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问心决 > 第一章 投胎做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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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下辈子可以投胎转世,我一定要做猪。”

  这是方华信奉的名言警句,也许很多人信奉的基督,是神,是佛,但是方华却信奉做猪。

  一个人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要被人欺负的,只有被人欺负了才会欺负人,是先有的欺负人还是先有的被欺负,谁又知道呢?

  方华却相信从此以后只有别人被他欺负,再没有人欺负他,也许他敢欺负,但却不能欺负。

  人最高兴快乐的时候总是自由自在的时候,这个时候就是学生们高兴快乐的时候,还有什么能比下晚自习更高兴。

  六层的宿舍楼仿佛像是不可逾越的天堑一般,方华也喜欢自由自在,可当你看到这宿舍楼环环相扣,紧紧挨着组合成为四合院时,你也许心里就烦躁了。

  一个人要做任何事情时总是得专心致志,容不得一点打扰一点烦躁的,更何况是学习。

  方华却是个例外,他很喜欢这样的宿舍楼,一个铁笼子关着的老虎也许不会咬人,但当那一扇唯一的封闭的铁门打开时,就是饥渴难耐血欲复苏的老虎狂吼发泄时,这时他不会咬人,而是要吃人。

  方华现在就要去吃人,每学期的开学和结束总是计算恩怨情仇的时候,更何况正是晚自习结束的时候,夜黑风高心情凉爽,做什么事情都是开心的。

  白修也要去杀人,白修看着那一缕白色披风的身姿,后背倚靠在宿舍楼的墙上,低头正在抽烟的身影,就犹如看着心里的神祗一般。

  其他人信奉的神鬼佛,白修信奉的却是方华。

  如果有任何一个人敢小看倚靠在宿舍楼墙上的男人,那么他就已经是一个死人。

  白修还记得还是一模一样的身姿,一模一样的白色披风,这个正在吸烟的男人却拥有饿虎般的爆发。

  那是一次群架,方华正在倚靠着墙抽烟,却有人自己撞了上去,他是用刀撞了上去,可是却是没有任何声响的就飞了回来,就连一声呼救和惊讶都没有。

  他死时眼里面还是鬼一般的恐惧,他不明白他怎么会失手,他的刀在高中的三年早已砍过数不清的人,这一次他却连人都没碰到,一根毛发都没碰到。

  白修也没有看到蒋老大是怎么躺下的,只是当他听到有人惊慌恐惧沙哑的道“蒋老大死了”,他才回头,一回头就看到在他身后的尸体,一具满眼惊恐死不瞑目的尸体。

  方华却知道蒋老大是怎么死的,他是被杀死的?

  不是,他死在了自己的手里。

  一个人如果真的要去杀人就不会毫无准备,就不会没有任何杀人的手段。

  蒋老大有刀,可那并不是手段。

  “手段是一个人无数日夜练出来的,忍了无数日夜熬出来的。”

  这句话方华在半年前就曾告诉过白修,何止是白修,跟在白修身后的将近五十个人都紧紧的信奉这句话,就如信奉神明。

  蒋老大相信手里的刀,却不相信手段,所以他死了。

  如果你一直陪伴着一个人出生入死,无论是杀场还是商场,你也许连他晚上打过记得呼噜都能够记得。

  白修就记得,他记得方华的每一个动作,每个眼神,因为有的时候嘴可以说谎,动作和眼神却永远不会欺骗兄弟。

  看着慵懒倚靠在墙上的男人,白修最先看到的是他手里的烟。愁用酒消,恨用酒解,能消还是能解?

  白修不知道,白修知道的事情是烟就是信号。

  一支烟,别人也许两三分钟就能吸完,可方华的烟不一样。

  烟是时间,可以消磨时间,方华却不是消磨时间,他抽烟的时候恰是最危险的时候,这意味着他在发出最后通牒。

  白修知道这一支烟的时间,所有的人必须都要到齐,这已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规矩。

  然而他并不知道方华抽完一支烟需要多长时间,可他知道最少他还有一分钟,或者最多有十分钟。

  人声已经慢慢的小了起来,也许学生们都已经躺到了床上。

  白修并没有等到一支烟吸完,此时他们正往学校大门口走去。

  学校始终是学校,住校生不得出校,更何况是晚上。

  可是当一个人决定想要做一件事的时候,哪怕他爬着,他也没有不继续前进的理由。

  一个人有的时候不一定能走出去,但是人多的时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总是有法子的。

  在山势陡峭的南方城市,往往都有山有水,也有人。人的房子围着山转,山却围着水转。

  走出校门,顺着宿舍背后的小河一路向上,就到了小桥。

  小桥流水人家,有桥有水,这里也有人,人是卖夜宵的人,白天往往是看不见他们的,他们只在晚上卖一些很香很辣很爽的东西,学生很喜欢的东西。

  走过去,方华就走进了一家生意火爆的店,也许不能说是店,因为它根本没有证件。

  这个世界做任何事有时就得有一个证明,就比如证明一个题一样,需要有原理有条件。做人又何尝不是这样,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是会喝酒还是不会喝酒。

  方华就走进了一个喝酒的房间,拳声喝喝,气氛正浓烈,但是他一进来,房间里面立刻没有了一点声音,仿佛连浓烈的酒味儿就已经消散变淡。

  唐戏在方华的身体还没有走到门前时,他就已经看到了方华的鞋,一只洁白崭新的鞋。

  他是不是一直在等,所以才会一直看着门口,直到一只鞋出现。

  这样等的时候是不是很多?

  的确很多,每一次的决战方华都会派他提前出来,或是准备武器,或者是准备烈酒。

  但是唐戏知道方华为什么叫他出来,因为方华要了解地形,每一次的决斗不都得知晓地形吗?

  哪里适合无声无息的杀人,哪里适合撤退?

  他知道得更多的事就是方华喜欢他,只因为他话少,但办事却令人放心,往往几句话就能概括所有,往往能够说中很致命的地方。

  因为方华欣赏他,所以他也甘心情愿的去做去跑,无论跑去哪儿。

  就好像四个月前的那一次,方华叫他一个人去看货,他就真的去了,可差点他就死在了贺铁手里。

  他一直在等着方华,就是为了要把货交给他。

  在他刚来这所全市最好的高中时,方华叫他去看货时,他曾经问过“适合吗?我们还年轻。”

  方华的回答至今仍然萦绕耳旁“无剑在手,和有剑不用是两回事。”

  唐戏知道他说的不是剑,是刀,剑在这个时候远远没有刀好用。

  可他还是不认同武器,于是他差点死在贺铁手里。

  从那以后,唐戏知道,让他看货,是方华在培养他,在锻炼他,可是当一柄白色的刀插进大腿时,那种火辣辣的锤炼,让他的汗水从头上一直滴到地上,从背上一直湿透到衣服,就连后背上的都能看到一片片的湿透,然后逐渐往下侵蚀。

  他并没有落泪,就连一声求饶声都没有。可是他的双眼却在迸发着精光,他终于明白了有剑在手的力量。

  此时他就在两眼发光的看着方华,这光是信任是勇气是敢拼敢奋斗的光,只要有这光的存在,一个人就永远都不会老去。

  “华哥,货在”

  “嗯,布条呢?”

  “够的”

  “去叫阿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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