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百一十七章恋母情结 前后一共十三枚冰锥向约翰呼啸而来,每一枚冰锥都蕴含着巨大的科技力量和滔天杀气,约翰仿佛已经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他感到有些悲哀。若在往常,这十三枚冰锥就如同十三个女人,他轻而易举就能搞定。而如今他终将被这眼前这个女人发出的十三枚冰锥搞定。
眼前这个叫娜塔莎的女孩虽美,却未必就如他那十五个老婆漂亮。而他喜欢这个女孩的真正原因,则是因为他有恋母情节。
所以说杰克死得不冤。约翰自然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就对同僚出如此重手,但这个女人长得像他的妈妈,那就另当别论了。
是的,娜塔莎长得极为神像他死去的妈妈。
他的妈妈,是亚熙亚大陆上最卑微的阶层,陪酒女郎。
这个陪酒女郎跟别的陪酒女郎没有任何区别,性感但不美丽,聪明但自以为是,酒量极大,千杯不醉,最喜欢看男人为她而打得头破血流死去活来。
天底下有哪个女人不喜欢男人为自己打架呢?为自己打架的人数越多,打的越惨烈,就证明自己魅力越大。魅力越大,就说明赚钱能力越强,老板就不会因为自己年老色衰而将自己赶出酒吧,自己就永远有免费的酒喝,有干净的水喝,有机会养活自己和孩子。
约翰的妈妈就是这样。当酒精摧毁了她的容颜后,她除了拼命的补妆来弥补自己苍老的皮肤外,挑动来酒吧的酒客打架,就成了她最大的乐趣,以及证明自己还有魅力的唯一途径。而当她证明自己魅力的同时,她的儿子,小约翰就站在旁边看着。
约翰自小就知道妈妈是干什么的,他不算特别懂事,但是还算体恤母亲,不会因为妈妈的职业和行径而不耻。他当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一个在酒吧里长大的孩子若是知道父亲是谁,那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新闻。
但父亲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和妈妈能一起在这末世之中,酒吧一隅苟活下去就已足够。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那个时候的约翰尚不了解,直到妈妈死了之后的很多年,他才明白,那绝不仅仅是一种亲情。当然,他不会去承认这种情感,但是他找的那十五个老婆,以及眼前马上要取走他性命的娜塔莎,都是至少有些部分像极了他印象中的妈妈。
约翰知道,他妈妈的死不是意外,而是一场阴谋。而这场阴谋的罪魁祸首不是别人,而正是约翰自己。虽不是年幼的他能够杀死唯一的亲人,但正是他最后的决断,导致了母亲的死亡。
那天,那个已记不起名字的酒吧来了一伙雇佣兵,约翰的妈妈一如既往的要挑唆他们之间的争斗。雇佣兵打的头破血流,陪酒女郎们笑靥如花。可是这时候出了一个意外,一个改变一切的意外。
那群雇佣兵打架的时候,特别喜欢用酒瓶开别人脑袋,一个玻璃片飞过来,正中约翰妈妈的脸。一条血线从面颊一直横穿到耳根,血涌如柱,染红了半边脸颊。这位喜欢挑拨人打架的酒吧女郎发出了足足能震碎一个酒柜的高分贝尖叫。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了。她破了相,就无法让男人们为她打架,证明不了自己的魅力,酒吧又不是养老院,而且这事又是她自己惹出来的,酒吧老板一个大子都没给她,就将其扫地出门。
当了近二十年的陪酒女郎,约翰妈妈最厉害之处在于一分钱也没有省下来。她是酒吧女郎,不是良家妇女,有钱的时候还可以照顾约翰,现在一贫如洗了,约翰就成了她的累赘。她要抛弃约翰。
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还有什么比抛弃小孩子更容易做到的事情?该陪酒女郎让约翰站在一个角落里等着,她去寻找一些食物来。结果约翰等了三天三夜,饿的只剩下一口气了,也没有看到妈妈出现。
然后一个给予约翰新生的男人出现了。这个人自称是埃美柯基地主席保罗,他走遍亚熙亚大陆,就是为了收留和庇护所有埃美柯族的孤儿。后来约翰才知道,哪里是什么庇护和收留,不过是培养比较忠心的杀手罢了。这在末世世界里,是极为普遍的事情。多少孤儿因此活下来,但更多的孤儿,则死在残酷的训练中。
保罗主席仅用一个汉堡包便挽救了约翰的生命,而他的妈妈却因为一个汉堡包却不再理会约翰的死活。
保罗主席还送了约翰一份大礼。神通广大的他,仅用半天时间,就在一个肮脏的娼妓窝点里把那个陪酒女郎搜出来,并拎到约翰面前。那个陪酒女郎的价格很便宜,一个汉堡包,就可以睡她一次。
保罗主席问约翰:“你打算如何处置这个抛弃你的女人?”
