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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罗王是民间传说中阴间的主宰,掌管人的生死和轮回。在中国古代的民间信仰里面,人死后要去阴间报到,接受阎王的审判。
阎罗王,梵语Yama-raja,西藏语gsin-rje。又译夜摩耶摩、焰摩、焰摩、琰摩、剡魔、阎摩、琰魔。另又能译作双、双世、遮上、静息、縳、深恶胜业,可布众,深能静息、平等。在梵语焰摩Yama上,再加raja(王),而成焰摩王、阎罗王、琰魔王、阎王魔、或阎摩罗社、琰魔逻阇、焰摩逻阇、阎魔罗、阎魔罗王。阎罗王又简称阎罗、阎逻、焰罗、剡王、阎王。或称焰摩天、死王。
藏于大英博物馆的大威德明王(阎曼德迦)阎王被迷信是鬼世界的审判主,诸鬼中的大王。梵语中的另一译名「双」,据说是因阎王兄妹两人共同统管鬼世界之故。兄阎王治男鬼,妹阎王治女鬼,是统管女鬼的「女王」。但中国佛教僧人对信徒绝对不提这个「女头头」,这是因为「女人」在佛教中地位低微,惟恐女人在佛教中起「革命」。「双世」意为阎王自身苦乐并受,自身难保。「遮止」意为阎王令人不再造恶,予以遮止。「静息」意为罪人听王示语,便知己罪而静息。「平等」意为业镜平等,其罪自能彰显。玄应音义二十一:「焰摩」或作阎摩,声之转也,旧云阎罗,又云阎摩罗。此言缚,或言双世也,谓苦乐并受,故云双世,即鬼官总司也,又作夜磨卢迦,亦作阎摩罗社。阎摩,此云双,罗社,此云王,兄及妹,皆作地狱王,兄治男事,妹理女事,故曰「双王」。
阎王原来是古印度神话中管理阴间的天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现,佛教沿用这一说法,称阎王为管理地狱的魔王,据《问地狱经》载,阎王从前是毗沙国的国王,在与维陀始生王的战争中因兵力不敌而立誓,愿为地狱之主。他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领所属百万众共同立誓,共治地狱罪人。十八臣就是后来的十八地狱之小王,百万之众即后来地狱的众多狱卒。阎王所住的宫殿位于阎浮提洲南二铁城山外,纵广六千由旬。另据《禁度三味经》,阎王治下有五官,鲜官禁杀,水官禁盗,铁官禁淫,土官禁二舌,天官禁酒。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说:"梵音阎魔,义翻为平等王,此司典生死罪福之业,主守地狱八热、八寒以及眷属诸小狱等,役使鬼卒于五趣中,追报罪人,捶拷治罚,决断善恶,更无休息。"
阎王在古代印度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当时,古代雅利安人的一支开始了在印度北部地区的统治,并在那里创造了吠陀文化的种姓制度,开创了印度历史上的吠陀时期。雅利安人使用比梵文更古老的语言写成吠陀经,其中最早的是《梨俱吠陀》。在《梨俱吠陀》中,耶摩(Yama)神居住在天界的乐土,人死后的灵魂都要到那里去见耶摩神。耶摩神有两个使者,它们是两条狗。这两个使者经常在人间界巡游,当用嗅觉发现有人快死的时候,就把他的灵魂引到天界。耶摩神就是阎王的最初来源。
