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冥王祭 > 第一百四十九章 美洲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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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呼呼”,海风拂过耳畔,贴近脸庞,轻轻柔柔,温温软软,就像一只暖暖的手。(更新速度最快记住本站即可找到本站)

  

      “刷刷刷”,海浪涌上了沙滩。雪白的浪花飞扑过来,吻上了脚掌。冰冰的,凉凉的,那种感觉就像儿时光着小脚丫踩在王宫的地板上。

  

      “累,真的好累!”洛克呢喃着,他的脸上含着惬意的微笑,他倒在沙滩上睡着了。

  

      洛克做了一个梦,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在梦里,洛克坐在母亲的怀里,听母亲用极其温柔、动听的声音哼唱歌谣。然后,洛克看到了冲天的火光,倾倒的宫殿,还有横七竖八的尸体。那些尸体的样子好恐怖,他们都是体型庞大的魔兽

  

      洛克看到了戴着黄金面具的女王,她忽然化身成了一个美少年,少年的名字叫修罗。他穿着一袭冰蓝色的长袍,坐在石桥上弹凤尾琴,唱“凤琴鸟之歌”。他用琴音和歌声向自己述说他的孤独和惆怅然后,他决绝地对自己说:“你走,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最后,他倒在了自己的怀里,胸口上插着一把金剑

  

      洛克还看到了身穿黄金铠甲的少年,他骑在高头大马上,眨着狡黠的大眼睛对自己说:“怎么样,跟我的马赛跑吧?我很想知道,究竟是你的脚程快,还是我的马速快!”

  

      洛克也看到了有着一头粉红色长发和碧绿色眸子的少女。她的眼睛里蓄满了哀伤,她对自己说:“洛克哥哥,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我吗?我好想为你跳一支舞,你知道吗?从前,人们都说我的玫瑰花舞跳得最美,可是,你从来都没有看过我跳的舞,我现在为你跳一支舞好吗?”那张娇俏的脸庞惨笑着,那个粉红色的身影在火焰里翩跹地舞着。最后,她化成了滴泪的玫瑰花瓣。

  

      洛克看到了在沙漠里牵着手飞奔的两个少年,他们跪在了茫茫的大漠里,对着满天的星光还有那轮盈盈的满月,他们许下了誓言: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洛克还看到了有一对黑色眸子的少女,她的瞳孔幽深得就像千年的古潭。她穿着紫红色的衣裙,坐在一树雪白的花树下弹七弦琴,那些花朵飘落在她水墨一般的长发上,肩膀上,她是那么美。她在寻找自己,而自己却只能躲在黑暗中窥视着她

  

      洛克也看到了身披雪色长髦,驾驭双首龙的少年。他的眸子就像红色晶莹的琉璃。他的眼神凌厉、冷冽,就像一把利剑一样,仿佛能把人的心脏都给穿透了。可是,那双冰冷的眼神里,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悲伤和寂寥,令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洛克还看到了飞溅着血液的琥珀,透明的琥珀里冰封着一位金发女郎,女郎的周身都被利刃和曼陀罗花藤给刺穿了

  

      洛克看到了堕下峭壁的大鹏鸟,还有一个又一个倒下去的身体然后,在满天的血光里,洛克看到绝望的自己把手探进了胸腔,挖出了自己的心脏。自己把心献祭给了冥王,那个十几年来一直出现在自己梦里的身影,他的心破碎了,不得不睡在曼殊莎华的花瓣下,他的名字叫哈迪斯,他是人人惧怕的冥界之王,他有着一张美焕绝伦的脸孔,这张脸孔与那个叫修罗的少年一样

  

      明亮的阳光好晃眼。洛克用手遮挡住阳光,他醒了过来。洛克的脸上淌满了泪水,那是在睡梦中流出来的泪水。

  

      那一世,也可以说是两世的经历,留下了太深太深的伤痛。那些充满了血腥和杀戮的画面,总在洛克的眼前晃动。虽然它缥缈得如同云烟,遥远得就像一场梦,可是,它又明明存在过,并且,真真实实的发生在了自己的生命里。它留在了自己的记忆里,并且刻在了心上,成为心口上的一道伤。一经回眸,就会牵扯到伤口,就会流血,就会疼痛。

  

      “米勒、枭、若茜、科隆、绮儿,米迦哥哥,你们在哪里?我好想你们!”洛克喃喃着。他擦了擦眼泪,爬身起来,每走一步,周身都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唉,看来,自己伤得可真不轻!

