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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顺着生意看过去,是一个金发少女,穿着华贵的红色衣裙,长发微卷。%d7%cf%d3%c4%b8%f3小脸蛋儿白皙的过分,长长的睫毛就跟洋娃娃一样。
我觉得她紫色的瞳孔特别的迷人,仿若星辰。
至于身材嘛!
哈哈哈哈哈,竟然跟美惠差不多平!
女侍者说:“如您所愿,莉莉丝小姐!”
卧槽!
我先来的好不好?
而且,这不是拍品吗?
难道不用拍就可以直接卖吗?
我不乐意了,虽然小白在拉我衣袖,让我不要冲动。
可是,明明是我看中夜苑对剑的,而且我也表示要买了!
如果是那个什么莉莉丝先看中的,那我最多是商量一下,问问她能不能割爱而已。
毕竟,咱是长在红旗下的好青年啊!
可是。这莉莉丝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摆明就是要欺负我啊!
这我可不能忍,给我逼急了,把盛夏之星给都抢了,大不了抢完就颠儿。
不过。这也只是想想,这么大规模的拍卖会。怎么会没有高手坐镇呢。
我看向莉莉丝,笑着说道:“您好漂亮的小姐,这对短剑我们已经决定买了,请问你能否割爱?”
“割爱?”莉莉丝轻蔑一笑,说:“我只是觉得看上去不错而已,这种东西在我眼里,只是比垃圾强一点点而已。”
这有点太装逼了啊。
竟然说夜苑对剑,在她眼里只比垃圾好一点!
而我却想把这只比垃圾好一点的东西,作为礼物送给小白!
卧槽,这脸打的有点疼了。
诶我操,哥这暴脾气。绝对不能忍啊。
所以。
我说:“可我看这夜苑对剑跟您的气质相得益彰呢。”
莉莉丝脸一寒,冷声道:“藏头缩尾的家伙,你这是在跟我对话吗?”
藏头缩尾吗?
那好,给你看看本帅的容颜吧!
我把斗篷一摘,露出每天早晨都把我帅醒的容颜。说:“难道我说的不对吗?您佩戴上这只比垃圾好一点的对剑,已经很好看的!”
莉莉丝仔细的打量着我,眼神儿竟然有点迷离了,尼玛,难道是被我帅住了?
接着。女肝庄才。
莉莉丝的面容也有些红润,一边说:“竟然是黑色的瞳孔,莉莉丝很喜欢呢!”
卧槽!
这女人,竟然这么不知廉耻,虽然本帅经常帅的自己都害怕,可也不能这么不矜持吧?
然后。
莉莉丝突然就抓了过来,说:“这么好看的瞳孔,给我吧!”
尼玛!
这是要抠我眼球的节奏啊!
这女人是个变态啊有木有!
不过。
小太爷的反应贼快,低头一躲,身子一矮,瞬间一个猴子偷桃过去!
莉莉丝反应不及,竟直接被我偷了,她“啊~”的怪叫一声,接着又抓了过来!
瞬间,我们就成焦点了!
不过,这莉莉丝真是笨的可以,被我连续猴子偷桃,被我偷的练练败退!
直到承包的保安,哦不,是卫队来了,才把我们分开。
莉莉丝像个小疯子一样看着我,说:“请把你的眼球给莉莉丝好吗?”
我吹了下手里的金毛,说:“我也觉得你的眼球很好看,你怎么不把你的给我?”
莉莉丝露出恍然状,说:“对啊,我们可以交换嘛!”
说着,莉莉丝就去抠自己眼球了!
还好,身边的卫队长反应快,给拉住了,一边道:“阁下,请您不要再刺激莉莉丝小姐,她的脑袋有点……”
我一听,懂了,尼玛,我竟然跟一个神经病展开了撕逼大战!
然后,莉莉丝被带走了。
可能是莉莉丝经常这样,大厅内的人都习惯了,笑着就散开了。
我也是哑然失笑了,归蝶却冷冷的说:“我的小男人,你摸的爽吗?”
放屁,当然爽了!
不过,我可不敢这么说。
我嘿嘿一笑,说:“摸啥了,这是招式,叫猴子偷桃!”
归蝶哼了一声,说:“今晚不给你摸了!”
