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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身体尽量向里缩了缩,林宇小心地隐藏着。
林宇下方的众亲卫与步军却已经熟练地各自找好位置,隐藏于大门两边的短墙下,眼睛盯着高处弓箭手的手势。
现在唯一令林宇心慰的是,敌人已经倒下二十余名,而己方仍未出现伤亡,不得不说是个良好的开端。
转眼间,在冲上来的敌人又扔下十余具尸体之后,终于攀上低矮的土墙,仍有五十余人之多,却连一个弓箭手都未剩下。泰山军弓箭手按林宇的指示先对敌方弓箭手进行优先打击,即使漏下三二人也因为冲到敌阵而扔下弓箭抽出佩剑呼喊着开始翻越矮墙。
接下来,是最为血腥的短兵相接,然而,战斗并没有因为矮墙下防守人数的相当而进入胶着之势,林宇终于亲眼领略到什么是大魏的百战铁血雄师。
最先冲进来的一批有二十多人,其中十来人还没等跃下矮墙,即被来于高处的羽箭射翻。剩下十多人也就刚翻过矮墙之际,即被伏于墙后隐藏身形的泰山军一枪一个挑翻在地,几乎都是一击毙命。
而后面跟上来的几十人还来不及看清状况,仍是前仆后继的冲了过来,结果,完美地完成了添油壮举,没有翻起一丝浪花便归于沉寂。一场看似轰轰烈烈的冲锋有些虎头蛇尾地结束,不足1.5米高的院墙,居然成了敌人不可逾越的坚固防线,令林宇不禁咂舌,难道这就是精锐与乌合之众的区别?一丝底气在林宇心间油然而生,更多了几丝欣慰。
战斗来得突然,结束得同样短促。甚至于林宇注意到远处流寇本部人马原本嘈杂的声音突然静了下几秒。
现在的林宇甚至有些担心对方会不会被吓得掉头就跑。
然而,事情最终并未如其所料,对方也仅仅是静了几个呼吸的时间。然后又是一片喊骂之声,并且开始排列进攻队型——大型塔盾在前,间隙中穿插着长枪,路两侧的坡路上也有一些手持轻盾的流寇在缓缓*近。
看到此处,林宇心中一紧。不是因为敌人的进攻,却是因为意识到,是自己这边出了内奸,或者是黄县内部出了敌视他的人。
由敌人的坚决进攻态势,可以判断出对方的目的性很强,而且,绝对知道林宇属下兵力不多,否则绝不会在损失七八十人之后仍有勇气发动总攻。
究竟是谁走露的消息,现在的林宇没有时间考虑,他急忙从高处一跃而下,快步走到大门前,在附近军卒手中接过一只点燃的火把。同时向空处的一个弓箭手喊道:“敌人还有多远?间隔报数。”
“一百五十步。”
“一百二十步。”
“九十步。”
“六十步。”
当听到六十步的报数,林宇示意站在门两边的两名亲卫拉开大门。同时,他用手中火把引燃第一组连环马中间方框上的浇油树枝。就在大门打开的瞬间,他又将火把伸出烧向两匹马的臀部。
炙热的火把烧在马屁股上,发出滋滋的轻响,散发出难闻的蛋白质被烤的焦糊味。
吃痛的惊马奋力向前飞奔,第一组刚奔出大门外,紧接着第二组、第三组依次急驰而出。短短3分钟之内,15组30健马狂嘶着列队冲向对面的流寇,从高处望去犹如一条笔直的火龙正在急速奔行。
对面已冲至六十步之内的流寇被突然出现的状况惊呆了,短短六十步,不足百米,以惊马之速,就算后世的博尔特全力直追也只能跟着吃灰。
流寇军队顿时出现混乱之象,有人惊呆木立当场,有反应快的转身就跑,后面不明情况的还在向前急行。霎时之间,数百人挤作一团。前方也有几个持长枪的伸出长枪要阻住惊马。
然而,被蒙住双眼的惊马却是无所畏惧,只知急速向前奔行。高速惊马带着插进身体的长枪,吃痛后更是狂乱。马匹临死前的悲鸣,与被惊马踩断胳膊腿的流寇痛不欲生的惨叫声交织在一起。半分钟不到,十五组带火连环马相继冲进拥挤的混乱人群当中,场面愈发的混乱。
林宇在院内看得仔细,见时机成熟,向后面整装待发已经跃跃欲试的骑军一挥手,大喊道:“兄弟们,冲锋,不要放跑一个。”
高处的弓箭手早已跳来换上短枪,听到林宇的号令,安太元单手提枪向前一指,一马当先,大吼一声:“兄弟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随我冲,主公有命,不得放走一人,杀。”
九十人齐喊一声杀,三十名骑军当先冲了出去,林宇则是率着六十步卒随后掩杀。
冲出大门的林宇还不忘嘀咕了一句:“可惜了我的三十匹马!不过晚上有马肉吃了!”
原本林宇这个“新兵”还很胆怯,但是,新眼见过第一轮敌人流出的鲜血之后,胸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燃烧,短时间内驱走了本能的恐惧,反而是一股激情占据了上风,想都没想就冲了出去。
后面的亲卫看到林宇一副奋不顾身的样子,顿时个个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很快就超过了身体素质一般的林宇,并将其顺势护在当中。
对面的流寇本就是乌合之众,向来是打顺风仗勇往直前,遇劲敌则脚底抹油。前番在死伤七八十人的情况下,也是在首领的威*利诱之下方才铤而走险,如今局势都背到家了,谁还肯在此卖命。只要能抬动腿的都转身就跑,甚至于有人将手中的武器都扔于地上,更有甚者将身上甲胄脱到地上,只为轻装跑得更快。
接下来发生的不是一场战争,而是屠杀。
就连穿越前鸡都不曾杀过一只的林宇,都手刃了三名流寇,当然,是在亲卫的保护之下完成的。他的第一剑甚至是在颤抖中砍向一名倒地的贼人,而且搞笑的是,砍下的不是剑刃,而是平拍的剑身,结果,那名贼人一击未死,反手挥刀向其足部砍去,幸好旁边的连成如反应快,一枪格开贼人单刀,顺势将短枪枪尖整个送入对方的颈项,害得喷出的鲜血都飞溅到林宇的脸上。
鲜血可以刺激并放大人的本能,或者是恐惧,或者是狠戾。第一次见血,或者说第一次身上溅到属于同类鲜血,林宇瞬间忘却了恐惧,挥剑刺向另一名只剩一条腿倒地不起的贼人,成功将剑刺入对方的前胸,完成了前生今世他人生中第一次杀戮。
这就是乱世,人不狠,站不稳。
其实林宇也是刻意要营造出这种气氛,刺激自己更铁血一些。在第一轮敌人被干净的消灭之后,林宇就预见到了胜利的天平已开始向他倾斜;而当十五组连环火马成功的冲入敌阵,他大可以作壁上观来轻松收获胜利。但是,他没有,如果此时还不能尽快适应这血腥的战场,在以后可以预见的连番战斗中,最终失败的一定是他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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