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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队伍走的速度并不是很快,原本当晚到达吉格镇的计划泡汤了,唐密早早吩咐队伍停止下来,在吉格镇还有三十公里的地方宿营,没有人问什么,大家的心情都不好。复制网址访问http://%77%77%77%2e%76%6f%64%74%77%2e%63%6f%6d复制本地址浏览%77%77%77%2e%62%69%71%69%2e%6d%65
以前,重活儿,体力活儿,都是陈家兴和唐密两个男人的事情,陈家兴已经死了,这项重任落在胡欣的身上,唐密知道她的体力好,叫道:“欣欣,帮我抬帐篷。”
胡欣坐在马背上没动地方,吩咐道:“金正顺,你去帮助他抬东西。”
唐密很是生气地看了看胡欣,没吱声,他更心痛金正顺,常言说得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金正顺是他偷来的女人,无形中在心里占据比胡欣更高的地位,再说了,看上去娇滴滴的金正顺,还不如莎莎有劲,胡欣这是明显欺负金正顺柔顺温和与世无争的性格。
当金正顺的身体歪歪斜斜和唐密一起把帐篷支好,唐密对她说道:“你去休息休息吧,我来做这些杂事。”心里却隐隐觉得金正顺的力气比想象中要大一些,她的身体并不是弱不禁风的样子,甚至有些方面比唐密更加柔韧,搭上手在一起干活能够觉察出来这些细微的细节,由于事情太多,唐密忽视了这个很重要的细节。
金正顺微微弯腰鞠躬说道:“那么,就辛苦你了,我去洗马。”她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条小河。
唐密关心地说道:“你能洗马吗?别让马匹把你给踢了。”
金正顺温柔地笑一笑说道:“没事的,我会多加小心。”
唐密点点头,不再说话,他一个人成为这个队伍的队长人物,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他来操心,既然金正顺说自己能行,就随她去吧。
金正顺牵走的正是自己乘骑的那匹大白马,向着小河走去,她娇小的身体跟高头大马比起来,成为一个弱小一个强壮的两极分化明显的对比,唐密看着她的背影,很无奈地笑了笑。
唐密把所有的牲口身上的物资卸下来,不能让东西放在牲口的身上,在旅程中,牲口非常重要,人依赖于牲口,它们是人类的伙伴,需要为它们节约每一分力气,牲口才能走得更有力,更好为人类服务。
唐密边做边对胡欣说道:“莎莎呢?”他很注意莎莎的行踪,毕竟,她的嫌疑并未洗干净,胡欣正在生火弄菜,说道:“去捡拾干柴了,你别想打她的主意啊,你的女人难道还少吗?”
唐密真的没有打莎莎的主意的意思,只不过问一问莎莎的行踪,做到心中有数,辩解道:“我没想着打她的主意,不信,你摸摸我的良心。”
“你的良心早就给狼吃了。”胡欣才不上当呢,摸摸他的良心?两个人孤男寡女的走到一起就没好事,何况彼此之间属于那种不分你我的关系?恐怕不是她摸摸他的良心,而是他乘机摸遍她的全身吧?他的荒唐行为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在天作被地当床的环境里,人性更加放得开。
胡欣很快做好了饭,唐密已经把所有的东西放在草地上,两个人闲暇之余打了一场激情澎湃的野战,算是调节一下情绪,不料一直等到太阳完全落入地平线之后,还是不见莎莎回来,也看不到金正顺的踪迹,唐密料想刚才跟胡欣在一起滚在草地上的时候,被两个人看见了,她们选择了回避,毕竟,那样的事情是比较私密性的,不宜公开。
唐密歇息了一下,身体恢复了正常,皱着眉头对胡欣说道:“要不要去找一找她们?”
