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仙界之杀手春秋 > 第四章 小捕快

?

  临海成,受泰兴郡辖制,在整个泰兴郡来说,临海城是一座新城,建城不过几十年。

  虽然是新城,但临海城却是一座相当繁华的名城,因其临海,故名。因其临海,故海事渔猎相当兴旺,与海有关的产业乃是临海城的支柱性产业,捕鱼、采珠、海珍这三大产业贡献了临海城一半以上的税赋。

  城主是临海城名义上的统治者,在临海城你可以不知道当今的天龙帝国大帝是谁,可以不知道当朝宰相是谁,但你不能不知道城主是谁。林海成,临海城城主,临海城的兴建者和拥有者,已经统治临海城这块地方五十年之久,前二十年主要负责建设,后三十年主要负责经营。他是临海城最有权势的人,据说也是这一片地方功力最高的人,所以城市建成以后,他便直接以自己名字的谐音做了城市的名字,倒也非常贴切。据说,这林海成城主还是某一武道宗门的弟子,功力告绝,因此上这临海城只是名义上归泰兴郡辖制,但实际上只是每年象征性地上交一点税赋,其余的所有事情都是由城主府自决的,甚至连城卫军都是自行招纳自称一军,只听从城主的命令行事。还听说临海城建城的目的,就是为城主所来自的那个门派提供财货宝物。这些,城主府从来没有否认过,却也没有证实过。

  城主府是临海城唯一的合法的统治机构,下面分成了几块,分别掌管着这临海城大大小小的事物,比如负责税赋司,负责全城各行各业税赋的确定和征收,比如刑名司负责各种打砸抢奸偷盗杀骗的事务,有负责城市防御的兵务司,有负责建设的工务司,还有几个小一些的部门,这些部门共同组成了城主府,统治者这临海城范围内几百里的地界。

  余不名,就是城主府下面的刑名司的一个小捕快。

  之所以说是小捕快,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在整个刑名司近百名捕快中他年龄最小,才十八岁;另一个意思是在整个刑名司所有捕快中,他职务最低,负责给上面的捕头和其他老资格的捕快端茶倒水,出任务这类高难度高危险度的事情,基本上不会有他的份。即便有时候能够有机会跟随捕快和老捕头一起出去,那也只是那种没有任何油水可捞还要费神费力出苦力的事,所以他也宁可不出去。

  因为只是个小捕快,城主府给的薪水也不高,又没有什么其它油水可捞,还要养活瞎了眼睛的老娘,因此日子过的紧巴巴的,也就刚是个温饱。

  余不名的家住在城外,一个小村子里,村子不大,也就三十来户人家,他老爹也曾经是临海城的捕快,可惜的是在他十二岁那一年在一次缉捕盗贼的时候“因公殉职”了,他老娘也因悲伤过度哭瞎了眼,从此就留下了这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城主府刑名司的主事姓周,据说以前和余不名的老爹关系很好,因为这个世界上也没有抚恤金什么的说法,他看着孤儿寡母的日子过的艰难,就时常地周济一些,在三年前余不名刚进入十五岁的时候,就利用自己的关系给余不名补了一个捕快的缺,好让他也能有一份固定的收入来养活自己和老娘。

  于是,临海城城主府刑名司就多了一个刚十五岁的小捕快。

  在刑名司,周主事是对余不名最好的人,也颇为照顾。但刑名司有近百捕头捕快,这照顾也是有限度的,要让人不太欺负他就很不容易了,再照顾多了其他捕快也会有意见。所以,虽然是刑名司最小的捕快,虽然干的活比较杂一些,累一些,油水少一些,但倒也没有受到太过分的欺负。

  余不名牢牢地记得当年自己的老爹对自己说过的话,要多学多看多做少说,因此上从一年前进入刑名司后,凭着嘴甜勤快任劳任怨,倒是和所有人关系都处的不错,这一点倒是让保举他做捕快的周主事相当的满意。

  嗯,是个懂事、听话、好学的好孩子。

  在闲暇的时候,余不名也不像其他捕快那样去喝酒打屁赌钱上妓院什么的,而是老老实实地地值守在城主府刑名司里,基本上吃住都在里面,除了雷打不动地每隔三天回一次家看老娘,给老娘带去吃的用的东西,陪老娘说说话。在刑名司里,平常时候的到街道上巡视什么的,也轮不到余不名,那是油水非常丰厚的差事,所以无事可做的余不名就嘴甜甜地叫着张叔赵伯地有时候甚至花点自己本来就不多的薪水买点吃食带上求着那几个刑名司的刀笔吏教自己识字,那几个刀笔吏看他乖巧,乐意也罢不乐意也罢,倒也教了他不少东西,一年下来,余不名也基本上认全了字,一般的书和刑名司的卷宗也能够很轻松地阅读,算是脱盲了。字因为没怎么练,写的基本上像地龙爬一样的难看,但至少能够让人看得懂。