约翰淡淡道:“杀了她。”
听到这句话,那个陪酒女郎没有吓得大哭起来,反而笑个不停。她伸出一只手,手里拿着一个汉堡包,和保罗主席给约翰的那个一模一样。
一记凌厉的闪电过后,陪酒女郎身首异处。
保罗主席道:“我们走。”
约翰一声不吭的走了,一滴泪也没有流。他的泪在那三天里,已经流干了。
小孩子永远不会明白大人的想法,大人也很难理解小孩子的思维。长大后的约翰经过不懈努力,当然,更因为他的天赋异禀,变成了埃美柯基地排名前十的杀手,直到那时,他才明白妈妈的苦衷。
在末世,普通人根本毫无选择。为了一个汉堡包就可以随便和人上床的女人,哪有面目去面对他的儿子。虽然她之前在酒吧里也是从事类似的工作,但一瓶酒的价格总归要高过汉堡包的。
明白这种悲哀的约翰,自然明白母亲最后的笑容——那是欣慰的笑。
我终于可以解脱了!
我儿子终于可以活下去了!
所有复杂的情感交织在约翰脑海里,揉做一团乱麻,支使着他去不断变强,并不断寻找和妈妈类似的姑娘,他在折磨那些女人的时候,明知故问的边打边问:“为什么要抛弃我,为什么,为什么!”
如果在打那些女人的时候,他能忍住不哭,那些女人就可以活下来。但如果他没忍住流泪了,那些女人就必死无疑。在末世,泪水是最被人所瞧不起的,一旦传扬出去,一定被人耻笑到死。而变态恶魔的名声纵然不佳,也绝对好过好哭鬼。
只是这个变态恶魔马上就要亲自去地狱问他的妈妈,你为什么要抛弃我了。
那十三枚冰锥越来越近。约翰在知道自己必定躲不过去的同时,他的思绪反而飞的很远。这种时间上的悖论很难解释,但的的确确的发生了,他整整将所有关于妈妈的记忆都回忆了一遍。
他热泪满面。不得不说,一个人高马大的七尺男儿泣涕齐流,端的是十分难看。
秦川的目光灼灼,看到这一幕十分诧异:这家伙怎么哭了,难道是被吓的?
十三枚冰锥中,仅有一枚偏离方向,钉在了冻住杰克的那个冰坨上,有十二枚穿过了约翰勉强制造出来的冰盾上,将约翰的全身钉了个通透,约翰的鲜血还没有溅出来,就被彻底冻住了,他惨嚎一声,仰面倒下。
娜塔莎冷笑着走上前去,他要看看这个色中饿鬼最后的下场。
约翰双目圆睁,似乎还有一口气在。娜塔莎制造出一把冰刺,就要缓缓刺入约翰的心脏。约翰的浑身开始变青。那是极端寒冷的表现。
当娜塔莎把冰刺插住他的前胸时,约翰的眼角突然流血,那是因为他用尽全身力气睁眼所致。
娜塔莎正诧异间,只听约翰大叫一声:“妈妈,这次我们一起去死吧!”
话音未落,他的两个眼珠突然变成白色的冰球,跃出眼眶直奔娜塔莎的身体而来。
娜塔莎一看那两名极其透明的冰球,就知道自己死定了。约翰早就算准自己会过来补刀,所以想好算计,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娜塔莎闭目等死。她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秦川快跑!”
可是秦川怎么能跑。他早已看出约翰的异状,见势不妙,立刻开枪。
是秦川的子弹快,还是约翰的眼珠化成的冰球快?
当然是后者!所以,秦川这一枪不是去打眼珠冰球,而是去打娜塔莎。
狙击枪威力巨大,一枪就轰断了娜塔莎的一条腿,娜塔莎的身子一歪,两枚冰球就夹着凌厉的破空声打了过去,在十米开外的大树上打出两个透明的窟窿眼来。
阳光从那两个窟窿眼里射进来,正打在走出来的秦川身上,给了披了一身光华。他的狙击枪口还犹自冒着青色的微烟。
娜塔莎摔在地上,仰脸看着散发着光芒的秦川,不顾伤口的疼痛和失血的虚弱,发出一声欢快的呼喊:“秦川!”
她是一个极美的少女,极其爱惜自己的容颜,但她最满意的部位,却是她那条绷得又直又紧的大长腿。而如今二腿已去其一,她变成了断腿维纳斯,却高兴的无法形容。
因为她知道,她失去的仅仅是一条腿,得到的,却是一个人的心。
秦川微笑着看着她,缓缓叫道:“娜塔莉亚,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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