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瑞娟一边小口喝着咖啡,一边开始浏览起各大网站的头条新闻来。
她可没有私人情报网,只好一早回办公室来守株待兔,期待能接到普通市民提供情报的电话。在等待的过程中,正好顺便看看同行们的文章,这也算是一种学习了。
各大网站的头条与昨天晚上临睡前看到的并无不同,也不知道到底是没值得更新的新闻,还是各大网站值夜班的工作人员都偷懒睡觉去了。
既然门户网站上没什么可看的,于是她又登陆了经常去的网络论坛。网络论坛自然也是个好地方,虽然正经的原创新闻文章不多,但起码能看到各种人对各种热门话题的讨论,经常看看,总能吸收到自己以往不懂的知识。
有时候还能看到些很有意思的奇谈怪论呢。
至于说亲身参与讨论?石瑞娟她可没多大兴趣。
写文章是她的工作,不是娱乐。她向来不喜欢把工作与娱乐混为一谈。她有句话听着满有点意思的:
“如果娱乐变成了工作,那娱乐还有什么意思呢?”
这一点,石瑞娟她与刘佳是完全相反的。刘佳倒是把不得把娱乐当成工作来着。
而有一个词,可以很形象地把她上网的习惯给形容出来,那就是--潜水。
最近的海州发生了一件引起全国网民大讨论的新闻。这新闻本身的价值并不大,不过是海州本地一个花名叫“雄哥”的流氓头子,因为贩毒给判刑了。
之所以引起全国网民的大讨论,是因为海州日报在发布毒贩照片的时候,忘记在犯罪分子的脸上覆盖上花纹方格了。
这在王土国可是破天荒第一回。
就算是在做案过程中被当场逮捕的犯罪分子,在经过审理判决以前,他们的身份都并不是“罪犯”,而是所谓“犯罪嫌疑人”。
这种优待的条件其实也是被逼出来的。
以前由于侦查技术相对落后,罪犯里的确有一些是被冤枉了的好人。被冤枉者的“罪犯”身份,只要在公开审理以前被普罗大众所得知。
那么,“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可不是一句简单的话,背后可是隐藏着不少悲剧的。
为了避免再次产生那类悲剧,“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等人身权利,越来越受到执法机关及媒体的重视。
经过审判,“犯罪嫌疑人”被确定了“罪犯”的身份以后,大多的合法人身权利都会被法律给剥夺掉。罪犯是没资格享有隐私权之类权利的。没有法律保护的时候,媒体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如果是犯下了如盗窃之类的罪行,这些罪行对他人的伤害相对较轻。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劳动改造以后,罪犯们还有重新作人的机会。
劳动改造是为了让罪犯们通过强制劳动,来学会如何正正经经地过日子。
除了强制劳动,还会让他们重新学习身为人应该懂得的各项思想品德,好让他们认识到自己以前的错误,以及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改正错误重新作人。
经过一系列的“再教育”以后,只要罪犯能重新回到普通社会里,法律自然会把各种合法的人身权利重新赋予给他们。
社会上没有多少人会歧视这些能够改过自新的罪犯。谁能保证自己一生不犯错呢?总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不是吗?
有机会重返社会的“罪犯”,几乎没有人会愿意再去干坏事。
有过他们那种经历的人,才会格外珍重现在的“平凡”生活,有的人甚至会从中感悟出什么来。
能悔过自新重返社会的前罪犯,有不少还成为了真正能为社会有所贡献的人。
比方说“前罪犯勇救落水儿童”这一类新闻。在海州,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几次这种不幸中的万幸。甚至让人觉得:为什么那么多孩子和家长总是不懂事,明知道在没有安全设备的户外游泳很危险,却还非到宝江游野泳?
至于那些犯下了杀人之类死罪的罪犯,或是死不悔改的累犯,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开玩笑,那类人渣,大多数人都恨不得让这些罪犯死得更惨!
为什么对这些死刑犯的处理不能更残酷一点呢?!
重视死刑犯的人身权利?
这么做,对受害者及其相关家属,又算得上什么公平和公正了?!
只要不是冤假错案,谁会脑残到去帮那些杂碎说话?!为了想让受害者家属暴扁你一顿吗?!
人应该将心比心,如果自己或自己的亲人受到了那样的伤害,难道还会同情凶手吗?这种时候还同情得下去的人,是脑袋进了水吧!