他们都不知道,莎莎此刻正在遭遇生命中最后一场危机。
莎莎觉得自己很累,就坐在小河边,望着河里的流水,听到响起一阵哗哗的水声,抬头从草稞间望出去,是金正顺在洗刷她那匹马,莎莎躺下来,竟然小小迷糊了一会儿,冷不丁想起来要捡拾烧柴,正要站起来,很自然地望了望金正顺那边,人通常都具有这样的心理,如果自己做了错事就会害怕被别人知道,在莎莎看来,她在偷懒,别让金正顺看见了。
不料这么一望,竟然发现金正顺的手里拿着一把手枪,站在白马的旁边,那匹马正好可以隔开她和营地的视线,她站立的位置从莎莎这边很清楚地看到手枪闪亮的金属色泽和黑洞洞的枪口。
莎莎不由得有一些害怕,此时的金正顺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她的脸上焕发出勃勃的英气,嘴角紧紧抿着,眼角煞气十足,杀气让莎莎有一些傻眼。
吃惊之余,莎莎恐怖地退出去,她一动不动还好,这么移动身体,碰触草叶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金正顺很是警觉,枪口一转,对准了莎莎。
莎莎吓得立刻举起手,金正顺的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这个表情让莎莎非常惊恐,下意识地说道:“我不会说出去的,不会的。”
“你想说什么?”金正顺眼睛里闪过一抹凌厉的杀机。
“我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不会说的。”莎莎已经被最近接二连三的打击失去了底气,她不再是那个为亲人报仇深入虎穴的女人了,见多了打打杀杀的事情,她深深知道死人是怎么回事,她还年轻还不想这么无声无息地死掉。
金正顺已经走到她的身边,在莎莎的身边坐下来,一只手搂着莎莎的肩膀,另一只手里拿着那把致使场面向她这一边倒的手枪。
金正顺柔声说道:“你跟那个男人一样,都发现了不该发现的东西,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你说说我该怎么处置你呢?”
莎莎这才知道,原来,陈家兴就是被金正顺杀死的,她杀了陈家兴,还把黑锅扣在自己的身上,莎莎觉得这一刻很绝望,心一直往下沉,沉到一个无底的深渊里面。
金正顺叹口气说道:“我也不想杀你的,可是,你要说出那个秘密,那个跟陈家兴共同保守的秘密,我就放过你,怎么样?”
在莎莎看来,金正顺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不是真正的悲悯,而是典型的猫哭老鼠,她知道,金正顺不会放过自己的,她会杀了自己,跟杀死陈家兴一样,因为,他们都发现了金正顺的秘密,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金正顺是一条毒蛇,一条真正的毒蛇,表面上善良,骨子里比任何人更加狠毒。
莎莎摇摇头说道:“我不会说的,说了出来,你一样不会放过我的。”
金正顺笑了笑,很无奈地说道:“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我也无法替你承担你应该承担的责任。”说完,她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盒子来,扒开莎莎的裤子,莎莎惊慌失措地说道:“你要干嘛?你要干嘛?”
金正顺捂住她的嘴巴,放下枪,把莎莎的嘴绑住,让她不能发出很大的声音来,这才放开手,脱下莎莎的裤子,莎莎知道金正顺要做对自己很不利的事情,不过,她不晓得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只见金正顺把小盒子打开,手里沾着一点点像是粉脂一样的东西,抹在她的女人标志上面,说道:“这叫做催情膏,会让你很兴奋,很需要男人的,可是现在,这里没有男人,你会怎么样呢?”
