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江湖不古 > 第十六章 树静林密鸟归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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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她,所以更爱这个世界。不看她不是因为我的心里没有她,正好相反,我爱她爱到我依稀看到我的眼前都是她。我出现了,她会有危险,只要我这么悄然离去,还能保证她的安全。为了爱她,我,已然忘却了自己。————贾邱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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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草,森林中并不常见的植物。它是属于森林初生演替的初始阶段,在之后的演替过程中会被灌木先取代,接着会被高大的乔木取代。这也是为什么在森林中不怎么常见草林的原因。

  在草丛中短暂的歇息后,艳楠在天亮之后就一直在想这个事情。因为这么大的草丛里面别说没乔木了,就是灌木都很少见。这可是完全颠覆了他的知识体系,按理来说不应该会发生这么让人捉摸不透的事才怪?可事实上它就是这么发生了,艳楠不是唐蕙仪,不会只注意到莎草林带来的视觉震撼,他更多的目光还在想为什么莎草能在森林里这么自成一派?

  世界上可没有什么真正的绝对,这点艳楠是从他的导师梁木连那里听过,梁木连已年过杖朝,对于衍气的知识有着她独到的见解。除此之外,她在一些大陆的秘辛上也颇有建树。她的学生中,很多都从她那里学来了一样非常重要的处世态度:存在即合理。

  与那种消极避世的态度不同,这种教育旨在启迪弟子们要常怀谨慎态度,善于观察身边的事物,不能被世俗所干扰,要换着角度想问题。梁木连对于弟子们的思维上的教育要远比在行动上的多,授以渔不以鱼。这位老妪在教育一事上做的可都是高屋建瓴之举,与传统意义上的教授方式不同。艳楠能有幸被梁木连选为嫡传弟子,除了艳楠的领悟力外,就是他的勤奋。

  艳楠自认为从阁阳书院那里学来的最重要的东西并不是一些死记硬背于脑海中的学识,更多的是从老师那里学到的处事态度。

  这也让他能比同龄人显得更为成熟一些,毕竟不是每个和艳楠一样年纪的孩子身边都有一位老人在教导他们。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艳楠从十岁到十五岁这个阶段可是一直受着梁木连的教育。

  回忆了许久,依然没有找到能解释这种现象的理由。

  看着拿草逗龙崽子的唐蕙仪和盘腿坐在草上打坐休息的洪云,艳楠觉得让他们帮忙或许还不错。

  想及此处,艳楠轻唤道:“小云,过来,问你个事。”

  司马洪云睁开眼睛,给艳楠探去询问的目光。

  “你觉得这些莎草有什么特殊的吗?”说完从地上扯起几株莎草,递给洪云。

  接过莎草后,仔细了打磨的半天,可依旧是没有什么发现。洪云无奈地摇了摇头。

  倒是下巴枕着龙宝宝肚子的唐蕙仪出声道:“这些草是不是高的有点过分了,而且颜色也更为深一点。”她说话的时候颤动的下巴引得龙宝宝咯咯的笑着,不时的左右翻滚着,两个前爪一张一缩的抓着。

  艳楠才看清有了龙崽子是有四个指头的,因为龙爪还小,并不是那么的明显。不去管傻笑的龙崽子,艳楠点头道:“你说的不错,而且我还发现这些莎草的韧性是不是有点过分了,怎么能这么结实?”

  唐蕙仪听闻,把头从龙宝宝的肚子上抬起来,还真去扯了几株莎草,可不是,这些草的韧性大的有点离谱了,不使点劲还真拉不动,这和一般的莎草可是完全不一样的。翻身起来的龙崽子也学着唐蕙仪的动作去咬了好些草,可愣是没拔起来。

  “你说的对哎,确实够韧的,都不怎么能拔得动。”唐蕙仪道。

  “你有没有从你爹那里得知关于这些事的解释?”

  唐蕙仪不好意思地挠头道:“这个还真不知道。不是你想太多了吗?”

  艳楠笑着说:“不会的,应该是这片草地有点诡异,森林中也不应该有这么一大块草地才对啊,按理说森林中不会有不长树木的草地才是,可为什么这些莎草能不被乔木取代,而且可以长得这么的高?”

