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余的余,健康的健。
他对每个刚认识的人的都这么介绍自己,大多数人都会一边哈哈笑一边说:“怎么会是多余的余呢?”然后余健就会很认真的盯着对方眼睛,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是认真的就是多余的余。
每次这么说过他都在心里觉得自己很傻*,可是下一次他还是会这么说。
因为他从小就觉得自己很多余。
他有一个酗酒的爸爸,酒喝多了就打他妈妈,先是骂然后打,最后连他一起打。
她妈妈只会哭,抱着他蹲在墙角哭,任醉汉的拳头脚尖落在她的脸上身上。
余健十三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家。
因为他怕有一天被那个醉汉打死。
好吧,事实上是他十三岁那年的一天醉汉又一次打他们母子的时候,他跑到厨房里拎起菜刀在醉汉的胳膊上砍了一刀。
多年以后想起来这件事他常常告诉自己:“幸亏那把刀不知道多长时间没磨了。”
刀落下,血流出。
醉醺醺的爸爸在地上捂着胳膊打滚,满脸青肿的妈妈抱着爸爸哭。
他在一场大雨里冲出了家门。
第二天夫妻两个人在立交桥下面找到了儿子,酒醒了的爸爸没有怪他对自己动刀,和妈妈一起哭着劝他回家。
爸爸发誓不再喝酒,妈妈甚至给他跪下了。
可是余健没有回去。
他怕。
他怕有一天会被打死。
余健仍然继续上学,那一年他刚上初一。
上学第一天他就打破了一个男生的头。
他就像是一只躲在墙角龇着牙齿的小狼,谁碰他就咬谁。
他个子不高身体瘦弱,可是他不要命。
上初二的时候整个学校连高中的都不敢惹他。
那是个疯子,他们这么评价余健。
他的父母每个月给他生活费,但是他再也没进过那个家门。他不肯见他的父亲,只肯见他的母亲。
用父母给的生活费在学校附近租了间破平房,初二的时候这间又破又旧一下雨房顶就渗水的小房子成了他和一帮哥们的天堂。
是的,他在初二的时候交了一帮朋友,大部分是不打不相识。
那个年龄的男孩子,拳头打出来的友谊往往很真挚也很单纯。
他们一起逃学一起去网吧,一起抽烟一起喝酒(余健不喝酒,滴酒不沾。)一起打架一起挣钱……
他们挣钱的法子很多人应该很熟悉。一般都是在网吧里,瞄准一些穿得很光鲜,出手很阔绰的小孩儿,直接请到卫生间去‘聊聊’。
聊聊的结果是今天这帮哥们的消费那小孩儿请了,而且还会接着请好几天,还是预付款。
用余健的话说,从此我们就是朋友了。
对了,那个时候他们还不知道什么叫土豪我要和你交朋友。
可是他们就是这么做的,所以啊,一代一代的屌丝们,都是前仆后继的做着逆袭土豪高富帅的梦。
余健上初中的时候正是《古惑仔》最红的时候,很多男孩子都崇拜陈浩南仰慕山鸡,希望自己有个小结巴那样的女朋友,长得漂亮身材好,问她喜欢自己什么她说是你那个好厉害。这样的女孩子是女孩子吗?那是女神。
余健不喜欢郑伊健,他觉得太女气,做事情拖拖拉拉遇到事情全靠兄弟扛。铜锣湾扛把子?我看是铜锣烧扛把子,你是哆啦A梦啊?
他也不崇拜山鸡,太色,一出场就搂着两个小姐,自己女人被人上了还有脸发火,什么玩意?余健有句口头禅:真男人不叫鸡。
他不歧视小姐,毕竟不偷不抢凭自身条件赚钱,不容易。没听过这段话吗:不冒烟不污染,你排废水我接管,不占地占房,自带设备求发展,不游行不上访,一张小床不下岗!
