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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少年莫言出身苦
关于离别:人的一生,要面对很多次的离别,朋友的离别,亲人的离别,恋人的离别。俗语说的好,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有聚就有分,这是无法避免的,也是必然的!据说每一次的离别都是对人心灵一次考验对灵魂的一次磨砺!但在所有的情绪中,离别,是无奈,是伤感,是一种凄美绝仑的感受吧!当然,离别也要看是怎么走的,早上去上个班,外出去游个学,女儿出嫁实属快乐的离愁,但要是被迫逃命就不算什么好的离别,不过这也要看对于谁而言,对那种没心没肺的人来说,被迫逃离家乡,很可能等于奔向自由的明天那么,爽。
英洛回家探亲,昨晚赶回古山派的时候在古山城歇脚吃饭,正巧遇到林月儿的老爸林起,林起跟他老爹的关系不错也认识他,就托他替自己女儿给松不念带一封信,英洛一听收信人是松不念,自然是满口答应。
上次输在他们手下本来不情不怨的,但是后来一看粟滔海三人凄惨模样大呼侥幸,心里也想结交一下,这个机会正合适。于是一大早跑过来送信。心里预想了好些版本一开门怎么打招呼如何如何的,但竟然遇见了这样一个震撼的场面,这到底是在玩的哪一出啊?英洛傻了。
听到是林月儿的信,松不念再瞥了下还拿在英洛手里的信,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让柏玉印象十分深刻的微笑小月牙,脸色立刻缓和了下来,笑着说道:
“原来是月儿的信哪,英公子辛苦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大早起的有点乱,赶紧里面来坐,尝尝锡铭做的早餐,可比咱们食堂做的好吃百倍。”
“呃!”闻言英洛又疑惑的看了看地上,吃早餐?倒是没问题,可这几个是死是活啊?
见英洛还在疑惑,松不念恍然大悟般说道:“没事没事,这几个混蛋大早起跑到我这里非要切磋武功,结果一个想不开脑袋撞墙,一个功夫没学到家自爆了,还有一个可能是哮喘发作喘不上气来晕了。”
说着阴阳怪气地对着一众跟班喊道:“嘿嘿,喂,你们几个干吗呢,赶紧走吧,难道还等老子请你们吃早餐不成?”
众位跟班吓得一哆嗦,妈呀,我们还敢在你这儿吃早餐,下次就算是亲爹跪着求我们都不来了,当下一窝蜂就要往外跑。
“瞎跑什么,把地上这三个给老子带走,醒了告诉他们以后别来捣乱,要不可就不是晕倒这么简单了。”松不念的声音里竟然带上了几丝阴险的味道。
几个跟班赶紧上前手忙脚乱背的背扛的扛把晕倒的三人给弄走了,还别说幸好柏玉把这群人带来了,要不然三个人还不晓得要在地上躺多久。
在英洛傻乎乎的眼神中一群人跑了出去,最后一个还一脸陪笑小心翼翼的给带上了门,门一关立刻跟火烧了屁股一样撒丫子,没影了。
一场闹剧就此结束。
直到关门声响起英洛这才清醒过来,可眼看着空荡荡的院子还是有点不真实感,你说这三位师兄怎么没事喜欢玩撞晕自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晕晕乎乎中被松不念拉到屋里坐下,一碗热腾腾的菜肉粥端到了面前,好香啊,英洛也顾不得疑惑了,三口两口就喝了下去,然后,期待的又看了看松不念。
“嘿嘿,锡铭的手艺好吧,我和李方雇了他十年,专职当厨子,来来,锡铭再给盛一碗,他这菜肉粥简直是一绝,我正琢磨着最近把他租给古山城的天香楼去赚点外快呢。”
锡铭听着直翻白眼,狠狠瞪了松不念一眼,但还是走过去给英洛来了满满一大碗。
英洛听得云山雾罩的,反正今早已经够颠覆的了,把手中的信递给松不念拿起碗就喝。嗯,确实好喝,就当是送信酬劳吧,看来下次路过古山还要看看林月儿是不是还有信要送,一定要继续来蹭饭,呃,来送信。
英浩喝了满肚子的菜肉粥,又跟众人攀谈闲聊了几句,揉着肚子心满意足的走了。
松不念赶紧拆开信,信里很简单,
“天下第一大笨蛋不念,要记得旬末过来古山逛街哦,一定要带着锡铭哥哥哦,你不来也要让锡铭哥哥来哦,对了还有李方哥哥也要来。霏霏姐会先来古山城跟我会合的。”信纸下面是一个大大的灿烂的月亮笑脸。
松不念看完了就是一脸黑线闪过,自己这怎么就升级成天下第一的笨蛋了,还有什么叫自己不去也要让锡铭去,该死的雷霏霏一定是对林月儿下了什么手段,月儿被这个恶婆娘蒙蔽了,后天看来还真要去古山展开拯救月儿的活动不可。
一会儿还要修炼,赶紧吃了早饭先去砍树再说,走到了桌子前面准备喝粥......
