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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们不合适。”想必名为“屌丝”的男人们,多多少少都听过这样一句话。而此刻,刘浩想自杀,因为这句话是坐在他对面浓妆艳抹的一个‘大妈’嘴里说出来的。而且,他和这个大妈相对而坐还不到3分钟。
‘大妈’说完优雅的拿起身边的手提包,看也不看刘浩一眼,就这么飘然而去。刘浩目光呆滞的看着远去的‘大妈’心里暗暗决定,赵聆,老子回去不扇你七七四十九个大嘴巴子我就不姓刘。这叫什么事啊,相亲相出了极品‘大妈’,而且自己还被极品‘大妈’当场拒绝!刘浩永远不会忘记来之前赵聆对他说的话:“此女只应天上有,地上哪有几回闻!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你去就绝不后悔,你去一次,你买不了吃亏,你买不了上当……。”
刘浩愤愤的结了账,大步走出咖啡厅。他气愤的不是别的,在极品大妈前面,他已经被正面拒绝超过36次。而这次是对他打击最大的,就极品大妈的尊容,估计扔大街上,捡破烂的都不要。他竟然被她拒绝了,这还让人活么?给不给人活路啊还?
刘浩强忍着怒气,拨通了赵聆的电话,电话刚通,刘浩抬眼一看。前边斑白的斑马线上,一个14,5岁的小女孩正在顺着绿灯向前面走去,可是一辆黑色雪佛兰横冲过来,不顾眼前的红灯,眼看就要撞上了正在路中央的小女孩身上。刘浩大脑一片空白,身体不受控制的跑了起来,周围的路人都瞪大了眼睛,眼看着小女孩就要香消玉殒,一个身影象闪电般冲来,一把把女孩推了出去。碰!!!一阵巨大闷响,刘浩的身体如同断线的风筝一样远远的摔落在地上。
意识开始模糊了,我要死了么?刘浩吃力的张开血红的双眼,此时,突然在血泊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黑洞。刘浩手指好巧不巧的就碰到了小黑洞。而后刘浩双眼便失去了神色,此刻的大街上喧嚣异常,两个诡异的身影以极快的速度像刘浩这边跑来。而周围的人似乎都看不见这两个一黑一白的身影。
“日,又一个灵魂穿越的,老子就晚来了3秒钟,3秒钟啊3秒钟。还让不让人活啊。”
“小白,咱们本来就没有活着好不好?”
“你还有心情说风凉话,这一天天的,没事竟是穿越的,还给不给我们黑白无常口饭吃啊,每月连保底工资都没有,还天天扣钱。我不干了。老子不伺候了。”
“别急,小白,你看,那边那个大妈,阳寿还有3个小时,咱们跟着她,把她带回去不就能交差了么?”
“你大爷,你要下的去手你就去抓吧,我估计抓她一个能让我恶心一年,我还是踏踏实实干点别的去吧,这妞交个你了。”
“小白你真笨,你抓她时候给她脸上带上麻袋不就得了。”
“你聪明你抓去吧,老子陪牛头打麻将去。”
“别玩了小白,你昨天才把收藏多年饭岛爱写真给输出去。今儿你要输啥了?难道是苍老师的写真?”
“滚……”
“呃……”随着一声轻响传来,刘浩缓缓的睁开眼睛。晃晃依旧沉沉的脑袋,手足无措的发着楞,我没死?怎么回事?我明明感觉我被车撞飞了,五脏六腑像撕裂了一样疼。我这都没死?难道我真是传说中的小强?
正想着抬起胳膊揉揉自己的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双乌黑无比的手,我靠,我手怎么这么黑?还未惊诧完,赫然发现自己竟然穿着一身脏兮兮的貌似古代汉服的衣服,脚上还穿着一双露着脚趾头的草鞋。妈呀,见鬼了!刘浩蹭的窜了起来,现在的贼真是的,连衣服都偷,衣服偷了也就算了还给我穿这么一身乞丐服!!难道,我死了?这是在地狱?
