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风流妙厨 > 108 豌豆汤加杂碎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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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之前几秒,刘佳才忽然想起:

  

      “这城堡里的仆人似乎都能听懂我国的官话,小凯丽的堂哥是贵族,起码文化水平比仆人要高吧,不可能听不懂吧。http://%77%77%77%2e%76%6f%64%74%77%2e%63%6f%6d”

  

      听决斗对手说出这种话,爱德华-休斯虽然不知道里面有个“上国”那边的“灭此朝食”典故,但他当然能听懂话里的挑衅意味。刘佳的话结束后好一阵子,“黑太子”陛下才用生硬的“上国”官话说道:

  

      “不-见-不-散!”

  

      他想了一会儿,才想起这句简短的王土官话该怎么说。

  

      刘佳一听就乐了:

  

      “你果然也会说我国的官话!这就更好,明天早上谁不到谁就是懦夫!”

  

      他之前说自己今天晚上要吃饱点,倒不是一句空话。他今天的晚饭是凯丽-休斯为他所点,在正统尼德兰食物里属于较清淡的类型。但凡口味清淡的食物,无论用哪种食材所烹调,都有一种共同特性,就是吃下去不容易令人觉得饱。

  

      加上刚才连续喝了两大杯佐餐酒,刘佳明明才刚吃完晚餐,现在却已经觉得饿了。他将自己之前用来喝“蜜酒”的杯子交给某女仆,然后请对方为他拿些“只有在尼德兰才能吃到的东西”来。

  

      向陌生人颁布指向清晰,但选择意味太过明显的命令,便可能出现些许意外。刘佳接下来吃到的两款尼德兰食物,便是这种情况的体现了。

  

      女仆得到来自“上国”贵宾的请求,马上受宠若惊地离开高台。没过多久,便为刘佳送来了两款尼德兰特色食物。这两道食品还真如刘佳之前的要求那样:只有尼德兰才能吃到。

  

      首先说说那碗草绿色的糊状物。盛放这糊状物的瓷器餐具产自王土国,上边烧制着金色的花鸟状图安,其工艺水准在现代尼德兰也属高档货。常年在王土国大城市生活的刘佳,倒不觉得这碗多么高档,但当见到用挺漂亮的瓷汤碗装这种“绿糊”,他的第一反应依然是“惊讶”。

  

      在浓浓的糊状物里头,若隐若现地漂浮着某些“丁状物”。刘佳对这款尼德兰特色食物的第一印象。是“看起来象呕吐物”。

  

      他擅长厨艺,也懂得何谓美食,所以知道食品的品相未必等于味道。所以自“第一反应”以后,他便拿起银餐勺舀着“绿糊”,认真地品尝了起来。

  

      这尼德兰特色食物品相很恶心,味道倒很鲜美,是用培根肉汤长时间熬煮而成的豌豆泥糊。刘佳先认出糊里漂浮的“丁状物”。发觉其实是还没完全煮烂的“弯豆”,这才看出“绿糊”是豌豆泥糊。

  

      “弯豆”是海州方言。王土官话的学名应该叫“豌豆”。

  

      另一款尼德兰食物么,刘佳对其第一印象比之前那道好许多。这是一块明显从大块馅饼上切下一角的肉饼,看起来倒是中规中矩。单看这一角肉馅饼倒不觉得如何,但与之前那“绿糊”状的豌豆泥糊一对比,谁更顺眼自然不言而喻。

  

      但品尝过第二款尼德兰特色食物以后,刘佳才咬下第一口肉饼,便觉得后者远不如前者了。

  

      这块肉馅饼来自一种名为“杂碎馅饼”的尼德兰食物,其中所谓的“杂碎”,是指动物的内脏。被刘佳现在吃到的这款“杂碎馅饼”。里面用了羊杂,单论口感倒比许多动物内脏都要好。但刘佳一吃便知道:这头羊被宰杀以后根本没放血。

  

      因为内脏的腥味实在太过强烈,浓烈得几乎令刘佳无法下咽。“杂碎馅饼”里即便加入了大量香料,加进如此多在尼德兰很昂贵的调味料,也不能令馅饼的味道得以改观,反而进一步恶化了。

  