“该死的,我的粥呢?李二楞子,是不是你个混蛋给偷喝了。”
“是你给英洛喝了!”李方楞楞回答,然后顺便把煮粥的锅子扔到了水槽里,空锅碰到了水槽发出清脆的响声。
“该死的,为什么英洛要在早上送信啊,以后规定咱们院子不许招待别人吃饭,尤其是英洛这种饭桶。”
新年一月第一个旬末,通往古山的大路上一阵马蹄声响彻。
松不念李方锡铭三人起了大早骑马向着古山城开拔,松不念是担心林月儿别被雷霏霏带坏了,显得有些焦急,锡铭则莫名其妙的带着舞步做完了早饭,松不念尝了尝锡铭做的早饭,嗯,比平常好吃,说明做饭的人心情不错。
自从几个人在辛镇和戈镇混了两次之后马倒是不缺了,干脆在松独山的专署马厩里隔了几个空间专门放松不念从这俩地方拐骗来的马。
不过似乎最高兴的不是发了意外之财的松不念,而是坏马中的鼻祖,血衣,这几匹被拐来的马现在被弄得跟小弟一样,每天都被血衣拽出去在马场狂跑,别的没学会,这几匹马第一嘴刁了,第二脾气大了,要不是考虑到被血衣训练的速度也快了,松不念真想提着刀子去跟血衣好好理论理论去,你个好好的马不吃草泡母马去,马放马简直亘古第一次听说。
不过今天的确验证了血衣的功劳,众人速度快了不少,到达月儿杂货铺竟然才九点多,雷霏霏还没赶到呢。
松铃见到松不念几个人十分的高兴,赶紧放下身边的顾客来打招呼:“呀,你们来了,快赶紧把马拴好近来休息一下,吃早饭了么,没吃姑姑给你做去。”
“呀,不用了姑姑,我们来得时候锡铭做了早饭,这家伙手艺不错,今天晚上让他给大家做饭,您也享享福。”松不念边大声回应,顺便把锡铭卖了出去。
锡铭发现自己用白眼看松不念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自己都觉得烦了,这个家伙难道不烦么?不过白眼归白眼,还是赶紧下马对着松铃笑了笑,拍拍胸脯,晚上交给我了。
“呵呵,听说了,锡铭这小伙儿长的精神,这手艺也这么好,真难得,笑得也好看,今天你可得好好玩玩,好好表现哦。”松铃上去拉着锡铭手上下打量,嘴里啧啧的称赞不绝。
把松不念听得这叫一个别扭,怎么像是丈母娘相女婿的节奏,姑姑您要不要这么着急啊。
“月儿,不念他们都来了,打扮好了没有,赶紧出来啊。”
愿老天爷保佑松铃姑姑,脑子是不是坏掉了,这话喊得怎么跟某些以家禽为职业人们常喊的一样呢,喊得松不念一阵恶寒。
还好,林月儿及时出现驱散了松不念身上的寒气,
“不念,李方哥哥,锡铭哥哥你们来了呀,怎么这么早,霏霏都还没到呢!”随着甜的发腻的声音,林月儿冲了出来。
今天林月儿还是穿着自己最喜欢的嫩黄色夹袄,头上插着漂亮的小头饰,大大地眼睛闪烁着惊人的光彩,松不念看在眼里竟然有些微微失神,就连一贯傻楞楞的李方都呆滞了那么几秒钟。
“奇怪,今天是怎么了,以前看到月儿觉得很平常么。”松不念心理想着,迎上去闻了闻,奇怪了,怎么闻着月儿的味道都这么好闻呢?
林月儿看到松不念的傻样,笑得更加灿烂了:
林月儿拉着松不念的手娇嗔道:“不念,李方哥哥,锡铭哥哥,要不我们趁着霏霏没来先去逛逛吧。”
感谢老天爷,锡铭和李方对于古语所谓灯泡的意义理解的十分透彻,十分整齐的摇头,那意思我们很累的需要休息。
松不念一看大家都不想去就也想摇头不去,结果被李方一巴掌狠狠推出杂货店大门,转身帮着松铃忙活搬东西去了。
松不念莫名其妙的还想骂这个该死的家伙两句,却被开心不已的林月儿拉起手直接拖走了,难得的独处机会月儿自然是十分珍惜。
今天是大集市面上热闹非凡,林月儿拉着傻乎乎的松不念转来转去,看到什么都要开心的摸摸玩玩,好看的衣物配饰总是拿起来往自己身上比量。
当然了现在松不念也算是个小小富翁,看到月儿特别喜欢的也自然不吝啬点晶石币,统统买下来,林月儿也知道这家伙现在有点小钱,自然也是一脸小幸福指挥松不念买这买那,这种情况之前从未在两人生上出现过。
但是今天不止林月儿很开心,就是一向不喜欢闲逛的松不念也很高兴,但是心里却有些奇怪,自己,今天这是怎么了呢,怎么跟林月儿在一起的感觉,不一样了呢?
就在俩人缠绵的时候,一个很好听的男声从两人背后传了过来:
“你好啊,漂亮的小姐,我能知道你的名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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