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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如刀,将西方天际的流云撕成碎絮;残阳似血,从云的间隙中洒下暗红色的光芒,笼罩在大地上,显得分外凄凉肃杀。
一辆华贵的银色马车自西边官道驶来,拉车双马浑身雪白,更无一丝杂色,奔跑之间蹄声如雷,极为神骏。一路东去,却也似赶不走那天地间的肃杀。
叶无痕轻轻呡了口酒,接着伸了个懒腰,让自己坐得更舒服点。虽然马车内有上好的紫貂皮座垫,无奈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让人觉得寂寞。
任谁也想不到,如此嚣张、大摇大摆在官道上赶路的,居然是纵横黑白两道近二十年,出入各大门派禁地,甚至皇宫大内都似闲庭信步,无一失手的大盗叶无痕!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想到,传说中或委琐如鼠,身如飞鸿;或身高丈八,力拔山兮的大盗叶无痕竟然生得如此平凡:一袭淡灰色长袍,身材消瘦。面部更是普通到没入人海,便再难让人有一丝印象。若说叶无痕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那就是如此平凡的一张脸上,居然生了一双仿佛带有魔力的眼睛!尤其在叶无痕笑的时候,好像天边的晚霞都落入他的双眸里,清冷之中又似带有夕阳的温暖和平静,使他整个人霎时生动起来。
正值隆冬,叶无痕此行的目的金陵,六朝古都,天子脚下,正是名流汇聚之所在。半个月之前江湖盛传,金陵城中有黄帝轩辕氏借以横扫六合的指南车问世,出土之日,毫光宝气直透九宵。故老传说指南车内密藏轩辕氏击败炎帝后所掳获的巨量财富以及帝师赤松子武学奥义的秘密,因此众多豪门争抢不息,现此宗异宝已被金陵一等世袭侯温小侯爷所收藏,欲作为镇宅传家之宝。
再寂寞遥远的旅程总有终点,金陵城气势磅礴的城墙渐近。一只瘦削白皙的手轻轻拢起车帘,露出叶无痕那双璀璨若夜星的双眸。虽然他已名震江湖,但金陵城作为本朝京畿重地,且太祖皇帝在马背上得天下,武功赫赫,手下三教九流人才济济,所以以叶无痕之如日中天,也绝少来到这藏龙卧虎之地。
“老金,以眼下的脚程,约摸半个时辰我们可以进城吧?”叶无痕的声音和他的名字一样,很是奇特,懒洋洋中仿佛却又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犹如金石对碰般铿锵有力。
老金正是为叶无痕赶车的老人,虽已年近花甲,鬓发斑白,但挥鞭执缰之间动作刚劲有力,一双如同暮年枯树般的大手,青筋暴露,像虬龙一样向双臂盘旋缠绕。如有江湖豪客在此,定会认出这甘为车夫,却神态威猛的老人,竟是昔年鹰爪门的掌门人金贺轩。至于他与叶无痕是什么关系,为何甘心为叶无痕赶车,那可能就永远只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了。
金贺轩坐在前排并未回头,口里淡淡地应道:“若非我亲耳所闻,就算打破头也不会想到,被江湖誉为五百年第一大盗的叶无痕也会对自己有了疑虑。”
“都说金贺轩粗豪无脑,说话如放铳,却不想人人都看走眼,原来你也是个扮猪吃老虎的高手。”叶无痕浅笑,并没有承认金贺轩的推论,但言下之意无疑是认可了方才金贺轩的推断。
世上有这样一种人,他们上可以和天下至尊,下可以和凡夫走贩有共同话题,而且任何人与他们相处的时候都会觉得非常愉快。天圆地方,古今中夷无所不知,无所不谈。但细一回想,他们似乎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地听,静静地微笑,偶尔抛出一两个话题,就能与周围的人打得火热。叶无痕无疑就是其中一个。他一向认为既然上天给人生了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一张嘴,就是告诉世人要多看多听少说。废话一篓子不如不说,而一旦开口,那就会极有目的和内涵。叶无痕没想到自己这句听似平常的话,居然一下被金贺轩猜出他真正的意图。
叶无痕沉默片刻,忽地展颜一笑,道:“老金,江湖传说温小侯爷不仅在朝堂中功勋滔天,直追柱国将军,而且更是在江湖中风生水起,有极善人缘,曾被好事者称为‘轻裘帝’。你观此人如何?”
