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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野蛮人准备的,除了装备,还有大量的食物!
野蛮人只要吃饱了,就可以立刻上战场!
不过。野蛮人的天性中带有狡黠,并不适合做忠实的部下。
但是,他们又不是那么聪明,否则在与人类的战争中,也不会一直处于下风。
嗯,这是一群有小聪明的笨蛋!
奴隶围场失火,奴隶趁乱逃跑,引来的是无数人讥讽的笑声,奴隶主这三个字并不光彩,在诺泽斯人眼中,他们跟贩卖猪肉的屠户没有本质性的区别。
总之,今夜的辉耀营地很热闹。
荣誉之剑在辉耀营地的负责人也去了奴隶围场,正在厉声指责奴隶主的疏忽大意!
奴隶主赔笑直说抱歉。说下批奴隶一到,立刻送货上门!
荣誉之剑的那个负责人冷笑一声,说奴隶主耽误了他们的大事,仅仅抱歉是没有用的,必须要赔偿损失。
奴隶主还是笑。可语言却硬气多了,他告诉那位负责人。赔偿没有,但有一条命!
要真动真格的,奴隶主根本就不怕这位负责人,他手下的护卫,还有他的猎捕队,都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而且,荣誉之剑主要的收入是商队,如果真的跟这些奴隶主结仇,那荣誉之剑的商队,在血腥之地的日子恐怕就不会好过了。
要知道,那些猎捕队经常客串一下强盗欺负那些没有靠山的小商队。
所以。那位负责人愤愤离开,但却也不能做什么。
可当他走到一半的时候,就意识到了不对,这么多的奴隶跑了,可入城处却没有一点动乱。那这些奴隶跑哪去了?
这里面一定有阴谋,他肯定是这样想的。
他愤愤的想着,一定是贪财的奴隶主把奴隶高价卖给了别人,然后再演这么一出戏给自己看!
可是证据呢,该死,证据呢?
没有证据,那就没法把怒火倾泻在该死的奴隶主身上!
而辉耀营地的另一面,一场掠夺已经结束了!
当一大波野蛮人从他身边掠过的时候,他立刻下令,让手下抓几个野蛮人,然后带去奴隶主那兴师问罪。
可是,野蛮人中,却夹杂着几个穿着黑斗篷的家伙,几下就把他的手下给宰了。
他怒不可遏,同时万分恐惧,正在向神祈祷,希望团长大人可以原谅他的过失。
因为,他看到很多野蛮人拿着的,都是荣誉之剑武器店的武器!
所以,还算聪明的他,立刻就想到,这些野蛮人掠夺了武器店!
可他现在却是无能为力,他的才能是经商,杀人这种事情是另一个家伙负责的,不过那个家伙现在应该还趴在某个小婊砸的肚皮上!
眼看着野蛮人从身边掠过,他只能躲在角落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今晚的掠夺非常的成功,荣誉之剑的店铺根本没有任何防范,守卫少的可怜,几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不过,最值钱的东西,却不在那些店铺中。
角落中,那位负责人瑟瑟发抖,他看着野蛮人远去,自语道:“不对不对,野蛮人没有这么大的胆子,背后一定有其他人在搞鬼,难道是消息走漏了?”
“嗯,是什么消息,能不能说给我听听呢?”我悄然出现在他的身后,说道:“或者,你也可以不说,但我会立刻送你回归神的怀抱呢。”
他吓的“哇”的一声怪叫,回过头,看到的是隐藏在斗篷下的我,顿时惊道:“你,你究竟是谁!”
我笑笑,抓起他的手,把他的空间戒指摘了下来,同时放入意识查看,嗯,好多魔晶和金币。
“我,当然是恶魔了。”我笑着说道:“那么,现在,你做出决定了吗?”
他咬牙说:“我克拉克是不会背叛荣誉之剑的,荣誉之剑的尊严不容亵渎,我才不会告诉你荣誉之剑找到了一个地下迷宫,更不会告诉你那个地下迷宫中有很多宝藏!”
我笑着说:“哦?不告诉我吗?那你可以去死了!”