  唐蕙仪突然大放精光道:“会不会这里有宝贝?”说完一把抱起还在和莎草较劲的龙宝宝。

  “或许吧。可是为什么灰烬森林存在了那么久,都没有人发现呢?是不是压根就没有什么宝贝,就是这里的水质呢?可为什么草地中没有树木?这才是最让我感到匪夷所思的地方所在。”到最后艳楠都是在自言自语。

  洪云对这个不感兴趣,唐蕙仪在没有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回应后,就转而和龙宝宝玩耍了。

  艳楠还不时的试着去听龙宝宝到底在说些什么,可从它的叫声中却听不出任何的信息。难道是自己的兽语不灵了?还是因为龙宝宝太小了还不会表达自己的意思。艳楠自己还是比较信服后者,毕竟龙崽子在遇到他们的时候完全没有那种野兽该有的戒备,反而多了些顽皮,这或许就是一个幼年的龙宝宝。

  它的品种是什么到现在仍然是一个迷,而且这小东西由于现在还小,对于什么东西都抱着十二分的好奇,什么都想尝尝,什么都想咬。要不是它是龙,这会还真被哪只野兽给叼走了吧。

  龙宝宝走路的方式也很奇怪,是向小狗那样四肢一起用的,可它分明是后肢要更为强壮一些才对,唯一的解释就是它丫的压根就不知道怎么走路,要不然怎么不用后面的强壮的后肢。至于什么衍气之流的,也没任何发现。

  一个最让艳楠高兴的消息就是他被金纹蛇喷涂的气味已经完全被莎草给净化了,这也使得他们并没有被草地中的虫类叮咬。

  弯身抠出一块土,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再用两个手指稔捏了一小会。这里的土很结实,闻起来有种很重的腐蚀味,想来营养是很丰富的,而且土粒很细,并没有发生板结。

  难道是因为土的原因?艳楠心想着。土地结实了自然不适合树木生长,又因为土粒很细,营养高,草类才会竞相生长?

  当艳楠正准备把他挖出来的裸露地面拿草覆盖时,龙崽子来了,而且趴在那使劲的嗅着,完全占据了艳楠的脚边。还不时地撅着小屁股挤着艳楠,都不知道它在干吗。

  艳楠看着觉得好笑,这可是自己第一次见到龙。可这卖相还真是无法恭维,这哪是龙啊,怎么跟狗似的?

  蹲下身来,艳楠轻轻的点了点龙崽子的后背,还真别说,这触觉确实不错。有种滑滑的感觉,但也不失韧感。

  出乎他的意料,龙宝宝并没有搭理他,继续干它的,连头也没回。

  一旁的唐蕙仪看到了龙宝宝在那不知道嗅着什么,趴在它身边看它干什么。艳楠也觉得好玩,就跟着趴在了它的另一侧。

  等他离近了,他才感知到了龙宝宝竟然在用衍气。而且用的方式和别人是不一样的,龙宝宝的衍气是从眼睛两侧慢慢散发出来,最后渗透进了艳楠正准备要掩盖的泥土中。隐隐能感觉到它好像在找什么东西似的。

  “小仪,你知道它在干什么吗?”

  唐蕙仪一手托着腮帮子,一手摸着龙宝宝的后背,头也不抬道:“不知道啊。管他呢,它玩的高兴就好。”

  艳楠趴在地上等了小半会,就没什么耐心了,正准备起身时,龙宝宝突然爬起来了,朝着一个方向飞快的跑去,那胖嘟嘟的大肥腿颤巍巍的跑跳着,艳楠深怕它有个闪失的,刚准备拉着它的尾巴时。

  唐蕙仪阻止了他,对艳楠道:“它好像发现了什么东西。要不咱们跟着它看它找到什么呗。怎么说人家也是个龙嘛,虽说是小了点,可毕竟是真龙嘛。”

  就在她说话的这会功夫,龙宝宝也就跑出了十来米远。

  艳楠也点头赞同。

  他们走了有半个时辰,天空中突然飞来了一大片的黑云,等艳楠抬头仔细看时,才发现是一大群的归林鸟,浩浩汤汤。

  艳楠认得那种鸟,是一种叫白鹦鹉的鸟类,白不是因为它们长得白,而是因为它们是在白天归巢,这是和很多鸟类不同的地方。白鹦鹉的颜色可是很黑的,起码是与它们的名字不甚符合,喙是稍弯的弧形状,体色大部分的地方是黑色的,在额头、翅膀下方、尾巴上部分别有着大小不一的白色。

  有传言称,白鹦鹉的名字还与它们的这些白色的斑块有关。年代越久的白鹦鹉其白斑就越多,是从头部向身子中间扩散,尾部向翅膀方向蔓延。传说白鹦鹉的年代只要超过了万年,那它整个身子都会呈现白色,这也是它们名字来源的一个传说。当然,白鹦鹉并不是凶兽,不会主动攻击人类,而且它们的领地是在空中,和陆地上的动物基本上不会发生冲突。

  唐蕙仪一手拉住龙宝宝,一手遮挡光线,抬头看到:“这么多啊,这得有三百只吧?”

