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正是黄昏时分。
幽静的茶餐厅二楼,挂在墙角的电视机正在播放着无聊的新闻。
“下面播放一条简讯,众所周知,城市中已经出现一种能施展发光邪术的危险怪人。而据最近这一周的观察,他们的活动变得更加频繁。所以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也希望发现怪人的广大市民能及时举报,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中。目前,警方已经在……”
“又是邪术怪人么?”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帅气年轻人用手指捏着茶杯,无奈的叹气,“只要不伤害到我心爱的人,这种事又与我何干?”
他深深地啜了一口茶水,然后再端起放在桌角边缘的大号茶壶将杯子斟满。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窗外。
不远处的柜台后,两个年轻的女服务员一边“喀喀”地磕着瓜子,一边随意地小声议论着。两人说到兴奋处,还不时向年轻人所在的位置瞥去。
“那个帅哥真怪,一个人在这呆了一整天了。”
“何止一整天!你今天刚来这工作,不了解情况,这已经是第五天了!”
“连续五天?就为了喝茶?他是不是有病啊?”
“看他的举止,不像有病!不过他肯定不是为了喝茶,因为他一直在盯着对面的中华大学。”
沿着茶餐厅,穿过车水如龙的马路,就是华夏国的知名学府——中华大学。从年轻人坐的位置透过洁净的玻璃,能清楚看到有说有笑进出校门的学子。
年轻人名叫雷风,已经从中华大学毕业一年了。
踏入社会这一年多,雷风吃了不少苦,换工作就像换衣服一样频繁,生活一直处于动荡的温饱状态。
但是无论他如何跳槽,却始终没有离开这座他并不熟悉的城市,而且还一直保持着一个常人眼中无法理解的习惯——每到周五的黄昏时分,他都会准时出现在中华大学对面的茶餐厅。
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等心中那个放不下的人——沈晓雨。
“来了!”
雷风的目光立刻锁定在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身上。他精神一震,起身结账,快步离开了茶餐厅。
沈晓雨比他低两个年级,是他的学妹。
说起二人的初次见面,雷风清楚地记得。
三年前的一天,天空淅淅沥沥下着悲凉的秋雨,他因为失去了生命中唯一一位亲人而茫然徘徊在雨中,浑身都已经湿透。他那时的心情,就好像是萧瑟秋风中的枯叶一般,无助到了极点。
恰恰在那时,一把粉红色的花纸伞挡在他头上。
雷风当时感觉,沈晓雨就好似一只娇嫩美丽的蝴蝶,突然扑进了他的生命中,驱散了他的无助,让他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那天,两人从中华大学的青石桥一直走到11号男生宿舍楼下,足足十分钟的路程。而雷风却感觉如做梦一般,转瞬即逝。他凝望着那道因羞涩而飞快离去的倩影,忽然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没想到的决定——成为她一生的守护。
其实他一直认为自己没有这种权利。
因为他可怜的身世,因为他宛如异类的神秘能力。
他是一个孤儿,孤儿院院长曾亲口告诉他,他是在垃圾箱里被发现的,天生带着一副妖异的火红瞳孔。但不知为何,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瞳孔慢慢变成了黑色。
这是雷风的秘密。
时光飞逝,就在三年前,他忽然拥有了将黑色瞳孔再次变幻成红色的能力。而更令他惊奇的是,当他用红色瞳孔专注观察一个人时,会发现这个人身上即将发生的事情。
这是一种未卜先知的神秘能力。
就在上个周五,雷风再次用他的红色瞳孔注视沈晓雨时,却发现了即将发生在她身上的生命危机。
所以从周一到今天,整整五天时间,他一直呆在中华大学对面的茶餐厅,只为阻止那幕危机发生。
他绝不容许沈晓雨受到一丝伤害!
雷风熟练地穿过车流穿梭的马路,走向四处张望的沈晓雨。他的脚步很迅速,和沈晓雨的距离已不足十米。
沈晓雨白嫩的面孔微微透出一抹晕红,好似天边的一道美丽晚霞。而她亮丽的秀发被夕阳的余晖镀上了一层金色,微带着欧式风格的时尚连衣裙,再配上胸前那枚熠熠发光的蓝水晶项链,这一刻她仿佛化身成神话中的女神。
“好美!”
雷风不由呆在了原地,呼吸都变得不自然起来。自己是那样普通,而她却如此璀璨,雷风几乎失去了走上前的勇气。
但是他的脑中忽然闪现出那幕即将发生的危机!