石瑞娟当然不是那一小撮脑残人中的一个,她同样也不可能去同情真正的罪犯。
象上文提到的贩毒者“雄哥”,可是她在所有罪犯里最讨厌的类型之一。另一最讨厌的类型之一,就是人贩子,万恶的人贩子。
由于工作的关系,她接触过的人性黑暗面,可比刘佳多得多。所以她对待某些事物的看法,也比刘佳要极端一些。
比方说那些为了一点点毒资就去抢劫杀人,或是出卖自己肉体甚至灵魂的人,她可见过了不少。在对待制毒贩毒的罪犯方面,她的观点完全算得上是十分极端:一切制毒贩毒的都该死,包庇窝藏这些人的也都该死。
其实石瑞娟她倒是忽略了一点。
所谓的“毒品”,其本身大多是应用在医学上的药物。
这类药物的使用分量如果掌握得好,只要一丁点就能长时间为患者缓解病痛。外科手术中用到的麻醉剂,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但当药物被出于经济或某些下作目的而被滥用了,那本来极具正面价值的“药”,才会沦落成“毒品”。
其实石瑞娟从来没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在她心中,正经生产“药”的工厂,及正经使用“药”的医生,其实都不在她所谓“该死”的范畴之内啦。这不是现在要说到的重点。
现在的重点是,石瑞娟她现在对自己同行前辈的作法不太满意。
虽说花名“雄哥”的毒贩子,是在犯罪现场当场落网的。可未经法律审判定罪,就让他的正脸未经任何处理,便出现在公众媒体之上。这么做,等于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人身权利,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啊。
石瑞娟对同行前辈的作法很是愤愤不平:
“媒体身为权力的监督人,是应该主动维护法律的运作,而不是违法乱纪吧?”
极少在网络上发表自己言论的她,这次却按捺不住冲动,将自己刚才的想法给发布到正在浏览的网络论坛里去了。
时钟渐渐移到了上午的十点钟。
正式记者的上班时间可比她们这类实习生要自由得多,别说比上班时间晚一个小时才到,如果是打着“外出采访”的旗号,连续几天不回来上班也没问题。
反正他们大家的基本工资几乎都一样,顶多是随着工龄的增长,而每年增加那么一点点。而能对收入带来真正影响的部分,全都在奖金这一块里。
多劳多得,你的奖金直接与你发表的新闻数量成正比。
记者毕竟不是那些平凡的上班族啊,记者从事的是创作的工作,需要的是创作的自由空间啊。
“光靠埋头苦干?一辈子都别想发财啦。”
上边这句话是石瑞娟到海州电视台实习的第一天,就听她的“师父”说的。
现代的师徒关系比起过去,那可要松散得多了。石瑞娟她只要在工作上做好师父的助手就行了,可用不着伺候师父的饮食起居什么的。
不过只要在她与师父都不出外勤的日子,她倒是经常主动为师父到饭堂打饭就是了。
今天石瑞娟的师父没出外勤,不过也是到了将近上午十点钟,才懒懒散散地回到单位。她师父其实也不比她大多少,说是师父,其实叫师兄还差不多,因为他也是从海州大学的相关专业毕业的。
师父他瘦高个子,头戴一顶鸭舌帽,帽子把本来就挺长的头发压得乱糟糟的。即使是在记者这个一般场合不需太讲究穿着打扮的行业里,她师父的打扮也算得上是比较邋遢的啦。
石瑞娟见师父回来了,连忙主动泡了杯速溶咖啡送了过去。
师父与她在这方面的口味有点差距。石瑞娟喜欢奶味重的,而师父却喜欢喝素的。
素的咖啡,即是指原味,不加糖不加奶,喝的就是那股酸涩味道。
那股酸涩味道光是想上一想,就让人有了想喊一句“口味很重!”的冲动。
石瑞娟的师父走到自己的办公桌旁,把身上的大挎包随便往地上一丢,整个人就大字型摊坐到靠背椅上了:
“天啊--这才五月就那么热了,办公室怎么还不开空调啊--”
石瑞娟这时正好端着咖啡走到师父旁边:“师父,刚泡的素咖啡。”
“先搁这儿,大热天的谁想喝热的咖啡啊--”
“热吗?我觉得还好吧?”她一边回答,一边将咖啡杯放在师父的办公桌上。
师父的姿势却是保持着没有变化:
“你们姑娘可以穿裙子,可我穿的是帆布长裤啊,一点都不透气啊--”
“又乱说,我明明穿的也是长裤。”
“呵哟,怎么了小石,今天一早就这么好火气啊,跟男朋友吵架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职业习惯,一但问到某些问题,刚才还是大字型瘫坐的人,现在却主动坐直,上半身直接凑了过来。
石瑞娟摇摇头否认道:“没有跟他吵架啦,就是今天早上在网上看了有关‘毒贩子隐私权’的讨论,心里有点想不通就是了。”
“有想法好啊,说来听听。”
石瑞娟一本正经地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我觉得嘛,虽然记者也是一个普通人,不太可能象传说中的圣人那样做到绝对的公正公平。记者在行文成字的时候,肯定多多少少地会把自己的主观思想,还有自己的价值观给写进报道里去。可我们身为公众媒体,难道不是代表着社会大众的良心,还有就是大众对是非的判断吗?”