  “不止,应该在四百左右。”艳楠附和道。

  反而是龙宝宝不屑地抬头看了一眼,继续使劲往前跑着,全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尾巴还在唐蕙仪的左手中。

  感到了手中的力量,唐蕙仪很和时宜地放开了龙宝宝的尾巴。

  因为惯性,龙宝宝向前倒了一下,但很快一只前爪就搭住了身形,继续向前卖力地跑着。

  “哟!不错嘛,这都能稳得住啊,有进步有进步。”唐蕙仪夸着还在莎草林里拨开草地向前跑的龙宝宝道。

  艳楠会心的一笑,回头看了一眼入林的白鹦鹉,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离开森林地带好长一段距离了。这可是和他们的行程完全不符合的,但来他还是跟着来了,因为他也很好奇这个龙崽子要干什么?找娘?不应该啊,他可从来没有听说龙是住在草地里的,至于是什么他还真不知道了,暂且相信这条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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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荒草原,入冬后,就不会有任何的生机。一片的白茫茫,远不是在中原地区的那种广场上盖雪能比拟的。这里的雪在视觉上是和远方的天空结为一线,不分彼此。要是在多云的时候,甚至会有一种错觉,天上的云是雪,地上的雪是飘落地上的白云。有诗云:北地寒冬云做主,天地不曾留一线。茫溢乾坤雪细补,闲逸彻骨两不误。

  北方的冬天要更为彻骨一些,落在草原上的积雪并不会被太阳升华掉多少,只是不断地积累着,等着初春的暖阳慢慢消融冬季的馈赠。化为点点溪流,滋润着深埋于土地之下的草籽,为它们的萌芽提供了信号和力量。

  北方的雪在北匈人看来那可是和中原地区的说法“春雨贵如油”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此刻的北方,五骑策马狂奔,全然没有想着拉缰绳的打算。大草原上的骑马讲的是一个字“风”,如风一般四射,即便是不去拉缰绳,也不用担心会被什么绊到。

  五骑中领头的那匹马的骑手此刻正在做着一个很舒坦的姿势,双腿夹紧了马腹,脚踩着马镫子,身子完全后仰,完全躺在了马背上,双手撑开,眼睛闭着。

  深深地吐出一口浊气,骑手睁开眼睛看着天空中急速后退的白云,哪怕是他身下的马的速度快到风吹在脸上都有一丝的疼痛,可他全然没有一丝的惧意,想来他必定是在马背上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春秋,所以才敢这么托大。

  突然他笑着对着左边紧紧握着缰绳的骑手道:“哎,王灵泽,你紧张什么?说出来我给你想想解决办法。”

  那名被称作王灵泽的骑手显然就是前些日子从陵带进入北匈的残存无人鄄坂斥候小队,领头的是庭郎,什么名字王灵泽忘了,只记得他姓高,名字他就不记得了。

  王灵泽没有回头,哪怕连视线都不曾转动,依然紧紧地攥着缰绳,大声道:“回庭郎,我没有紧张。”由不得他不大声,这么快的行进速度他要是不大声说了,哪怕是三步远都不一定能听得到。

  “放屁,不紧张你丫的怎么不敢看我?”庭郎不屑道。

  腹诽被看穿了心思,王灵泽尴尬的一笑,不承认也不反驳。

  就在他不说话的时候,庭郎做了一个让他看得都心惊胆颤的动作,庭郎把身子完全扭到了他的这面,笑着说:“王灵泽啊,不是老子瞧不起你啊,你看啊,咱们五个里面就属你胆小了,怎么抓着缰绳不放?”

  听到说他胆小,王灵泽突然很生气了,回驳道:“哪有,我上阵杀敌可是从来不手软的,刚才咱们探听消息的时候我哪次退缩了,不是第一个打在前头吗?”他的视线依旧没有离开前面飞速后退的路面,眼睛被风吹得生疼,他也不敢揉一下。

  “你胆大?”

  “恩。”

  “那你还不敢放开缰绳,胆大个屁,大伙说是不是?”庭郎笑着问道其他四人。

  王灵泽并没有照着他们说的做,脸一红,继续紧紧地攥着缰绳,视线不敢移开半分。

  军队中的友谊就是建立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上,庭郎他并不是真的嫌弃王灵泽胆小,而是在不时地教着他一些自己从老人那里学来的东西。就像狂奔的时候敢放开缰绳并不是在炫耀,而是一种保命手段。

  既然地上能打,为什么要用马?还不是为了发挥马的速度上的优势,既然要发挥速度优势,又不能把双手束缚住,那只用脚操控马那可就是真的算是牛叉的战场技术了。既能发挥速度上的优势,又不会束缚双手,这不是一加一大于二了吗?

