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非凡保镖 > 第四百零三章 又是吃人

?    白鸟泽衣在一旁起初还看得有趣,不时帮着小奴指引:“那边……这边……这边还有,小奴加油!”可当两人真的吻起来时,她才觉得有些异样。[燃^文^书库][www].[774][buy].[com]

  

      看着两人嘴唇之间不时闪过的舌头与**,不知怎地,她想起了秦歌傍晚下水救自己时惶急的样子,心里就不舒服起来。

  

      小奴的吻非常生涩,但舌头很滑,也很灵活,像是一只容易受惊的小鹿,稍不注意,就会跑掉。

  

      秦歌的吻当然娴熟,舌头很宽很大,也很迅猛,仿佛一匹速度惊人的猎豹,死死追在小鹿后面,锋利的爪子偶尔还会扑中一下。

  

      躲,终究是躲不掉的,第一次亲吻的感觉,让懵懂无知的小奴感觉到晕眩,大脑也仿佛一下子断了氧气供应似的,变成空白一片。

  

      仅仅是轻轻的唇舌相接,她就感觉自己像是来到了夏季开满鲜花的草坪,空气中飘荡的每一丝香气,全都是迷人的芬芳!

  

      而对于秦歌来说,却又是另外一番体验了,小奴的生涩和清爽,以及淡淡清香,对他来说都是全新的感受。

  

      男人爱偷腥,其实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对方有多么漂亮,他们爱的只是“新鲜”二字。

  

      在这两个字的加成作用下,小奴的香滑仿佛比牛奶巧克力还要美味,秦歌一遍遍亲吻,一遍遍吮吸,恨不得把她的唇,她的舌,乃至她身上的一切,全都吞进自己的肚子里。

  

      他的手也终于不再老实,摸索着,顺着小奴的脖颈,就抚摸到她的衣领里。

  

      **高手的手指当然是既温柔又细心的。轻轻地在她的锁骨上停留片刻,调皮的激起她肌肤上密密麻麻的小颗粒后,他才顺着她贴身内衣的带子爬到雄伟的山峰之上。

  

      从触感上来看,山峰外是一件蕾丝镂空的半罩杯,下面的托圈硬硬的,上面的肌肤却是嫩滑的,像是一枚刚刚剥壳的煮鸡蛋

  

      万三胜虽然老的不能用了,但是手还能动,所以小奴的前胸并不是初次被侵犯,但以前只是被动的执行命令,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此时小舌头被秦歌含在嘴里,那种专属于男女之间的感受对她来说,却是前所未有的。

  

      仅仅是被摸到罩杯,她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更何况,他很快就摸上了罩杯上面的肌肤?

  

      她有点喜欢,也有些害怕,想离开,却抽身不得,只能轻轻扭动自己的身体,试图躲闪秦歌寻幽探秘的禄山之爪。

  

      毫无疑问,小奴那里的肌肤是十分敏感的,秦歌的手指只是轻轻的碰触,就已经给她制造了过电般的感受。

  

      其实,她的心底并不抗拒,可是女人本能的羞涩与胆怯又让她不能那么轻易屈服。

  

      现在他们之间,已经不是单纯的主与仆那么简单了。

  

      或许是害怕多过了喜欢,小奴的躲闪动作忽然加大了些力量,却不料,秦歌的手指骚扰暂时躲掉了,可彼此的深吻却变得更加猛烈。

  

      如果说两人最初的亲吻是涓涓细流之间的汇集,那么现在就是海浪与海岸的搏斗,猛烈刺激,却又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美好。

  

      小奴感觉到身体里有什么流了出来,沾湿自己的最贴身的衣物,她不懂,也不明白,为什么喂口水的感觉会如此美好,本能的羞涩,也本能的困扰,同时还带着一点点沉迷。

  

      趁着小奴短暂失神的那一瞬,秦歌那只探索的手终于成功滑进了罩杯。

  

      没错,不是钻,而是滑,她那娇嫩的肌肤,根本没办法留住秦歌的手指,若不是他经验丰富,或许还会直接滑到罩杯外面去。

  

