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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大河之后,哥多一路向北,寂寞使得他不知不觉地哼起了周杰伦的那首《一路向北》
我一路向北
离开有你的季节
你说你好累
已无法再爱上谁
风在山路吹
过往的画面
全都是我不对
细数惭愧我伤你几回
.......
.......
.......
还真的是风在吹,哥多突然发现他被盯上了,对方虽然尽力隐藏自己,可是丛林里的猎手们都有自己的一套,巨魔有巨魔的一套,其他种族有其他种族的一套,所以,这个家伙很可能就不是巨魔。耐心等吧,对方迟早会下来的,果然,十几分钟不到,哥多卖了个破绽,背后狂风骤起,虽然还没碰上,可哥多都能感觉到不到一秒后自己颈椎刺痛的感觉了。
躲闪,再躲闪,连续两个躲闪多开两次最危险的攻击后,哥多与对方交起手来,快、迅猛、犀利是哥多对对方的评价,入眼的对手满是绿色,因为快速不停下的动作,对手给哥多的只能是一片绿色和一大片袭来的刀光,这个家伙看起来跟巨魔一样都是武技高手,只是这家伙实力也太差了吧,哥多怎么感觉对方都只有二阶的实力而已,除开武技的原因的话,哥多要制服他也就几招的事儿,算上武技的话也许就两招的事了。
几秒之后,哥多踩着这个满身绿色躺在地上的家伙开始问话了
“喂!你是谁啊?为什么攻击我啊?”
地上躺着的三角脸型的家伙十分不老实,一双眼睛愤怒地看着哥多,见挣扎不开,他的嘴里发出一串古怪的声音,坏了,哥多连忙踩住他的嘴,可是还是来不及了,果不其然,不到十五秒钟,周围陆续出现一些绿色的身影,他们拔出了像刀一样的武器围了过来。
哥多无奈只能将骨矛顶在地上那个家伙的脖子处,十几个绿色的家伙其中的一个举手示意其他人停住脚步,他叽里呱啦地跟哥多说了一堆话,哥多听不懂,只能用部落通用语说他的话,至于对方能不能听懂他也没底,“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你会部落通用语吗?”
“我会的”
“那就好”
“年轻人,你为什么欺负我的族人?”
“什么欺负啊?我在路上走得好好的,他突然就过来袭击我,这谁受得了啊?就算这里是你们的地盘,那我只是路过而已,这没什么罪吧?”
对面看着我几下,然后叽里呱啦地对着地下的我踩住的家伙问了一番,地上那家伙估计是个犟驴,撅着脸就是不说话,对面问话的连也阴沉了下来,看着哥多说道:“不好意思,年轻人,这是我们族人的不对,为了表达我们的歉意,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我们螳螂人只要能力以内是可以补偿你的”
哥多看了这几个家伙好一会儿,还真是螳螂人,都是丛林里的高手,一般来说没什么太大仇恨的话是不会互相拆台的,虫族日子也不是太好过,比蒙是兽人为主的,虫族不能狂化,所以兽人打从心里不会太承认虫族的地位的。
哥多松开脚下的家伙,这家伙还挺傲娇的,站起身来他大大咧咧地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才归队去,那个领头的看得眼里直冒火焰,“啪”的一声,那个领头的给了这个傲娇的家伙一个用力的掌印,这一招过去那家伙直接掉了一颗牙,这一下他们差点内乱,几个人把那个傲娇的绑了起来后才平静下来,那个领头的深呼吸了好一会儿才冷静地对着哥多说道:“说吧,巨魔,在能力内我们有什么可以帮助到你的呢?”
哥多原本想要个代步工具的,路途遥远啊,可是刚上那一出,虽然不知道是故意演戏给他看的苦肉计还是真的发火了,但是这种情形下,任谁都不好意思再提要求了。他摇了摇手道:“不用啦,不用啦,搞成这样,我心里也不好受,算了,我还是离开吧”哥多表面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来了一句,“席八”
......
两天后,哥多来到一片开阔地地区,这里在部落的地盘里是比较靠西的,所以这里的风格以平原和荒野居多,这片地区都是属于跟地球西北有点相似的气候,不同的只是这边绿化好了很多而已。走到这里就离比蒙帝国的大城市很近了,这里有比蒙最大府城的莱吉府,脚下这片荒野也是莱吉府的管辖范围,这一路上到处是突然就能出现的地精和食人魔,这里的景象简直跟荒芜年代的西部一样,偶尔有一些村庄,从建筑上看跟黄土高原那边的房屋实在很像,不过貌似这里居住的除了地精食人魔就只有长着犄角的羊头人了,丑陋的熊地精经常跟食人魔拼杀,但是从不吃对方的尸体,估计是实在咽不下口,不过食人魔倒是经常跟羊头人对峙的,红了双眼的羊头人的那对犄角对食人魔来说很有杀伤力,经常有成群的羊头人在殴打食人魔,可是也有落单的羊头人被食人魔活活吃了,活吃羊头人这种事情看起来十分残忍,但是食人魔也无奈,因为在荒野上跟它们竞争的还有地精,熊地精不会在意跟食人魔抢吃的,即使熊地精一般只是抢夺羊头人的食物而已,所以食人魔一有机会就开始进食了。做为荒野上的一个来宾,哥多肯定无法拒绝荒野主人们的‘亲切’迎接,可是鉴于巨魔这种丛林种族基本上不会在荒野出现足迹,所以熊地精和食人魔也不敢贸然动手,就像老虎与驴的故事那样,要黔驴技穷才行。
但是哥多却有他的应付方法,他每到一个地方,就将第一个袭击他的类似食人魔、熊地精这样的捕食者干趴下,然后削一个长矛从左边耳朵贯穿到右边耳朵,最后在扎到大树上,倒霉的袭击者就这样被挂在树上,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倒霉者的惨叫声绝对是一生中最大声的。哥多的这种手段使他少了很多烦恼,看到、听到这种惨状的生物都不敢跟他有‘一面之缘’,于是,三天后,哥多就这样来到了他到比蒙帝国之后的第一个城市,也是莱吉府的唯一的一个城市,天墉城。
比蒙的国度军政一体,在这里崇尚勇士,在这里,你要是想做贵族,你要么像福克斯族那样聪明,要么就要有强大的武力。比蒙的权利是按军功来给的,在比蒙的最高议会所颁发的军功制度上清清楚楚地写着:“战争期间,杀敌一百,封爵位非世袭男爵;杀敌一千,封爵位非世袭子爵;杀敌一万,封爵位世袭伯爵;”没错,由于军功获得的爵位只有到伯爵开始才能世袭,至于再往上的侯爵和公爵,这些爵位不是有功劳就能拥有的,这些是有条件的,至于什么条件哥多也不知道,哥多一直想要弄一块自己的领地发展在帝国中的实力,然后,他要在比蒙部落的部落通行律法上打上这么一条:“禁止通商巨魔獠牙”,他要为他的种族谋求道路,他要让世人知道,巨魔到底是什么,又为什么有理由存在这个世间。
只是现在是和平期间,没有机会获得军功,不过照哥多估计战争也不远了,部落跟联盟已经和平相处太久了,久到让人不安,快则十年内肯定打响战斗,慢则在这几十年间而已,不过,哥多会缩短这个时间的,他明白一个道理,要么时势造英雄,要么英雄造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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