  庭郎觉得他作为王灵泽的领路人,有这个必要教他一些战场的生存手段。于是他笑着道:“不用害怕,你用两只脚紧紧地夹着马腹,利用腿上的力量试着操控马,再放开缰绳就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害怕了。”

  王灵泽并不是傻子,他看到众人能在这么快的疾驰中敢不拉缰绳,多得是羡慕。听到庭郎的建议,他也试着照着他说的那么做。

  他们在参加斥候的时候就要一项考核是考核腿部的力量,当时他只是以为在战场上要快速向敌人发动袭击,可不曾向原来是在这里用的。

  试了很多次,总是找不到要领,马行走的路线总是歪歪扭扭的,王灵泽也不气馁,接着不断地尝试着。

  三个时辰,王灵泽一直在不断地尝试着,哪怕是他自认为还算结实的小腿,此刻也是传来了阵阵的酸痛感。深深地吐出一口气,王灵泽接着不断地尝试着。

  庭郎并没有打扰他,因为他在想一些事情,一些在未来战场上至关重要的情报。他带着四人深入北匈的腹地探测消息,一步都不敢走错,生怕回不来。此刻能骑马驰骋在回家的路上。他的心中并没有多少的喜悦,反而有些不知名的惆怅,因为他探查来的军情告诉他一个事情:北匈这次的动作和以往不同,他们要干大的,而且不是一般的大。每个地方的布兵要比以往多得多,而且彼此间的衔接也更为紧密,这可是以往那些北鞑子不屑于干的事,可如今?

  更为具体的他就猜不透了,只能把消息上传后,让军中的智囊团来定夺。

  还在思考中的庭郎被王灵泽的一声惊叫打断了,他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大头兵,一上阵没有一般士兵的那种胆怯,在他的眼中他发现了一丝的喜悦,他能很肯定的判断,王灵泽只要能活的下来,那他的一生估计和军队离不了,那是一种对于军营生活的渴望,一种对杀敌绝对的自信。他,是个真正的兵,是那种生来就得做一辈子兵的兵。

  王灵泽在三个多时辰的不断尝试中,终于找到了诀窍,刚准备试着放开缰绳时,就被惯性甩的后仰了好多,他被这个吓得惊呼不已。

  庭郎看到王灵泽放开了缰绳,笑着道:“好小子,不错嘛。”

  王灵泽全然没有答话的欲望,脸色煞白,赶忙动用腹部的力量,把自己的身形稳住,挺直腰板的他并没有想着去拉缰绳,而是闭着眼睛呼吸了一口空气,把视线移向早就不躺在马背上的庭郎,笑容肆意。

  庭郎也回以一笑,道:“不错,不愧是我的兵,很不错。哈哈……”大笑声被急速驶过的风声淹没。

  五骑在北匈的腹地上驰骋着,准备回归他们的国家,他们不敢有一丝的放松,因为他们不敢断言这一路上就不会有敌人,他们挑选的是一条很僻静的路,虽说这里敌人会很少,但却是较远的一条路。

  由不得他们不这么选择,他们身上的情报不允许他们去冒更大的险,他们也没有自信到能用这么几个人和北匈的大部旗军硬碰硬。

  每一个斥候在战场的重要性是至关重要的,他们必须掌握很多的知识,能有极强的大局观,就像此刻五骑中的庭郎。虽说他的脸色很安逸,可谁又能知道他的心中是多么的紧迫,既要找到合适的回家路,要必须保证自己的信息能被上方得知。他的个人实力是很厉害,可再厉害他能干的过大部队的旗军?

  进敌人的腹地和回家是两个概念,在打进敌人腹地的时候既要让敌人的斥候进不来,要必须保证自己能进的去。所以才会有着拼命的战斗,两队斥候只能活一家,没有任何的例外。

  但返回的时候不同了,因为掌握了大量的军情,所以每个返回的斥候都必须想方设法地活下去,军情不允许他们失去,斥候的损失大多是发生在两方斥候交火的时候,在回家的途中可是绕着敌人走的,一般来说损失并不会很多。

  看到了绵延起伏的小山包,大家都抓紧了缰绳,心中都有着一个声音,回家咯。

  北匈的平原向鄄坂的过渡带就是绵延起伏的小山包,就像陵带中很多就是山包,当然还有很多的山包是坟地。

  庭郎会心的一笑,大声道:“小的们,回窝咯。”

  接着是一大串的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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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也并不是没有灵感了,可就是不怎么想写,没什么动力,毕竟没人看嘛,写了也白瞎,就由着我自个来吧。今天就先这样吧,以后如果没有什么大的改观就这么慢慢写了。)

  这两天课多,事也多,很难保证更新了,见谅。

  (未完待续。如果你喜欢这部作品,欢迎给我投推荐票。你的支持,就是我写作的最大动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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