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李凌峰就推开房门下楼洗漱去,倒不是他不愿意睡懒觉,而是他整个晚上都没睡着——身为一名亡灵,他根本就不用睡觉——即使是现在一夜未眠,精力依旧非常充沛,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倦意。
说起来,被系统改造过的这具身体在李凌峰看来很诡异。与正常的亡灵相比,他拥有体温,五感全部都有保留,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但他的心脏实际上已经停止了跳动,不知疲倦,不需要休息。
洗漱完毕,李凌峰刚走出洗浴室,就遇到了正下楼的娜莎。
“早上好,李。你这么早就起来了呀。”娜莎看起来好有些睡眼惺忪,手里拿着牙刷,毛巾。
“我一般都是这个时候起来的,我的故乡有一句话早睡早起身体好。娜莎你今天休息,为什么不多睡一会?”
“呵呵,我一般也是这个时候起来,在学校就已经习惯了早起学习。”
“哇哦,我相信娜莎你未来一定会获得让人瞩目的成绩。”
“李,你过誉了。我只是喜欢学习新的知识而已。”娜莎对于李凌峰的称赞似乎感觉难为情,羞红着脸自谦道。
“娜莎,我又完成了两篇福尔摩斯系列小说,一会你有时间帮我看看吗?”
李凌峰因为不需要睡觉,也睡不着,所以用了整个晚上把福尔摩斯系列的接下来的两篇也给写了出来。虽然自己修改之后觉得没有问题,但还是需要一个对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有了解的人帮忙看看,以便进一步完善细节——就像昨天晚上,柏特莱姆和娜莎所做的那样。
一听到李凌峰又有新作面世,原本还有些羞怯的娜莎立刻就兴奋了起来。她连忙说道:“完全没有问题!”
“不是这么急的事情,你先洗漱吧。”李凌峰笑着说,虽然只是抄大师们的作品,但看到有读者这么喜欢自己的写出来的文字,一种自豪与满足还是感油然而生。
“好的,我现在就去,你等等我。”娜莎话还未说完就已经跑进了洗浴室里,接着就听到里面传来水声。
“我在客厅等你。”
李凌峰对洗浴室说了一句后就回到自己的房间,拿出新写的两篇小说的手稿,走到客厅。自己一边看,一边等待娜莎上来。不过等来的却是柏特莱姆,他背着手慢慢地踩着咯吱作响的楼梯来到二楼。
“早上好,柏特莱姆大叔。”
“李,你这么早呀。稍等一下,我现在就去弄早餐。”柏特莱姆点点头:“我刚才请人给我认识的那位编辑送信了,现在就等他那边回信,约一个时间彼此见一见。”
“真是麻烦你了,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柏特莱姆大叔。”
“你多写几篇好小说就行咧,我还想要看更多福尔摩斯的故事呢!”柏特莱姆大叔笑呵呵地说道。
“呵呵,如果只是这个要求的话,我现在就能够满足大叔——这是我刚刚写完的两篇福尔摩斯的新案子。”李凌峰扬了扬手里的手稿:“希望大叔能够给我一些改进的意见。”
柏特莱姆闻言,立刻就把做早餐的事儿给抛之脑后,连忙坐到沙发上,接过李凌峰递过来的稿子就迫不及待的阅读起来,刚看稿子,他就已经连连点头,除了刚开始说了一句:“李,你的字真漂亮。”之后,就一直紧抿着嘴,全神贯注在书稿上。
这个时候,娜莎也蹬蹬地踩着楼梯,小跑上楼来。见到自己的父亲,随意地问候了一声就拿起另外一份手稿看起来,她的表现和柏特莱姆一样,全神贯注,看到激动处,两人都会不由得加重呼吸。
不一会两人看完了手中的稿子,然后有些激动地互相交换手稿。整个客厅静悄悄的,除了两人偶尔发出的沉重呼吸的声音。李凌峰安静的坐在沙发上,不过注意力并没有在柏特莱姆和娜莎身上,而是一边反复阅读柏特莱姆拿给他的四十来份艺术之光报纸,一边思索自己之后的计划。从两人对于福尔摩斯的推崇上看,大热不敢说,但能为大多数人接受应该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那么就需要开始规划接下来的道路了。
昨天闲谈的时候,柏特莱姆就艺术之光这家报社做了详细的介绍。这家报社创办了将近一年,就像报纸的名字一样,主要刊载的是艺术方面的文章,包括文学,美术,音乐,戏剧等方面,主要是文学作品的连载、对艺术界出现的新鲜事情的报道以及各种点评。