雅利安人在印度发展出现代印度教的前身婆罗门教。吠陀经是婆罗门教的经典,因此耶摩神的信仰在婆罗门教中被继承了下来,并有所变化。婆罗门教相信轮回,认为耶摩神是传说中第一个死去的人。后来,耶摩神从天界转入地界,被认为是专门监督死者生前的行为,并给与赏罚的神祗;进而发展成为地狱中所有死神和死者的王,即地狱的主宰者,拥有众多的下属。随着进一步的演变,耶摩神最后成为专门使死者受苦,**死者灵魂的神祇。西藏阎王画像
佛教在古代印度兴起后,采用了很多婆罗门教的神话,耶摩神的信仰也被佛教吸收。佛教中阎王的职责是统领阴间的诸神,审判人生前的行为并给与相应的惩罚。在佛教中,阎王信仰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联系的说法,如“平等王”、“双王”等等。
平等王:中国古代的僧人翻译佛经,有时也把阎王意译“平等王”,意思是认为阎王可以赏善罚恶,处事公正,待人平等。后来,“平等”的说法和“因果报应”的说法结合起来,成为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民间信仰之一。
双王:在梵语中,耶摩的又译“双王”,这点历来有两种解释:其一,据说是因为阎王在地狱身受苦、乐两种滋味,所以称为“双王”。其二,据说是因为阎王有兄妹俩人,共同管理地狱的死神和死者,兄长专门惩治男鬼,妹妹专门惩治女鬼,因此也称为“双王”。
在汉地,阎罗王的形象一般跟判官较接近,而在藏传佛教中,则称为阎罗法王,是佛教的护法,形象非常地勇武可怖。
在中国民间的传说中,包拯成为公正的化身。有的认为他死后成为阎罗王,继续审理阴间的案件。有的则认为他“日断人间,夜判阴间”,就是说白天在人间审案,晚上则成为阎罗王,在阴间断案。人死后,灵魂到阴间接受包拯的审判,如果确实是受人陷害,包拯会把他放回阳间活命;如果的确有罪,则被送入地狱受罚。
民间传说中,“四大阎王”一说认为阎王有四位:除包拯外,还有韩擒虎、范仲淹和寇准。另一说则认为阎王有三位,分别是:包拯、范仲淹和寇准。
一是隋将韩擒虎,韩擒虎是隋初大将,据称他在13岁时打过猛虎,所以取名叫擒虎.在隋王朝统一中国的灭南陈战争中,首先渡江进入建业(南京),由此立下了大功.李世民(唐太宗)主持的《隋书》记述他病重临死前夕,"其邻母见擒(擒虎,唐人讳虎字,故省略"虎"字)门下仪卫甚盛,有同王者,母异而问之.其中人曰:“我来迎王”.忽然不见.又有人疾笃,忽惊走至擒家曰:“我欲谒王.”左右问曰:“何王也”?答曰:“阎罗王”,擒子弟欲挞之,擒止之曰:“生为上柱国,死做阎罗王,斯亦足矣.”因寝疾,数日竟卒."《二十四史》多讳鬼神,很少记有阴阳界故事,而韩擒虎死做阎罗王的传说,竟被记进本传,可见在初唐时,这条传说是颇见风行的.所以在晚唐敦煌变文《韩擒虎话本》,更是惟妙惟肖描述了韩擒虎在灭陈后,五道将军持天符请他出任阴司之主,韩应允,请假三天.隋文帝杨坚并举行了告别宴会.第三日,有一紫衣人、一绯衣人乘乌云前来迎接,自称"原是天曹地府,来取大王"上任.于是,他辞别朝廷君臣和家小,赴阴间当阎罗王去了.显然,仍是循《隋书》嬗变而来.
二是北宋名相寇准.寇准以秉直见闻于民间.唯刚正者,常能令人长相思,这大概是他得以从诸多文武大臣行列间选拔的一个原因.传说他的爱妾茜桃临死前说:"吾向不言,恐泄阴理;今欲去,言亦无害.公当为世主者阎浮提王也"(《涌幢小品》)."寇准卒,有王克勤者,见公于曹州境上,向从者,曰:“阎罗处政.”"(《翰苑名谈》)可见他生前已知己要出任阎罗王,而死后果然当了阎罗王了的.大概在他生前已经流传此说,所以当时就有人在驿舍侧,挂起寇准图像,上面写有"今作阎罗王"字样(《通俗编》).
