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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后,又是熬夜码字,不过今天电脑坚持的时间更短了。
是不是该买个电源了?想了想自己紧张的生活费,最后还是放弃了。
明天,明天要去刘颖家一起写小说。
一起写小说。想到这句话,我突然回忆起了李彩,十一后她再也没有联络过我,好像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一样。
突然,我心有点隐隐作痛,我当时的选择是对的吗?
如果我当时没有迷恋小说,现在我应该也在一个好的大学,做一个出色的学生吧。
父母也不会为我的出路感到操心,也不会感觉在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
而且最重要的是,身边还会有李彩相伴...
我不敢想下去了。
我戴上了入耳耳机,用手机播放起音乐来了,不知道是想掩盖舍友的呼噜声还是想掩盖我内心的纠结。
“hi~我真的好想你~现在窗外面又开始下着雨~眼睛干干的,有想哭的心情~不知道你现在到底在哪里...”
李彩,你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我脑海中禁不住想道。
突然手机震动了一下,我揉了揉眼睛,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一条短信。
“二晨,放弃小说吧,放弃小说我们还能继续在一起。”是李彩,打开短信后我发现。
放弃吗?放弃我为之放弃一切的小说?放弃我一直以来的努力?
不放弃吗?我已经因为小说失去了这么多,我还要再失去李彩吗?
而且我真的有这种天赋吗?我能成功吗?明明写的这么差,明明没有一个人认同,明明看不到一点成功的希望...
正在我犹豫时,我想起了我跟刘颖说的话。
哈,我差点迷失了自己。我自嘲的笑了笑,拿起了手机。
“李彩,我不想失去你,可我真的无法割舍小说,放弃小说就是否定我自己,我做不到。”在手机上输入了这句话后,我犹豫了好久,终于按出了发送键。
看着图标从“发送中”变成“已送达”,我的心不由得紧张起啦。
我紧张地抓着手机,注视着屏幕...
屏幕黑了,没有回复...
唯一的光源熄灭后,整个宿舍也黑了,我的世界也黑了...
只剩下耳机里传来的悲伤的音乐...
困意袭来,眼前也渐渐变暗,快要睡着时,手机又震动了起来。
是李彩的短信。
“你最近写的小说是《半死之身》吧,如果一个星期内,它的推荐票能有十张,我就和你和好,算是给你一个机会,也给我一个机会吧。”
十张推荐票!这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会!
“你就不怕我刷票吗?注册几个小号很容易就刷到十张了?”
“你不会的。”
“嗯,晚安。”
“晚安。”
是的,我不会的,如果我这样做了,就是放弃了小说,那和答应刚开始的条件又有什么区别呢?
十张推荐票呀,我能做到吗?
带着这个疑问,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起床时已经是中午,照例我又“一不小心睡过头”翘了两节课。
洗漱完,下楼,准备到食堂买点饭就继续回宿舍写小说。
刚出宿舍楼,我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刘颖!她今天换了一身天蓝色T恤,七分牛仔裤,一双低帮板鞋,露出了晶莹可爱的脚踝。此刻她正笑眯眯地看着我,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欣喜和一丝得意。
“你怎么来了?”我呆呆的问道。
“噗。”看到我吃惊的样子,刘颖忍不住噗的一声笑出声来,然后咳嗽了两声,一本正经地说道,“我们都是编辑部的,所以我很容易就知道了你的班级,我先是按照课程表去你们上课的教室找你,结果没找到,原来你跷课了。”
“这个...”我感觉耳朵有些发烫,赶紧解释起来,“我一不小心睡过头了。”
“对,我知道,你舍友跟我说你一般都会‘一不小心’睡过头,”刘颖坏笑地说道,在‘一不小心’这四个字上格外加重了口音,“然后他们说你还会‘一不小心’睡到中午,然后才出来吃饭。”
“......”可恶,这几个叛徒!
“然后我问清了你们的宿舍楼,就‘一不小心’在这里找到你了。”刘颖调皮地耸了耸肩,“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好吧,那个,我们现在去你家?”我赶紧转移话题。
“嗯,啊不,先吃饭吧。”刘颖不知为啥脸突然红了一下,低头说道。
“去哪儿?我请客!”我咬咬牙,决定大方一次。
“不用啦,食堂就好。”
我张了张口想要说几句漂亮话,带刘颖去外面吃饭,但是旋即想到了我那消瘦的钱包,就放弃了那个想法。
我和刘颖两个人一起吃饭,这难道是约会吗?
可是食堂不是个约会的好地方...
我照常打了份西红柿炒蛋盖饭,而刘颖打了一份里脊一份青菜半份米饭和一碗汤——刷的自己的卡。
说着要请客,结果带着女孩子来了食堂,还让人家自己刷卡,我简直恨不得地上有个缝让我钻进去。怪不得有人经常用这个词形容羞愤难耐,古人诚不欺我!
可能是刘颖很漂亮的缘故,加之学者餐厅(学校男生宿舍区和女生宿舍区离得较远,而学者宿舍离得男生宿舍非常近,所以来吃饭的一般都是大老爷们)女生一般很少来,所以我感觉很多目光投射到了我们这桌上。
这更让我感到尴尬,只好埋头苦吃起来。
“吃点肉吧。增加营养。”刘颖突然加了一块里脊放到我盘里。
我抬起头来看向刘颖。看到我抬起头来,刘颖马上低下了头,一口一口吃起饭来,很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感觉。
“哈哈,没事啦,你不知道,番茄炒蛋其实很有营养的,而且还很均衡。”这完全和我说的请她吃饭不一样,反而成了她请我了!
在这种尴尬的气氛中,终于完成了这顿午饭,走出食堂,我简直有种出狱了的感觉。但是,不知为何,心里却突然有点小失落。
“我们怎么去你家?”我开口问道,“做几路车?”
“不用,走过去就行,我家就在学校南门外的临湖小区。”
临湖小区?那不是前两年刚开发的富人社区吗?里面应该都是别墅才对。不过,对于一个畅销作家来说,买这么个别墅也很正常。
想到这里,眼前的刘颖仿佛变成了一只孔雀,浑身的羽毛慢慢发出光芒,变得七彩斑斓起来,好像,好像要蜕变成凤凰一样...
我摇了摇头,刘颖还是刘颖,没有孔雀也没有凤凰。
于是我俩就选择了步行,边走边聊。
“你都知道我写过什么了,我还不知道你写过什么呢,不公平!”聊着聊着刘颖突然有些娇嗔地说。
“可是我写的都不值一提。”我有些不想在刘颖面前展示出自己写小说的渣渣水平,虽然昨天已经大气凌然地跟她说了——我就是一个渣渣,十足的渣渣!
“哼,这都不肯说,还能不能做朋友了?”
“好吧,有《半死之身》、《我的第二次童年》、《莽荒鸡》、《猫的复仇》...”
“什么?《猫的复仇》是你写的?”刘颖好像很吃惊的样子,转过身来,瞪大眼睛,脸伸到我面前问道。
“啊?怎么啦?”我偏过头去问道。刘颖身上那股好闻的香味扑面而来,微风一吹,几根柔顺的长发扫过我的鼻尖,鼻子痒痒的,心也痒痒的......
“你是不是在平城中学上过学?”
“是的。你怎么知道?”
“我想,我以前好像看到过你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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