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和陈先生在一起后,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我呢?他总是很无趣的回答:“因为有感觉吧。”
我翻了个白眼,这算是什么回答,一点都不激动人心,一点都不甜蜜,完全不符合设定!我不开心的嘟着嘴。
陈先生噗嗤笑出来,抱住我:“因为有一见钟情的感觉。这样说怎么样呢宝宝?”他的声音在我的耳边,温和的笑意和无意间呼出的气让我的耳朵都觉得痒起来。
好,这不过是插曲,让我们回到剧情好啦。
那天的鸡腿之约算是我单身这么多年第一次跟这么不熟还对我很有意思的男生出来吃饭。
其实我是个很少和男生一起出来吃饭的人。因为一起吃饭付钱实在是一个很让人纠结的问题,让不是自己男朋友的人付钱对我来说很不舒服,可是如果硬要付钱也实在是尴尬。所以干脆拒绝所有出去吃饭的邀请。
所以,当我拘束的冒着会被烫出一嘴泡的危险小口小口的啃着刚刚炸好的鸡腿,虽然平日里在公司里很熟,但是那也不过是在工作范围内的熟识。一离开公司我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一直聊工作的话又太刻意,而且还会让我想到那个让我心碎到死的业绩。
正想着,我的包居然不小心掉在地上。我刚刚弯腰要捡,他却快我一步将包捡起来放好。
“鸡腿你还喜欢吗?”他笑着问我:“我读书的时候有段时间总是喜欢来这里吃东西。”
我:“……”
“不喜欢吗?”他见我没说话,有点不好意思的问。
用力摇摇头,好不容易将嘴里超烫的一大块鸡腿肉咬啊咬,吞下去:“烫。”
“哈哈哈,那你就慢点吃啊。
“……唔,吃下去才知道烫……”我喝了一大口泡沫红茶,这才能说话。
他抽了张面巾纸递给我:“又没叫你吃这么快,嘴上沾到泡沫了,擦一下。”
我感紧把脸上的泡沫擦掉,囧红了脸。
过了一会儿,我一边咬着鸡腿,想了很久,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云槿哥,你对女生都这么好的话,好像不太好吧……这样会被误会的……”
“误会什么?”他歪头,眼中笑意渐浓。
我小声的咕哝着:“误会你喜欢我……”我生怕他觉得我自恋,赶忙解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这么想的,邬华他们都这么说的……”
“他们没有误会。”他依旧是笑。
我吓了一跳,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好假装没听明白混了过去。
吃完鸡腿,我准备搭计程车去找我的闺蜜蔡灿烂,云槿哥牵着一辆山地车走了过来:“介意坐单车吗?”我实在很少看到一个二十五岁的男生身上还能够流露出高中生的气质。
高中毕业后,我很少再坐过单车,但是我却不排斥,除了屁股硌得慌以外,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多环保。
只是,这山地车极少有后座,如果要坐单车的话,就只能做前杆,而我多么清楚做前杆的话两人的接触会有多亲密。
我想了想,还是点点头,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内什么,就怕我会不会太重,你要是载不动可怎么办。”
说到这,我就告诉了他半年前的一段小插曲。
那时和一个小学男同学一起去看了哈利波特7,回家的路上他也是骑单车载我,咬牙说:“李晴你可以再重一点,我车前杆快断啦。”虽说那时的我确实比现在胖上一些,并且他也是开玩笑,但是在我幼小的心中却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云槿哥笑着说:“放心放心,你就算再胖上三十斤我也载得动你。”我上车后,小心翼翼的问:“我重吗?”
“放心吧,不重。”他眼里含着的笑意,让我觉得迷惑。
当他送我到灿烂兼职的衣服店里时,他惊讶的说:“这里离我家非常的近。”
我只当他是开玩笑,没当真。
和他告别后,我进了店里,灿烂挑挑眉:“刚刚那个男的,谁呀?”
我只好将最近这几天的事情,包括刚刚云槿哥说的那句”他们没有误会“,通通告诉了灿烂。
灿烂笑着点点头,亲热的一把搂过我:“我看他不错啊,毕竟我们家晴这么好,理所应当应该有个好男人喜欢你。”
我不置可否的耸耸肩,毕竟在灿烂的心中,我值得所有人的喜欢。
可是对我来说刚刚认识不到十天的时间就说什么喜欢,实在是不可思议。
在单身的这四年来,我遇到过许许多多很有兴趣的男生,但是却始终无法说出喜欢这句话。对我来说,喜欢这样的词语,那么珍贵,珍贵得我不敢说出口。因为我生怕说出口后,这就成为了弱点。而我,单身已久,早已习惯了自己保护自己。实在不愿意再让任何人看到我最无法防护的脆弱。
在三年前我曾经有过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男朋友,那时候我不过18岁,喜欢穿着衬衫高高瘦瘦气质干净的男生,而廖以恒就是这样的男生。
一米八三的身高,白净得连我都自叹弗如,每天都穿着各种好看的衬衫,打得一手好篮球,家境富裕。可以说是许多女生在篮球场旁逗留的原因之一。
我的初中好友和他是一个球队的,所以莫名其妙的相识,后来两人着实是**了一段时间后,他去了北京读书。回来过春节时,他和我最好的朋友蔡灿烂在一起了。我也就自然的忘记了过去似有似无的**,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罢了。
邻近年关,灿烂必须要回邻市的老家过年,临走前她叮嘱我春节时要带上廖以恒去她家吃饭,廖以恒春节后又要回北京,两人也许会很久无法见面。我笑着应好。
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带上几个朋友去邻市的灿烂家混吃混喝。
灿烂在春节前介绍了一个长得及其好看的男生林夏杰给我,我和他居然莫名其妙的聊得来,甚至后来还默默的**了了一段时间,当然,这是后话了。
我带着廖以恒,约了林夏杰,几个人一起去了灿烂家吃饭。
我极其喜欢有嚼劲的食物,所以鱿鱼须着实是我的最爱。
灿烂知道我的喜好,特意叫蔡妈做了我最喜欢的炒鱿鱼须。
她笑眯眯的扯着廖以恒进了厨房,给我抛了个媚眼,示意让我跟林夏杰多聊聊。
而我和林夏杰聊了没几句话,廖以恒就端着一盘刚刚出锅的炒鱿鱼须出来了,他笑着对我招招手,示意让我过去:“听灿烂说你喜欢吃。”用力闻着菜的香气,我乐呵呵的点点头,正打算偷偷用手捏一口吃,廖以恒笑着拍开我的手,取了一双筷子,夹起来吹了吹,送至我嘴边:“小心烫。”语气中带着宠溺。
我愣了愣,还是吃了。心中却只能让自己别乱想,他只不过是灿烂的男朋友而已,怎么可能对我有意思,实在是多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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