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琼斯是一个可怜透顶的孩子,他是被一个小偷养大的。艾伦琼斯从小就知道那个小偷不是他的亲生父亲。因为在他记事的第一天起,那个小偷就告诉过他他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琼斯刚从温暖的被窝里醒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迷迷糊糊的睁开朦胧的睡眼。这时,一张长长的褐色的像马一样的脸颊,就突然的映入了琼斯的眼睛。那脸上带着庄严与肃穆,仿佛要去诉说一件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事情,接着那脸上的嘴唇就缓缓的张开了:“嗯,小子不管你现在能不能听懂,但是我要很认真的告诉你,你不是我伯格的亲生儿子,所以以后我也不会对你负哪怕一丁点责任。当我死后,你也不能继承我的财产,我的遗产一分都不会给你”说完这句话,小偷伯格就一甩衣袖而去,只留下一脸愕然的琼斯独自在风中凌乱。
你能想象当时的情景吗,一个一岁半大点儿的孩子,躺在床上,而一个成年人却在一边很认真对着他说一些,他根本听不懂的话,这该是一件多么滑稽的事情。
伯格走后琼斯认真的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伯格说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他却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伯格真是一个奇丑无比的人。以后的日子,每当琼斯想起今天的事情都会气的脸颊通红。因为他觉得,伯格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用他那一张丑脸去吓自己,真是给自己幼小的心灵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同样的事情,不知道在琼斯记事以前的日子里发生过多少,但是在琼斯在那件事以后的日子里,琼斯就经常被伯格用一脸严肃的目光盯着,然后告诉自己,自己不是他亲生的儿子,还让自己不要妄想去继承他的遗产。
说到遗产,琼斯真是有些哭笑不得,因为伯格的家里只有一张桌子一张床和一些做饭的炊具,那张桌子,还只有三条腿儿,一条腿儿折了,用几块破石头在支着。床烂了一个大洞,也不知道伯格在哪里找来了几块破纸板垫着。哦,忘记说了,还有一个书柜,这也是伯格家里唯一能上的了台面的东西了。书柜里有很多书,但伯格却从来不让琼斯碰这些书,还说如果碰了一下就要打断他的腿。琼斯真是被吓到了,从此以后一下也不敢碰那些书。
琼斯经常跑出去和镇子上的孩子们玩儿。只是渐渐的,镇上的孩子们都到了读书的年纪,一个个都抱着书本去学堂了。琼斯也想去学堂,因为他听去过学堂的小伙伴们回来说,学堂里的先生什么都知道。先生会讲很多有趣的故事,还会教人做事的本领,从学堂出来有了本事就可以去社会上挣钱。挣钱之后就可以走出这个小地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琼斯却不敢跟伯格说这件事情,因为他知道伯格很穷。
他清楚的记得,伯格每次去酒馆儿喝的酒都是别人剩下的,因为这样的酒没人要更加便宜,一个铜币就可以打到一壶。
就这样,琼斯上学的梦想,一直被耽搁着,直到八岁那年。有一次琼斯从外面回到家,猛然看到桌子上摊着一本儿书。琼斯从来没看过书,因为他没上过学,伯格又不让他碰书架。
琼斯也不是没想过,偷偷的翻看一下书架上的书,但是他每次想到伯格说要打断他的腿,就吓得再也不敢碰书架一下了。但是今天一本书摊在桌子上,或许是伯格忘了收起来,或许是伯格因为有急事要出去,但是不管怎么说那真是对琼斯莫大的诱惑了。琼斯想这书是自己摊在桌子上,又不是放在书架上,我翻一翻,应该不会被伯格打断腿吧!带着忐忑而又激动的心情琼斯翻开了他人生的第一本书。
琼斯小心的抚摸着书的外皮,想象着书中应该是有极大的秘密,要不然伯格怎么会那么珍爱这些东西。可是当他真正翻开书本,琼斯才知道自己想错了。因为书中大多是一些鬼都看不懂的东西,只有几张图画琼斯觉得还算有趣,可这些图画又有什么用,凭这些就能赚钱?琼斯觉得自己真是受到了莫大的欺骗,平日里伯格还把这些当做宝贝,伯格真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这么想着,琼斯一把将书扔回到桌子上。嘴里还嘟囔着:“什么破玩意,一点用都没有,送给我我都不要,还跟宝贝疙瘩似的,伯格真是个傻货!”
不巧的是,这一幕刚好被从外面进来的伯格看到。伯格早上正在看书,突然酒馆老板进来告诉伯格有半壶客人剩下的酒,没人要了,问伯格要不要。伯格当时兴冲冲的取下酒囊就和酒馆老板走了,没想到这该死的小兔崽子在自己离开的时候竟然偷看自己的书!
伯格本来是很生气的,准备教训那小子一顿。可是当他听到那小子说他的书是破玩意的时候,他就顾不得为琼斯偷看自己的书生气了。因为他觉得受到了侮辱!那本自己视为一生至宝,至今都没参悟透的书竟被那小兔崽子鄙视了!而那个小兔崽子怕是连书名都没看懂,因为他根本不识字!!
