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
“你是暮光。”
“我是从哪里来的。”
“你从火种中诞生。”
“你又是谁?”
“我吗?嗯,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当你的父亲。我会保护你走过最艰难的一段路,我可以指引你,让你少走一些弯路。”
“哦,那你叫什么?”
“我叫艾伦。”
很多人可能已经忘记这么一个镇子,在很久以前,它位于沙漠附近。镇子不大,但居住了不少人家,在日子最艰难的时候,镇上的人们互相支持着一起走了过来。有许多孩子在镇上出生,有不少老人在镇上辞世。有的人来,有的人走。这个无名的镇子,就这么见证着人们的生离死别,人来人去。
直到有一天,一场灾难突然降临,把这个镇子彻底在历史中抹去。
镇子荒废了之后,建筑倾倒,街道开始为黄沙占领。如果没有意外,它将永远消失在沙漠中,并成为沙漠的一部分。然而有一天,镇子的原址突然变成了一片绿洲,之所以用突然,那是因为,这片绿洲是一夜之间出现的。而且沙漠仿佛被无形的力量阻挡了般,黄沙就此止步,不再前行。
绿洲上渐渐开始有一些“居民”,那是一些生活在附近的小动物,它们来到绿洲上,得以拥有一个栖息之所。它们最喜欢的地方就是绿洲上一处种满了向日葵的铁皮屋,不久之后,几只兔子在这里安了个窝。
绿洲偶尔有人来到,但都是勿勿而来,勿勿而走,对于生活在这其中的动物来说倒没什么影响。不过今天,却突然出现了一队人马。他们来到了绿洲,来到了那片向日葵前。铁皮屋里的兔子很紧张,它们的快乐生活似乎到头了。
“打算把这里重建吗?”一个短发女孩问,她穿着中性的猎装,看上去非常特别。
为首一个年轻男人摇头说:“如果要原址重建,这片向日葵就得推掉了。所以还是另建吧,就在这旁边,你们觉得怎么样?”
一位肤色微红,整个人散发着一股逼人英气的黑发女子说:“那么,需要砍木吗?交给我好了,以前我在部落里的时候,可没少干过这个。”
旁边一个留着双马尾的女子摇头道,“有他在这里,这些粗重活哪里还需要你干。”
“就是,我们还不如到处去散散步,搭建房子这种事,当然是男人来干了。”有着耀眼金发的女子如是道,然后对旁边另一个身材高挑的美丽女人说,“走,我们带暮光到处转转。你看,那里有个湖,我们可以把这里围起来,再种些花装饰一下。”
那个高个美女的手上,还牵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小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可爱,更特别的是,她的眉心处嵌着三颗小小的菱形晶体,呈三叶草状分布。
“行行行,你们都去玩吧,我来干活。没办法,谁让我是这里唯一的男人呢?”年轻男子把女人都赶走后,便开始工作了。他先在铁皮屋附近清理了一片空地,清理的过程很简单,伸手朝地上一指一划,大片地面上的杂物就此消失,出现了一片足够大的地基来。接着他的身影不断闪现,每次消失之后再出现,都会扛来一条条石柱。他又把石柱随手切割成自己想要的形状,然后手一挥,石块便浮空而起,在半空自行组合,落到地上时就已经形成了一面墙壁。
很快,绿洲里出现了一栋房子,有三层来高,旁边还搭起了一个小仓库。男人正在搭建屋顶的时候,穿着猎装的女孩过来,说:“嗯,还差一个广场,再弄个喷泉,最后把围墙一拉,就是座小庄园了。”
“我需要一个花园!”在胡边散发的金发女子大声道。
“我要一个练武场!”黑发红肤的女子也开口说。
“行行行,大小姐们,我加盖还不成吗?”年轻男子摊手道。
几天之后,一座庄园已经初具规模。除了主楼之外,还有仓库,副楼,花园,广场,设施一应俱全。再过几天,绿洲上的湖边多了圈石头做的围栏,绿洲里铺了一条小路通向公路。又过数天,湖边多了个遮阳篷,湖里多了条木舟,湖中多了些荷花。绿洲里的树木也多了起来,树上则盖起了小小的木屋。在一棵树下年轻人又做了架秋千,傍晚的时候,金发女子就会抱着小女孩坐在秋千上荡啊荡着,享受着日落的美好时光。
一个月后,绿洲已经大变样。站在公路上往下看,那里面多了座庄园,而且还有诸多设施。年轻人满意地伸了个懒腰说,“以后我们就在这生活吧。”
站在他旁边的女发女子说:“可惜夏格琳不跟我们一起来。”
“她不想打扰我们大家的蜜月嘛,而且在这里,也不太好照顾小雷安。总之,我们先在这里好好渡个假,玩上个一年半载地再回去好了。”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半年过去了。绿洲里多了座庄园的消息传了出去,渐渐的,开始有人来到绿洲,打算在这里加盖房舍。庄园的主人大方同意,只是有一点要求,那个铁皮屋和向日葵必须保留。而且,要尽量保持绿洲的原貌。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来到绿洲,那些后来者已经在绿洲里分不到土地,便干脆在外头建造起来。
当然,在此期间,有些不长眼的打算霸占庄园,甚至想独占绿洲。这些人通常会莫明其妙地失踪,并且再也没出现过。再过不久,一支军队来到绿洲,他们来到时都有着贝思柯德的家族标志。来到之后,他们便扯掉了这个标志,并成为维护绿洲秩序的护卫。
一年之后,绿洲边上已经多了个小镇子,由庄园的主人拍板,就叫兰德镇。
兰德镇上有一个酒馆,每天晚上,庄园主人或独自来,或带着他其中一到两个漂亮的小妻子。他们没有任何架子,和酒馆里随便哪个人都可以打成一片。偶尔,他们会带来自己做的南瓜饼,或者美味到令人咋舌的蛋糕,分给人们享用。他们的慷慨和友善,赢得镇上人们的爱戴和尊敬。
这天夜里,庄园的主人独自来到酒馆。酒馆才刚刚开始营业,年轻的酒保招呼着他来到平时经常使用的桌子边上。
“还是老样子吗?先生?”酒保问。
“还是老样子。”庄园主人说。
于是片刻之后,一瓶朗姆酒,一盘羊肉干就送到他的面前。酒馆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人们互相打着招呼,并叙说着今天发生的趣事。
突然一个男人闯了进来,大声道:“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拿到了新巴比伦的入住权了。我刚刚收到了信,真舍不得大家,但我还是决定搬去新巴比伦!”