  在学习认字的同时,他还一直偷偷地练着功夫,他也听他老爹说过,这个世界实力为尊,没有一点功夫,没有一副好的身体,连做捕快都做不好。他练的功夫也是小时候他老爹教的,一种非常粗浅的流行的功夫,《蛮牛劲》,据说练到高深处可以力大如牛,皮肤坚韧更可以和牛皮相当。忘了说一句了,这个世界上的蛮牛,那是一种妖兽,最低级的妖兽,可不是那种在家里拉车耕田的牛。从五岁开始跟随老爹修炼,到余不名十六岁,那是练了足足有十一年了。他偷偷实验过,自己的力气确实很大,皮肤也确实很坚韧,用城主府配发给捕快的那种钢刀,使劲砍在身上,只能看到一个白色的印子。余不名不知道自己和蛮牛相比,到底谁更厉害,因为没见过蛮牛。但按照老爹所说的来看,《蛮牛劲》这门功法应该是练到家了。只是不知为何,别人修炼《蛮牛劲》一定是把自己练的皮粗肉厚,身上肌肉块块凸起,看上去就很厉害的样子,但余不名修炼《蛮牛劲》却是外表看上去还那么柔柔弱弱的样子,细胳膊细腿的,如果他自己不说出来,那是谁也不相信他练了《蛮牛劲》,只当是没有修炼的普通人。他自己当然不会说出去,老爹当年的教导他是牢牢记得的,那就是:永远不要让人知道你的底牌,除非你有了新的更厉害的底牌。

  认全了字,当然要看书,可余不名的家那是地地道道的贫下中农困难户,几辈子的文盲了,根本没有什么书可看,买书吧那是富人家的行为,一般书都贵的吓人,买不起,自己还要吃饭还要养活老娘,没有闲钱。于是,余不名把目光盯上了刑名司中的那些所有有字儿的东西,先是《刑律》,这是所有的天龙帝国的城主府刑名司都必备的,厚厚的有几本,当捕快的,首先要了解《刑律》,这可是自己执法的依据,虽然大多数的捕快都不认字,绝大多数的捕快都没有看过《刑律》,他们出任务,只是上面交代干什么就干什么,至于合不合《刑律》,那是上面的人考虑的事。但余不名不会,他想当个自己老爹希望的好捕快,这《刑律》就不能不看。老老实实地看完了几十万字的《刑律》,他甚至能够背的下来,又无书可看了。于是他又看存满了一屋子的各种各样的卷宗,他看各种各样的凶犯犯罪前是如何想的,又是如何实施犯罪的,犯完罪以后又是如何善后的,又因为什么样的缘故而暴露被抓获的。他也看那些前辈的捕头捕快是如何分析案件的,又是如何通过蛛丝马迹发现凶犯的,最后是如何抓捕,凶犯被抓获后又是如何招供的,又是如何判决的。这些卷宗,他可的是津津有味,自觉学到了很多东西,他相信,如果自己现在要犯案一定可以做到万无一失,绝不会被人发现。他也把卷宗上记录的案子和《刑律》进行对照,发现有很多都属于乱判,本该轻判的重判了,本该重判的轻判了,不该死的死了,该死的活着,根本不合《刑律》,但位卑言轻,他也没有傻的去和别人说。按照他的判断,也有一些案子,存在很多疑点,没有动机没有物证,只有口供,明显属于屈打成招。

  可这些余不名都无能为力,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捕快,那些都是前辈或者上面已经定了案的,很多案犯已经被处死。但这又与他想当个好捕快的想法相冲突,于是时常烦闷,本来活泼泼的一个人,在当了捕快两年后,也就是十六岁开始竟然变得沉默了起来,别人只当是长大了,成熟了,在这个世界上,十六岁的少年已经可以算是成年了,可以娶妻生子顶门立户了。怎知道,那是因为一屋子的卷宗已经看完,发现了很多案子的真相,但真相又是如此残酷地击破了他心中那份对捕快的美好想象而导致的。

  他想做点什么,改变点什么,可仍觉得还没有准备好,他需要强大起来,无论是在自身实力还是职务势力上都强大起来,他才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做事,毕竟他才十六岁,在外人的眼里还不是一个能够当事儿的年纪。