她的声音不紧不慢,就像是做惯了坏事的老手一样,莎莎越发感觉到那种语言里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恐惧感。
不一会儿,从莎莎的下面传来极度的瘙痒,她觉得自己的身体里面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动,在挠她的每一处**,她想起来跟陈家兴在一起的细节,跟野猪在一起还有武梦侠,每一个被想起来的男人都跟她有着亲密的接触,她很需要很需要一个男人来解决她的需要。
金正顺竖起一根手指柔声说道:“它可以帮助你解决这个问题,只要,你把那个秘密说了出来,我就会满足你的迫切需要。”
当唐密找到莎莎的时候,她已经是一具尸体了,赤身露体地死在草丛里面,一把匕首插在自己的心口,她的手紧紧握着刀柄,鲜血流的到处都是,附近的野草压倒一片。
胡欣看到莎莎这个样子,看了看她的下体,说道:“想不到,这个女人这么风骚,一刻离不开男人,这么快就需要男人了,她是在**里面死去的,受不了没有男人的日子,忍耐不住寂寞才自杀的。”
以前跟莎莎有过不止一次出轨的行为,唐密深知莎莎的**有多大,当初,陈家兴一个人进了古墓,莎莎跟他一连亲热数次,次次都是她主动要求的,当她得到满足的时候,比任何时候都要更加兴奋。
不过,唐密的心里还是有一些疑惑,眼看就要到走到人多稠密的地方了,莎莎随随便便可以找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来解决生理需要啊,难道,只需要等待一天的时间都来不及了吗?她的生理**就大到这样的程度?
现场的场面尽管杂乱,却没有其他人留下来的痕迹,而且,莎莎的尸体足够说明一切,大腿根横流的体液,扔得到处都是的衣服,全身没有其他的伤痕,都在说明一个事实,那就是,莎莎的的确确是被自己难禁的**杀死的,她死于自杀。
埋葬莎莎的时候,唐密的心情很意外地更加平静,只有想到一点,没有把陈家兴和莎莎两个人合葬,心里微微有点遗憾,两个人生前做了夫妻,死后,却分别埋葬在相隔不到四十公里的地方,中国讲究的是生前一张床上滚,死后一个墓穴眠,莎莎和陈家兴恐怕没有这样的待遇了,他们临死之前都充满了太多的未解之谜,很多疑点得不到合理的解释,莎莎的身上还没有洗净杀死陈家兴的嫌疑,现在,她自杀了,也可以被认为是畏罪自杀的。
金正顺默默地站在唐密的背后一步远的地方,这个距离不远不近,可以被认作两个人是亲密的朋友,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依赖。她的心中依旧回荡着莎莎临死之前说的一句话: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不得好死,有人会为我报仇的。
她并不知道莎莎的话语里包含的意思,莎莎说出了那个秘密,那个秘密里面有一个巨大的宝藏。金正顺认为,莎莎的话只是出于一个女人临死之前的诅咒,一个求得心理平衡的梦幻。
这个晚上注定了不会是平静的,每个人都在想着心事,忽然少了两个人,四周格外安静,金正顺和胡欣的叫声再大也不会害怕被别人听到,在两女一男的情人之间,演绎一场肉搏大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一切无需复述,凭着任何人的想象,都能够知道,这一场肉搏战的激烈程度。
第二天,金正顺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很酸痛,像是散架了一般,再一次对唐密的床第实力做出新的评估。
胡欣不知道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一改往日索求无度的**,把大部分的时间教给金正顺和唐密两个人,更多的时间她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们欢爱的激烈,金正顺摆出来的高难度花样让她大开眼界,看上去好像是失去理智的金正顺很是疯狂,在性方面的经验非常老到,胡欣学到很多不知道的学问。
