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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伊出身在一个平民家庭,父亲是村长,所以他不愁吃,然后久吃成了一个胖子,胖子小时候养了一条金丝犬,他也非常喜欢这个宠物,但是前些天金丝犬和村里的小芳姑娘打得火热,犬大不由父,胖子感叹到,于是他把父亲的那把被村里人称之为宝的剑磨得锋利,晚上久把金丝犬杀了,如今捂摸这身上的金丝毛衣,胖子不禁湿了眼眶。。。
金丝犬死后,胖子开始思索这人生,而真正让胖子思索的源头似乎并不是这个,前几天一个法师路过这个小村庄,或许是心情不好,放了一把火,村里死了三个人,而作为村长的父亲也只是主持葬礼而已,在艾泽大陆,平民跟金丝犬没什么差别,这是胖子最后得出的结论,胖子说,我要做贵族,然后杀人放火强奸,这才是快意的人生。
晚上吃饭的时候,胖子久跟他爸说:“我要你所有的钱”,他老爸懵了,只是淡淡的说:“你要干嘛”可见父子关系可见一般。“我要去帕尔城,学魔法,等我成为大魔法师的时候,仔帮你抢回你老婆”胖子冷笑到。胖子他爸脸抽搐的厉害,一拍桌子,却怎么也吼不出来。第二天,胖子他爸还是把家里所有的钱给了胖子,还把他那把呗村里人当宝的剑也给了胖子,叮嘱胖子小心,胖子看了竟然也觉得有些凄凉。这就是离别伤?胖子带了干粮,带着全家的家当,准备闯天下。
仔离开的时候,胖子觉得不甘心,他一直觉得害死金丝犬的是小芳,他决定要报复,于是他去了小芳家,约了小芳,只说自己要走,有些话要对小芳说,小芳父母以为胖子要走了,或许是要和小芳表白吧,所以也没在意,小芳也是这么认为的,虽然小芳长得不是倾国倾城,但是也是清雅别致,仔村里那也是别有名气,若不是这样,那只色鬼金丝犬也不会因为好色丢了性命。
小芳一直跟着胖子进了了村外的小树林,平时一群伙伴也会仔这多多迷藏什么的,胖子停了下来,看看四周没人。“小芳,你看你后面那蝴蝶多漂亮。”小芳一转头,胖子肥大的猪手一拳久招呼仔小芳后脑,小芳当场久晕了。
她一身米黄色衣服,如黑绸般秀丽的长发只用几根米黄发带缠住,整张脸脂粉未施,有种‘珍珠不动凝两眉,铅华销尽见天真’的自然美态,仿若初萌芽的莲花般清雅,清灵脱俗中隐含媚态横生,柔风若骨处又见刚绝清冷。看的胖子全身发热,他狠狠的吞了几口口水,颤抖着双手,剥光了小芳全身衣物,胖子像一个禽兽一样扑向了美女的酮体,随着胖子低声一吼,胖子终于完成了他的成人理,胖子觉得自己有点卑鄙,有点内疚,于是脱下自己的金丝毛衣,盖住一丝不挂的小芳,迈开大步,朝着村外走去。
走了二天,终于出了大山,天晚了,胖子生了一堆火,摸着脸上的十字刀疤,胖子想起了他六岁的时候,村里来了一对贵族,贵族老爷看上了胖子他妈,于是他妈久呗抢走了,胖子死抓着他妈不放,呗贵族老爷手下刷刷二刀,仔脸上花了个十字,把胖子吓尿了,如今胖子对抢他妈的贵族老爷没点仇恨,因为贵族老爷扔下的几个金币,胖子才能吃出这身肥肉,胖子他爸才能当上村长,胖子唯一后怕的是,如果当初那个贵族老爷的手下仔狠点,自己久米西米西见阎王了。
“哇,好香”一个肌肉板子嘎嘎的年轻小伙打断了胖子的思绪,胖子第一反应是:强盗!于是手迅速搭在剑上,警惕的盯着来人,这个小伙壮实,自己貌似打不过,仔细看看,还他奈奈的帅气,胖子很想砍死这死丫,但是壮实的肌肉膀子让胖子心惊肉跳。
“别紧张,我叫盖亚,没有恶意,你考的牛肉太香了,可以给我吃几口么?我吃几天糟糠饼,都块吐了”盖亚摸着脑袋,一脸憨厚。既然不是来打劫的,胖子提着的心算是放下了,胖子吧牛肉递给盖亚,然后他后悔了,后悔自己没带毒药,如果带了毒药,涂在牛肉上,这荒山野领的,杀人越货,那绝对是包挣不陪的丫。盖亚吃着牛肉,自然和胖子格外亲近,要是他知道胖子打算毒死他?他会做和感想类?经过一番交谈,发现二人都是去帕尔成闯天下的,盖亚更加显得高兴。胖子倒是不想一起,他压根不相信生人,其实他也不相信熟人,胖子只相信自己。看着盖亚一身武艺,那定然是比自己牛逼的,看言行,有颇为傻帽,胖子觉得如此简单的人物,怎能不收买?
