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我抚养长大的老头曾经讲过一句自以为经典的一句话——大城市出天才,穷乡僻壤出怪才!
我认识的人中包括我在内不知道有没有能算做怪才的,但是桑米内这个城市确实是穷乡僻壤了。
城墙破败不堪,基本防御功能已经丧失,纯属衬托气氛的装饰,衬托的还是荒凉的气氛!
整个城市在规模上也是小的可怜,估计也就能够蔑视那些占山为王的**土匪的程度了,当我还只有十岁的时候,闲得无聊绕着城市跑了两圈,尼玛的,就花了区区六分钟!虽然这里面也有我速度比较快的原因,但还是让我对这个从小待到大的城市充满了无语。我是见过大城市的,老头子没去世之前,我偶尔会和他一起去一些大城市溜达溜达。那面积,我连绕着跑的心思都提不起来!
所幸桑米内就距离妖梦森林不到百米,而妖梦森林也算是一个比较热门的冒险地,这里经常也会有冒险者出入消费,镇上的人奢华的日子就不说了,小日子还是过得蛮滋润的。
说了这么多编排桑米内的话,但实际上我并不讨厌这里,相反,我很是喜欢这里。虽然我本人与人交流的少,也没有住在城市里,但是架不住我家老头子人缘好啊,天天可劲的带着我串门,一来二去的,至少都混了个面熟。
而且老头子还在我懵懵懂懂之际,就把我拉进了桑米内唯一的佣兵工会——银色的血液!银色的血液里面人员并不多,但是无良的人也有,奇怪的人也有,**的人也有,正常的人也有,嗯,漂亮的女孩也有。
老头子说的没错,我早熟的令人惊讶啊。但是我长大后琢磨着,要不是这个老不羞带着我到大城市晃悠一边看美女一边不断向我点评,我估计我应该又是另一番德行了。
额,跑题了。
我刚刚提过的漂亮的女孩现在就紧挨在我的身边,十六岁的她已经出落得高挑水灵,发育的也是好的没话说,我们两人并肩走着,不时的蹭了一下都会让我心跳加速,躁动不已。我可没说我是一个纯洁的人。
她是我们会长菲妮洁丝的独生女儿蒙默兰可,话说她长得可真像会长。不过会长那性格,就是我之前说过的无良的人啊……
“咳咳,”背后传来一个男人做作的咳嗽声,这小子名叫尼克,是个前几年才和家人从某个大城市搬来这里定居的家伙,至于原因,我才懒得管呢!这家伙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嘴巴能说会道的,脑子也好使,穿着打扮和我这种人简直没法比,深得城市里的大小姑娘喜爱,所以我很讨厌这家伙,当然,这家伙也很讨厌我。“蒙默兰可,以前大家还小,相互之间没那么多顾忌,现在大家都长大了,再像你们这样蹭在一起,可会有人说闲话的!”木有错,以我早熟的眼力劲,我可以很清楚的感觉到这家伙散发出来的醋味。
我瞬间散发出敌意,但是却没有接话,多年的经验告诉我,斗嘴我妥妥的送死节奏。这小子也学乖了,很少单独行动了,让哥们很难找到机会海扁他了!这让我相当泄气。没法子,只能尽量无视他了,反正我本来就不是话多的人,相信也没人会觉得别扭,都这么多年的相处时间了,大家都习惯了。
“我知道啊,可是这不是没办法嘛。谁让这破森林里面蚊虫之类的多的烦人,而且又毒,被咬一口又红又痒又难看,可是在小林旁边就没问题了啊,它们都不敢靠近呢!”蒙默兰可一脸无奈的嘟着娇嫩的小嘴,让我眼珠子转动的频率明显加快,偷看可是门技术活儿!
顺带一题,哥们我就是因为天生的这个蚊虫避之不及的能力才能够不住在桑米内,而是住在妖梦森林边缘处的小树屋内,其他人我不清楚,反正我自个儿是住的轻松加愉快的。
我们现在正在妖梦森林里边晃悠,这当然不是因为无聊,而是因为接了贴在公会任务栏上的任务,现在正在组队当中。
虽然是被拉来作为防虫药的,但是能够和蒙默兰可这样超近距离接触,别说是防虫药了,就是被拉来做免费壮丁,哥们我也是心花怒放的!
尼克貌似不太甘心,眼珠子转了转准备说些什么,蒙默兰可就抢先说道:“再说了,现在不也没其他人么,哪有人会说闲话啊!”
尼克如果是对我,那绝对是没有余地的可劲拿话挤兑我,但是对蒙默兰可,他就不会了,就像现在。他只是勉强的笑了笑,就自然的走上前准备靠着蒙默兰可的右边走。
我眼角在偷窥蒙默兰可之余也没放松过对着家伙的监视,看这家伙一行动,我立马就怒了,哥们在这儿,还能让你丫的显摆亲密?
我心底里暗哼一声,假装大惊失色的朝蒙默兰可的右脚边叫道:“有蛇!”
蒙默兰可清脆的尖叫一声,整个人都往左边也就是我的身上靠了过来,哥们我眼疾手快的一圈一带,蒙默兰可就被我从右边拉到了左边。我可是知道的,蒙默兰可打小就怕蛇啊蜘蛛啊什么的。
然后哥们真心实意的嘘了口气看着已经走到了我的右手边,呈目瞪口呆装的尼克道:“哎呀,看错了,原来是根长得像蛇的树枝啊!”
