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非凡保镖 > 第四百一十八章 你也去死好了

?    满天繁星,仿佛是谁在墨一般的天幕上撒了一把碎金,触手可及;又好像一条璀璨的珍珠项链,就戴在自己脖子上,每一颗都美的让人心碎,让人感动。[燃^文^书库][www].[774][buy].[com]

  

      苏酥仰头看着看着,忽然就落下泪来。

  

      她从来都不是个多愁善感的女人,所以秦歌有些诧异,就问道:“怎么了?”

  

      苏酥转过身来,抬头看着他的眼睛,摇头笑着说:“没什么,就是忽然想起,今晚的星辰是我的,可你却不属于我。”

  

      秦歌抬手将她的一缕秀发抚到耳后,捧起她的脸道:“至少,我和你在一起时是属于你的;至少……你是属于我的。”

  

      苏酥的心很酸,打了他一下,道:“你面对女人的时候都是这么无耻吗?”

  

      秦歌笑笑,说:“我的无耻从来都不曾隐瞒过。”

  

      “哦!你的意思是说:你从一开始就光明磊落的表示自己是个人渣,是我们这些女人犯贱,上赶着非要喜欢上你,对吗?”

  

      秦歌摸摸鼻子,道:“这可是你说的。”

  

      “你……混蛋!”

  

      苏酥气的咬牙切齿,狠狠踹了他几下,冷不防用力大了,不小心挣脱了秦歌的怀抱向后倒去。

  

      她下意识的退了几步,等醒过神来时,赫然发觉自己已经离秦歌有两米远,但脚下的感觉依然如平地,仿佛踩了一块玻璃似的。

  

      抑制住自己的紧张和胆怯,她小心翼翼的伸出脚在身周踩了一圈,忽然就兴奋起来,居然大胆的蹦了几下。

  

      秦歌无奈感慨道:“本来还担心你会吓尿了裤子,现在才发现自己错的相当离谱,原来你是个傻大姐啊!”

  

      “讨厌!你才是傻大姐呢!”

  

      苏酥这会儿已经完全没了怯意,抬起头张开双臂,像是要去拥抱星空一样。

  

      许久,她将双手收回到胸前,仿佛捧着什么珍宝似的,眼眸如水的对秦歌说:“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今晚的。”

  

      秦歌很臭屁的双手插兜,说:“那你可惨了,因为你这辈子要记住的晚上可能会有很多。”

  

      苏酥笑了,刹那间仿佛将整个星空的光芒都掩盖住。她精灵般缓缓走到秦歌的面前,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说:“爱我!我要你在这云床之上、星帐之下,狠狠的爱我。”

  

      佳人相求,秦歌岂会不允?

  

      他一个字都没说,直接用一个吻点燃了今晚最激烈缠绵的序幕。

  

      当东方的天色已经开始隐隐发青的时候,两人才回到童家。

  

      尽管苏酥早就自己捅破了那层膜,可她并没有用过那些比较粗犷的**工具,小小的跳蛋自然是不能跟秦歌的真家伙相比的,所以今晚的她依然体会到了一些女人第一次都会体会的疼痛。

  

      秦歌将步履有些蹒跚的她扶到房门口,刚要推门,却被她拦住了。

  

      “阿歌,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秦歌能猜到她想问什么,便收起脸上习惯性的轻浮,正色点头道:“可以。”

  

      苏酥深吸口气,声音发颤的问:“你,会爱我吗?”

  

      问的是会爱我吗?而不是你爱我吗?显然她已经把自己放在了足够低的地步。

  

      秦歌很感动,牵住她的手反问道:“你说呢?”

  

      苏酥紧张极了,这种紧张绝不亚于生平第一次蹦极、第一次跳伞,被秦歌握住的手都不自觉的使上了力气。

  

      “我、我不知道。”

  

      秦歌将她指节发白的手送到嘴边轻轻吻了一下,柔声道:“傻姑娘,我已经爱上你了。”

  

      苏酥瞬间泪流满面。

  

      这一晚,在苏酥快乐的大喊“我要死了”的声音响彻几万米高空的时候,齐海市的一间酒吧后巷内,也有一个人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他大名叫侯一鸣,不过除了他死去的父母之外,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名字,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猴子。

  

      他出生在齐海市最穷最乱的贫民区,童年与少年时代的困苦给了他一个阴狠的性格,就像一条野狗一样,为了口吃食,他能毫不犹豫的跟人拼命。

  

      当然,他并不是只知道拼命,所以在贫民区打出名声不久,他就加入了鱼龙帮,成为了苏狼手下的一个小弟。

  

      可惜,苏狼本身就很能打,能打的手下也不少,除了拼命什么都不会的他就只能当个小头目,继续在贫民区刨食。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秦歌的人找他做了件小事,也就是这件小事,让他日子比以前好过了许多。

  

      他很明白,那位秦先生并没有刻意提携自己的意思,但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所以心里一直都记着。

  

      后来的某一天晚上,他接到了秦先生手下的电话,说如果他能活下来,就送他一份前程。起初他很莫名其妙,可紧接着苏狼的亲信给他打过电话之后,他就知道,富贵险中求,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虽然,秦歌与苏狼的争斗与他无关;虽然秦歌随口一句话就把他推到了生死的边缘,但他还是心存感激并激动无比。

  

      因为贫民区所给予他的生存智慧中只有“拼命”二字,吃饭要靠拼命,活着要靠拼命,当然财富和权势也要靠拼命。

  

      不管秦歌的目的是什么,但至少秦歌给了他一个拼命的机会,所以他必须抓住。

  

      所以,他不能死。

  

      看着一步步走过来的壮汉,看着他手里明晃晃的砍刀,猴子靠着充满恶臭的垃圾箱艰难的站了起来,头上的鲜血流进了眼睛里,可他却没有要擦一下的意思,就那么瞪着血红的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刀疤黄身边最能打的“哼将”。

  

      “哈将”昨晚死了,那么今晚你也去死好了。

  

      这样想着,面对挥舞下来的砍刀,猴子躲都不躲。当然,他也已经没了躲过去的力气。

  

      哧!

  

      一声闷响,鲜血四溅。

  

      砍刀砍进了猴子的肩胛骨,他瞬间就知道这条胳膊已经废了,但他一点都不难过,甚至还裂开满嘴被血染红的牙齿笑了,笑得无比快意。

  

      因为,他刚刚把一根在垃圾箱旁捡到的筷子精准无比的插进了敌人的脖子。

  

      颈动脉里的鲜血如喷泉一般激射出去,刀疤黄身边最后的打手感受着体内随之而去的力量,满眼都是不可思议。

  

      倒下前他还在想:不是说好了今天轮到苏狼的手下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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