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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这少女脸色煞白,两颗尖牙闪烁着蓝色的幽光,一看就有毒啊。
不用想。妥妥的黑暗生物没跑了。
根据诗诺诺所说,第七陆块的黑暗生物几乎都是类人的,血族就是黑暗生物中势力较大的种族。
不过,我记得血族一般都很漂漂的,而且看着贼高贵,就是让人看了以后,就想顶礼膜拜,就想立刻跪舔的高贵。
可是。
眼前这只血族,却是出奇的丑。
尼玛。
三角眼,大肥嘴,朝天鼻!
唔!
我要是被她给咬了,咬不死我,也得恶心死我的节奏啊。
这时候。
她已经凌空扑了过来。
我想也没想,一脚就踹了过去,踢在她的小腹上。
砰!
尼玛!
虽然是把她给踹飞了,但腿也疼的不行。
这尼玛。身体强度很高啊。
我随手一招,尼玛,忘记了,因为规则的关系,我现在是无法使用空间戒指的。
这尼玛!
没办法了,只能用手撕了。
根据电视剧的尿性程度,抗日战士是能够手撕鬼子的,我应该也能。
我扑了上去。把刚刚起身的她扑倒,然后一拳就砸了下去。
她怪叫一声,尖锐的喊道:“我要吸干你!”
吸干你妹啊,丑的跟什么的似的!
我又是一拳砸在她的脸上,这货的脸都被我打变形了,一般情况下,这种强度的攻击,至少能够造成人短暂的眩晕。
可是,这家伙竟然啥事没有,而且还在挣扎着要反击。
还好老子的力量死死的压制住了她,否则还真不是她的对手。
这时候,她突然尖叫一声,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将我击飞出去,然后转身就逃!
尼玛!
我追出去时,发现在她已经逃的很远了。看来血族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这尼玛。
无法使用魔力,还真是亏啊,否则就这种货色,还不是分分钟给灭了。
不行,一定要尽快掌握第七陆块的规则,否则遇到稍稍强大点的敌人。就是任人宰割的份儿。
这一夜,我再也没有入眠,而是不停的感受着第七陆块的气息。
天亮时分,我试了一下使用空间戒指。
在我的意识中,我是想将龙痕召唤出来,至少也得有武器在手吧。
可是,哗啦啦的掉出来一堆金币,足有上百枚。
我是不敢再使用空间戒指了,根本不受控啊,万一召唤出龙痕,而没有出现在手中。而是插在我的身体上,那就死的太冤了。
每天的凌晨四点左右,是失落大陆感受阳光最足的时间,这个过程,一般会持续一个小时左右,再之后,太阳就会被上层大陆所遮挡,留给底层大陆的,将是无尽的黑暗。
我趁着阳光正足走了出去,街上已经有很多人了。
小镇中的人,一般都是猎装打扮,而且用枪的颇多,大部分是造型粗犷的火药枪,偶尔能看到几个挂着能量枪的人。
我走在街上,寻找着插手武器装备的店面。
很快,我在正街找到了一家名为黑枪的武器店。
黑枪的店面不大,门外悬挂着欧式的木头牌子,上面刻着一把老式的燧发火枪。
货架上除了枪械外,还有很多冷兵器,标价最贵的,竟然是一把看着非常普通的短剑。
仔细一看,我才发现,这把短剑是镀了银的,对黑暗生物有着很大的杀伤力。
老板是个戴墨镜的秃头,瘦弱的身板还光着膀子,他无精打采的靠在柜台里,瞅了我一眼,说:“买得起买,买不起滚,别跟我这过眼瘾!”