      随着这“杂碎馅饼”的气味渐渐散开,与刘佳同桌就餐的三个尼德兰人都闻到那股浓烈味道。然后不约而同地让仆人送上“杂碎馅饼”。刘佳看着这三个尼德兰人津津有味地吃着“杂碎馅饼”,顿时产生“难怪得有人不吃臭豆腐,有人却当臭豆腐是宝”这种想法。

  

      除了“杂碎馅饼”和酒以外,爱德华-休斯还吃了如下食物。今天这场是家宴,所以他也只吃家常菜。包括一份尼德兰人所谓“双份太阳蛋”,即两只都只煎一面的荷包蛋。蛋上撒了许多肉糜。此外还有一堆加起来起码两斤重的煎鳕鱼排,以及一块一斤多重的烤牛排。

  

      这位“黑太子”明显不喜欢吃甜食,所以他连饭后甜点都没要。这种不食用碳水化合物,也不食用植物纤维,却大量摄取动物蛋白的饮食习惯可非常不健康,这也是因为尼德兰人没有追求长寿的风俗,但却重视自己当前的生存状态所至。

  

      如果非保持这种饮食习惯不可。起码配合各种维生素药片吧。

  

      刚才发现一种自己比较喜欢喝的甜酒以后,刘佳接下来便不再饮用那又酸又涩的葡萄酒,而是改喝“蜜酒”。他虽然不能从酒水滋味里喝出酒精烈度,但他能通过酒水滋味推断,所以觉得这酒的烈度不会太高。

  

      王土国有好多种所谓“入口醇和后劲极大”的酒水,尼德兰却没有这一类酒水。这与尼德兰王国历来的饮食条件有关,而不是单纯的尼德兰人饮食习惯。

  

      被尼德兰人酿成酒的原料,在王土国大多数都算是水果,以“粮食”为原料酿造的酒在尼德兰极稀少。虽说过去没有现代这般先进的粮食种植技术,但王土国地域辽阔,人均粮食产量无论如何也比尼德兰要高。

  

      酿酒技术的优劣向来基于粮食产量,没余粮哪有物质条件来反复改良酿酒技术。

  

      只有到百多年前的工业技术革新时段,由于当时可以从王土国大量进口粮食,尼德兰人才开始尝试酿造粮食酒。被尼德兰人拿来酿酒的粮食大多属于“粗粮”范畴,都是诸如土豆和大麦之类。

  

      大米和小麦在尼德兰这边属于优质粮食。尼德兰人宁可进口“上国”以“优质粮食”酿造的高级酒,也不舍得把自己国家那产量稀少的一点点小麦拿来酿酒。

  

      尼德兰王国的地理条件不适合种植麦米,大米在尼德兰菜系多被用来制作菜肴,算是为菜肴增加分量的粮食食材。这种情形就如他们看待土豆一般。

  

      理查-休斯这尼德兰国王现在已快吃到八分饱。他常年旅居王土国海州,已接受了一部分“上国”饮食文化。综合两国饮食文化以后,在这尼德兰巨人的认知里,形成一种新的饮食习惯:

  

      “快吃饱了就先缓一缓。等过一会儿再吃。”

  

      王土国饮食文化推崇“不超过八分饱”,尼德兰饮食习惯认为“在觉得饱以前尽量多吃”。两者互相叠加,便形成了理查-休斯目前的认知。

  

      这巨汉国王向侍立在一旁的仆人下达命令,让人将他面前装着“残渣”的餐盘撤下,同时也让人为他送上餐酒。数名仆人跑来跑去忙碌了一通,很快便为国王陛下提供了足够优质的服务。

  

      理查-休斯拿起装满红葡萄酒的高脚玻璃杯,然后向坐在他旁边不远处的刘佳示意:

  

      “年轻人。你很喜欢喝蜜酒吗?这葡萄酒才更好喝呀。”

  

      刘佳咧了咧嘴:

  

      “你们尼德兰人怎么喜欢把葡萄酒弄得这样?又酸又涩的,特意把酒里的甜味给去掉了吧?说实话我觉得这个比啤酒还难喝。象这蜜酒不是挺好吗?酸酸甜甜多好喝。”

  

      理查-休斯用一本正经的态度回答:

  

      “这是餐酒。是配菜吃的,又没让你空嘴喝。酸涩酒要配油腻红肉,你不觉得这味道很解腻吗?”

  

      对于对方的说法,刘佳先是表示“同意”,然后又说出:

  

      “我觉得你们的葡萄酒是不是弄错工艺了?把酿醋的工艺用来酿葡萄酒啦?”

