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在东方也有很多优秀的园林,你去看过吗?”
马车驶入了中央公园之后,习惯于沉默的老亨特拉尔突然开口问道:“相比较于中央公园呢?你认为两者有什么分别?”
“东方园林倒是去看过一些。”
认真地看着窗外的景色,约翰漫不经心的回应道:“我觉得东方的园林注重意境……怎么说呢?就是精神上的表达,一草一木、一石一亭,在设计者的心中都是有特殊含义的。至于说中央公园的话……抱歉,我对此了解的很少,暂时还不知道。”
“嗯。”
老亨特拉尔淡淡应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马车在祖孙俩完全没有意义的搭话中行驶了十几分钟,最后在一片草坪边上停了下来。
“先生,我们到了。”
亨利迅速的跳下车,打开车门恭声说道。
约翰先下车,双脚着地后不由自主的紧了紧自己的领子,虽然没有风,而且天空的太阳很给力的晒着大地,不过从马车里面出来还是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寒意。
“他们在那边。”
就在约翰缩了缩脖子,打算先观赏一下四周的景色时,老亨特拉尔已经第一时间发现了不远处的斯通一家,轻轻敲了敲手杖,示意约翰和他一起过去了。
“上午好!”
“上午好!”
两家人相互之间热情的打起了招呼,老亨特拉尔甚至和他的老朋友拉菲尔·斯通先生紧紧拥抱了一下。斯通家今天总共来了四个人,除了斯通夫妇和艾玛之外,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个年轻白人个头不算高,最多也就是五英尺半的样子,但是身材相当的壮实,而且脸上的毛发极为浓密,和斯通先生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这是我的儿子约书亚。”
一脸和善的斯通先生微笑着介绍那个年轻人:“前几年他一直在伦敦留学,刚刚回到纽约没多久。”
“你好斯通先生,很高兴能见到你。”
听到对方是从欧洲留学回来的,约翰眉头一挑,主动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这个年代的美国,倒是和他前世的中国有些相似,发展、崛起的速度极快,但是除了地盘够大、资源够丰富之外,各个领域都全方位的落后于欧洲,高等教育同样也是如此。因此整个18和19世纪其实就是美国年轻人的欧洲留学史,家庭条件不错的年轻人去欧洲留学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不过最多也就是二三十年的功夫,老美就要翻身了啊。”
想想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再1874年已经成立,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已经为时不远,约翰一边打量着这位刚刚回国的留学生,一边暗暗的感叹道。
“你好。”
约书亚伸出右手和约翰轻轻的一握,双眼之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笑着说道:“我也很高兴见到你,亨特拉尔先生,对您的名字最近一段时间我可是经常听到啊!”
“哦?”
约翰微微一怔,随即目光不由自主的飘向了对方身后的艾玛。
小女孩儿刚才打过招呼之后就静静的站在父亲和哥哥的身后,没有说话,脑袋一直垂着,就像是没看到他一样。
哑然一笑,约翰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随口问了一句:“不知道斯通先生在美国读的是什么学科?为什么不去德国留学呢?”
在约翰的印象中,19世纪后半叶德国才是高等教育的中心,而且美国人的高等教育基本上也是师法德国人,因此这个问题也就脱口而出了。
“呵呵,我学的是法律。”
轻轻一笑,约书亚解释了一下第一个问题。
约翰没等到对方关于第二个问题的回答,不过当他讶然望去,看到约书亚那一脸笑意的时候顿时便反应了过来,随即自己也乐了。
也是,美国人学法律去大陆法系国家干什么?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之后,两个年轻人的关系迅速的热络了起来。
这个时候的中央公园设施还非常的简单,因此除了散步之外基本上是聚会、野餐为主,仆人们再草地上铺好了羊毛毯之后,老亨特拉尔和斯通夫妇在一旁闲聊,这边约翰对约书亚去欧洲留学的事情很感兴趣,很快就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让人觉得有些惊异的是,约书亚似乎没有当约翰是一个和自己小妹同龄的少年,反而像对待一个同龄人那样,热情的介绍着自己知道的一切。
所有人里面,只有艾玛孤孤零零的坐在一旁。
“这个该死的家伙!”
