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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汉姆先生,你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吗?”
在《柳叶刀》杂志法斯先生的办公室里,大卫瞪大了眼睛惊讶且愤怒的叫道:“为了一篇从未听说过名字的医师的论文,你竟然要求法斯先生邀请至少三位忙碌的绅士来进行讨论?你难道不知道我们为此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吗?”
“我认为是值得的!”
并没有多辩解什么,格拉汉姆先生只是郑重的点点头,坚持着自己的观点。
虽然表面上大卫是因为论文本身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杂志的利益考虑,但是格拉汉姆此时已经看出来了,这位平日里关系还算不错的同事此时只所以如此恼怒,恐怕更多的是因为自己反驳了对方的意见,坚持己见的缘故。
“你!……”
果然,大卫的表情顿时越发气愤,看向同事的目光也变得更加不善了起来。
看着两个下属之间针锋相对的争吵,作为杂志负责人的法斯先生却没有立刻阻止他们,而是面色凝重的看着桌上那篇厚厚的论文,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
作为一片论文,这位叫约翰?亨特拉尔的作者所表达出的观点无疑是非常新奇的,但是正是这些观点和结论太过新奇,阻止了被传统思想束缚的人们去接受它。就如大卫一样,本身就是一名期刊的编辑,平时接触的都是新的观点和新的发现,他尚且无法顺利的接受,更何况其他人乎?
但是,以法斯自己的经验和眼光来看,这篇论文却是如此的特别!
从最开始对血液凝集现象的描述到临床输血问题的分析,从实验的设计方案到数据的采集,从实验结果的统计到最终结论的得出,这篇论文的结构就像是一根精密之极的链条一样,一环扣着一环,让人根本就找不到一丁点儿的空隙!
很难让人相信,一位不知名的医师能够写出如此严谨的论文!
而且相对于论文的撰写手法而言,法斯更加看重的自然是论文内容所蕴含的价值——文中观点一旦成立的话,恐怕将是里程碑式的巨大成就!输血的问题暂且不提,仅仅是人类血型这个概念就是血液生理学的一场**了!
格拉汉姆无疑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在大卫否决了之后还坚持找到自己,要求召集相关领域的顾问们进行咨询和讨论。
“法斯先生,我认为根本就没有这个必要!”
眼见顶头上司凝眉沉思的样子似乎颇为意动,大卫心中顿时一惊,立刻表情严肃地说道:“作者是不知名的人士,内容又是不知所谓的猜测,我认为这篇论文根本就没有刊载的价值,至于说邀请几位绅士前来讨论就更没有意义了。”
听大卫这么一说,格拉汉姆也急了,连忙开口道:“法斯先生,我恳请您能够重视这篇论文的价值,至少也应该做一下简单的验证再来得出结论!”
“先生们!”
眼见大卫似乎又要发怒的样子,法斯先生的脸色一沉,淡淡的说道:“关于这篇论文是否需要邀请其他人来进行评价,我一定会认真考虑一下的,但是现在请让我稍稍安静一会儿,可以吗?”
……
就在远在伦敦的《柳叶刀》杂志编辑部内部为了约翰的论文而争执不休的时候,在欧洲大陆的柏林市区,柏林大学医学院的外科学教授伯格曼先生满怀兴奋的让人送出了一篇名为“几种新的消毒方法研究”的论文,目的地是同城的一本德国医学杂志。
这篇论文上,同样有着约翰的名字。
虽然论文的第一作者是伯格曼,约翰是第二作者,但是外科学教授却没有把主要功劳据为己有,而是在论文中强调了约翰是几项消毒措施的发明者和提倡者,伯格曼负责的是实施和效果的检测。
相对于更多让人恶心的剽窃来说,伯格曼已经相当的仁义了。
当然,即便自己的老师完全把功劳都占了约翰也不会在意,这些技术本来就是伯格曼创造出来的,约翰只是穿越时空又还了回来而已,一如他把竹丝灯泡的专利卖给爱迪生一样,自己已经占了便宜了。
对于正在休假的约翰来说,这两件事情他都一无所知。
这一天,刚刚从自己的堂姐家做客回来,老亨特拉尔的精神却依然非常亢奋,拉着约翰在壁炉上絮絮叨叨的说着年轻时的事情,然后自然而然的就谈到了他的母亲伊丽莎白,老爷子的情绪才慢慢变得低沉了起来。
眼见情况不对劲,约翰连忙转移话题道:“外公,说起来明天就是那位布里斯特先生和科尔男爵举办舞会的日子了吧?您年轻的时候柏林的舞会是什么样子的?”
“舞会能有什么不同的?”