但是经过一年的发展,艺术之光在内厄姆的发行量已经达到饱和。不过这个饱和仅仅是针对上流社会而言的,但是在市民阶层却没有办法推广,主要还是在于艺术之光这份报纸的内容太过于阳春白雪了,导致曲高寡和。而艺术之光报社就这种情况也是在寻求突破,因为他们得到消息,在今年会有两到三家新的报社开门营业,出版报纸。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内厄姆的基础教育了。实际上统治着内厄姆的特纳家族在百年前就已经开始普及教育。时至今日,已经基本做到市民阶层都能够以相对低廉的价格上学读书,最起码从小学出来的孩子能够读书识字。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内厄姆首创,这些举措都是从汉国远渡重洋流传过来的。据说在汉国,已经初步实行三年义务教育了。就连现任领主艾迪尔侯爵年轻的时候也到汉国游学过,回来之后才开始了长达数十年的改革,而报纸就是其中一项。
想到这里,李凌峰不禁对那个遥远的汉国产生了浓厚兴趣——到底是哪位穿越前辈弄出了这么大的阵仗。
而这么了解内情的柏特莱姆,现在看来也不会只是个普通的文具店老板这么简单。
在李凌峰在思考的时候,柏特莱姆和娜莎也已经看完了所有手稿。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开始就剧情讨论了起来。
“不知道这两篇有没有什么问题?”
李凌峰问了一句之后加入了讨论当中,不过对于整体剧情他们都没有意见,甚至满是溢美之词,仅仅只是对一些不符合现实的细节提出修改的建议。
正当三人投入地码字的时候,楼下传来了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讨论。现在还没有到开店的时间,所以店门是关着的。
“我想应该是我那位老朋友回信了。”柏特莱姆站起身,对李凌峰说了一下,然后就下楼去了。不一会,他拿着一封已经打开的信边看边走回来。等他来到客厅的时候,脸上已经露出了笑容。
“我把《血字的研究》的一小段随信一起寄给了他,他看完之后很感兴趣,邀请我们今天下午去报社当面谈谈,你自己看看吧。信使还在楼下等着,我先去回信。”柏特莱姆笑着把信交给李凌峰后就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封信不长,只是寥寥的三两句,表达了对柏特莱姆寄来的那一小段文字的肯定,希望能看到全文,邀请他们在下午三点在报社见面。写信的人所用的字体不是李凌峰那样的花体字,而是比较正式的官体,每一个字母都非常清楚,极少有连笔字出现,而且下笔极为有力。看得出来这位写信人是一个颇为严谨,认真的人。
看了看最后的落款,上面写着的是:你的老朋友,泰伦斯·欧恩·莫尔斯。
这个名字李凌峰初看有些眼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而且就在不久之前——目光一扫,他看到放在一旁的艺术之光的报纸——报纸第一版,报纸名字的一旁就印有这个名字。
主编:泰伦斯·欧恩·莫尔斯
“柏特莱姆大叔原来认识艺术之光的主编吗?”李凌峰惊讶地问一旁又拿起小说读起来的娜莎。
“他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有时候泰伦斯叔叔还会来家里吃饭。听父亲说,他们年轻的时候曾经一起到汉国旅行。”娜莎肯定地点点头。
李凌峰听完娜莎的话,点头表示明白了。单从这间文具店,完全看不出柏特莱姆居然还有这样的人脉。他不禁再次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
如果没有柏特莱姆的引荐的话,虽然李凌峰还是有信心能够顺利发表自己的小说,但必然会有些儿波折。现在这样倒是省却了许多麻烦。
闲聊了几句,见时候也不早了,于是娜莎就起身去厨房准备早餐。而李凌峰又开始翻阅起艺术之光,不过这次是有重点的去阅读主编泰伦斯所发表的文章或者点评。
娜莎刚走进厨房柏特莱姆就拿着封好的信离开房间,到楼下去交给信使。
“李,你有没有比较正式的衣服?”从楼下回来后,柏特莱姆对李凌峰说:“下午要去报社,总归是要穿得体面一些。如果没有的话,我的可以先借给你,不过可能会有些大。”
“哦,感谢你的慷慨,柏特莱姆大叔。不过我可以一会儿去隔壁的服装店置办几件。”
“嗯,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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