我说:“嘁,吓唬谁呢,我可以摸小白啊!”
小白外头一笑,啥也没说。
归蝶连忙说:“不准你摸她!”
我说:“你又不给摸!”
归蝶低着头,小声说:“那我给你摸,你不准摸姓小的!”
我点点头,说:“好的归蝶姐!”
闹剧结束之后,我在侍者那问了拍卖会的规则,大厅内的展品,是可以在私下购买的,不必非得拍卖。
于是,我把夜苑对剑买了下来,送给了小白,价钱克拉克去谈了。
小白看着手中的对剑,说:“我会好好珍惜的。”
归蝶吐槽道:“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白摇头笑笑,说:“人家珍惜的是阿觉的心意。”
然后,归蝶生气了,狠狠瞪我。
接着,我又挑选了几样装备武器,然后准备颠儿了。
虽然跟莉莉丝撕逼只是小插曲,可这里毕竟人多,不宜久留。
归蝶很失落的样子,因为我给她买礼物。
能怪我吗?
要给你买,你也得要算啊!
我让克拉克在克鲁维克雇佣了三只猛犸巨兽,然后带着奴隶们离开,向荣光营地进发。
不出意外的话,这会儿李蛮子他们已经控制了营地。
我们会合之后,就算是一股不小的力量的,毕竟一个营地中的一股势力,最多也就千人!
像克鲁维克这样的重镇,荣誉之剑的分部所在,也就只有3000人而已。
势力的进一步扩大之后,我们还需要继续掠夺。
不过,总不能做无根之草,我们仍需要一个立足之地。
但是,只有人有钱,想要在血腥之地有真正的立足之地是不够的。
我们还需要一方势力的支持,比如说紫荆花王国的某个伯爵什么的。
另一面,我们还要备战地下迷宫!
宝藏和经验,都是我们目前最需要的!
被囚禁在这个世界,想要回去,就要放弃一些所有的道德束缚了。
另外就是,我突然觉得,诺泽斯是个很有意思的世界,至少在锻造上,要比荒野之地要高明。
我在盛夏之星买了几套披甲,看似普通的披甲,属性甚至比系统的套装还要使用。
这些东西,一定都要学到手,等回到荒野之地后,这就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突然。
克拉克喊道:“大人,有一支队伍追了过来,看旗帜是荣耀之花!”
我忙起身看了过去,都是骑兵,大致一看,怎么也有500人,而且目标似乎的确是我们。
克拉克说:“大人,您也抢过荣耀之花吗?”
“没有!”我摇头说:“别废话了,准备迎敌!”
我做出一个决定,如果对方有超凡强者的话,我们就不得不扔下这些野蛮人跑了!
因为,我们三个,根本无法在500骑士的骚扰下打赢超凡王者!
如果没有超凡王者,那这500骑士就是送经验的货色!
不过,荣耀之花是紫荆花王国在血腥之地的势力,如果我们把这些给灭了,就会打乱我后面的步骤!
骑士突然间缓缓减速,之后停在50米外,一个身骑白马的骑士策马而出,手中的骑枪一指,说:“哪个家伙是黑瞳孔的?”
卧槽?
黑瞳孔?
难道是莉莉丝那个小精神病?
我考虑了一下,人家精神有问题,我跟人家计较,的确是我不对。
而且,从盛夏之星卫队长的态度来看,他们虽然维护莉莉丝,但却敢于将莉莉丝强行带走,那就说明,莉莉丝背后的人物,并不是一个不讲理的大人物。
既然这样的话,只要我表现的有足够诚意,应该就能避免不必要的战斗。
再就是,即使对方阵中有超凡强者,只要我想跑,还真没谁能拦住我的。
我低声说:“小白,归蝶,你们看事情不好就颠儿,我肯定能跑!”
归蝶说:“你要过去?”
我点点头,说:“相信我,没问题的。”
小白说:“如果你有危险,我会让野蛮人去当炮灰,我和归蝶姐也会接应你,就这么决定了!”
我笑笑,没说什么,危险应该不会有。
如果对方阵的有敌意,一轮冲锋就好,何必跟我们废话呢。
我冲着敌群走去,一边说:“我就是那个黑瞳孔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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