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英雄无敌之我是亡灵城主 > 第六章 小偷与大文豪

?艾布纳·齐力耶鲁·特纳是内厄姆领主艾迪尔·齐力耶鲁·特纳侯爵的第二子,相较于兄长杰拉尔德的成熟练达,严谨自律而言,这位二公子就实打实的是一位纨绔子弟了。整日里流连于妓院,舞会,本身不学无术却经常召开各类沙龙,从音乐到美术,从狩猎到品酒。也因此而得到了一个“沙龙小爵爷”的戏称。

  李凌峰虽然直到昨天才见到艾布纳本人,但“沙龙小爵爷”的名号却如雷贯耳。不夸张的说,虽然这位二公子不学无术,附庸风雅,但因为他高调的行事与尊贵的身份,使得其他贵族与学者们对他举办的各种沙龙趋之若鹜。能够参加艾布纳的沙龙成为了内厄姆上流圈子的一个身份象征,从里面出来,无论是艺术家还是学者身价立即翻倍增加。

  从某个角度来说,艾布纳其实已经成功了。

  艾布纳每当要举办沙龙的时候,整个内厄姆都会轰动,就连底层人民也知道,并且在茶余饭后成为谈资。所以在内厄姆讨生活,想不知道这位“沙龙小爵爷”实在是很困难。

  对于拥有这样身份的仇敌,李凌峰除了感到惊讶以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复仇计划。他平常是一个脾气挺好的人,但脾气好不代表就好欺负,匹夫之怒尚且血溅五步,更何况是生死大仇。再加上他是个倔脾气,认准了的事即使撞了南墙也绝不回头。所以虽然觉得复仇的难度增加,但却没有知难而退。

  “首先自己手头的力量并不多,6骷髅兵和2僵尸……估计连护卫那关都过不了。而且现在的形势也不好,到处都是圣庭的骑士。”

  李凌峰坐在大街边的小角落,低头分析形势。他手头的力量欺负欺负普通人还成,但想要凭借这几个兵刺杀艾布纳却完完全全是在找死,虽然是有心算无心,但成功的可能性无限接近零,毕竟能成为艾布纳的护卫,身手绝对不会低到哪儿去,拥有斗气肯定是最低标准。而拥有斗气的家伙,根据李凌峰自己了解的情况,最起码是二级兵的标准。

  至于多出了一个骷髅,是在杀死4名杰克帮帮众后,从他们身上复活的。这就是墓园势力的看家本领——亡灵巫术(Necromancy)了,是所有亡灵法师的基础技能。效果是让英雄在战斗胜利后按照生命值的比例自动将敌方阵亡部队的一部分转驱役为亡灵,因为李凌峰这项技能只是基础等级,所有只能驱役百分之二十的阵亡敌人。不过幸好那四名杰克帮帮众素质不错,相当于民兵,所以成功驱役出了一名骷髅兵。

  “短时间内没有办法增加自身的力量,那么就只能从别的方面下手了……”李凌峰摸着下巴,凝神思考了大半天,当太阳西斜,已临近下午,他脸上才露出了笑容,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想到了办法。

  “幸好那几个家伙还有些钱,不知道够不够……”李凌峰站起来,伸完懒腰后,确定了下一步的计划:“算了,再去弄一些。”

  他现在身上有一银币十先令八便士,都是从那几个帮众身上搜出来的。但是由于对自己要买的物品价格并不清楚,所以有些担忧。

  李凌峰身处的是多德角街偏僻的小角落,走出来后就是人来人往的大街了。这是一条商业街,从街头到街位都是商铺与地摊,店铺从贩卖日用品到奢侈品都有。往来行人有不少看起来就身家殷实,绝对的肥羊。

  由于这个世界的土著在身体素质上要普遍比地球人高上不少,李凌峰当初想当小偷却有心无力,就他那弱不禁风的身体和笨拙的身手,被逮到的话就是横死街头的节奏。

  但现在的李凌峰已不是当日的吴下阿蒙,在大街上选好目标之后,只是从身边擦肩而过的瞬间,对方的钱包就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到了自己的怀里。

  还没等他露出自傲的笑容,迎面就走来了一位穿着镶金边的红袍牧师。那牧师目光四顾,寻找着可疑的人物。李凌峰收敛表情,换上虔诚的神情,然后停下脚步,双手合十向红袍牧师行礼说道:“主与吾同在。”

  “主与吾同在。”牧师听到李凌峰的问候,和善地一笑,右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向李凌峰回礼,然后继续自己的巡逻。