伯格觉得自己有必要教那小兔崽子,识些字,再给他读一读那本书,让他领略那本书的伟大,让他知道那本书的珍贵,当他对自己那本书产生痴迷,当他对自己那本书产生崇拜,当他再也离不开那本书的时候,再把那本书藏起来,这样才算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从此以后,琼斯的苦日子就开始了。因为伯格把琼斯带到了山上,并且在山上砍了些木头建了一间小木屋。在这之前琼斯从来都不知道伯格的力气竟然那么大!只见伯格拿刀的手轻轻一挥,那琼斯张开双臂才能抱住的大树就会慢慢倒下。
在琼斯看来,伯格应该是一个瘦弱的一阵风就能刮倒的农民,因为他所有的收入都来自种田!最多加一个小偷的头衔,可伯格这个小偷却从来不偷金银,他只偷书。在琼斯有记忆以后伯格书架上的书就经常换,琼斯也曾问过波哥那些书是哪儿来的,伯格曾笑的很得意的告诉琼斯,这些书都是我偷来的。
琼斯也曾问过伯格那你为什么不偷点儿钱,让咱俩过得好一点儿?伯格很认真的训斥了琼斯:“胡说!我是读书人,怎么能去偷人家的金子!”
琼斯当时就问:“那你为什么偷别人的书?”
伯格说:“偷书不能叫做偷,这叫拿!这是一门手艺,你不懂”说完伯格转身就走了,完全不在乎琼斯鄙视的目光。
喔!前文说到,伯格在山上建了一座木屋。
大家可能会奇怪,好端端的为什么伯格要在山上建木屋呢?而这却是伯格教琼斯识字的手段了!
记得伯格在决定教琼斯识字的第一天,说了一段琼斯当时不明白,但后来每当想起就不寒而栗的话。
当时,他的脸上带着一种神圣的表情,仿佛蒙着一层朦胧的光辉,使他的形象都高大了些:“小兔崽子,别人三四岁就开始上学,你今年八岁,起步已经比别人晚了!为了让你赶上并超过他们,我决定用一种前无古人,后也不一定有来者的方法来教导你!”
艾伦琼斯当时被伯格身上突然表现出的大师风范震惊了,呆呆的问:“什么方法?”
伯格回头看了琼斯一眼,那眼神里蕴含着一种琼斯看不懂的情绪:“不要多问,收拾东西,跟我上山!”
于是琼斯就乖乖的跟着伯格来到了这座荒山。而伯格教导琼斯的方法也当真称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因为他只是教了琼斯一些基本的音节的读法。然后找了一块悬崖绝壁,让琼斯自己坐在那里自己琢磨。弄明白了就叫他。而在距离悬崖十多米的地方栓了两头狼!琼斯不知道那两头狼是怎么被伯格驯服的,他只知道那两头狼看到伯格就夹着尾巴低着头,看到自己就会龇牙咧嘴!
琼斯就是这么学会认字的。记得琼斯第一次离开悬崖是被伯格背走的,因为已经过了六天而伯格让琼斯琢磨的字琼斯也只认识了一半。可怜的琼斯却已经饿的奄奄一息。伯格曾说过,没完成任务就不许吃饭,而伯格也确实这么做了。幸好伯格好像还不想让琼斯太早被饿死。
记得伯格当时一脸鄙视与不屑的对背上的琼斯说:“小兔崽子你也太笨了,这些字我开始学的时候一天就全学会了,你六天才认识一半,看来你比老子当年可蠢多了!”当然,伯格自动忽略掉了自己有老师这个事实。
从此,琼斯就在伯格这种前无古人的教学方法下慢慢成长着。
从最开始天天骂伯格,到后来骂的没力气只好开始认字。从最开始六天也完成不了伯格交给他的一天内要完成的任务,到后来三天完成,再到后来一天完成,再到后来半天能看完伯格要他两天看完的东西。琼斯的学习能力连伯格都有些震惊了!
用伯格的话说:“老子从没见过你这么聪明的崽子!”
这句话听着好像是在夸琼斯,可琼斯却觉得,一个小镇子里的农民知道些什么,还说自己见过的人,你又能见到多少人!