三是北宋名相范仲淹.范仲淹也以清廉、正直著名,生前就以官声好誉为民间称道,因而在他死后,就有传说他"在冥间""见司生杀之权","人死五七则见阎罗,岂非文正为此官耶".(《中吴纪闻》)
四是北宋龙图阁直学士包拯.包拯死后出任阎王,在当时就有传说."俗传包拯为阴司阎罗王,其说在宋时已盛,《宋史·包拯传》云: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侍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范烟桥《茶烟歇》).由此元明杂剧、平话多有包拯下阴司审案故事.石玉昆:《三侠五义》还出现包拯扮阎罗审郭槐"狸猫换太子"情事.包拯的刚正直言、执法严峻,自然是人们理想意境的阎罗王最佳人选.东方传说文化是讲现世报的,阳世之冤,阴司必报,所以必须要有包拯做阎罗王,才能了结冤报也.
观念传播
中国古代原本没有关于阎王的观念,佛教从古代印度传入中国后,阎王作为地狱主神的信仰才开始在中国流行开来。中文“阎王”是从梵语中音译过来的词汇,本意是“捆绑”,具体意思是捆绑有罪的人,也译作“阎罗(王)”、“阎魔(王)”、“琰魔”等等。在古代印度神话中,阎王是管理阴间的王,印度现存最古老的诗集《梨俱吠陀》中已经有关于阎王的传说。而阎王观念的形成可能要更早,来源也不止一个,实际上阎王在古印度有很多版本不同的传说。佛教创立后,沿用了阎王的观念,认为阎王是管理地狱的王。关于阎王的信仰传入中国后,与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的信仰系统相互影响,演变出具有汉化色彩的阎王观念:十殿阎罗。
阎王在中国民间影响很大,传说他是阴间的国王,人死后都要到阴间去报道,接受阎王的审判,生前行善者,可升天堂,享富贵,生前作恶者,会受惩罚,下地狱。中国佛教中,又有十殿阎罗之说。十殿阎罗是中国佛教所说的十个主管地狱的阎王的总称,这一说法始于唐末。分别是:秦广王、初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阎罗王、变成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五道转轮王。此十王分别居于地狱的十殿之上,因称此十殿阎王。
传说很早以前,阎罗王是毗沙国的一个国王,他生性好战,而且从不服输。当时惟一能和他敌的是由维陀始生王统治的一个国家,军队同样也很强大。他们连年交战,兵戎厮杀。
由于毗沙王一味地穷兵武,国力渐渐不支,终于在一次大的战役中,毗沙国的军队被维陀始生王几乎杀得兵马殆尽。毗沙王好不容易杀出重围,一个人落荒逃至一座山顶,他的十八个部队,纠集了百万人马,到山上来找他。他们先把毗沙王安慰一番,然后群情激愤,朝打败他们的维陀始生王所在的方向,对天起誓:“至死追随毗沙王!一定要惩治凶恶的仇敌,就是到了阴间地府,也要称王,血战到底!”接着,他们就在毗沙王的带领下,义无反顾地直入地狱。于是,毗沙王便成了威名赫赫的阎罗王,他的十八个部从分别做了十八层地狱里的判官,而跟随他的百万之众,也一个个变成了狱卒。
毗沙王的誓言终于实现了!生前他败在维陀生王的手下,死后当上了地狱之王,维陀始生王到期了地狱也真够他受的。那些数也数不清的各式地狱,千奇百怪,应有尽有。什么八寒地狱、八热地狱、孤独地狱、泥犁地狱、刀山地狱、铁床地狱、寒冰地狱、剥皮地狱、畜生地狱、刀兵地狱、蛆虫地狱等十八层,每一层都有着残酷的刑罚,摆着血淋淋的刑具。
也许是后来阴地府的案子越来越多,一个阎王很难审理完,就一分为十。十王分别为秦广王、初江王、宋帝王、伍官王、阎罗王、变成王、泰山王、都市王、不等王、五道转轮王。他们各自在地狱十殿中审判押到自己殿上的鬼魂。因为阎罗王名气最大,所以居“十殿阎罗”之首。据传说,人死后灵魂要到朱家经堂报到。
“十殿阎罗”是中国古代特有的民间信仰。所谓“十殿阎罗”,就是说有十个掌管地狱的大王,分别居于地狱的十殿之上,因此称为“十殿阎罗”。这是十殿阎罗分别是:
第一殿,秦广王蒋,二月初一日诞辰,专司人间夭寿生死,统管幽冥吉凶、善人寿终,接引超升;功过两半者,送交第十殿发放,仍投入世间,男转为女,女转为田。恶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曰孽镜台,令之一望,照见在世之心好坏,随即批解第二殿,发狱受苦。
