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看来确实是穿越了。”
李凌峰随手扯了扯缠在身上,勉强遮挡身体的破布条,算是接受了这个现实。虽然接受这个事实用了将近半个月,但终归还是接受了不是么。
“李,该上街了。”一位同样披着破布、浑身污垢、看不出年龄地男子在不远处冲李凌峰喊道。
“哦,现在就来。”李凌峰听到喊声,立刻抛开脑中的思绪,拿起身边的碗,站起身快步向男子走去。
所谓的上街,就是去乞讨。
虽然穿越了,但李凌峰并没有成为什么贵族公子,或者皇亲国戚,而是一名乞丐。
独在异乡,除了和这些土著交流没有问题,而且还是只会说不会写,再加上本身就是个文文弱弱的大学生又没有一技之长,就是去当搬运工人家也不要。他去看过那些搬运工,一个个虎背熊腰,一趟最低标准也得扛五六麻袋货物,完全就不是他能干的。
穿越的头几天,四处碰壁,最后就只能干干乞丐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了。
不过差不多半个月的乞丐当下来,李凌峰是真正明白了每一行都不容易——就连乞讨这门行当也有不少学问。
什么地方比较容易乞讨,什么人可以乞讨,向哪些人乞讨的成功率比较高,哪些店的老板比较好,可以拿到些残羹剩饭。这些看着简单,但着实是非常考眼力。
就在李凌峰当乞丐的第一天,就看到一位同行因为看走眼,向不该乞讨的人乞讨了,当场被活活打死。脑浆飞溅,鲜血四溢。
这么一个血淋淋的案例就发生在眼前,让李凌峰放下了心中那点儿知识分子的架子,清楚的认识到他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莫里大叔,今天我们去哪儿?”李云带着些恭敬对男子问道。
莫里大叔是一位资深地从业人员,据他自己介绍,从八岁开始就混迹街头。对于这座城市可以说是非常门清,这么些年下来也是汇聚了十来个人,形成了有组织有策划地乞讨队伍。
李凌峰现在就在这位丐帮帮主手底下讨生活,而且因为颇会说话,讨人欢心。所以现在在帮里也混了一个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的位置。
“探鲁街的那帮兔崽子这几天捞过界,捞到我们这边来了。先去警告警告他们,要不听话,咱们就顺便把探鲁街也拿下来。”莫里皱了皱眉头,说道。
这话一出,围在周围地其他乞丐们就兴奋不已,纷纷撂下狠话。这边一位说一个人就能干倒对面两个人,另一个立马就接口说自己能干掉五个。虽然这些帮众身上脏兮兮地,衣不遮体,但那神彩和话语就仿佛是挥斥方遒地大将军。就连受过高等教育地李凌峰也是豪言壮语不断,活脱脱一副狗腿子地样子。
李凌峰何尝不知道自己这些全是屁话,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人要先活着,才能谈尊严。
莫里见周围群情激动,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就像黑社会大哥般潇洒地转身,一挥手说道:“走,我们去会会探摸街的那群兔崽子。”
其他人也连忙端着破碗,烂杆子吵吵嚷嚷地跟在后头。不过没走几步,就停了下来。
在阴暗肮脏地小巷子外此时正站着两名穿着亚麻衣服的男子,两人体型高大,身材健硕。瞧那鼓鼓地肱二头肌就感觉吓人。
“两位大哥,今天这么早呀。”
原本威风八面地莫里大叔顿时身子就弯了下来,殷勤地向那两人说道。
“今天是交账的日子。”两人皱着眉头退了一步,厌恶地说道。显然是无法忍受莫里身上那股子臭味。
“哎呀,怎么好意思让两位大哥过来,我还准备一会送过去的。”莫里口上殷勤地奉承着,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袋子,双手毕恭毕敬地送过去。
装着钱的袋子虽然看起来脏兮兮的,但两人都没嫌弃,一伸手就抓到手里。随意地颠了颠,然后转身就走。
李凌峰蹲在一旁看着对方这般威风凛凛,羡慕不已。这两人是管理这片区域的黑帮——杰克帮的打手,街上的店铺都得按月向他们交账——也就是交保护费。就连他们这些乞丐也一样,甚至他们会更惨一些。要是交不出帐,普通的市民的话至少还先礼后兵。但是他们这些乞丐就是直接按在地上打,不过不会打死。
打死人而不犯法那是贵族们的特权,真打死人的话,对于杰克帮也是件麻烦事。
不过被打之后能不能带着伤挺过去就两说。挺过去了是运气,挺不过也只能争取下辈子投个好胎。