琼斯已经不是以前什么都不懂的笨崽子了,他已经读过不少书,知道在镇子外面还有郡县,还有帝国。虽然这老家伙经常吹嘘自己看遍了人世沧桑,经历过帝国兴衰,并且年轻时曾是一个名号传遍全国的人。可琼斯知道,这老家伙就是在吹牛。因为他连两个铜板一壶的最低劣的烧麦酒都喝不起。虽然他貌似有些不俗的武艺,可这又能说明什么!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琼斯十岁那年,某一天夜里。伯格又拿出了那本被他珍视如生命的书,丢给琼斯看。
琼斯把那本书翻了一遍,他发现这本书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写着些什么单掌碎石,功行全身,力大无穷之类的东西,大概是一种武学。第二部分写着什么机括,制造,弓弩这些东西,好像是讲的一些机关的制造方法。第三部分写了一些与排兵布阵有关的东西。反正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是琼斯喜欢的,他喜欢看花鸟虫鱼和诗歌之类的书,他的梦想是以后做一个吟游诗人或者到学堂里当一个先生。
所以琼斯看过后很痛快的把书扔给了伯格。这倒是引起伯格一阵愕然。在他想象中,琼斯看到这本书应该爱不释手,沉浸其中才对。
问过之后才知道琼斯对这本书的评价竟是百无一用,听到这个评价的时候,伯格的鼻子都快气歪了。但琼斯可不会管他怎么想。独自到一边看他的诗歌了。
伯格气呼呼的追上琼斯,一把把琼斯手上的书夺过来,恶狠狠的说:“小兔崽子,原本老子只是想给你看看这本书,不过现在我决定了,你不仅要看这本书,还要给老子学这本书!武道,机关,排兵布阵一样也不能少!哼!你不是喜欢看这没用的诗歌吗?老子告诉你,你不学,我就不让你看!”
琼斯撇了一眼伯格,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生那么大的气。琼斯却知道他必须去学那本书的内容了。因为这老头子向来说话算数,为了自己当诗人的梦想,也只能委屈自己了!
于是,从十岁起,琼斯每天的学习又多了一项内容,学习武道,学习兵法,学习机关。
就这样,一晃又是四年。琼斯已经把书上的兵法内容和机关制造方法烂熟于心了,而武道的进步却比较缓慢。在这四年里,伯格也慢慢苍老了,他的腰背不在挺直,他的双眼慢慢浑浊,就连他训斥琼斯时都没以前那么大声了。琼斯知道,老家伙是真的老了,恐怕他也快要死了。
琼斯不再违背老家伙的意思,认真的开始每天按时练武,制作机关鸟,机关花,做着一些讨老家伙喜欢的事情。
又过了一年,老家伙已经老的走不动了,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爱喝酒,爱吹牛。每次他要喝酒了,琼斯就用自己在山里打的猎物到镇子里给他换,他吹牛了,琼斯也微笑着认真的听。
这年除夕夜的时候,天上下着鹅毛大雪,琼斯提着从镇子上换回来的酒走进了他们的木屋。
老头子头靠着墙,破烂的棉被盖着身子,浑浊的双眼看着琼斯:“小崽子,你回来了,来,坐到我身边,跟我说说话!”
琼斯把酒囊拿在手里,搬了个小板凳坐在床边:“爹,喝口酒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琼斯已经习惯喊老家伙“爹”,而不再喊他“小偷”或者“伯格”了。
老头子在床上艰难的摇了摇头:“小崽子,老头子我怕是要走了,这酒啊!我怕是以后都喝不到了!老子死了以后,那些书都送给你了,那些就是我的遗产!”
琼斯握着老头子的手,红着眼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老头子伸出另一只手,颤巍巍的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木头小鸟:“小崽子,我看你喜欢做鸟,这是我前年闲的时候做的,给你留着玩,也算个念想。”
老头子顿了顿,接着严肃的说:“教你的武道,不到万不得已,不允许你用出来。记住没有?”
琼斯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老头子不让自己用,但他还是点了点头。
“如果你以后能见到尼古拉斯大帝,就告诉他,另一个尼古拉斯很想他,叫他不要为当时的事难过。”
说完这句话,老头子就死了。
琼斯在木屋的后边挖了个小坑,把老头子埋了。哪壶换来的酒也倒在了哪里。而老头子的“遗产”,琼斯并没有像老头子希望的那样去继承。不管是兵法战轮,历史天文,还是琼斯最喜欢的诗词歌赋,花鸟鱼虫都被琼斯一股脑的烧在了老家伙坟前。
琼斯在老头子的坟前坐了一夜,按照吟游诗人的习惯为老头子唱了一夜的歌谣:父亲啊你已故去愿你的灵魂在天堂安息父亲啊你已故去你的孩子再也没有人疼惜父亲啊你已故去从此只我一人在世上游离...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山顶,照在已落满积雪的琼斯身上,琼斯知道自己该离去了,从此之后只有自己一个人生活了。琼斯觉得自己应该高兴的,因为从此再也没有人扯着嗓子骂自己了,从此再也没有人*着自己学习武道了,可是琼斯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琼斯站在坟前想了一会,终于把那本老头子视若生命的书也烧给了老头子。虽然上边有些东西琼斯还没弄懂,但琼斯已经记住了。琼斯觉得自己把这些烧给老头子,老头子在那边一定会很高兴的。
做完这些,琼斯站起身,对着老家伙的坟墓说了声:“老家伙,我走了!”
接着,琼斯就起身回到镇子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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