“相遇就是缘分,这是我祖传的宝剑,久送给好汉了”胖子拼命掩饰自己的肉疼,还是吧宝剑递了过去。
“这怎么好意识”盖亚一脸惊奇,胖子仔他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彪了几个档次。
“我的志向是当一名魔法师,这吧武器对我没点用,此去帕尔路途遥远,还仗大侠一路保护”
“这个,那我久恭敬不如从命了”盖亚接着宝剑,显然爱不释手,这也从侧面反应出,盖亚是一个标准的穷鬼。
于是二人一行到了帕尔城,一路竟然半个毛贼没有,不过山上一大班穷鬼,养不养的活一个盗贼都难说。二人到了帕尔战争学院,想进去学艺,才发现学费真他嘛的贵,显然不是二哥穷鬼所能支付的。胖子觉得前途一片漆黑。二人到城里溜达一拳,最后盖亚跟着一个佣兵久当徒弟了,胖子对佣兵没兴趣,因为胖子的理想太宏达了,告别了盖亚,胖子吧盖亚祖上十八带都问候了一边,因为胖子觉得他做了见肉包子大狗的事情,投资了一把剑,却没有半点回报。
胖子仔帕尔城住下了,为了宏达的理想,胖子去了冒险者集市,发了一半的钱买了二本魔法书,魔法书到时没什么特点,倒是封面上那个绝色魔法师让胖子口水直流,这二本书太他奶奶的低级了,也正因为他低级,所以胖子才看的懂。经过一番修炼,胖子发现自己天资太他嘛的扯蛋了,照这个速度,一辈子都没得出头之地。伤心的胖子买了一瓶酒,喝的大醉,迷迷糊糊听到有人说召唤宠物运气逆天的话,招个10级的宠物出来,直接变顶级召唤师了,金钱美女地位什么都有了,当时久把胖子惊醒了,他跑到冒险者集市,一通收罗,终于买到了召唤卷轴。召唤卷轴本身没有价值,召唤也全看个人运势,所以一点也不贵,胖子拿着卷轴,在城外树林开始了他的召唤。
胖子满脸期待,脑海浮现出魔法书上画着的那个美女大魔导师,直流口水。漂亮!漂亮!漂亮!胖子用他仅有的刚刚修炼出的魔法启动了召唤卷轴,随着魔法阵泛起的淡淡光芒,一个和人一样大的骷髅出现了。一级骷髅,我艹,胖子大骂,随机把这只该死的骷髅送回异界去了,希望有多大,失望有多大,胖子回家倒床大睡,诅咒天诅咒地。。。。。
异界:沉睡的灵魂,在异界这个荒凉的大地,到处充满了死亡气息,依稀可见一二只骷髅如行尸走肉一样漫无目的的漫步,身上的骨骼随着行走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遍地的黑泽散发出无边的死亡气息让人忍不住呕吐。一只骷髅矗立了,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意识,只是听到漂亮!漂亮!漂亮!然后觉得心里一咯噔,自己出现到了另一个世界,眼前是个十字刀疤的胖子,然后自己又呗送回了异界。我是谁?骷髅问着自己,找不到答案。我需要力量,因为她从那个丑透的胖子那里深深的感到了嫌弃,既然嫌弃,那有为什么要召唤我?骷髅一声怒吼。。。
强烈的失望让胖子差点堕落,纸醉金迷最容易泯没斗志,此时的胖子久喝的烂醉,还好胖子天生穷鬼,他老子的钱显然不够胖子挥霍,当胖子口袋空空的时候,他面临着选择,回去或者留下来,胖子开始后悔把小芳密西密西了,显然回去是不可能了,生存还是死亡,是一个问题。不得不说胖子有个好习惯,那就是思考,胖子一思考,全身的肉都跟着思考起来。
如果努力坚持修炼,或许能成为个三流法师,但是胖子的志愿显然更大,这也是为啥他没有跟着佣兵的原因。胖子看着城市里灯火辉煌,陷入的无线的遐想,人都是这样的,总是渴求幸福。我有什么?胖子一遍一遍问着自己?力量,没有,权势也没有,金钱也没有,有的只有这肥胖的身躯,智慧?自己有智慧吗?肯定是有的,因为如果没有智慧,胖子都不知道自己改怎么活下去,所以不是有没有,而是必须有。胖子终于明白了自己的优势,接着他开始选择。从商?从政?从商没钱,从政没权,活着,发现自己如此卑微,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就应该全力已付,拼命!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怎样获得大量的金钱,胖子思索着,最后觉得杀人越货零成本,高回报,但是很快胖子又陷入了泥潭,因为他没实力,别说杀人了,搞不好连只野兽都搞不定。要想杀人,看来必须用毒了,胖子暗暗道。
很快胖子发现他连买毒药的钱都没有,因为毒药贼他码的贵,既然毒药那么贵,制毒是不是有很高的利润类?不的不说胖子很有商业头脑,很轻易就发现了商机。在艾泽大陆,普通毒药已经不能算是毒药了,毒药随着生命的强悍也在无限的进化,只有毒的死人的毒药在有市场,在强者如云的社会,对毒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炼金术师这个职业便是这样产生的。帕尔城最有名的炼金术师叫菲格,菲格是个疯狂的炼金术师,当胖子找到他拜师的时候,菲格压根就没鸟起胖子,菲格虽然也是平民出生,但是也和大多数人一样势力,当看到平民的胖子,压根就没放在眼里。不得不说,胖子真他丫的眼高手低。
为了生存,胖子不得不找了个工作,他全身的肥肉,强迫他放弃了所谓的远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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