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卫将 > 第三十四章 “血主”狂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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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孙胜智的意志影响了狂痴,还是他自己养成的习惯,狂痴推了推眼镜边:“火焰小子,别以为老人家现在只是‘元神’状态就治不了你了,别太把自己当根葱。老人家吞噬了大量的‘深渊’‘元神’与血肉,实力也恢复了几成,虽然还不是你那变态老爹的对手,但打你还是绰绰有余的。”音落,狂痴的身影竟消失了,还没等龙御天反应过来,狂痴的声音从其身后传来:“火小子,现在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了吧!”龙御天转身,脸上并没有狂痴想象中的惊讶和恐惧,他的脸上还是那自信张狂的笑容:“看来你这老怪物吞噬的‘自家人’不少呀!实力竟回复到这等地布了。”狂痴哈哈一笑:“‘自己人’,火小子,你没搞错吧!对于老人家来说,我吃得那些‘深渊’就相当于你们人类吃动物一样,难道你会把动物当成人类。”龙御天不想跟他废话,唤出长枪:“少废话,小爷管你吃的是什么,今天就两条路,要不我死,要不你死。”狂痴无奈的挠了挠头:“火小子,先不说你打得赢打不赢老人家!就算你打赢了老人家,但你不会忘了吧!要是老人家死了。我这容器也活不成了,你们卫将不是以人类守护神自居吗!怎么,你一点也不在乎这小子的生死?”狂痴还以为龙御天会回答什么为大义牺牲一个把人也是迫不得已的。他可是清楚,“卫将”中,多的是这种一天将仁义道德挂在嘴上,但骨子里却极其自私自利的人。但龙御天确实嘴角一翘:“小爷对付你只是看你不爽,不是你这老怪物,小爷也不会被天渊那狗杂种搞得那么惨。小爷对你只是私人恩怨,与‘卫将’什么的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我为什么要考虑孙胜智的情况,杀了你,这小子没死,小爷就顺便救一救。但他要是死了,这只能算他命不好。”狂痴先是一愣,后仰天长笑:“好,不愧是‘邪尊’的儿子。虽然狂妄自大,但其中也透着一股不受约束的邪气。说实话,本主对你们那什么‘卫将’从未看在眼里,都是一群伪君子。但就‘邪尊’龙碎和‘杀尊’方啸入得了本主眼里。好,本主今天也就不去考录什么了,就与你一战。记住,本主乃是‘血主’狂痴。”

  狂痴的眼与神变得异常严肃,话音刚落,一个箭步冲向龙御天,但掌成爪,爪上透着一股黑气。他的速度好快,虽不至于与闪电媲美,但也是龙御天肉眼所不等捕捉的。所以,不等龙御天反应过来,狂痴的爪已到了龙御天的胸前,还好他感受到了狂痴身上的那股阴风,加上长期在生死边摸爬滚打,对死亡危险的预感强上普通人百倍。所以,虽然他没看见狂痴的攻击轨迹,但枪还是斜刺而出。这一刻,狂痴的身形出现,正心脏对着龙御天的枪头冲来,但却在显身的一刹那停住身形,没等龙御天的枪刺来。一个侧身然后一晃,朝龙御天的左侧而来。而在这一瞬,龙御天全身覆盖在黑色的火焰中身体像左移。狂痴从龙御天身旁一闪而过,虽早做行动,但狂痴的“爪子”还是在龙御天的右手臂上留下了一个可怕的伤口。并且,在伤口处,不时地冒出丝丝黑气。并不是龙御天的黑炎,而是狂痴爪子上的黑气。亦或者说是毒气。这一切说来长,但也就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呀呀!还是不行,实力还是没恢复多少呀!”狂痴看着转过身来的龙御天说着。龙御天看了眼右臂的伤口,五道又深又诡异的伤口,骨头清晰可见,血想瀑布一样流出,眨眼间,整个手臂已成了血臂。但这都不是主要的,伤口在深在可怕,龙御天都有办法将其治好。麻烦的是伤口上的黑气。龙御天明显的感觉到那黑气在四周阔散。而黑气所到之处,肌肉的感知能力竟全部消失了。他的右臂废了,龙御天十分清楚,要不是他的黑炎阻止了黑气扩散速度,现在,他全身都会布满了黑气。所以,他要速战速决。

