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血风铃 > 第十四章 金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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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随风虽然骂着宋花楼,但仍不忘替宋花楼报仇,因为宋花楼毕竟是他的好朋友。

  真正的朋友不是一杯酒就可以互诉衷肠的,必要的时候,你可以为他死。

  宋花楼的确隐瞒了他们很多事。

  但伍城风一直没有怪他。

  即使是最好的友谊里也可能隐藏着秘密,他们不可以因为猜测不出朋友的秘密而误解了他。

  宋花楼没有来桃花集找叶随风,当然有他的理由。

  因为在这个时候,他仍然不会让朋友为他劳累奔波。所以,他自己一个人去找杨飞。

  他要阿娥来找伍城风,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伍城风身边已有一个刀奴。

  伍城风希望他跟铁无恨两个人能够平安。

  也希望铁无恨能信任他。

  “想不到两位这么早就在这里喝酒。”

  从外面进来一个男人。脸上露着很善意的微笑。

  伍城风认出了他,正是“香满园”的老板柳之欢。

  叶随风一看是他,打了个招呼:“原来是柳大老板,幸会幸会。”

  柳之欢嘿嘿笑道:“大老板是不敢当,我是初到贵地,有很多地方还要麻烦两位大哥的。”

  柳之欢坐下来,冲着伍城风笑:“伍先生实在是艳福不浅,阿娥姑娘国色天香,伍先生是一表人才,人中之玉,很般配,很般配!”

  伍城风微微笑道:“柳老板真会说笑。”

  叶随风就来了劲:“柳老板说的有道理,酒逢知已千杯少,来来来,我们干上一杯!”

  柳之欢似是受宠若惊的样子,站起身来给伍城风倒酒,伍城风只得端起杯酒陪他们喝了一杯。

  一杯酒下肚,柳城欢愈发变得亲切起来,跟叶随风是有说有笑,像是已认识很久的熟友。

  叶随风笑道:“柳兄弟真是爽快,下次香满园如果有什么国色天香的姑娘,一定要给我这兄弟引见引见才是!”

  伍城风用教在桌子底踢了踢叶随风,接口就道:“柳老板千万不要听他胡说。”

  柳之欢道:“哎,伍先生这就见外了,叶大哥都已经把我当成兄弟,你还叫我什么老板,不是要折煞小弟了么?”

  伍城风道:“我并无此意,这王八蛋几杯酒下肚话就特别多。”

  柳之欢道:“话可不能这么说,叶大哥是快人快语,耿爽汉子。常言道:话不投机半句多,叶大哥若当我是兄弟,话少就更见外了。”

  他的话意伍城风已明白了几分。

  伍城风不是不想说话,只不过好像跟这位“香满园”的大老板不怎么投机。

  柳之欢似乎也看出几分意思来,脸上露着笑容,很殷勤的给伍城风添酒:“要是伍大哥不嫌弃我这做小弟的,有空就过来坐坐。到香满园不一定就要找姑娘的。”

  伍城风陪着笑:“一定一定,桃花集就数香满园最热闹,我这人除了喝酒就是喜欢热闹,有机会我一定会去!”

  柳之欢哈哈大笑,又跟伍城风干了一杯。

  柳之欢喝的高兴,又提起了阿娥的事:“想起阿娥姑娘我就高兴。她刚到香满园就给了我一千两银子,说要借我的地方接一个客人。我一直觉得好奇,我可从来没听说有哪个姑娘会为了一个客花这么一大笔钱,想不到她跟伍大哥原来是认识的。”

  伍城风笑了笑,笑得很不自在。

  柳之欢又道:“阿娥姑娘可真是深情厚意,为了秦大哥竟然肯这么做。”

  叶随风哈哈大笑道:“这倒是柳兄弟的功劳,千里姻缘一线牵,你可真为他俩牵了一线!”

  柳之欢道:“那是应该的。叶大哥要是有中意的姑娘就尽管向小弟开口,小弟若是帮得上忙的自然义不容辞。”

  叶随风道:“那倒不必,我叶随风可不像这老小子,我有酒喝日子就很舒服了,有没有女人根本不当一回事!”

  伍城风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柳之欢笑道:“话不能这么说,酒喝多可伤身子。其实女人是不能少的,像叶大哥这样的男人我可从来没听说过,叶大哥可真会开玩笑!”

  叶随风大笑不已,道:“你还别说,要是天下的男人都像我一样,你那香满园早就关门了!”

  柳之欢道:“好啊,若是香满园关了门,我就去开家酒楼,还怕叶大哥不来么?”

  伍城风接了一句:“叶随风他若不来,我一定来。”

  三人相视大笑。

  他们已经喝了不少酒,小二添了几碟菜,又抱过来一坛状元红。

  桃花集的人都知道叶随风很会喝酒,他只要一喝酒,不喝个痛快是不会罢休的。

  街上的行人多了许多。吆喝声和争吵声就响起来,杂乱的人群来来回回的走。

  酒店里也多了不少来喝酒的人,大都认识叶随风,笑着脸儿朝叶随风打招呼。

  柳之欢道:“想不到这桃花集还真热闹。”

  他话刚说完,外面突然就传来几声男人和女人的尖叫。

  有的正往前走的人撒腿就往后面跑,摆小摊的人赶紧收拾摊子往后退,神色非常的慌张。

  店里的人都挤到了门口看。

  叶随风骂了一句:“他妈妈的吵什么?”