  

      尼德兰国王随意摇了摇头:

  

      “工艺的事你别问我,国王陛下从来不会关心这种东西。不过你要不要尝尝尼德兰这边的啤酒?这边的啤酒比海州那些更好喝。”

  

      刘佳马上答应:

  

      “我还以为国王陛下家里没这种便宜酒,有就给我来一杯。”

  

      他这句话里的“国王陛下”四字听起来没有多少尊敬之意,他毕竟只尊重对方的长辈身份,而不是尊重对方的国王身份嘛。象尼德兰这种“番邦小国”。就算是国王也不太能受到“上国”,即王土国子民的敬意啦。

  

      王土国的皇上一家也不过是国家的吉祥物,受这种观念影响,王土国人又怎么可能很重视“番邦小国”的国王?接下来约半小时左右,刘佳与这个所谓“番邦小国”的国王陛下对饮起来。

  

      酒精对人体有明显的刺激作用,但酒精不会给人带来欣快感,酒精只能将人当前的情绪进一步放大。心情恶劣时喝酒。直到人彻底醉倒以前,人的心情只会越喝酒越恶劣。而在此刻这愉快的气氛下,刘佳和理查-休斯这一大一小两个雄性,自然是酒喝得越多,心情便越好。

  

      在休斯家城堡的宴会厅里,高台上摆的长餐桌边上。现在总共围坐着四个人,此刻都在喝着酒。其中半数人,即刘佳和理查-休斯两人喝得很开心。而约翰亲王父子俩虽然也在喝酒,但这父子俩此刻都沉默得很。

  

      这父子俩一言不发地看着兴高彩烈那两人,只是偶尔从杯中小嘬一口。分明是在喝闷酒。

  

      爱德华-休斯现在正满腹心事,大多与他的公主堂妹有关。他对凯丽-休斯倒不是有什么“禁忌”情感,他只是忽然发现公主堂妹的性情变了。所以才如此满怀心事。

  

      他记忆中的凯丽-休斯,处于小公主性情最任性,最不愿意与旁人平等相处的时段。而现在的凯丽-休斯已有了新人生目标,天才小公主想学着普通人那般生活,她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自然会有所改变。

  

      爱德华-休斯目前意识里转的念头,即他目前的“心事”自然是用尼德兰语来思想。要是把他的想法翻译成王土国官话,基本就是以下这段话:

  

      “是这个雄性让公主陛下性情大变?这个雄性到底有什么优点?这个雄性到底有没资格与公主交往?就让公主陛下最忠诚的骑士来调查清楚吧!”

  

      他想法里所谓的“调查”,倒不是衙门官差巡检们认知里那种“调查”。爱德华-休斯他所谓的“调查”,更应该看做一种测试。至于这测试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自然与他之前向刘佳提出的“决斗”,即刘佳认知里的“打架”有关,具体细节下文自然会说到,暂时卖个关子。

  

      相对意识里正转着许多念头的爱德华-休斯,他的父亲,即尼德兰王国的首相约翰亲王,现在意识里转的念头倒简单得多。

  

      亲王陛下现在有点被吓到了,惊吓程度达到“惊讶”等级,但离“惊呆”也相距不太远。约翰亲王被吓到的原因很简单。他看着正在对饮的刘佳与理查-休斯两人,然后被这两人的酒量给吓到了。

  

      作为国王陛下的血亲弟弟,对于国王哥哥的酒量,约翰亲王早就印象深刻。从小与理查-休斯一起长大的约翰-休斯,无论对血亲哥哥的食量还是酒量,早已觉得他自己“不可能赢”。

  

      人的酒量首先与体重挂勾,因为人越重体内血液分量就越多,酒精对人体刺激效果的计算方式,可是按照酒精在血液中的比例,或说“浓度”来划分的。

  

      除体重这一要素以外,人的酒量也与人体新陈代谢速度有关。人体内过滤系统越快将酒精转换掉,自摄入体内以后,酒精对人体的刺激效果便越乱。

  

      理查-休斯身高将近两米五,且是彻彻底底的壮汉身材。象这种体形的“巨人”,其体重又怎么可能有多轻?拥有如此沉重身体的他,混身上下却没多少赘肉。肌肉组织的新陈代谢再度远比脂肪组织高,如此一来,他身体的新陈代谢速度自然极高。(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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