他最终一咬牙,还是迈开大步,走了过去。
“沈晓雨,你好!”
“嗯?”动听的女声,但是沈晓雨似乎并不认识雷风,“你好,你是……”
事实上,在那个雨天之后,雷风再也没有去找过沈晓雨。他有自知之明,不混出个人样,那个雨天只能变成遗憾的回忆。
“她认不出我,本就是很正常的事。”雷风虽然这样安慰自己,但还是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失落。
“我……我叫雷风……”他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这种失落。
但沈晓雨却打断了他:“啊!是你!你是……那个雨天……”
沈晓雨说了一半忽然停住了,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害羞的事情,红着脸低下了头,双手胡乱的摆弄着衣角。
“她竟然还记得我……”雷风恍若雷击。
他的心如同汹涌的潮水一般,久久不能平静,但同时他也在心中反复告诫着自己:“这不可能!三年了,我一直没有出现在她面前。她不可能记得我!……难道说……不可能!雷风,别自作多情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得马上把危机告诉她!”
雷风正色说道:“沈……学妹,你还记得我,就最好不过了。我叫雷风,来这里的目的,是想告诉你,有人要对你……”
“吱!”刺耳的刹车声打断了雷风的话。
一辆黑色的奥迪A8停在了沈晓雨身前。
雷风一直不愿对沈晓雨表白,奥迪A8也有一定的影响因素。经过了解,雷风隐约知道,沈晓雨是一个游戏公司大老板的妹妹,而每周五,奥迪车都会准时出现,将她接回家。
今天和往常一样,奥迪准时出现,看起来没有任何异常。
但雷风的心却沉了下去!
因为这辆车的车牌号明显与平日不同!
他看到一个壮硕的金发青年从驾驶座上走了下来。
这个青年除了嘴、眼睛和肤色看起来像华夏人,其他部位更像西方的白种人。
雷风拳头紧紧地攥着,尖锐的指甲已经刺入了肉里。
“就是他!”
雷风很确定,自己用红色瞳孔在沈晓雨身上看到的正是这个金毛。他马上会强行将沈晓雨拉上车,然后再将她残忍杀害!
看到这个男子,文静的沈晓雨忽然皱起了眉头,低声问道:“李凯利?怎么是你?”
金发李凯利绅士地笑了笑:“你哥哥已经同意了我的请求,今天特地让我来接你回去。快上车吧!”
沈晓雨情不自禁向雷风的方向退了一步,面如死灰:“他终于又同意了!我早知道会有今天。”
但是下一秒,她苍白的脸蛋却突然涨得通红,大声喊道:“他同意了又能怎样?四年前,我可以拒绝你,四年后,我一样可以!”
李凯利向前紧逼一步:“晓雨,别傻了!四年前,你以死相逼,你哥哥才勉强答应你的要求;但是今天,他不可能再为你操心了!我已经和他谈好条件,这次你必须要顺从我!”
沈晓雨没有直接回答李凯利,而是侧过身子,对着雷风轻轻笑了,她的样子就好似盛开的花蕊一般美丽动人:“四年了,我终于找到了真心对我的人,这次我绝不会跟你走!”
李凯利愣了神,吃吃地问道:“什……什么!你说你找到四年前救你的人了?”
“是啊!”沈晓雨眨着眼睛,望着雷风,“四年前那个雨天,是他救了我!也只有他才肯不惜生命为我付出……这些年过去,我虽然只碰到他一次,但却从没有将他忘记!”
沈晓雨的话似一道重锤落在雷风的心间,雷风眉头紧紧皱起,口中喃喃说道:“原来是她!”
回想起四年前的一个清晨,天空飘着小雨,雷风从网吧上完通宵,正往宿舍赶。走到半路,却忽然发现女生宿舍四楼,一个白衣女孩已经翻出阳台的护栏,正准备跳下。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张开双臂拼命接住了女孩。虽然他的双臂因此骨折,却也将女孩毫发无损地救了下来。
这么多年过去,雷风一直没有发现,自己当时救的女孩,正是后来为自己撑伞的沈晓雨!
这实在令他感叹,缘分真是种奇妙的东西。
想到这,他看向沈晓雨的目光越发变得柔和了。
李凯利看着二人一副心有灵犀的模样,脸色变得阴沉起来。他眯起眼睛仔细盘算了一番,心中渐渐有了对策。
只见他指着雷风大笑起来:“哈哈哈,晓雨!你说的真的是这个……肮脏的土包子?”