约翰的话题果然转移了老亨特拉尔的注意力,他马上就很是不屑地撇了撇嘴道:“无非就是出现了一些新的舞曲而已……哦,对了,现在有了电灯,倒是稍稍有些不同了,我来之前纽约市区安装灯泡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了,约翰,你可是放弃了一门好生意啊!”
说到这里的时候,老亨特拉尔颇为遗憾的吧嗒了一下嘴巴。
虽说因为成本以及发电厂技术还不成熟的缘故,灯泡的销售量依然不算很高,只有一些酒店和有钱人家才装得起,但是那毕竟也是一年上十万只的生意,未来很可能会达到每年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对于约翰把专利卖给爱迪生老亨特拉尔心中一直是比较遗憾的。
“这有什么好遗憾的?”
对于老亨特拉尔的话约翰却有些不以为然,摇摇头漫不经心的说道:“竹丝灯泡那种东西,我随时都能拿出更好的替代品出来,等他们把电灯普及了之后,人们也养成用电灯照明的习惯之后,我再进去岂不是更好?”
“你有更好的发明?”
老亨特拉尔眼前一亮,连忙追问道。
自己的外孙老亨特拉尔还是很了解的,知道这小子有着多大的本事,所以说来德国一年多之后又有什么发明倒也不算惊奇。
在自己外公前面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约翰笑着点了点头道:“是的外公,我已经新设计出一种新型的灯泡,无论亮度还是寿命都要比竹丝灯泡强悍得多,但是生产成本却基本相同……”
“有样品吗?”
听外孙这么一说老亨特拉尔顿时便来了兴趣,兴致勃勃的问道。在约翰的有意引导之下,他也把女儿的事情暂时放在脑后去了。
约翰满意的点了点头,把外公带进了自己的实验室中。
简单的灯泡样品约翰确实早就已经做出来了,而且在造型和结构上也与后世那种白炽灯泡更加的接近,基本上已经算得上是最终的形态。在老亨特拉尔好奇的催促下,约翰把灯泡连上一个自制试验用的电池,很快就点亮了这仅有的一个样品。
“咝……”
当灯泡在黑暗的房间中亮起的时候,老亨特拉尔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确实如约翰所说的那样,这种新型的灯泡要亮多了,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的原因,老亨特拉尔感觉这种光线让人很舒服,不像竹丝灯泡总是给人一种灰蒙蒙的,如同罩了一层薄膜般的感觉!
上前细细的查看着这个灯泡,老亨特拉尔双眼出神的问道:“约翰,我看他和普通的灯泡确实稍稍有些不同,所以区别主要就是结构上的改进吗?”
“当然不是,最主要的改变是换了灯丝的材料。”
看着外公一脸好奇观察灯泡的样子,约翰暗暗觉得有些好笑,笑眯眯的摇头道。
竹丝灯泡的出现,意味着人类世界进入了电力照明的时代,但是真正让灯泡走进千家万户的因素除了电力**的推进、成本的降低和经济的发展之外,钨丝灯泡的出现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更高的亮度,更长的寿命和更加方便的制造工艺!
这才是约翰给自己留的好东西。
而且……
“外公。”
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好事情一样,约翰脸上露出一种相当怪异的笑容,凑到外公身边笑嘻嘻的说道:“外公,现在爱迪生先生应该正在忙着建设他的供电系统吧?效果怎么样?”
约翰来柏林之前爱迪生电灯公司就已经开始在纽约市建设发电站了,当时宣传沸沸扬扬的很是热闹,老亨特拉尔还专门为此发表过一番评论,认为爱迪生的发电厂前途无量。不过约翰却记得爱迪生并没有成功,因为他坚持推广自己的直流电并诋毁交流电,最终造成了电灯公司被人给一口吞下,直接催生出了后世的巨无霸通用电气……
“还好吧,应该挺挣钱的。”
略略迟疑了一下,老亨特拉尔给这件事情下了一个结论。对于一名合格的商人来说,他看待事物的标准就是挣不挣钱,评价的标准就是这么简单!
不过从老亨特拉尔的迟疑中,约翰看出了一些端倪。
“大概是直流电的弊端开始慢慢显露了吧?”
心中想到这个原因,约翰眉头一挑,笑呵呵的说道:“外公,您说如果我们也在和爱迪生一样开发一套供电系统,然后满世界的去收电费怎么样?”
“你说什么?”
听到外孙的这番话之后,老亨特拉尔登时一怔。
约翰笑了笑凑过来道:“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到时候配合着推出这种新型的灯泡,应该会很有前途的吧?”
“谁来建?难道你还懂这个?”
老亨特拉尔连忙摇头苦笑,直接否决了约翰的提议。
不过约翰可不是容易放弃的人,他双手一摊笑道:“我是不懂,但是我知道有人懂啊!事实上这个人现在很可能就在美国,等您回去之后就可以去找找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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