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的土地被炙热的太阳,晒了整整一天,泥土都感觉到烫脚,树木的影子下,都散发着被灼热烘烤的气味。晚上吹来一阵风,略微感到凉爽了一些,突然间天空中又了一阵暴雨,敲打着乌浴尔河两岸。早上雨过天晴,天空在一片蓝绿相间变幻着,偶尔还能看见太阳,透露出来的淡淡的粉红色。
下午一个货郎来了,长长的发须,好像多天没有清理,被厚厚的灰尘包裹着,粘结得就像野地里,一堆干枯的牛粪。他浑身布满尘土,一条黑色的裤子,裆部已经结满了尿碱,硬梆梆的,长期得不到清洗的样子。
肩膀上挑着两个很大的筐,筐里装着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特别是女人用的、小孩吃的,手里拿着拨浪鼓,不断地在摇晃着,嘴里也在吆喝着。这个人脸上油叽叽的,乱蓬蓬的头发,一身青水布衣衫,眼睛里有一种经历生活艰辛的豁达。
俊鹏在院子里听到吆喝后,心里阵阵发痒,小孩子怎么能,经得住好吃食物的诱惑。他晃着小脑袋,一双大眼睛四处扫视了几下,发现没有人注意他,转身推开院子的大门,就跑了出来。货郎就在门外站着,他知道这是一个大户人家,经不起小孩的哭闹,一定会给孩子买些吃的,他放下担子点燃一袋烟,拨浪鼓摇得更响了起来。
“小孩!你过来,你是小姑娘,还是小小子,告诉我,我就给你糖吃。”货郎蹲下身,笑着问俊鹏。
“我不是小小子。”俊鹏大声的回答。
“那你是什么?”
“我是小男孩!”
货郎觉得眼前的这个小孩,非常顽皮可爱,脖子上拴着个哨子,在胸前跳来跳去。这孩子不怕生人,从他那清纯的目光中,还有他身后的高宅大院,就可以看出来,这个孩子的家,不是一般穷苦人家,并且就是这大户人家的孩子。俊鹏感觉有尿,当着货郎的面解开裤子撒尿,根本不在乎他的存在。
“你脖子上的哨子,挺好看的,摘下来和我换糖吃。”
“那可不行,我妈怕我玩丢了,找不到家时,一吹她就会来找我,给你了,我要丢了,就看不见我妈了。”
货郎不住的暗叹,眼前这孩子母亲的精明。同时更加激起了他对俊鹏的兴致。
“那让我摸摸,你裤子里的小东西,我才相信你说的话。”
俊鹏听到货郎的话,小手交叉捂住裆部,仰起头看着货郎,眼睛转了几下,机灵的反应着。
“不让你摸,你也有,要摸!摸自己的。”俊鹏紧绷着小脸,并且有些扭捏地慢吞吞的说。
“你一定!是个小姑娘。”货郎继续挑逗俊鹏。
“那你看看!我是啥?”俊鹏沉不住气大声地喊道。
俊鹏喊完之后,迅速把裤子褪到地上,摇晃着屁股走到货郎身边,固执地让他看。货郎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这个小孩太有意思了,他从筐里拿出一小块糖递给俊鹏。就在俊鹏要接糖的时候,从她后边听到一句女人的声音
“俊鹏!干啥呢!回来,不知道磕碜哪!”
俊鹏听到这一声音后,急忙把裤子提上,朝着货郎做个鬼脸,跑到说话的女人身后。货郎抬头这时才发现,一个姑娘站在孩子身前,真是男孩精神,姑娘漂亮,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
女人的声音,宛如一种鸟的鸣声,清脆如流水击石,溅起串串般的音符;面容娇嫩得仿佛就是,清晨阳光下照射的柳叶上,攒动的水珠。货郎看见俊鹏跑远了,他想起了当年那个曾经,与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孩子,如果到现在也应该这般大小了。
“小姐,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是你弟弟吧!真是弟弟聪明,姐姐漂亮,世上的好事,都让你们一家给占了。”货郎为了卖点东西,故意讨好大凤。
“说什么呢?他是你弟弟!”
大凤有些不高兴,儿子就是儿子,怎么能是弟弟。她觉得眼前这个人,在当面故意的挖苦自己,因为俊鹏曾经当过自己几年弟弟。
“小姐,你看我就是这么一说,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你别急呀!”货郎看大凤对自己急躁起来,有些疑惑。
“是我儿子!这回知道了,以后什么事看不明白时,别乱说。”
被大凤训导,货郎悻悻的站在原地,脸像火烧的一样。这时他看见那个叫俊鹏的孩子跑回来了,而且后面还领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女孩。两个孩子快乐的跑着,嬉笑着露出一对小豁牙,他看见小女孩顿时惊呆了,莫非!他不敢再继续想下去。快步走到小碧城身前,蹲下身扳住孩子的肩膀。
“你叫周碧城,小名七页禾,是不是?”
被货郎弄得一身慌张的小碧城,身体有些颤抖,羞怯又带着几分警惕地,打量着这个陌生人。她的眼神怯怯的,脑袋像货郎手摇那个拨浪鼓似的,连连点头。货郎兴奋起来,脸上布满的笑容,就像干旱地带,地上裂开的缝隙在蔓延着,急忙间从筐中拿出糖果给孩子。
“找到了,找到了,”货郎嘴里不住的叨咕着,眼里流下快乐的泪水。
货郎把搁置心里的话,对大凤说出来了,自己叫周庄,在找三嫂和眼前叫碧城的这个孩子。大凤听母亲说过三嫂的事情,正好三嫂还在,就把货郎引进院子里。三嫂端个簸箕正好从屋里出来,可能是因为屋外风大的原因,眼睛好像迷了有点痒,她用手揉了揉,然后睁开突然间看见了,挑着担子的货郎。
二人相互看着,嘴唇翕动着,发出谁也听不到的喉音,昏迷的爱却醒来了。三嫂手里的簸箕掉到地上,货郎的扁担离开了肩膀。三嫂眉梢的鱼尾纹充裕的溢开了,那鱼尾纹绝不是衰老的体现,而是经过心酸而形成的风韵。
周庄的脸上目光柔和,脉脉含笑意味深长,眼角湿润了起来。劫后重逢的泪水,温湿了他们彼此各自的衣衫,尘封在三嫂心里是事情,突然间呼啸而至。她好像闻到了周庄身上的气息,很是沁人心脾。三嫂一阵眩晕,感觉自己奔跑在荒野上,脸上写满了欢快和幸福。
“你没死?”三嫂稳了稳错乱的情绪。
“命大,阎王爷不要我。”周庄缓缓地梳理自己的思路。
“三嫂,别站着了,手里的活也别干了,有话回去说吧,也真不容易。”。
人的一生,会有刻骨铭心的的喜悦,三嫂与周庄这次不期而遇,使她激动不已,他们经历了悲痛的分离之后,才深深地知道彼此的心,已经挨靠的很近,特别是三嫂没有事做的时候,就想着那段难忘的生活。今天相遇了,即使变成一堆白骨,也不愿意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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