克拉克哭丧着脸说:“这位大人,我这不是已经告诉您了吗?”
我笑了笑,说:“可我还不知道地下迷宫在哪呢。”
克拉克说:“我知道,但我有个条件!”
我一皱眉,这家伙有蹊跷,就说:“你觉得,你有权利跟我谈条件吗?”
克拉克已经不再恐惧,而是轻松的笑着,说:“当然有,因为您的野心很大。”
他所谓的野心很大,意思是,我不仅要抢荣誉之剑的商铺,还对地下城的宝藏很有兴趣。
的确,克拉克猜对了,对于目前的我们来说,金币是一切的起点,只要有了足够的金币,我就能建立起一支战斗力不俗的力量。
另外就是,伴随宝藏的,往往是强大的怪物,而怪物则能给我们提供经验!
是的,我们想要快速升级!
我说:“你很聪明,那么,说说你的条件吧。”
克拉克说:“替我杀两个人!”
“哦?”我疑惑道:“哪两个人呢?以你的身份,杀人这种事情,自己就能解决的吧?”
“我无法解决,因为我要杀的是荣誉之剑内部人员!”克拉克摇摇头,说:“第一个就是曙光营地的负责人鲁维斯,第二个是辉耀营地的护卫长卡菲特!哦,如果可以的话,顺便帮我把尼古拉斯那个混蛋也杀了,他也侮辱过我!”
这,可是我没有想到的。
我拿出一枚空间戒指,抛过去,说:“这是鲁维斯的空间戒指,他已经被我杀了,因为我就是从曙光营地一路抢过来的,至于尼古拉斯,重伤跑了,一段时间内应该不会再出现了。而你说的那个卡菲特,我可以答应你杀了他,但不是现在。或许,我觉得在那个地下迷宫内杀了他是个不错的选择。”
尼古拉斯的伤势非常重,我们造成的外伤其实对他影响不大,以他的实力恢复起来会很快!
可是,最后时刻,羽姐突然扔出一团紫色雾气,那是差点要了尼古拉斯命的致命毒药。
医生可不是只能救死扶伤,羽姐的医术高超,不过玩毒也是高手。
我的提议,被克拉克接受,决定暂时跟在我身边,直到我们杀了卡菲特。
当晚,我们掠夺了荣誉之剑后,以摧枯拉朽之势冲出了辉耀营地,向着血腥之地深处而行!女肝长亡。
这一次行动胜在出其不意,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
如果奴隶主不把奴隶卖给我们,那我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再就是,因为营地内太过拥挤,各势力的卫队都在营地外安营的话,我们也不肯能这么轻松。
另外就是,我对野蛮人的威慑与利诱起到了作用,让这群狡诈的笨蛋臣服于我。
至少目前野蛮人是不会反水的。
当然,我会让他们越来越舍不得离开。
远古猛犸在一处安全的所在停下,我的面前堆着数不清的金币,我抓起一把来,洒了下去,冲着野蛮人喊道:“这些金币,都是你们的!”
下面一声欢呼,只要是智慧种族,似乎都对这种闪闪发光的东西没有任何抵抗力。
李蛮子也过来洒金币,一边说:“尼玛,谁都别拦我,让我装逼!”
在金币的利诱下,野蛮人尽情的欢呼,甚至对我表达敬意。
不过,我知道,这些家伙的本性是狡诈的,想要彻底让他们臣服,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我把那个跟我对峙过的野蛮人叫了过来,说道:“你的名字!”
野蛮人半跪在地,说:“麦隆,我的大人!”
我指着下面的野蛮人,说:“你想不想做这些人的统领?”
麦隆小心的看了我一眼,在揣摩我的心思,说:“我想,但大人,我们都是您的奴隶!”
我摇头笑笑,说:“只要你们足够听话,那你们就不是我的奴隶,而是我的战士!”
麦隆说:“我的大人,这有什么区别吗?”
我说:“区别在于,做我的战士,你们是人!”
麦隆神色一变,沉声道:“我们是人,我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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