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你平常上课怎么穿成这样子呢?”
“我这次来是安心去求学的,30年前我去哈佛大学念书时,没穿成这样子就吃了不少苦头,那些人类女孩子无论校内校外,整天过来烦着我。后来实在没办法了,我就告诉她们我已经结婚了,她们居然说可以做情.人、甚至过一晚都可以,什么‘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晕死了。哎,别说我了,你和她现在怎么样了?”安德烈转过头来盯着吉恩说。
“什么我和她,我和你不一样,我对于那些粉丝小甜妹没什么抵抗力,基本上大家不讨厌对方就好一阵子,反正大家开心嘛。”吉恩心中一惊但不动声色,嬉皮笑脸地说。
“那迦宁·洛不是什么粉丝小甜妹吧,她辣得很啊!”
“你听谁说的?我可连她的手都没碰一下,这种冰美人可不是我的菜,我只是利用她来调查这件事。”吉恩知道瞒不下去了,就能脱一重干系就脱一重干系。
“真的,那就太好了!和血族女孩缠住了,你的一生就像迷恋科罗拉多大峡谷仙境般的景色而不顾一切飞身下去,然后此生无法自拔!”安德烈望着皎洁的月亮低声喃喃自语。
“安德烈,你到底说什么呀?说话别婆婆妈妈的。”吉恩觉得有点困了半醒半睡地说。
“吉恩,我听说我们猎魔族的女神薇诺娜·坎贝尔为了你一直没有订婚,这么多年了,也难为她了!你跟她说清楚吧。”安德烈回过神来对吉恩说。
吉恩这回支支吾吾地不知如何回答了。
在最后一次朵夫尔竞赛后,薇诺娜总是有意无意地找吉恩,惹得猎魔族许多青年猎手对吉恩不满,吉恩也想离开族群自己去闯荡了,安德烈那天火上加油地劝说了他一顿后,他们两个就结伴去了北美洲,结果真是情多累美人!
“安德烈,有血族在吸人类的鲜血,我们去看看!”这时,吉恩手腕上的瑞士表表链发出一闪一闪的蓝光,宇伽霖发明的隐影表可真是多功能用途。吉恩松了一口气,暂时不用面对安德烈回答关于薇诺娜的问题。
“好吧,事情总有面对真相的一天!”安德烈脸上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表情。
半小时后,吉恩和安德烈飞窜去到160公里外的哥谭市。来到手表显示的事发地点,两个哥谭市警察正在用手铐铐起瘫软在地上的两名疑犯,受害人模样的白领打扮的黑人女子正在向一位警员作口述。
吉恩很自然在掏出记者证(这个是吉恩当畅销书作家后问出版社要的方便日后工作),用流利的英语询问:
“这位受惊的小姐,我是《哥谭时报》的特派记者吉恩,这位是我的拍档安德烈,他负责拍摄工作,请问你愿意接受我对你的采访吗?”吉恩用温柔关怀的语调对那位还在发挥的女子说,安德烈很配合地拿出苹果手机作拍录的样子。
“我今晚加完班在回家路上遇到这两个家伙想劫财劫色,幸好蝙蝠侠来了一下子就搞掂了这两个家伙。”那黑人女白领看到两位风度翩翩的男记者来安慰她,顿时失去了抵抗力。
“这位小姐刚才可能受惊过度,蝙蝠侠是电影公司拍出来的。你们这些记者真是消息灵通,不会是扮作记者的蜘蛛侠吧!”
跟黑人女子作笔录的警员不耐烦地打断吉恩他们。
吉恩并不生气,乘机走过去察看两个疑犯的伤势。从外表来看他们是就人揍了几下,额头、鼻子都流了点血,其中一个已经晕迷过去了,另外一个粗壮一点的疑犯昏昏迷迷的口中还说着:
“蝙蝠女侠,别揍了,送我们去警局吧,求你了!”
吉恩注意到他们的脖子上都有少量血迹,不注意看到都以为是额头或鼻子上的血沾了点过去罢了。
但是以吉恩他们多年猎魔族的经验和高于人类五倍的眼力一看就发现个中蹊跷:在血迹的掩盖下看得出颈上的肉有一处特别鲜嫩,鲜嫩得就像伤口愈合后长出来特别光滑粉红的皮肉,形状是两个很淡的牙齿印。
吉恩以很快的手法用手帕分别他们沾了些脖子上的血闻了一下,就确定这两个疑犯是被血族打晕了吸了些血,然后用血族自己的血液涂抹到伤口使得伤口迅速愈合。吉恩于是对警察和受害人说了声:
“不好意思,打扰了。”然后拉着安德烈闪身走人。
吉恩闻着手帕上血液的气味,留心观察着那个“蝙蝠女侠”留下的点点踪迹。吉恩很快地追寻到了哥谭市一个酒吧后巷。
在哥谭市璀璨的灯光下,皎洁的月亮也显得黯然失色,只见酒吧后巷的上空中赫然飘浮着一袭黑色斗蓬,仔细看清楚,里面包裹着两个人影。
人类不会穿成这样子、也不会这样子飞吧!于是,吉恩“嗖嗖”两声发出两枚纯银飞镖,只见斗蓬轻轻侧身避过,以速度和力量估计不可能是人类。这时斗蓬如巨型黑色羽翼般展开,一个人影急速下坠。吉恩心里暗暗叫声不好,斗蓬里面可能有人类!