刘浩慌忙看了下四周,只见他现在在一个偏僻的巷尾,周围都是臭气熏天的垃圾!妈的,那个王八蛋把我扔在垃圾堆里了?不要让我知道是谁,不然我非要问候你全家!
刘浩气呼呼的起了身,厌恶的拍了拍身上的乞丐服,大踏步的走出了小巷。
OHMYGAD,这是刘浩走出小巷后说的第一句话,因为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栋栋古朴的建筑,串流的人们身穿着如他一般的衣服,街上的小贩们也贩卖着他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这是哪儿?刘浩开始努力回忆之前发生的事情。我相亲?极品大妈?小女孩?撞飞?忽然,一些陌生的记忆涌上脑海,林昇,小时候家境很好,四岁开始读书,五岁习得一手好字。是镇上有名的小才子。六岁,家中突遭劫难,全家六十四口,除了他全部被一群黑衣人无情的杀害。而他,因为正和家丁在玩躲猫猫,躲在水缸里逃过一劫。就算现在想起。林昇记忆中都有一种深入骨髓的悲伤。之后六岁大的孩童流浪了两年。终于被一户猎户收留,猎户夫妇无子,待他像亲生儿子般,养父教他打猎,聪明的他几乎学会了养父所有的本领。谁知好景不长,十八岁那年山上发生瘟疫,猎户夫妇先后而去。他也染上了疾病,好在他年轻力壮,始终撑着乞讨熬过了一年,他不想死,他要活着!他有太多不甘,他还没有报那灭门之仇,靠着这份执念,竟然熬过了寒冷的冬天,可是就在这初春浮现春暖花开的时节,十多天未曾讨到饭的他再也支持不住,倒在了巷尾的垃圾堆中,缓缓闭上了眼睛。
不知不觉,刘浩的眼角湿润了,他能深切的感受到记忆中的“林昇”,死是多么的不甘,这时候刘浩也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他看过很多类似的小说,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情,他!穿越了!而且穿越在了一个如此不甘,如此想活下去的人身上。以后我以谁而活?这是面临他的第一个难题。虽然他性格无耻淫荡,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他有着很坚定的立场。刘浩心中有些挣扎,可是不一会,他便目光坚定的抬起了头,他做了一个决定!从此以后,以“林昇”而活,就当作刘浩,已经死在了那个喧嚣的世界。
从记忆中得知,这个世界现在的朝代是夏朝,皇帝姓周,为大夏第十七代皇帝。年号为庆连。这个世界重文轻武。是读书人梦想的天堂。林昇心思一动,既然要以林昇而活,便活出个模样来,也算给死去的林昇一个交代!
接下来林昇按照记忆,林昇去城外的山上打了几只野味,换了身粗布青衫。傍晚,他在龙湾湖一个偏僻的地方洗净了身上的污垢,他还有一个惊喜的发现,便是一开始担心的“瘟疫”,似乎也随着前主人的死消失了。
不多时洗浴完毕,林昇换上了换来的粗布青衫,看着自己略显黝黑,却结实异常的身材,他满意的点了点头。他本就热爱运动,前世时候除了工作每天基本都去健身房,身材到是和“林昇”从小打猎锻炼出来的不相上下。
洗漱完了,林昇拿出打猎换来的食物,胡乱吃了一些,躺在湖边的草地上,缓缓进入了梦乡。梦里的林昇,在一片大大的床上,各种各样的绝色美女在他身边穿来穿去,他拼命追啊拼命追啊,最后终于追到了一个,一边抱着一边就向那美女亲去!
怎么有点硬?林昇缓缓的睁开眼睛。眼前是一颗弯弯的小树。
“爹爹,你看那人,为什么抱着树亲亲呢?”
“不许说,快走。”
林昇蹭的从地上窜了起来,懊恼的挠了挠头,无缘无故做起春梦来了,还差点被人围观,饶是林昇自诩脸皮比城墙拐弯还厚,此刻也不禁有些脸红。幸好此时没有微博,不然明天头条一定就是我了。
此时天已大亮,龙湾湖边已经人来人往,一艘艘花船,如淘气的小丫头般在湖中穿梭。船上或是站着些妙龄女子,或是站着些手持摇扇的公子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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