第二殿,楚江王历,三月初一日诞辰,司掌活大地狱,又名剥衣亭寒冰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在阳间伤人肢体、奸盗杀生者,推入此狱,另发入到十六小狱受苦,满期转解第二殿,加刑发狱。
第三殿,宋帝王余,二月初八诞辰,司掌黑绳大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忤逆尊长,教唆兴讼者,推入此狱,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满转解第四殿。
第四殿,五官王吕,二月十八日诞辰,司掌合大地狱,又名剥剹血池地狱,另设十六小地狱,凡世人抗粮赖租,交易欺诈者,推入此狱,另再判以小狱受苦,满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第五殿,阎罗天子包,正月初八日诞辰,前本居第一殿,因怜屈死,屡放还阳伸雪,降调此殿。司掌叫唤大地狱,并十六诛心小狱。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乡台,令之闻见世上本家,因罪遭殃各事,随即推入此狱,细查曾犯何恶,再发入诛心十六小狱,钩出其心,掷与蛇食,铡其身首(包公即善于用铡刀),受苦满日,另发别殿。
第六殿,六城王毕,三月初八日诞辰,司掌大叫唤大地狱,及枉死城,另设十六小狱。忤逆不孝者,被两小鬼用锯分尸。凡世人怨天尤地,对北溺便涕泣者,发入此狱。查所犯事件,亦要受到铁锥打、火烧舌之刑罚。再发小狱受苦,满日转解第七殿,再查有无别恶。
第七殿,泰山王董,三月二十七日诞辰,司掌热恼地狱,又名碓磨肉酱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取骸合药、离人至戚者,发入此狱。再发小狱。受苦满日,转解第八殿,收狱查治。又,凡盗窃、诬告、敲诈、谋财害命者,均将遭受下油锅之刑罚;
第八殿,都市王黄,四月初一日诞辰,司掌大热大恼大地狱,又名恼闷锅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在世不孝,使父母翁姑愁闷烦恼者,掷入此狱。再交各小狱加刑,受尽痛苦,解交第十殿,改头换面,永为畜类。
第九殿,平等王陆,四月初八日诞辰,司掌丰都城铁网阿鼻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杀人放火、斩绞正法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铜桩,链其手足相抱,煽火焚烧,烫烬心肝,随发阿鼻地狱受刑。直到被害者个个投生,方准提出,解交第十殿发生六道(天道、人道、地道、阿修罗道、地狱道、畜生道)。
第十殿,转轮王薛,四月十七日诞辰,专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别善恶,核定等级,发四大部州投生。男女寿夭,富贵贫贱,逐名详细开载,每月汇知第一殿注册。凡有作孽极恶之鬼,着令更变卵胎湿化,朝生暮死,罪满之后,再复人生,投胎蛮夷之地。凡发往投生者,先令押交孟婆神,酴忘台下,灌饮迷汤,使忘前生之事。
一般认为,佛教于在西汉末年传入中国,并在南北朝时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随着佛教传入中国,阎王的信仰也开始广为接受,并和中国民间原有的迷信和道教信仰互相影响。中国民间原本就有关于鬼神的观念,这在中国本土宗教道教信仰的“东岳大帝”身上得到体现。“东岳大帝”原本是民间崇拜的泰山神,泰山被认为是人死后灵魂通往冥界之地,而泰山神则是[冥王]。佛教传入中国后,佛教中的一些神被民间信仰加以改造后吸收和采纳;另一方面,佛教本身为了发展也主动本土化,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于是在佛教中原本只有一位的阎王,逐渐演变成为“十殿阎罗”。“十殿阎罗”的信仰形成的具体时间没有确切的证据,根据人们估计约在宋朝时期。这时,阎王已经成为“十殿阎罗”里的第五殿阎罗,而且被认为是由北宋时的大臣包拯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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