  

      洛克叹着气,一瘸一拐地往海水里走来。他想洗一下脸。碧蓝色的海水特别澄澈,清晰得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小鱼。海水倒映出了洛克的影子。洛克看到了自己的样子,自己有一头金色的长发,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的袍子,长长的,就像是中世纪人们穿的长袍。自己又恢复了从前读大学时的样子,可是,自己的脸

  

      洛克看到自己左边的脸颊上有一道斜斜的伤口,几乎延伸到了眼角。它好难看!洛克抚上自己的脸,自言自语着:“这张脸这么难看,怎么再去见绮儿?唉,试试看吧,看能不能为自己疗伤。”

  

      洛克想起了从前,自己曾经汲取过地母该亚的力量。洛克盘膝坐了下来,试着运行魔力。可是,他连一点儿魔力都施展不出来。唉,自己失去了神力,变成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可是,为什么又保留了我所有的记忆,为什么不连同我的记忆也一起夺走?

  

      洛克痛苦万分。他坐在沙滩上,呆呆地望着海面,就像一尊雕塑一样。

  

      太阳已经转过了头顶。海面上风平浪静,海鸥时而贴着水面飞翔,时而冲上高空,还时不时地发出长一声短一声的“嘎嘎”的鸣叫。

  

      “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废人,我该怎么办?冥王,你在哪里?你说过要帮助我的,你为什么不帮我?”洛克一边嘶声吼叫着,一边抓起沙石贝壳之类的向海水里掷去。一对栖息在礁石上的海鸟被惊吓得扑楞楞地扇着翅膀飞走了。

  

      洛克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发泄了一阵子,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回来的目的。自己之所以不怕失去神力,坚持要回来就是为了挽救自己的先祖。“唉!”洛克长叹了一声,心想:为了拯救先祖,即便困难再大也得咬紧牙关挺住,如果自己失败了,人类历史就会改变,到那时,自己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洛克望向天空,海水太蓝了,天空反而变成了灰色,那种让人的心都变得沉重起来的灰色。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难道是海岛?我怎么会来到这种地方?

  

      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眼前是辽阔的海域,远方有一些小的岛屿。海岸特别险峻,有林立的礁岩,高大的棕桐树,还有郁郁葱葱的红树林。

  

      洛克突然想起来了,自己穿越时空后跌在了一艘船上,还被手持枪械的水手羞辱和讥笑过。洛克急忙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身体。自己赤着脚,靴子也不知道哪里去了,袍子已经完全敞开了。胸前,呃,胸前有个东西,是一朵黑色的曼殊莎华。它隐藏在自己的皮肤里,若隐若现地闪着金色,这是死神的印记。可是,自己已经成了凡人,怎么还会有死神的印记?洛克百思不得其解。

  

      洛克继续向下看去,他的皮肤被海水浸泡得已经成了青白色。好在裤子好好的,洛克总算放了心。他看到了自己的腰带,黑色的,宽宽的,却不知道是什么面料,上面镶嵌着一颗硕大的冥石,它闪着黑幽幽的光泽。洛克又看向自己的袍子,袍子也是黑色的,上面缀有小巧的稀稀落落的花朵,它们若隐若现,也是黑色的曼殊莎华,并且闪着金色。洛克用手摸了摸袍子,不知道是什么面料,却感觉很柔软、很舒服。这是自己身为死神时的穿着。这身装束,陪伴自己一万三千多年了。看来,自己周身上下除了这件袍子和腰带,已经身无长物。

  

      “咕咕咕”肚子提出了抗议。

  

      “唉!”洛克长叹了一声,“不知道这种地方有什么东西可吃,先看看再说吧。”

  

      洛克整理好自己的袍子,爬身起来,他发现自己的脚踝已经於青肿胀起来了。洛克向大海里眺望了一会儿,心想:如果有船经过就好了,自己可以搭船回到佛罗里达州。

  

      洛克抬头看了看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已经偏向了海平面。洛克暗暗叫苦,心想:如果天黑了麻烦可就大了,应该先找个栖身的地方。唉,真倒霉!难不成像鲁宾逊一样流落荒岛?等到有船经过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长满胡子的大叔?

  

      洛克苦笑着叹了一声,他的脚踝还在疼痛,他蹒跚着,一步三晃地往海岸上行来。沙滩是白色的。由珊瑚风化而成的细沙,柔如毯、白如玉,上面还分布着褐色或者绿色的海草,以及一些色彩斑斓的石头和贝壳,想来是夜里海水涨潮时把它们冲上了岸边吧。这是一处风景优美的海岸。可是,洛克却没有心情欣赏美景,他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填饱肚子,然后再好好地休息一下。

  

      在距离海岸还有七八米远的地方,红树林里突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而且,声音越来越大。洛克猛地收住了脚步。难道有人?可是,这里看上去并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难道是野兽?洛克紧张了起来。

  

      “呼”从红树林里跃出来一个庞然大物。洛克看到了扑向自己的一个极其丑陋的头颅。“啊!”洛克惊叫一声,扑倒在了沙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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