  龙御天左手单手握住“惊破”的枪端,运转全身的“将力”,大吼一声,狂暴的黑炎覆盖枪身,一条条火蛇在黑暗中跳动,双眼一合,再睁,龙御天那漆黑的双眸中透着一股平静,那是一种内心的平静,与外界的一切都毫不相连。

  看着眼中竟是平静的龙御天,狂痴的眼中不由得跳出丝丝的异动。喃喃自语:“‘极致’,没想到这小子竟然领悟出了‘极致’。虽然只是半桶水,但也相当不错了........。”狂痴话还未说完,龙御天的枪已伴着火焰刺来。四周的空气像是瞬间消失一样,狂痴只感自己是在真空之中一样。不管是人还是深渊。都必须依靠氧气才能呼吸。若处在真空中,不管是谁,别说是动手,就是呼吸都无法完成,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龙御天的枪离狂痴的咽喉只有不到半毫米的距离,眼见就要刺入,狂痴竟一把将枪抓在手中,完全没有一丝不能呼吸的样子。只见其一闪来到龙御天身旁,一拳打在其小肚之上:“极致,本主也会。”音落,龙御天便倒了下来。

  狂痴将龙御天绑了个结结实实丢到一旁,然后将龙御天丢进洞中的大麻袋拿起打开,从中拿出一颗颗心脏。当然,那不是人的心脏,而是动物的,虽然心脏很多,但从形状和大小来看,是十一种动物的心脏。

  狂痴将那些动物的心脏按一种阵法的形式摆成一个圈,然后站在圆圈之中,手一样,左腕腕口出现一条细小的伤口。一滴鲜血滴入中心。

  在带着其“元神”的鲜血滴入地上后,狂痴走出圆圈,躲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几声渗人的吼叫传出,接着,七八只不同的“深渊”闯入洞中,奔入那些动物心脏旁将那些心脏捡起来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像是吃最美味的东西一样。

  就在那些“深渊”在尽情的享受美味之际,狂痴突然现身,以极快的速度将这些“深渊”的头切掉。

  眼中不带一丝感情的扫了地下的八具尸体,狂痴喃喃自语:“这次收获还不错。”

  眼渐渐的睁开,龙御天只觉头与小腹传来阵阵疼痛。慢慢的,意识逐渐的恢复。像是想到什么,猛睁双眼,扭头四下看了看。然后就发现自己被绑得个结结实实丢在洞中的一个角落。

  “哟!怎么快就醒了,果然不愧是那变态的儿子!”孙胜智,不,狂痴的声音传来。龙御天闻声望去,就见狂痴正对着他大口大口的吃着一个“深渊”的肝脏。满手满嘴都是鲜血不说,那肝脏还在往地上流着鲜血。看着这生吃的场景,龙御天只觉胃里一阵翻滚。好不容易才忍住那要吐的感觉看着狂痴:“你能在恶心点吗!”狂痴咧嘴一笑:“火小子,你当老人家愿意吃这种东西,还不是为了尽快恢复实力。”

  “哼,同类相食,也就你们这些怪物能做的出来。”龙御天不屑的说。

  “老人家不是说过吗!这些‘深渊’对于我来说只是动物,吃就吃了。难道你们人类对于吃动物会有心理阴影吗!在说,说起吃同类,你们人类不是早就干出来过吧!不要说什么那是逼不得已。在地上的所有动物中,同类相食的不少,但只有你们人类是做了婊子还立牌坊的。说真的,要不是怕杀了人引来‘卫将’,老人家早就把这个村的人杀光来当祭品了。比起老人家千方百计的弄来的伪十二神兽的心脏,‘深渊’更喜欢人类的。而且引来的‘深渊’的等级会更高级。”狂痴面露遗憾的说。但龙御天却在他的话中读到了一条可怕的信息。狂痴想要灭掉这个村来引更高级的“深渊”来供他吞噬。是,他现在是没杀一个人,那是因为他怕他的杀戮会引来“卫将”,所以他退而求其次的用动物的心脏引一些次等的“深渊”来吞噬。可终有一天,那些次等的“深渊”再也满足不了他,那时,他便会用人来当诱饵。而到那时,他的实力虽还不能完全恢复,但也不会太差,所以也不怕引来“卫将”。龙御天虽只在这个村中呆了个把月,而且不怎么喜欢人类。但是,这个村不一样,村民们的善良,淳朴感化了他对人类的一些偏见。第一次,除自己的亲人和自己认同的人外,龙御天生出了要保护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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