      处女的双峰总是软中微微带着点硬,不像成熟妇人那样一味绵软,也不像硅胶填充起来的那般坚硬,如此的美好,只会属于未曾被占有的处女地。

  

      小奴终于无力躲避,似乎也不想再躲避,因为……那是主人的动作,她已经喜欢上被抚摸的感觉。

  

      终于,秦歌的手完全攀上了那座处女峰,稍一用力,便有乳肉从指缝间溢出来,那枚调皮的红豆还轻轻顶着他的手心,似乎不愿意被这么压迫,只可惜,它不反抗还好,一反抗倒吸引了敌人的注意力。

  

      摁、捻、拨、撩,秦歌与那颗红豆玩的不亦乐乎,可苦坏了小奴。

  

      她终于忍不住发出了声音,身体最敏感的地方,平时就是自己轻轻碰一下,都会很痒很难受,更何况是一只粗糙的大手在温柔且不懈地触碰?

  

      白鸟泽衣隔着衣服看秦歌的手在小奴胸前不停的变化形状,前胸不知为何也隐隐有些痒,特别是心脏的位置。

  

      她很难受,身体难受,心里也难受,就像得知羽心姐姐有了新主人时一样的难受。

  

      高傲的白鸟泽衣不会让自己受委屈,于是她猛地推了一下秦歌,骂道:“死萝莉控,你有完没完?本小姐可没心情看你们在这里表演活春gong。”

  

      激情中的两人毫无所觉,似乎早已对外界的一切没了反应,白鸟泽衣推一下没用,再推一下还不行,眼睛往下一瞄,就看见了秦歌撑起的小帐篷。

  

      “啊!疼疼疼……松手,快松手!”

  

      下身的疼痛终于让秦歌放开了小奴,看看脸色通红又满眼气愤的白鸟泽衣,就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小奴被秦歌放开好半天脑袋还是晕乎乎的,小脸上更像是涂抹过胭脂,红扑扑的,像喝了酒,要多诱人,就有多诱人,因为刚刚的亲吻耗费了不少氧气,丰满的双峰不停起伏着,让人着迷。

  

      “还满意吗?死萝莉控。”

  

      白鸟泽衣不满的声音再次响起,终于彻底惊醒了小奴。不知怎地,她伸手到胸前感受了一下自己的心跳,突然就像是受了惊的兔子一样,跳起来跑掉了。

  

      秦歌和白鸟泽衣面面相觑。人的羞涩是本能,厚脸皮才是后天养成的,看小奴那么大的反应,如果当年没有被万三胜遇到的话,应该会长成一个腼腆可爱的好姑娘。

  

      因为小奴怎么看都二十多岁了,所以亲吻了她的秦歌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长出口气,双手放在脑后继续枕在白鸟泽衣的大腿上,盯着脸上红晕依然没有消退的女孩儿看了良久,忽然柔声问道:“能跟我讲讲你和小白的过去么?”

  

      白鸟泽衣一呆,随即就低头沉默下来。

  

      秦歌等了好一会儿,以为她不想说,刚要说话就听她幽幽的开口。

  

      原来,岛国高天原四大氏族之所以能够一代代传承神裔,就是因为他们每家都有一件上古传下来的信物。

  

      白鸟家有一颗石头,就是大名鼎鼎的杀生石,岛国几乎所有关于九尾妖狐的传说都跟她家脱不了干系。

  

      她家的每一代神裔家主都会从杀生石中获得能力,当他寿命将尽时,就会把杀生石吞下,放置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再由后代剖腹取出,然后接着把能力传承给下一代家主。

  

      当然,神裔的传承不可能这么简单。

  

      首先,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被杀生石认主;其次,即便得到了杀生石里的传承,也必须再经过一道程序才能真正获得全部的力量。

  

      而这道程序,秦歌很熟悉,就是吃人。

  

      虽然白鸟泽衣说的是词语是融合,但秦歌知道,那就是吃人。

  

      白鸟家每年都会派出大量的人员去岛国各地寻找天生神裔,找到了就会想办法带回家扶养。

  

      这些人就是要被下代家主“融合”的对象,他们有个很形象的名字——食粮。

  

      而小白就是作为食粮被白鸟家收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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