  众人不敢说话,只是一个劲的朝门口指,看他们脸上的表情,好像街道上出了什么事。

  到门口一看,却见一个汉子摇摇晃晃的在前面跑,衣裳被撕得支离破碎,一只手上满是鲜血,人已有些支撑不住了。后面跟着一个表情很冷傲的白衣人,手里握着一把刀。

  叶随风眉头一皱,道:“前面这个人好像是三只手金麻子。”

  伍城风道:“后面这个人我们应该也认识。”

  叶随风定眼一瞧,苦笑道:“原来又是这精神兮兮的小子。”

  那个白衣人正是七狼刀。

  七狼刀好像也看到了他们,冷哼了一声,傲然道:“我听说金麻了有第三只手,我不相信,可是当我找到他的时候,他竟然怕了要命,我以为我看花了眼,找错了人,想不到他竟然从背后偷袭我!”

  金麻子的暗器相当了得。

  听说他能一口气发生七七四十九支夺命镖!

  没有人见过他的第三只手。

  他一直深藏不露,很少会跟人交手,但这一次他居然会从背后偷袭七狼刀?他也许已经听说过“七狼刀”的名号,他一定是害怕了。

  一个人若想人自己能够活命的话,纵然是用那些卑劣手段,也是情有可原的。

  也许金麻子想一发利人,不让七狼刀有反击的机会。但他太低估七狼刀,七狼刀的刀法伍城风见识过,已经算是江湖上一流的刀客。

  金麻子的脸色已变得铁青,他死死的盯着七狼刀,不敢有半分的大意。

  伍城风看见他的左手一直没有离开过小腹。

  是不是他的小腹已被七狼刀砍了一刀?

  七狼刀轻蔑的望着金麻子,冷冷道:“虽然我无意之中废了他的右手,但我相信,他对自己仍然有一点信心,因为我一直没有看见他的第三只手。”

  伍城风叹了一口气,道:“他的第三只手真的对你这么重要么?”

  七狼刀“哼”声道:“不错!我找的是三只手金麻子,他要是没有三只手,他就不是金麻子,只要他肯承认他不是金麻子,这件事我就不再追究。”

  “放你妈的屁!”

  金麻子有些咬牙切齿,勉强的站起身,双眼恨恨的瞪着七狼刀,布满了血丝。右手仍然淌着鲜血,点点滴落。

  街上的人静若寒蝉,没有人敢说一句话。胆小的就将身子缩回去,情愿不看这热闹。

  伍城风知道,一个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的高手,绝不会做缩头乌龟,他仍然有一点尊严。

  有时候尊严往往比生命更重要。

  七狼刀表情还是那样冷漠,他的刀就握在手中,寒光凛人,隐隐能听见被风撞击的声音。

  声音很小,杀气却浓!

  金麻子没有看七狼刀的刀,无论是谁只要一看见七狼刀的刀,就会心惊胆寒。

  伍城风心里也有一种感觉,直正可怕的不是七狼刀的刀法,而是他的刀。

  伍城风担心有一天七狼刀也会死在刀下,因为七狼刀根本不关心他的刀,他关心的是胜利,是名气。

  看到金麻子就让伍城风想起了那个死在“七狼三刀”下的无情剑客徐枫,金麻子的命运是不是也跟无情剑客一样?

  柳之欢在旁边小声说了一句:“这个人的刀法真的很厉害么?”

  叶随风斜着眼睛道:“你要不要试试?”

  柳之欢摇了摇,没有说话,看样子他真的不敢试。

  金麻子死死的瞪着七狼刀。恨声道:“我与你无怨无仇,你为什么要苦苦相逼?就算是你今天杀了我,你能杀尽天下的人么!”

  七狼刀冷笑道:“杀不杀得尽天下人我不敢说。我只知道,能杀一个就算一个!死一个就少一个!天底下那么多人我当然是杀不完的。”

  他的话是愈来愈狂傲。伍城风好像对自己突然就失去了信心,恐怕连自己也不一定能接得下他的第三刀。

  叶随风破口骂了一声:“你妈妈的!”

  七狼刀看也不看他一眼,冷笑道:“你要是已经准备好,我的刀就过来了。”

  金麻子面无人色。

  他的手正在发抖。

  七狼刀冷冷的盯着他的手,身子没有动。

  他算得上是个高手,他虽然知道金麻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一刀就可以完事,但他没有懈怠。

  原因有很多。他看不起金麻子,他只看重金麻子的第三只手。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仍没有忘记旁边还有一个伍城风。

  他突然问伍城风:“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他的第三只手?”

  伍城风摇了摇头,道:“没见过。”

  七狼刀道:“如果今天我载了跟头,我希望你能帮我做一件事。”

  伍城风道:“可以。”

  七狼刀道:“你不要让人拿走我的刀,让刀跟我在一块。因为我身边没有朋友,只有刀。要是它也离开我,我会很难过。”

  伍城风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伍城风突然觉得很同情他。

  像他这么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不会有人跟他交朋友。

  从他身上伍城风想到了很久以前的自己,那时候也没有朋友,身边只有刀。

  伍城风突然发现,有种很想做他的朋友的冲动。

  七狼刀又道:“现在你是我唯一值得信任的人,你这人还不错。但若是我还活着,我不会忘记你仍然欠我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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