安德烈此时已经跑过去稳稳接住了那个下坠的人,然后打手势向吉恩示意那下坠的是人类,没有大碍。
吉恩掏出银子弹手枪向着“蝙蝠女侠”连发五枪,奇怪得很!“蝙蝠女侠”把斗蓬合拢遮挡住身体,射中斗蓬的子弹就像小石子没入水潭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在吉恩出神去思考那一瞬间,“蝙蝠女侠”长啸一声飞去另一座楼顶,吉恩也没多加考虑就直接追了过去。
吉恩他们3条黑影一前一后在哥谭市的屋顶上窜来窜去,反正戴着宇伽霖的隐影手表,吉恩就放心地追逐那位“蝙蝠女侠”。
吉恩和安德烈来到纽约一座公寓顶楼的天台,这时“蝙蝠女侠”停下来了,并且开口对吉恩他们说:
“好了,安德烈,今晚我玩够了,没力气再跟你们闹了。你的朋友出手很大方啊,一见面又送银飞镖又送银子弹。”
“艾丝特,我们进屋再慢慢聊吧!”安德烈皱着眉头带头走进顶楼的房子。
房子装饰得很有品味,米白色的墙壁,客厅顶挂着别致的草帽灯,地毯上有草编坐垫、有绿色抱枕,拓印着花草的布艺沙发,从世界各地收集回来的特色艺术装饰品点缀着整个客厅,橡木书架上随意摆放着各种书箱与风景小画框,书架上一盏暗黄古朴的小灯营造出浪漫温馨的气氛。
“吉恩,这位是艾丝特·布鲁克,纽约SOHO平面设计师,血族4代。”安德烈向吉恩介绍这位正在为吉恩他们煮咖啡的淡金色长发美人。
“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吸血鬼畅销书作家吉恩先生吗?咱们虽然都经常在哥谭市,不过还是第一次见面。”艾丝特慵懒而磁性的声音,碧绿迷幻的眼睛使吉恩想起《哥谭时报》总编家里那只娇媚的波斯猫。
“我经常在世界各地跑,每次来哥谭市都是匆匆忙忙地办完事就走。我跟安德烈也很少见面。”吉恩接过艾丝特递给他的蓝山咖啡说。
“吉恩,当年我如此急迫提出离开家乡去北美洲,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了!”安德烈走过去搂着艾丝特的腰深情地吻下去,艾丝特玫瑰般的双唇也热烈地回吻着。
吉恩不想问他们是怎样不打不相识,当年安德烈这家伙是猎魔族炙手可热的猎手,是准备进入猎魔族管理层,而且管理层已经私下敲定了他是接任护法职位的后备人才。
18世纪中他突然说要到北美洲求学,吉恩和其他猎魔手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之前可是最不认真念书的人,后来知道他在米国果然很用功念书而且专攻遗传学,现在回想那一点一滴拼凑起来解释就合理了。安德烈粗略地向吉恩讲述了他和艾丝特的情况:
他们在交战中相爱了,他们不想当罗密欧与朱丽叶,当时唯一的办法就是逃到远离欧洲大陆的北美洲。
安德烈醉心遗传学刚开始是因为艾丝特有一半人类的因素,他希望艾丝特能改变吸血的习惯,后来不成功就希望他们可以孕育下一代。
安德烈查阅了许多历史资料得知:当年红莲女巫美亚达因为爱上血族其中一位始祖而产下2位猎魔族祖先,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以吸血为生,用法力封印猎魔族祖先嗜血的本性,2位猎魔族祖先因不满父亲及其族人肆意吸食人类而与血族决裂,因继承父亲的力量及母亲的异能他们可以杀死血族2代,他们受人类教会教化和金钱支持组织成立猎魔族。
千年圣战使红莲女巫美亚达处于两难位置,一边是丈夫的及他的族人,一边是子女的后人,她精神陷于崩溃边缘。红莲女巫美亚达在自己清醒的期间用最后的法力诅咒:
血族5代丧失血族一切异能,
猎魔族之间通婚才会孕育出下一代,
猎魔族与女巫族、血族和人类通婚都不会产生下一代。
米国近百年来科技方面发展得很快,安德烈和艾丝特似乎又看到了希望,然而一次次胚胎的植入,一次次的流产使得艾丝特痛不欲生。失子的悲痛、流产对身体的伤害使艾丝特对鲜血产生渴望,她发难时不得不抓一些人类抢劫**犯解渴,安德烈阻止过几次,但艾丝特只有喝了鲜血情绪才会稳定,不然的话就陷入疯狂状态向任何人发起攻击,安德烈只好顺其自然。艾丝特慢慢恢复清醒后也尽量克制自己,每周一次扮作“蝙蝠女侠”吸少量的血。
“吉恩,你现在知道我是跟谁在玩朵夫尔竞赛了!艾丝特是血族怕水,所以没趟过卡内基湖。”安德烈搂着艾丝特一并坐在沙发上,从外形上看他们的确很配。
吉恩不禁思绪万千:猎魔族的女孩要不就是被教化成又乖巧又没主见的贤妻良母型,要不就是被宠着任性刁蛮的小公主,宇伽霖他明知道不能长久也宁愿找人类的女孩子做女朋友,也难怪安德烈,再说自己这么多年来跟人类女孩厮混也没办法忘记迦宁,我们三个可算同病相怜又是自找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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