  于是,在苦练功夫的时候,他又开始盯上了刑名司里存放的物证室里的东西,他记得那里有很多书籍,都是在抓捕凶犯后从凶犯的身上或者家中搜寻出来的,还有一些是苦主的,因为苦主已经不在了,所以这些东西也就堆放在了物证室中,常年无人问津。当然,一些明显值钱的东西,在这里是没有的,比如各种钱币(在这个世界上,钱币分为铜币、银币、金币,1金币=100银币=10000铜币),美玉等,反正看上去只要值点钱的东西,一概没有,存放的都是一些看上去破破烂烂的东西,能够放在这里没有被捕快们拿去卖掉换钱的,只能是这些破烂,包括还留在这里的书也是些破破烂烂的书。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于是,余不名申请了周主事,主动承担起了清理物证室的事情,周主事因为早有此想法,那些破烂放在那里也碍事儿,清理一下也是好的。现在余不名主动要去去干这活儿,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很爽快地就同意了下来。

  于是,余不名花了足足一个月的时间,将占了足足有三间屋子的破烂清理一空,所有东西全部造册登记,书籍全部留下。金属的东西除了几件不认识的看上去尚算完好的留下外,其余的全部卖到了铁件铺子当废铁卖掉。另外的东西,除了留下两件看上去不知是什么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东西外,全部雇车拉到城外倒掉,也只能倒掉,这世界可没有废品回收什么的行业。

  一番清理下来,倒是颇有收获,卖废品卖了一个金币多一点,这可是快要赶上自己半年的薪水了,本是要上交周主事的,结果周主事不收说就当是他的辛苦费了,这钱他拿的也是心安理得,他觉得这是他应得的,所以也就毫不客气地收下了。得到了一大堆书,虽然看上去破烂了一些,但还是能够看的,至于内容是什么,他还没来得及看。还得到了一把没有刀鞘的短刀,刀刃也就比巴掌长一些,看上去黑不溜秋的,简简单单,没有任何装饰,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反正可以确定不是常见的铁器,拿在手上比铁器可要重的多,看上去不起眼却非常锋利,不知道为什么,当初一看到这玩意的时候,他就是觉得喜欢。还留下了一个黑黝黝的指环,上面似乎刻有两条像龙又像蛇的东西,权当是龙吧,余不名给起了个名字叫双龙戒,毕竟如果叫双蛇戒不太好听,之所以留下这个指环,一是因为材质看不出是什么来,二是因为这个戒指是在空置的废铁盒的夹层里清理出来的,想来是应该有点价值,否则不会藏在铁盒夹层里,如果不是因为铁盒扔在地上因为潮湿生锈朽坏掉了,所以移动的时候发出声音,根本不会有人想到那个铁盒有夹层,也根本不会发现这个指环。还有一块残损的玉牌,有一个小孔应该是用来穿线的,有一道很明显的绺裂,看上去也是乌漆墨黑的脏兮兮的,胡乱地被扔在物证室的地上,时间久了几乎被浮土掩埋,若非他细心清理,根本发现不了,应该是值不了几个钱,但摸上去却很温润,所以也被余不名给保留了下来。其它的就没什么他看上眼的东西了。

  短刀被余不名费了很大的功夫要磨得光亮好看一些,但那材质却是坚硬无比,磨刀石都被磨下去了足足有一指厚,短刀却丝毫没有改变,还是那副黑漆漆的不起眼的样子。他知道碰上宝了,也不知道当年是什么人用的,反正现在是自己的了,于是他用兽皮简单地做了一个刀鞘,藏在了靴筒里。指环和玉牌被他用兽筋穿了起来,戴在了脖子上,藏在衣服里面,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看当初藏的那么严密的东西,想来不是凡物。那么多的卷宗里面,有很多都是露了财或者宝,招致的杀身灭门之祸,在又足够强大的实力保护自己之前,他可不想成为其中的一个。

  清理好了物证室,他又多了许多空闲的时间,就开始如饥似渴地看那些破烂书,的的确确是如饥似渴,废寝忘食,这也招致了很多捕快的笑话,但余不名却是无动于衷,仍旧孜孜以求地看着那些别人眼中的破烂。没人知道他从这些书里看到了什么,学了些什么,只是发现他去城外的时间多了,没事儿总往城外跑,有时候甚至在城外山上、林里过夜,众人虽然好奇,但却也没有追问什么。

  时间就是在余不名这么任劳任怨,默默无闻中缓缓地流淌着。

(https://www.biquya.cc/id45273/2435219.html)


1秒记住追书网网:www.biquya.cc。手机版阅读网址:m.biquy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