三个人重新上路,唐密在昨夜的日记里写道,旅途还是那么风险很多,就像是长江的巨浪一样,不知不觉淘掉不适应旅途的人,只有在旅途中生存下来的人,才能继续前进,继续前进。
此刻,他们三个人继续前进,唐密在最前面,胡欣始终在最后面,金正顺有时候跟唐密并辔而行,有时候稍稍落后,只有唐密意气风发,像一个英雄一般,腰板始终保持笔直,精神头非常饱满,随时随地会投入战斗一样。
终于到达吉格镇,唐密在镇外跳下马背,这是一个只有千儿八百人的小镇,一条黄土路的主街贯通东西,南北两个方向并排着几百间简陋的房屋,来到镇上唯一一家客栈,把牲口拴在马厩里面,这家客栈很少接待这么庞大的行商,一时间,那个瘸了一条腿的老板手忙脚乱起来。
唐密他们三个人不得不加入整理行囊的行列,把牲口驼背的东西卸下来,把鞍辔也卸下来,拿到仓库里面,金正顺好像有些洁癖,她的东西,包括自己乘骑的那匹马只能让自己动手,佩戴鞍辔和卸载都是自己来,从来不假手别人,即使是亲密如唐密也不行,他插不上半点手。
做饭需要胡欣亲自动手,那个老板现在接到一个大生意,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看唐密他们衣衫褴褛的样子,也不像是有钱人,开门做生意,更不能挑三拣四,只能尽力让客人满意。
在吉格镇上住了三天,唐密尽力洗去一路之上的风尘之色,专心休整,为了增加资金,卖了一匹汗血骏马,在不远处的另外一个更大的市镇蒙旗县把这匹马卖到十一万元,这个价钱只是内地价格的一半,如果把骏马运到大城市,卖到马术俱乐部还远远不止这个价钱。
胡欣对四周发生的变化抱着不闻不问的态度,一切随着唐密的意思来,金正顺也整天躲在客房里面,说是身体不舒服,唐密取笑她是床上的战斗英雄,在战场上不遗余力,下了战场马上伤痕累累,这是一个很暧昧的说法,金正顺也不生气,叫道:“等我养好了身体,咱们再战。”
从吉格镇出发的时候,金正顺穿上一身维吾尔族的男装,一顶大大的毡帽压到眉毛底下,遮住了一张秀丽的脸蛋,对唐密说道:“你看,我穿上男装,可有威武之气?”
唐密上上下下看了看,说道:“有,不但有威武之气,还有英挺之气,就是不知道你挺得起来挺不起来。”
金正顺的脸因为兴奋而红了起来,悄悄伸手抓了他的胯下一下,说道:“你再敢骚扰我,就让你做太监去。”
很配合她的言行,唐密举手说道:“你可是一个欢迎骚扰的主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贞洁了?”
“流氓,不跟你说了。”金正顺回眸一笑,眼光里荡漾的春情恰恰好像在说,我要。
唐密得意地笑了笑,金正顺的俏皮言行,比胡欣多了几分韵致,这个女人有一种狐媚的味道,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依旧还是那支驼队,三个人排成一条线走出吉格镇,唐密这时候才知道金正顺穿成少年男子衣服的用意,他们来的时候,悄悄而来,走的时候却欢迎夹道,人们从房子里出来,争相观看久违的马帮,特别对光彩照人美丽不可方物的胡欣指指点点,英俊威武的唐密反而吸引着年轻女人的注意,她们站在远离道路的屋檐下或是商店的里面,深情地注视着他,仿佛他是一个得胜归来的将军。
金正顺成为整个队伍里面最不引人注目的一个,单薄的身体仿佛营养不全,破旧的衣衫述说着旅途的艰辛,金正顺倒也乖巧,闷不作声地静静从街道中间走过,胡欣却一反常态,不断向着人群挥舞双手,好像一个女王,惹得唐密暗恨,这个女子太招风了,心里暗暗筹思是不是今晚对胡欣多做一些‘惩罚’?
唐密边走边想,在这条路上,千年之前,人来人往,随着商路的断绝,来到这里的人少了很多,其实,这条路就是一个迎来送往的土路,不管来的是什么人,不管送走的是什么人,跟这个破旧的镇子,没啥关系,他们相对这里只是一个路人,那么相对这里的人们来说,他们是过客,其实,每一个人对于这一生,都是过客,都是路人罢了。莎莎和陈家兴死了,吉格镇的人并不知道,也许,这里会有两个新的成员加入,然而,现在只有路人和过客,新的成员已经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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