  与牧师擦身而过之后,李凌峰提到嗓子眼的心才缓缓落回到心房。接着就对自己的演技感到欣慰,对于如何装可怜来博取同情可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乞讨从业人员的必修课,有莫里这位资深业者的训练再加上自己本身具有的心理学专业知识,让他短短时间内突飞猛进,不逊于从业两三年的同行。虽然说不上影帝水准,但如果对方不留心的话还是能蒙混过去的。

  眼力,演技,厚脸皮——这是莫里在李凌峰入帮时告诉他的乞丐三大基本素质,这三点决定了一个乞丐是在路边饿死,还是在温暖的小窝里吃着丰盛的残羹剩饭。

  李凌峰深以为然,但转头一想觉得很熟悉——这尼玛就是一位合格业务员的标准。

  告别了宅心仁厚的牧师,李凌峰沿着多德角街的石板路慢慢行走,在各类店铺中挑选自己的目的地。不一会他就找到了,微微一笑就推开店门走了进去。

  这家店不大,但推开门后就迎面袭来一股墨水与纸张混杂的气味,接着入目的就是琳琅满目的纸张、墨水和笔。

  店铺的老板是个颇有些文人气质的中年人,他坐在柜台里正低头写着什么。

  叮铃——

  店门被推开后,被安置在门边的小铃铛就会响起——这表示有客人来了。听到铃铛声的中年人抬起头,瞧见一位穿着浆洗得有些掉色的粗布黄衬衫与褐色长裤的黄皮肤男人正走进店来。

  “您好,来自远东的客人,请问有什么需要的?”中年老板放下笔,站起来,带着职业性的笑容说。他说话的时候,目光满是好奇的上下打量这位客人。

  李凌峰对他的目光并不觉得奇怪,或者说已经习惯了。毕竟在全是白种人的城市里,黄种人当然会显得扎眼和少见。但中年老板的话却让他颇为意外。

  “你知道我来自哪里?”李凌峰拐弯抹角地问了起来。

  “呵呵,我年轻的时候曾经跟着贸易船队去过远东。”中年老板闻言,笑着解释。言语中颇为自己的旅行而自豪:“在远东那名为“汉”的美丽国度,我渡过了一年奇妙的生活。很多事情是在希罗闻所未闻地,我记得“汉”有位贤者说过一句话:努力将自己的事情做好,剩下的就交由主来选择。这句话至今我都还记得。”

  根本不用试探,这位中年老板就滔滔不绝地打开了话匣子。一个劲地叙说自己在远东时的所见所闻。当他说到“汉”的时候,用的不是希罗语,而是类似汉语的发音。虽然怪腔怪调的,不过李凌峰还是听了出来。在他看来,那句“努力将自己的事情做好,剩下的就交由主来选择”原话应该就是“尽人事而听天命”。

  李凌峰心里对中年老板的话有诸多的思考,但却不发一言,而是微笑地看着中年老板的眼睛,充当一个合格的聆听者——当与人交流的时候,目光直视说话人的眼睛,会让对方认为你在认真听他的话,这能激发对方谈下去的欲望和兴致。

  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傍晚。说得中年老板口干舌燥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看着一直非常专注的听他唠叨的李凌峰,脸上露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

  “真是不好意思,李,不知不觉就说了这么多。”

  “没什么,柏特莱姆大叔。能在他乡听到关于故乡的事情,对我来说是一次很美妙的经历,我应该向你道谢才是。”李凌峰向中年老板欠了欠身,以表达自己的谢意。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柏特莱姆都解决了不少他所面临的难题,最主要的就是让自己对“汉”有个一个相对全面的了解,虽然很片面。

  在闲聊的时候,两人已经互相通报过姓名,经过这番交谈彼此的感情也深厚了一些。

  “李,你需要什么?是笔和墨,还是纸张呢?”柏特莱姆顿了顿又说:“我前几天正好进了一些来自“汉”的纸张,就纸质而言,要比本地的纸张好上许多,洁白如……”话还没有说完,他就停下来,因为他注意到李凌峰身上那有些儿旧的衣服。

  “呵呵,多谢你的好意,艾特莱姆大叔。不过我并不需要那么好的纸。我需要普通一些的纸张,笔和墨水。”李凌峰毫不在意的说道,缓解了柏特莱姆的尴尬。

  “纸张依据其材质而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李,你告诉我你的要求,我为你专门搭配一套实惠又实用的笔墨和纸”柏特莱姆边说边走出柜台,来到排满纸张的货架前,对李凌峰说。

  “那实在是太好了,实际上我主要是用来撰写文字,但听了柏特莱姆大叔的介绍,颇有些难以决定,不知道你有什么好的推荐?”李凌峰温和地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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