这么说起来,乞丐也就比奴隶地位高一些。
也正因为这交账的原因,莫里才对探摸街捞过界非常敏感。
等那两杰克帮的打手离开后,莫里又恢复了之前的神气。对自己的手下们又说了些鼓劲儿地话,然后领着队伍出发了。
李凌峰平常活动的范围是附近的三条街,算起来油水还行,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种。不过每个月保护费一交就是一个月收入的九成,用这九成才能保得他们能在这里乞讨。不过听说管理这片区域的黑帮曾经要莫里再多交一倍,但后来因为莫里和杰克帮某个人有些儿交情,好说歹说才变成了现在的九成。
虽然看着抽成抽得挺狠,但平常还能讨到些吃的,至少饿不死人,相比有些街区已经好太多了,所以大家也就咬牙坚持了下来。
不得不说,虽然李凌峰最开始也奇怪为什么被这么欺负了却不肯反抗。但在圈子里混久了,也看出来了——混到当乞丐,除了废人还是废人,包括李凌峰自己。另外一个原因是黑帮的实力确实比丐帮强上无数倍。
不说打手如云,但要收拾掉他们这十来人还是手到擒来的。更何况听莫里提到过,说杰克帮里还有高手坐镇。
高手有多高,李凌峰不知道,只要知道不能惹就行了。
这是一个西方中世纪的世界,同时也是存在着魔法与剑的世界。李凌峰虽然是穿越者,自然总会有些自带的能力,但是用那玩意在他看来和自杀差不多,所以他宁愿低调一些,安稳一些。
当乞丐就当乞丐,至少能活着不是。等以后再看机会换个好点儿的环境,乞丐只是一时之间没有办法的办法。
在李凌峰胡思乱想的时候,莫里已经带着大部队来到了探摸街。其实也不远,就隔了两条街,那儿的乞丐也归杰克帮管。
莫里浩浩荡荡地似乎要铲平探摸街上的丐帮,但其实也就是去要个说法,当然不排除可能要打上一顿,但最后还是要到杰克帮那儿去仲裁。
刚走进探摸街的街口,就看到一伙二十来人,衣衫褴褛地乞丐聚在一块等着莫里他们,显然是早已经听到风声,准备好了。
“水井!你的人怎么捞到我那边去了!”
一群人刚站好,莫里就气势汹汹地向对面站在最前头,干干瘦瘦地男子质问道。
“来得正好,我今天就和你说明白了——从今以后潘度街就是我的了。”水井不甘示弱地眼睛一瞪,斩钉截铁地对莫里说。
潘度街就是莫里他们帮所在三条街中的一条。
乞丐就是乞丐,没文化,也没有太多的弯弯,说动手就动手了。莫里听了水井的话,直接怒喝一声就冲了上去,紧接着又有五个人也跟着莫里冲了出来。剩下的则躲在后面摇旗呐喊。
前面说过了,在这个世界里能混到当乞丐的,基本就是废人。虽然看起来十多人好像挺像那么回事的,但大多都是胆小如鼠,欺软怕硬的居多。所以肯跟着莫里上的只有五人,其中就包括了李凌峰。
虽然混到乞丐了,李凌峰也不就真是个废物渣渣,他很清楚要想在帮里获得好的位置,至少态度一定要有——不过到时候是真干上还是在一旁摸鱼就另说。
见莫里动手,水井也不废话,径直冲了出来,他身后还跟着六七名手下。
说到丐帮之间的打架,李凌峰并不陌生,穿越到现在已经打过两场。
两拨人几个呼吸之间就撞到一块,李凌峰早就瞄准了一个小个子,看起来瘦不拉几地家伙——是个人都知道,挑软柿子捏。
“啊!啊!喝!喝!”
李凌峰高声叫着为自己鼓气,抡起王八拳就是一阵乱打。也就十来拳,那小个子就被打倒在地,捂着脸苦苦哀嚎。但是仔细瞧却能发现这小个子目光闪烁,小心注意着周围的情况,很明显是装着受伤躺地上摸鱼。
刚解决了小个子,李凌峰还没找别人,就被别人找上来。
一瞧那家伙,李凌峰就知道要遭。对方比他还高一个头,看着也挺结实的。不过随后他就放心了——那货正在向他眨眼间,使眼色。
久经战阵的李凌峰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意思,于是再次呐喊着冲上去,举起拳头却轻飘飘的落在对方身上。对方也是轻飘飘的一拳头打在李凌峰肚子上。
两个人就这样你一拳我一拳的开始摸鱼。
环顾四周,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个样子,除了莫里和水井。这两位帮主那是实打实的在互相拼命,你来我往,没一会就已经见血了。
虽然场面颇为血腥,但看情况是莫里占了优势。又是几个回合下来,水井已经脚步轻浮,连站着都困难。
正当莫里准备乘胜追击的时候,斜刺里突然就冲出来一个拳头,直接打在了莫里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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