“不愧是海州大学新闻系培养出来的优等生啊,继续继续。”
看样子,她的师父似乎很认真的在听。
“我觉得身为一个记者,写报道的时候,就应该把代表自己价值观的主观思想彻底屏蔽掉。我们的报道应该..应该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新闻事件进行真实的还原。发掘真相,尊重事实,这难道不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吗?”
正如师父刚才口中说的所谓“优等生”,石瑞娟她在海州大学的确颇有些名气。
她进了校报后的第一个月,便揭发了学生会有滥用会费的现象。据她的报道称,学生会有干部将会费用在了私人的吃喝玩乐上。虽然该学生会干部是谁没被点明,可学生会里能动会费的人,又能有多少个呢?
作为新生,如此一个大耳光扇到师兄师姐的脸上,不可谓不大胆。
石瑞娟她在校报担任记者期间,办事作风一直都以大胆、心细著称。
虽然也得罪了一些人,却也得到了不少好评。这些好评不但有来自同学的,也有来自老师的。
据学校里某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退休老专家所说:“这才象是个真正的新闻人啊。”
海州电视台里有所谓的“海派”。原因很简单,因为单位不少领导都是在海州大学新闻类专业毕业的,所以每年电视台都会去海州大学的新闻系招收新人。
而在石瑞娟她就读的应用新闻学这个专业里,一开始被选上的足有二十人。
但经过层层筛选后,今年最后能留下来的,只有她石瑞娟一个人。其余的同学,不是嫌外勤记者的工作太辛苦,而申请改去做幕后工作。再要不然就是理想被现实击倒,离职后开始考虑要不要转行了。
只有她石瑞娟,依然坚持着追求自己小时候的理想。当然了,刘佳在这方面也多少起到了一点榜样作用就是了。
她是这样想的:“胖子都给逼着改行去学行政管理去了,最后都没有放弃自己以前的追求,我凭什么就做不到呢?”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师父“扑哧”地笑了出来:
“我说优等生啊,你大概把理想与现实给搞混了吧?话说你们这类刚出社会的孩子总是爱幻想啊,看着你,我就想到了当年的自己,往事还真是有点不堪回首呐”
说着,师父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大口那又酸又涩的棕黑色液体:
“你就当听过来人一句劝吧,千万别把理想和现实给混为一谈了。早一天接受现实,就早一天对你自己好。”
“可..如果我这是单纯的理想,那什么才是现实呢?”
师父摆出了一副老师上课的架势:“我问你,媒体发布新闻是为了什么?”
石瑞娟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是为了维护人民的知情权啊。”
“错啦!新闻什么的都是次要的,关键是钱啊,是钱--你觉得晚上黄金时段播晚间新闻的时候,为什么要在新闻里插播广告啊?”
石瑞娟被师父直白的说明给震住了:“难道也是钱?但插播广告难道不是为了给观众在观看正片时,能有一点休息时间吗?”
“所以说你还是个学生啊。你觉得看那短短几十分钟的新闻,用得着休息吗?要不是法律里白纸黑字写着‘黄金时段新闻节目不得少于XX分钟’,谁会傻得在收视率最高的时段不播广告,而是播别的什么啊?”
“可..。就算是新闻里插播广告是为了赚钱,可也不代表新闻本身的地位不如钱啊?那可是人民的知情权啊。”
师父依然是一副老师上课的架势:
“你就听师父一句劝吧--”
石瑞娟她正经地向师父请教道:“你既然是我师父,就麻烦你请为徒弟把不明白的地方给解释清楚吧。”
“说起来可不是几分钟就能完事的啊--反正你是优等生嘛,这样吧,你要什么有空,可以去海大的图书馆,仔细查查最近十五年左右的报纸。不要光看那些新闻摘要..我记得在海大的图书馆里,是长期有保存着每天所有国内重要报纸的图片存档的。”
“查以前的老报纸?”石瑞娟顿时灵机一动:“是为了分析相关时间段里,报道表达方式的变化吗?”
“基本上就是这个意思。这东西要是单独解释起来,可比一匹布还要长啊。你自己去看看,这些年来,新闻报道到底有个怎么样的变化吧。”
“谢谢师父。”石瑞娟说着就想收拾东西出发了。
真不愧是“最专业的实习记者”啊。
师父一下将她给拦住了:“你想去哪儿?回来!我是让你有空的时候才去,可没让你现在就去!”
“哦..。”石瑞娟只好老老实实地坐回自己的办公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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