额,这货还挺牛逼啊。
我弹出一枚金币,哗啦一声,滚落在柜台之上。
秃头立刻就弹了起来,伸手去抓金币,我一把按住,说:“老板,它现在还不是你的。”
这家伙嘿嘿一笑,直搓手,一边说:“您老相中什么了,尽管说。”
我想了想,现在的我无法使用魔力,所以根本用不了能量枪。
可是,普通的火药枪,即使是用了银弹,杀伤力也不够大。
所以,还是要用冷兵器。
不过,那把标价50银币的镀银短剑,也太寒酸了。
我说:“把好东西拿出来看看。”
秃头伸出大拇指,说:“一看您就是懂行的。”
然后,他很俗套的关了店门,把我带进内视。
这是一间小会客室,沙发茶几和酒柜。
我坐在沙发上等候,面前放了一杯浑浊的液体,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酒,我也没喝。
没一会儿。
秃头捧着两个箱子出来,放在了茶几上。
他打开那个狭长的箱子,里面竟然是两把纯银的匕首。共医史巴。
不过,仔细一看,从光泽上,就能看出,这根本不是纯银的,而是银的含量比较高而已。
秃头说:“这个要十枚金币。”
我点点头,没说什么,也没碰那匕首。
秃头又把另外一个小箱子打开,里面是两把银色的转轮手枪,造型粗犷,至少我觉得很讨喜,他说:“这是我们的镇店之宝,叫做银色奇迹,别看它只是火药枪,但威力绝对不比寻常的能量枪小,配合上银弹的话,男爵以下的血族,绝对一枪毙命!”
我点点头,心中却非常疑惑。
按照第七陆块的现状,镇店之宝怎么也得是能量枪,可秃头却直接给我拿出一把火药枪,这就说明,他应该不是个普通人,至少能够看出我现在没有魔力的状况。
想想也对,失落大陆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能开一家武器店,是普通人才有鬼了。
我也没墨迹,询问了一下银色奇迹的价格,连同匕首在内,一起买了,共花了六十枚金币。
作为馈赠,秃头送了我二十发劣质的银弹,还有若干普通子弹。
我又拿出十枚金币,购买了十发低阶银弹,然后又花了1枚金币,买了很多普通子弹和快速装弹器。
在我临走前,秃头突然叫住了我,说:“小子,你运气好,遇到的是我,否则你会被宰的很惨。”
我回头一笑,说:“难道你没宰我吗?”
秃头说:“至少你在我这里,可以花了钱,还能买到东西。”
我笑笑,说:“你这是救了自己一条命。”
离开了黑枪,我要找地方填饱肚子,那么,就只能去酒馆了。
酒馆是个神奇的地方,是发布任务、买情报、组队、吃饭、喝酒、找姑娘等为一体的综合场所。
小镇的酒馆叫做白带,我真想知道这么牛逼的名字是谁起的。
酒馆的空间很大,此时已经很多客人了,不过吃饭的不多,一般都在喝酒。
我坐在吧台前,对昏昏欲睡的酒保说:“有什么吃的吗?”
酒保看了我一眼,说:“人吃的,还有猪吃的。”
我抛出一枚金币,说:“要人吃的。”
酒保眼前一亮,用木制的大酒杯给我倒了一杯麦酒,说:“正是找零。”
我没理会他的贪婪,这个小镇只是一个过度而已,没必要惹那么多麻烦。
没一会儿,酒保端出来一大盆黑乎乎的肉,说:“这是您的食物。”
这肉的卖相真是不咋地,不过现在可不是挑剔的时候,我也就没说啥,抽出匕首插起来一块就吃。
尼玛,跟龙肋排真是没的比啊,好难吃。
没一会儿,我就已经消灭了半盆,但却只是半饱而已。
这时候,一个赤膊大汉走了过来,他的脸上有一道疤痕,像一只扭曲的蜈蚣一样。
他说:“小子,家伙不错,一个铜币卖给我吧。”
我瞥了他一眼,没理他,继续吃。
呸!
一口浓痰吐在喷里。
尼玛。
带不带这么恶心的啊!
我缓缓起身,抬起头,看着足有一米九的大汉,说:“吃了它,否则割了你的舌头!”
这时候,围过来三个人,手持利刃,其中一个拿着一把转轮火药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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