看着约翰和自己的哥哥谈笑风生,颇有越来越投机的架势,艾玛几乎把一口小白牙都给咬碎了!
她看约翰越发的不顺眼了。
自己的哥哥约书亚可是一个大学生,而且是从英国剑桥大学毕业的法律专业大学生,将来毫无疑问是社会的精英,竟然会和一个如此可恶的家伙聊的热火朝天?
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艾玛怎么能接受?
“斯通先生……”
坐在舒服的羊毛毯上,约翰来到纽约后还是第一次和别人聊的如此开心,心情顿时舒畅多了,就连那恼人的寒冷都仿佛瞬间消失了一样。
“哈哈,约翰,叫我约书亚。”
约书亚摆了摆手,笑着说道。
“好吧,约书亚。”
见对方脸上的表情似乎很坚持,约翰也不在意,耸了耸肩笑着问道:“请恕我冒昧,不过你的口音很好听……是伦敦口音吗?”
“呵呵,学法律的留一口英国口音还是很有好处的。”
约翰那有些促狭的语气并没有让约书亚感到尴尬,只是简单的微微一笑,话里的语气反而有些自得的味道。作为英国移民的后代,他向来都为自己的英国后裔身份而自豪,只不过因为从小在纽约长大,口音慢慢有些被当地人同化了,能纠正过来可是相当不容易的。
事实上不仅仅是他们,自从第二次独立战争结束了之后,美国上层社会对英国的好感迅速的回复,并且上升到了一种可以说是崇拜的程度。比如说,以讲一口纯正的伦敦口音为荣,穿衣服要紧跟伦敦的时尚,甚至连听个歌剧都要请英国的演员过来……
就律师这个“高尚”的职业而言,如果你没有一口伦敦口音,在纽约的上流社会里面可是混不开的。
“问的这么清楚,你是打算去伦敦留学吗?”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沉默的艾玛突然抬起头,脸上神情复杂的问道。她的躯体里可没有一个成熟的灵魂,还不太懂得怎么去掩饰自己的心情,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她在想些什么。
再明白不过的羡慕了。
“嗯?”
发觉了艾玛眼中的异样,约翰先是微微一怔,随即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会有一种与这个时代有些格格不入,但是对他来说却非常熟悉的感觉了:倔强、好胜,这可不是这个时代一个淑女应有的美德啊!
不由自主的,约翰对这个小女孩儿升起了一丝好感。
当初因为在西奥兰治发生的事情,约翰对艾玛的印象非常不好,虽然后来也想明白了,对方只是一个人云亦云的小女孩儿而已,实在没有必要记仇,但是有些东西一旦先入为主是很难扭转过来的。现在的话,当约翰发现这女孩儿和他平时看到的那些只知道围着丈夫孩子打转的女人不一样,和前世许多的女人一样拥有着自己的思想时,好感便自然而然的来了。
微微一笑,约翰温声道:“我暂时还没有留学的打算,即使有的话也会去德意志,嗯,我想柏林应该是个好选择。”
“为什么?”
艾玛一撅嘴巴,很是不服气的问道:“难道德意志能比大英帝国更加强大不成?柏林有什么大学可以比的上剑桥和牛津的?”
“这不是哪个国家强大的问题。”
约翰耸了耸肩,笑着解释道:“毕竟我们亨特拉尔家族是德意志的后裔嘛,而且我听说柏林的大学很棒……”
太阳晒在身上,暖暖的很舒服。
约翰一边用自己的德裔身份安抚着心里不平衡兼自尊心发作的小姑娘,一边平静的享受着这冬日的宁静。不过就在他眨了眨眼睛,想着是不是逗逗这个小丫头的时候,不远处突然传来了凄厉无比的叫声,瞬间打破了这中央公园内湖畔的宁静。
“help!”
……………………………………
中午发了一章,本意是今天三更的,但是存稿的问题太大了,几乎相当于重写,或者说要更难一些。
不勉强了,大家容我细细的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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