“天啊,你真是走狗屎运了,鲍伯。”
“今晚你必须请客!”
“没错,来吧,都把酒拿上来,记在这好运的家伙帐下就行了。”
名叫鲍伯的男人一脸尴尬说:“你们饶了我吧,搬家还要用到很多钱呢。”
这时庄园的主人站了起来笑道:“没关系,我来付帐好了。大家随便吃随便喝,就当是给鲍伯的贺礼吧。”
人们顿时欢呼了起来。
这时,一个绿洲守卫钻进了酒馆,来到庄园主人的身边一阵耳语。年轻男人点点头:“我知道了。”
然后站了起来微笑道:“有一点小麻烦,我去处理下就回来,可要等我一起喝酒,你们这些酒鬼别把酒都喝光了。”
男人们哈哈大笑。
离开了酒馆,年轻男人身影一闪,便已经消失在空气里。再出现时,已经来到公路上一个关卡。关卡是不久前设立的,要进入兰德镇便需要通过关卡。关卡上一名队长看到庄园主人,连忙跑了过来说:“少爷,对方似乎来意不善。”
他指着前面。
远处,隐约可以看到一支车队沿着公路而来。照他们的速度来看,十几分钟后就会到达此处。庄园主人笑了出来,“镇上那些家伙正在庆祝呢,可别让他们打扰了大家的兴致,我去看看吧。”
然后径直走出了关卡,便消失在公路上。
疯狂的音乐在公路上响起着,一辆改装的越野车上,一个有着大量纹身的男人端起把步枪朝天上打了一棱子弹,叫道:“冲啊,兄弟们。那个绿洲小镇是我们的了,明天早上,我们可以在那个庄园里睡觉。对了,听说庄园里的女人都很漂亮,我要睡三个!”
“那我们呢,老大!”
“谁管你们啊,你们这些混蛋。”
怪笑和怪叫在车队里响起,突然前,公路前面出现一个男人。车队已经来不及停下,就这么直接朝他撞了过去。男人抬起手,朝车队一指。为首的越野车就像撞到一面无形的墙壁般飞了起来,接着车队连环相撞,把汽车全都撞得东倒西歪。
“混蛋,这是怎么回事。”车队的首领爬起来,满脸是血,端起步枪朝那个男人便是一通扫射。
扫了一轮后他发现,对方根本毫发无伤。就听那个男人摇头叹道:“不管什么时候,总会有像你们这样的混蛋出现。当年,镇子就是被像你们这样的人破坏了。但今非昔比,现在的兰德镇,不会再让你们这些混蛋破坏。因为我在,镇子就在!”
接着便见那个男人挥了挥手,于是首领见到,他身后的人和车不断消失在空气里。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吓得全身颤抖,看着那个男人道:“你是谁?”
“我吗?”
男人微笑起来:“我叫艾伦,艾伦.贝思柯德。”
然后首领也消失了。
艾伦拍了拍手,呼了口气道:“终于安静了,希望那些家伙没把酒都喝光了……”
他往前走,身影闪了闪,消失在夜色之下。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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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终于完本了。
2014年11月的第一天,《末日边缘》新书发布,历时三年,五右多万字,这本书最终也敲下了“全书完”三个字。这是老辰写的第二本书,不敢说这本书写得有多好,但当时构思的情节,人物都已经完整地写出来。结局不敢说有多完美,但总算让书里那些比较重要的角色,都有一个还算可以的结局。
每一本书就像一趟旅程,在这趟旅程中,老辰认识了更多的朋友。像项大哥和苏是从上本书跟过来的老朋友,银之识、wooukaide123、孤独的银河、演绎丿呵呵、青东等则是这本书的时候认识的。当然,人太多也许我会记错,要是弄错了大家笑下就好,可不要打我。哈哈,不管怎么说,感谢每一个新老朋友的支持,感谢兄弟们陪我走过了这趟旅程。
现在《末日》完本了,我们将会重新开始新的旅程,希望在那段旅程里仍然有你,也希望可以认识更多的朋友。
大家,咱们新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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