金贺轩甩个响鞭,终于回头斜了叶无痕一眼:“我说叶家小子,五年前在华山上,我虽然在指力上略逊你半筹,打赌输给了你。但事先说好只做十年车夫,可并未答应做其它事情。你就别动心思,想在我这里套到‘轻裘帝’的消息了。”
叶无痕右手揉揉眉头,苦笑作罢。对于这个同伴五年的老头,他就如同对自己十六岁后的情人一般了解。若是他不想说的事情,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他也不会给面子开金口。何况五年前的比试,金贺轩都不清楚,他是着了叶无痕的道儿。鹰爪功自南宋岳飞创岳家散手以来,历经名家修改,后又融入三十六路擒拿,早已在外门功夫中号称天下第一。金贺轩又是鹰爪门掌门,在鹰爪指力上的浸淫不辍逾四十载,论指劲的功力雄浑,江湖上已是无人能与之比肩,岂是叶无痕轻易说败就败的?而当年只是叶无痕巧妙地凭借从西域盗来的“酥石粉”略胜了金贺轩一筹。
此后,一路无语,直至金陵城中,正值华灯初上。金陵城不愧是京都,楼宇高耸,车水马龙,行人如梭。叶无痕的马车缓缓停在“暂别清舍”。这客栈倒是在金陵城中排得上字号,不仅名字取得雅致,而老板孙老实更是个妙人。据说十年中老婆娶了十多个,如今全休掉了,更没一个能和他过年的;儿子却生了十七、八个,每一个都给养得白白嫩嫩的。用孙老实自己的话说就是“老婆都是别人的好——儿子总是自己的好”。
孙老实自柜台里迎出来,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方,似乎整个人是个方的,不论你横着看还是竖着看,都一样长;给人的第二感觉就是胖,他走出来的时候,如果不仔细打量,就会让人看不到他的腿,似乎整个人就是滚着出来的。孙老实用短肥的双手向叶无痕作了个揖,那胖成一团的脸上挤出个生意人招牌式的憨笑,道:“哟,李爷,是您来啦?里边儿请!”
叶无痕眯着被孙老实双手的十个金戒指晃得发花的双眼,连连挥手道:“怎么,掌柜的你认识我?”
孙老实连连作揖,对着叶无痕微笑:“李爷六年前曾来过敝处,出手之阔绰,令京城的众多王侯都为之侧目。似李爷您这等金贵人物,小人就是忘了祖宗是谁,也不会忘了您老哪。您当年住的是天字四号房吧?不知是否满意,房内陈设一成不变,若李爷满意,今天就还这房吧?”叶无痕听罢微微点头,带着金贺轩随孙老实向后面客房行去。银车白马自有店小二精心照看。
原来叶无痕六年前还真来过金陵一次,却是用了个李的假姓,难为这其貌不扬的孙掌柜还记得如此扎实。
这孙老实把家业做得如此之大,凭的倒不仅是运气,光这份眼力和记忆就能让这世上绝大多数人瞠目其后。
房内的华贵富丽让见惯大场面的鹰爪门魁首也暗暗赞叹,尤其是屋角两座吞天兽内不知是燃点的何种物品,不仅令室内温暖如春,更有一丝暗香浮动。踏入房中,与屋外的酷寒就似两个世界一般。金贺轩心中赞叹,架子倒不曾放下,随即回头吩咐道:“来两坛上好竹叶青,切几斤牛肉,招牌菜来三四样下酒。”——当马夫这几年,金贺轩在各方面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击败叶无痕,甚至连吃饭撒尿那都是要比一比的。只可惜叶无痕混迹江湖日久,不仅能找到各种借口推掉赌赛,还在吃喝嫖赌上无一不精,却没给过金贺轩一次赢的机会。如今碰上酒这东西,那更是要好好斗一斗了。
叶无痕伸个懒腰,松垮垮地找个椅子坐了下来——除非是需要爆发力量的时候,叶无痕总是这么懒懒散散的样子,也不知道他这一身功夫是如何练就出来。待孙老实走远,他抬眼看看金贺轩,道:“我说老金,我们这趟走金陵,好像是来做事的吧?尤其这天子脚下,非同小可,喝酒这事儿,以后多的是机会。”
金贺轩哈哈一笑,推开窗子,向叶无痕道:“朔风已起,不出盏茶功夫,必将有雪,而且看这架势,雪还不小,你这几天连踩盘子都去不了。看你这次如何推搪。”
叶无痕微微一笑,道:“下不下雪与我行不行事又有何干?”