但是他觉得小姐不卫生,别的不说就拿江城这地方的消费水平算,一个普通档次的站街女接一次生意八十,就要给鸡头抽三十,落到她自己手里就只有五十,算上吃饭抽烟化妆品定期医院体检,一次生意啥也没落下。至少一晚上得接三次生意才能活得下去。
一晚上三次,一个月几次?一年呢?
余健不喜欢陈浩南不喜欢山鸡,但他也有自己崇拜的古惑仔偶像。
他崇拜大飞,他觉得大飞够真,够酷,也够帅。尤其是那句:“别说卖黄色书刊,连三级片男主角我都当过。”更是让他觉得真鸟,鸟到不行。
他也想当三级片男主角。
上高一的时候余健也遇到了自己心中的女神。
余健康高中和初中是在一间学校上的,他的女神初中却是别的学校的。
高一开学第一天,余健本来约好了一帮哥们翻墙出去到公园溜旱冰,可是他走进教室看到一个女孩之后,就决定要好好上学不再逃学。
这个女孩的同桌是一个四眼田鸡,也是在这个学校上的初中,四眼田鸡本来坐在女神旁边满脸幸福,当他看到余健站在他座位前很亲切的看着他的时候他幸福的笑容就变成了哭。
四眼田鸡哭着和余健换了座位,女神很诧异但是没说什么。
和女神同桌的日子平淡幸福,他喜欢看她的眉看她的眼,还有她白色连衣裙裹着的微微隆起的胸部和两条白白的小腿。
他为她学了吉他,虽然只会弹一首老掉牙的曲子《小芳》。
因为她的名字里有个芳,所以他学了这首歌。
在她生日的时候余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自弹自唱这首歌祝她生日快乐,然后‘小芳’哭了。
余健感觉自己把她感动了,沾沾自喜得意洋洋。
结果第二天就有一群人堵在学校门口要找他‘聊聊’。
领头的是一个一身卡帕长得不像郑伊健但是很像陈晓东的帅哥,和他一比余健的外型简直就是个渣。
“X你妈,你就是余健?老子看你应该叫下贱。”卡帕帅哥很嚣张的拍着余健的脸,表情很凶悍动作很潇洒。
余健没做声,因为对方人多有二十几个,也因为他的目光没有看卡帕帅哥,他看的是他心里的女神。
女神就站在对面的马路边,隔着一条马路看着这边发生的一切。
“敢调戏我马子,靠,现在不敢说话了?”卡帕帅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余健收回目光看着眼前的卡帕帅哥,觉得港片真是害死人,女朋友就是女朋友,为什么叫马子?那些喜欢被男朋友叫这是我马子的女孩子也很贱,不知道马是干什么的吗?
马是给人骑的。
想到自己为她学了半个月吉他的女神是眼前这个家伙的马子,余健忽然觉得心里有团火在烧。
卡帕帅哥还没动手,余健突然一拳打到他的鼻子上。
然后余健就被雨点般的拳头和脚尖打倒在地,他记得很清楚整整一刻钟的时间,他在被人打。
最后所有人都住了手,那个被他一拳打断了鼻梁的小子面目狰狞的拎着一根从街边小摊折下来的椅子腿,狠狠在他的背上抽了二十三下。
他记得很清楚,一下不多一下不少。
多年以后余健才知道自己扩大了战果,卡帕帅哥的鼻梁没断,只是被他打出了鼻血而已。
学校的门卫大爷没管躺在地上的余健,那些经过的同学也没有人管他,至于女神,她正用洁白的小手帕给卡帕帅哥擦鼻血。
十几分钟以后余健自己爬了起来,他满身的灰尘和脚印走在马路上,像是一条流浪的丧家犬。
那天以后他仍然继续上学,因为他答应妈妈至少混个高中文凭。
但是他混得更凶更加变本加厉,做事更加肆无忌惮。并且他真的认了一个道上混的老杆子做表哥。
老杆子对余健很满意,因为余健够凶够拼命,最重要的是够听话。
没人不喜欢一条又听话又会为自己咬兔子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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