雷风平时就不太注意穿着,再加上五天没有换衣服,确实有点像李凯利说的一样。
李凯利继续捂着肚子大笑着:“这家伙一看就是没钱没品的穷货。晓雨你不是随便拉个人来逗我吧?”
雷风拳头捏的咯咯作响,冷冷地盯着李凯利。
而沈晓雨却轻盈地走到雷风身边,伸出纤细的胳膊挽住了雷风。
李凯利的笑声戛然而止!
他目光转冷,一丝凶恶开始在脸上蔓延。
他对着雷风威胁道:“小子,识相的最好赶紧离开这里!得罪了我,你将会尝到生不如死的滋味!”
“生不如死?”雷风绝不是怕事的人,“我还真想尝尝呢!”
李凯利瞳孔骤然收缩,右手已不自觉探向腰间,在那里安静地藏着一把精钢匕首。此时,那把匕首好似感应到了李凯利的怒气,开始向外散发着诡异的绿色光芒。
李凯利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将手伸向了西裤的口袋,他似乎也不想多事。这时,他腰间散发着绿色光芒的匕首也仿佛感应到了他的想法,逐渐变得黯淡下来。
只见李凯利从口袋中拿出奥迪A8的钥匙,在面前晃了晃:“小子,只要你离开晓雨,这辆车就是你的!”
说完,“啪”的一声,将奥迪钥匙扔在雷风脚下。
上百万的轿车,对于雷风这种穷小子,显然很有诱惑力!
雷风再次笑了,他将目光转向身边的沈晓雨。
沈晓雨也温柔的看着他,眼中充满了信任。
雷风弯下腰,轻轻捡起了车钥匙。
李凯利不屑地笑了:“到底是个穷D丝,根本禁不住一点诱惑!”
雷风将车钥匙扔向空中,飞脚抽射!
只听“嗖”的一声,车钥匙准确地射入远处的垃圾桶中!
“你!”
李凯利的脸瞬间变紫了!
他一把抽出了腰间绿芒大盛的精钢匕首!
“本不想多事,奈何你非要找死!反正我要带她走,多你一个死人,也不算什么!”李凯利的脸有些扭曲。
“终于说出真实目的了吗?”雷风沉稳的伸开双臂,将沈晓雨挡在身后。此时他心中尚存着一丝疑惑:“这李凯利表面追求晓雨,却不知道为什么想将晓雨杀害。”
他是一个孤儿,小时候涉及暴力的事情真没少见。此时,看着那手持凶器的李凯利,他非但没有害怕,反而还起了一丝战意。但他有些奇怪,为何李凯利的匕首不断散发着绿光呢?
就在这时,他忽然想起了新闻中所说的“施展发光邪术的怪人”。
“难道真让我遇到了?”
果然,李凯利并没有冲上来与他搏斗,而是将散发着绿芒的匕首用两只手紧紧握住,举到胸前。
雷风惊奇的发现,匕首所发散出的绿色光芒范围越来越大,逐渐包裹了李凯利的全身。
“发光邪术……”雷风情不自禁咽了口唾沫。
李凯利的脚下似乎起了强风,将他的头发向上吹起。
“去那个世界吧!”李凯利露出邪恶的笑容:“幻界箭!”
他大喝一声,将匕首笔直射出。
强力的绿光好似一道光箭要把雷风和沈晓雨射穿!
“啊!”雷风惨呼。
绿光射入了他的左眼!
但与此同时,他却惊奇地发现,那柄匕首并没有射入自己的眼中,而是被什么力量阻挡住了一般,停在了他的眼前。
“喝!”雷风大喝一声,瞳孔中一点红色光芒开始扩散,不断吸收着那道绿光,将它中和。
就在这时,他身后的沈晓雨忽然抱住了他!
“我们离开这里吧!”这是雷风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只见沈晓雨胸前的蓝水晶项链发出极璀璨的光芒,一片血染的鲜红圆圈以她的脚下为圆心,如同水纹般迅速地向四周扩散,圆圈经过的地方,除了雷风和李凯利,所有的人和物在一瞬间定格,全部变成了红色和黑色。
紧接着,一个巨大的圆形蓝色闪光魔法阵出现在沈晓雨的脚下。
两人顿时如同陷入了泥潭一般,缓缓沉入魔法阵中。
远处的李凯利吃惊地看着这一幕,口中喃喃说道:“竟然是传送结界?沈峰,你果然留了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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