“真是的,我就说嘛,一般的蛇虫鼠蚁可靠不近你呢!”蒙默兰可娇俏的给了哥们一白眼,哥们笑嘻嘻的承受了,啧啧,了不得,白眼都翻的这么可爱!而且,这话乍一听起来,哥们似乎很牛气一样,看着无可奈何只能和我并肩走的尼克,哥们心里头更加得瑟了!
“对了,可可,你这次的任务接的是什么?”可可是蒙默兰可的小名,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和她母亲才这样叫她,尼克这小子还不够格呢!话说我还真傻,都溜达了快一小时了,我才想起来问,之前完全沉醉在桃色乡里了啊!
“摘二十颗赤霄果啊,任务酬劳还不错,又没其他适合的任务,所以我就接下来了。”蒙默兰可不像我,我可是在森林野惯了,记性也好,这一片区域在桑米内就我最熟悉了,没有之一!
所以我听完之后,立马拉住了蒙默兰可,抹了抹额头的冷汗,尽量让自己的表情和语气显得平淡和自然:“赤霄果的话,走这边才能采够二十颗,走现在这边是怎么也不够的。”
“这样啊,果然在妖梦森林里做任务,就得带上小林你呢!”蒙默兰可一副恍然的样子,哥们没有告诉她的是,这边是没有赤霄果树的!还好现在就问了,再晚点估计今晚就得在妖梦森林过夜了。这点我倒是无所谓,我就怕菲妮洁丝找这个话茬灌我酒,然后让我付钱!丫的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样无良的事儿了!
这话听着舒服,哥们觉得挺受用,但还是准备谦虚几句,这样印象分肯定得加啊!可还没等我开口,尼克这厮就抢先说道:“呵呵,小林也就这片区域熟悉一些,妖梦森林这么大,在其他地方小林他可就没现在管用了!”丫的以调侃的语气说话,一点也不像是在抹黑编排咱,倒像是在开玩笑,哥们不好发火,不然准得被蒙默兰可看不起,忍呗!
嘴上忍了,哥们精神上不能忍,拿眼角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这有小白脸潜质的家伙也不怕,回以一个挑衅的眼神。哥们决定了,不下黑手阴他了,回去就光明正大的约斗他!不海扁他一顿,难消我心头之怒!
“嗯,这么说也对诶。”蒙默兰可点点头,笑嘻嘻的说道。
哥们受到强力一击,血量没动弹,精气神却是全部减半,意兴阑珊之下也没打算放过尼克,倒不如说更加坚定了我要揍他的心意!
嘿嘿,别以为我之前只是靠阴他才可以胖揍他,以实力来说,哥们我稳压他一头,还不带翻身的!
本来话就少的我被击沉后,更加懒得冒泡了,这片地儿不会有很危险的魔兽出没,所以我也就没放多少心思在警戒上。和蒙默兰可虽然是青梅竹马,但是亲近的机会着实不多,我必须把握这个难得的机会,好好的享受一番!蒙默兰可身上的味道好香,精气神都在这无声的滋润下缓慢回复。
对了,我真不是变.态……
虽然我计算着今晚我们是不会在妖梦森林里面留宿的,但是那是以我的脚力来计算的。蒙默兰可和尼克两人,虽然生活在妖梦森林附近,但是却很少在妖梦森林里面活动,行动起来难免有点拖沓。
而且他们的体力真心不行,一路上都休息很多回了,这严重影响了我们的行动力!
不过我心里也只有对尼克的不满,对蒙默兰可却只有心疼,小妮子累的一头汗,如果不是怕她甩我巴掌,我都想背着她走了!
也就这样,采摘完了赤霄果之后在还有两小时路程就出了森林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落了下去。夜晚出没的魔兽攻击性会明显变强,到了深夜,魔兽的数量会有所减少,但是攻击性和实力都会更加强大。
不过前面已经说了,哥们对这片区域很是熟悉,这可不是说假的,而且我在妖梦森林里也相当闹腾,活动范围也算广,所以所谓的这片区域有多大还真的挺模糊,以我的脚程方式来计算的话,那就是方圆五个小时的面积。很大吗?应该吧……
身为这片区域的地头蛇又记忆力超群的我,可以很肯定的说,经常在这里出没的魔兽没有一个能对我们造成威胁,但是魔兽偶尔也会抽风发神经,一些牛气的魔兽闲的蛋疼就喜欢到处乱跑,欺负欺负弱小来满足自己那空虚寂寞的心灵,哥们可没少遇上这种无良货色!
本来就算天色已晚,但是不过才两个小时的路程而已,就算是爬也足够在半夜前回城市了。无奈的是蒙默兰可说自己好久没在妖梦森林过夜了,今儿个想要重温一下。
我是不觉得在外面露宿能比在家里休息强,但既然蒙默兰可这么说了,本来就只是可惜存款的我也就随了她的意。尼克的意见我是一律无视的,这一点他是知道的,所以他很是识趣的没有废话。
寻了一个稍微空旷点的地方作为临时营地,我把手中的弓箭放下,将随身的背包取下打开,拿出一些小物件就起身在附近忙活开来。
出门在外的,睡觉时候为了提高到最大的安全系数,不仅需要有人盯哨,还需要一些陷阱。
当然,没有工具的前提下,只能捣鼓一些预警的小玩意了,顺带的捡了一些干柴回来,四月份的夜晚还是较为寒冷的,生火取暖还可以惊走一些怕火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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