金贺轩猛一瞪眼:“偷祖宗曾言‘偷风不偷月,偷雨不偷雪’,老子虽和千门中人交集不多,但这条铁律却还是知道。你小子还想找借口推搪?”
叶无痕轻轻叹了口气,道:“那你更应该听过‘踏雪无痕’这门轻功了?”
金贺轩捋一下连腮虎须,道:“哈哈哈,踏雪无痕?你传奇听得太多,脑子进水了吧,昔年少林达摩老祖东渡之时,内外兼修,轻身功夫更是达到当时武林的巅峰,他亦只能做到一苇渡江。你当你是谁,踏雪无痕?我看就连飞鸟也未必办得到。千门中的这一句祖训,是你们这一行当的铁律,绝难打破!”
叶无痕摇一摇头,道:“规矩就是让人来打破的,更何况这段时间以来,三山五岳的豪杰都直奔金陵而来。我金陵一带的眼线传来消息,甚至连已经金盆洗手的武林巨孽也来了不少。江湖中讲究手快有,手慢无。所谓快鱼吃慢鱼,时不我待,今夜我如论如何也会去一趟侯爷府。”
金贺轩默然无语。相处五年来,他深知叶无痕的为人,虽是大盗,但说出的话,就如同墙上钉的钉子一般牢靠。是那种语出必行,颇有古贤遗风的一类人。
菜是绝味,酒也是好酒,可惜享用的两个人却心不在焉。蓦地,金贺轩放下酒坛道:“你,非去不可?”其实,他也知道叶无痕有非去不可的理由。因为,叶无痕在江湖中的横空出世,就如同夜空中的流星一般夺人眼光。而他难求一败的功夫身手出自何种流派却无一人知晓。直到半年前叶无痕亲口告诉金贺轩——他的师承乃是赤松子隔世遗传,而且在二十岁之后,又得到千门老祖宗东方朔晚年的手札,更是修行了许多匪夷所思的功夫。难怪见到过叶无痕武功的人,从未认出过他的路数,上古绝学,到现今江湖上,已无人可识。作为赤松子这一流派的叶无痕,这指南车当然是非盗不可!如此凑巧的事情,仿佛是有人做了个局一般,让他隐隐觉得不安。可叶无痕从七、八岁开始,流落江湖二十年,经历过大小对决数百场,虽从不落败,但却从未伤过一个人的性命。可以说无论在黑白两道,口碑都极好,相交遍天下,鲜有人视他为敌,遑论设局害他了。
金贺轩越想越没线索,越喝越没味道。待他放下酒坛,刚想开口,只听对面椅上微风飒然,叶无痕仿佛从空气中凭空消失一样,只留下他一句话:“老金,我明白你想说什么,可无论如何,我必须走一趟候府,你不必再劝。”金无轩望望还在摇动的窗叶,张张嘴,最终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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