利用下。
秦安都震惊如此,何况是别人。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
就算是用拳头抵住了铁锤都是可以理解的,可红莲是一拳把两个铁锤打进了胖女人胸腔里,带折了她的胳膊,让她整个人飞出了四五米远跌落到人群里,砸倒了十几个人。
没有人在说话,胆小的甚至已经开溜,在这个时代生活不容易,可不是现代社会里有人打架一群人都会看热闹。
当然大多数人还没有跑,大家都是闯江湖的,事情没有个结局,多少都会好奇。
红莲甩了甩头发,走过去将地上的甄娥剑拔出,投掷向秦安。
秦安也没有藏着自己的本事,抓住甄娥剑柄后直接将它收入空间戒指。
要知道甄娥剑可是一把大剑,人们就看着它凭空消失在秦安手中。
这又是一种震撼,而且是未知的。
比红莲来的更凶猛,更加超越了人们的认知。
秦安觉得这就是自己的优势,毕竟古人还是封建的,对于未知就会觉得恐惧。
方子集嘴巴都张开好大了,楞了许久,一滴汗水从额头穿越眉毛睫毛进入眼中才将他惊醒。
快速抬起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方子集努力在脸上堆起微笑。
“哈哈哈......二位果然是高人!好吧,那诸位看客,你们如果没什么意见,接下来的生意我就要与这位秦兄来谈了。”
周围一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没声音。
阿史达自始至终都没说话,他也立刀杨威,却直接被秦安的风头压过去。
这时听方子集说话,阿史达终于向前跨出一步,冷声道:“我来试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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