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夜不语诡异档案 > 第一千四百九十九章 小奇奇 1

?    自己小时候到底有没有无聊到用油彩笔在手腕上画时针分针秒针永远都不会动的表,我也不清楚。复制网址访问

    因为,不知什么原因,我失忆了。

    我醒过来的时候,是在一条街道上,一条不知道哪里的街道

    !

    这条熙熙攘攘的街道让我头有些发晕。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我疑惑着,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呆。

    头顶的太阳很刺眼。

    步行街,这里似乎是一个城市的步行街。事后,我才知道这里,是江陵市。

    我的脑海里跳出了步行街这个词汇后,身体感觉有些累了,于是找了个冰冷的墙壁,靠着缓缓坐了下去。

    什么都记不起来了?脑袋里什么画面都没有。我甚至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谁。从我身旁走过的人,通通都嫌弃的捂住了鼻子。

    “那个乞丐好臭啊,城管究竟在干嘛,怎么让一个臭乞丐跑了进来?”一个女孩经过时,抱怨道。

    突然,跟着她逛街的别一个女孩,发出‘咦’的一声,猛地停住了脚步。

    “怎么了悦颖?你在看什么?”那个使劲捏着鼻子的女孩奇怪的问。

    “没什么,总感觉看他有些眼熟。”这女孩轻轻摇了摇脑袋,疑惑道:“可能是错觉吧。我认识的那个他,明明已经死了。”

    说着就准备和闺蜜离开,但是走了两步后,她终究还是想不通,又走了回来:“喂,这位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抬起头,露出一丝苦笑:“抱歉,我忘了。”

    “你忘了?”女孩眨巴着眼,美丽无瑕的脸上,突然露出了夺目的笑:“既然忘了,那就忘了吧。喂,忘记自己是谁的先生,要不要跟我回家?”

    她旁边的女孩吓了一跳:“啊,你要捡这个乞丐回家?不会吧,悦颖,你脑袋秀逗了?平常捡一些小猫小狗什么的,我也就不说你了。但是你居然捡了一个人!一个人耶!而且还是个臭烘烘的乞丐……喂,我说你呢。你还真捡啊?”

    女孩没有在乎自己闺蜜的话,用力挽住我的手,使劲儿的挽住,用力到似乎一放手,我就会再次逃掉似的。

    怪了,为什么我会认为是再次逃掉?

    我不解的看着这个女孩,她近在咫尺的的脸上满是红润和兴奋,丝毫不在意我身上的恶臭。

    难道她认识我?

    我迷惑着,被她拉走,越走越远。

    “忘记自己是谁的先生,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就叫,嗯,就叫……”女孩笑盈盈的,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就叫小奇奇怎么样?”

    小奇奇?多古怪难听的名字。

    我刚想抗议,女孩就不停的喊了起来:“小奇奇,小奇奇,小奇奇,小奇奇,小奇奇!”

    女孩叫着叫着,不知何时,竟然泪流满面。一边笑一边哭。

    她,怎么哭了?

    我们三人的背影在阳光下被拉长,逐渐远去。

    我就是这样,被时悦颖捡了回来

    。不如用她的话来说,是再次被捡了回来。

    我叫小奇奇,这是时悦颖说的。这个我觉得陌生,但是似乎又有些熟悉的漂亮女孩还说,我是她的丈夫。失踪了几年,她绝望了,甚至为我买了墓地立了衣冠冢。没想到却在今天,鬼使神差的再次将我捡了回来。

    可是我总觉得,她的话语里,有些地方不太对劲儿。但对于一个失忆的人而言,直觉什么的,也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因为万事万物都需要参照,没有了记忆的我,已经完全缺失了参照物。

    “去洗个澡吧。嘻嘻。说起来,你还真臭呢。”时悦颖将我带到了一个大大的别墅中,她的嘴角一直弯着,大大的眼睛也弯着,喜笑颜开的像是两个美丽的月牙。

    女孩将我推入浴室里,在浴缸中放入热水后,又走了出去:“我替你找找换洗的衣服。你三年多前的衣服,还替你留在衣柜里呢。”

    我挠了挠头,脱掉确实非常肮脏的衣服,将身体渗入温水里。舒服的水温包裹着皮肤,我呻吟了一声。乱糟糟的脑袋,终于清醒了许多。

    自己究竟是谁?真的是小奇奇,时悦颖的丈夫?她说我失踪了三年,那么这三年中,我究竟遇到了什么,为什么一点儿记忆都没有?

    我抬起头,对面的镜子里清晰的印着自己的模样。说实话,那张帅气的脸,对我而言也极为陌生。瞳孔中接收到的景象和大脑无法对应。

    这,就是我的脸吗?

    自己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更加疑惑了。脑袋中一片空白,我甚至记不起遇到时悦颖之前的任何事情。

    她发现我时,我乞丐似的在步行街上坐着,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但是我究竟是怎么去那条步行街的?去步行街之前,我又做过些什么?

    这一切的一切,自己都一概不知。只剩如死一般的空白,那空白,犹如哽在喉咙口的肥肉,吞不进去,吐不出来,说不尽的难受。

    伸了个懒腰,我尽量没有再胡思乱想下去。总之无论如何挖掘自己的记忆,想要挖出没有的东西来,哪怕是神仙,恐怕也做不到吧。

    我胡乱的洗着澡,手指摸到身上的皮肤时,突然猛地皱起了眉毛。

    从浴缸中站了起来,不断的检视着自己的身体。

    怪了,身体明明没有想象中那么肮脏,甚至就连污垢都没有,白白嫩嫩的,不像是个长期流浪的乞丐。

    身上的水不停顺着皮肤滑落,我捡起了地上发酸发臭的衣服,仔细瞅了瞅。衣服脏到看不出料子成分和样式了,但确实应该是经常和垃圾堆接触。

    我就是穿着这样的衣服流浪了三年多?

    可如果我真的常常在垃圾堆中过日子,皮肤怎么还会有现在这种养尊处优的模样呢?

    还是说,这套衣服,其实是不久前才刚刚有人替自己换上去的?

    替我换衣服的人究竟是谁?他们有什么目的?为什么,之前的事情我甚至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失忆,还真是一种麻烦到讨厌的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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