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调戏明朝 > 第一章 前世今生

?楔子

  

  江南春天的雨,又湿又冷。子夜,又一片乌云滚来。

  

  “喀嚓!”

  

  一道雪亮的闪电过后,接着就是瓢泼大雨。路边的草丛里,一张苍白俊秀的面孔有些狰狞。

  

  他叫刘辛,是个待业青年。

  

  说他待业青年也许有点粉饰他真正的身份。

  

  正确地说,他是个小贼。

  

  今夜,是他第一次开工。

  

  对于一个文凭又差,就业压力又大的年轻人来说,除了做贼,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生存方法了。

  

  他曾经试着找了N次工作,但在N次被炒鱿鱼之后,他渐渐明白,这辈子想找个阳光的工作基本无望,于是他就试着按电线杆上小广告的提示,应聘男公关,月薪2至3万外加提成,那不是一般的有吸引力,特别是百万元借种生子这种事,谁经得住诱惑?在他一次次寄出诚意金,又一次次毫无下文之后,他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原来这个世界要想成功,无非就是“偷蒙拐骗”四字啊。

  

  就这样,他选择了“贼”这个职业。

  

  今天是惊蛰前夜。俗话说:未过惊蛰先打雷,四十九天云不开。选择今夜开工,刘辛后悔死了。

  

  冰冷的雨水淋得他浑身透湿。

  

  “哈……哈咻!”

  

  还偷个毛哇!

  

  出师未捷身先死,这种事,刘辛绝对是不会做的。打了几个喷嚏之后他决定:“收工!”

  

  不过,似乎老天并没想对他打击太重,就在他垂头丧气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很大意的老板,店门敞着,人躲在里屋看电视。

  

  “OhmyGod!”一顿狂喜,得手了,刘辛顺手拿起一件东西就跑。

  

  跑远之后,定睛一看,一瓶酒——“六粮液。”

  

  然后,大半瓶白酒下肚,一睡就是……

  

  (一个月后,水蜜桃卫视晚间新闻,主持人以娱乐的口吻报道了一则新闻:“本市某烂尾楼发现一具干尸,经警方初步调查,该死者为一20岁左右的男性,死因不明。现场发现一瓶“六粮液”,甲醇浓度超过百分之三十。”)

  

  ~~~~~~~~.。

  

  “好酒!”

  

  一阵眩晕之后,刘辛慢慢醒来,嘟哝了一句,微微睁开眼睛。

  

  平时,刘辛喝一斤白酒喷嚏都不打一个,这次喝了不到半瓶,他就感觉头晕、脑胀,还有一种在一千瓦浴霸下照烤的燥热。

  

  睁开眼,眼前的景色,让他膛目结舌得以为自己脑子短路了。

  

  自己蜷缩在街边的墙角下,火红的太阳照在当头,满眼灰白的墙壁,夹杂着黄绿的青苔,黑灰色的青石板地面,坑坑洼洼,许多脚在走动,“踢踏踢踏”声来自于草鞋、布鞋……什么,还有木屐?!

  

  抬头望去。

  

  这分明就是一幅简化版的“清明上河图”!

  

  商铺林立,行人如麻……开什么玩笑!演戏?演戏也用不了这么多的群众演员啊。

  

  所有的人都穿着古装,很专业,真的像古人,没一点做作,就连街景都布置得和真的一样。

  

  肯定又是那个牛必哄哄的张大导演在拍大戏,此君一辈子都想得个奥斯卡金像奖,看来,这次是破釜沉舟了。

  

  好大的气派!

  

  刘辛的心灵得到了震撼,激动的身子微微颤抖起来,大男人一辈子,就应该要这样轰轰烈烈地做一番大事!

  

  “咦呀?”心里一惊,“我怎么也和他们一样的打扮?”刘辛一低头,才发现自己也是一身的古装打扮。

  

  严重的神情错乱……

  

  ……

  

  做梦……精神分裂……还是……

  

  穿越?!

  

  ……

  

  足足用了半个时辰,他才理出了一丝头绪,虽然结论太过于天马行空,但结论终归是结论:穿越了!

  

  穿越在一个乞丐身上!

  

  眼前,青石板上,摆着一个乞丐专用版的陶瓷破碗,里面很应景似的放着一枚铜钱——还有一枚枣核——才从谁嘴里吐出来的那种,带有湿漉漉的涎液……

  

  可是,说是乞丐吧?却又不像。

  

  刘辛小心地拧起一角衣角,拧了拧、摸了摸,素软缎面料的长衫,手感很好,并且还绣着寓意富贵的铜钱金色图案。

  

  衣袋里有件沉甸甸的东西。

  

  “什么?”

  

  刘辛从衣袋里摸出来一看,一颗黄橙橙的石头。这不是一颗普通的石头。

  

  “玩石子都玩这么高级的?”

  

  虽然他对古代历史知识少得可怜,但也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应该是个令人羡慕嫉妒恨的高富帅。

  

  “穿越了,做个乞丐?穿着绫罗绸缎的乞丐?”

  

  ~~~~.。

  

  “嘎嘎嘎!”刘辛笑得像哭。

  

  音调都变了。

  

  不变都不行。他不是没见过穿越的人(当然,他是在小说里见过穿越者),大凡穿越者,一般都应该穿越在皇帝、国王身上,次点的也得是王侯大臣。穿越在一个乞丐身上,不,应该是一个疯子身上,老天爷,你是不是太浪费了?

  

  “贤弟,看见了么?那位就是刘员外家的刘公子。做乞丐,哈哈,哈哈。”

  

  “啧啧,可怜!人长得倒是人模人样的,怎么是一个傻子呢?”

  

  “听说刘员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万贯家财,哎,可惜啊。”

  

  ……

  

  不远处,几个很讲究衣帽风格的路人,貌似古代的秀才,正在以一种很欣慰的幸灾乐祸的姿态议论着。

  

  刘员外、刘公子、傻子……

  

  刘辛不放过任何一丝信息。

  

  傻子?这就对了,要不是傻子,谁会穿着绫罗绸缎做乞丐呢?

  

  正准备更深入研究眼前的问题的时候,打住了,一个妙龄女子快步朝这边走来,他不得不暂停思考。因为,这个女子就是冲他而来的。

  

  “少爷,找了你两天,怎么又跑这里来了?”这位女子说完,又朝破碗看了看,捏着鼻子说,“哼,你还干这等事?快,跟我回去,夫人都快急死了。”

  

  说着就弯腰下来拉刘辛的手。

  

  刘辛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身子。陌生男女,大街上拉拉扯扯,刘辛是有贼心,没贼胆。

  

  “夫人”?

  

  反应略略迟了半拍,刘辛打了一个激动的哆嗦,“夫人”俩字,所包含的信息可不是一般的含糖量,难道我有老婆?她——是我们的丫鬟?

  

  刘辛使劲地咽了咽口水。

  

  不会还喜当爹了吧?

  

  “现在是什么朝代?”刘辛抬头问女子。

  

  他的历史知识有限,但他很关切这个问题。

  

  “什么朝代?”女子似乎对他提出这种问题很吃惊,微微一愣,随即嗔道,“你……你问这个,是准备去考状元郎了吗?今年是大明万历三十四年!”

  

  这话,怎么有如此浓郁的讥讽味?

  

  万历三十四年?

  

  震惊之余,沮丧不已。

  

  对了,这是一个昏庸的年代、一个腐败的年代、一个变态的年代。刘辛很少研究历史,但他看过北京十三陵,知道有个叫朱翊钧的神宗皇帝。这家伙最懒了。

  

  大明有几个昏庸的皇帝,也有几个奇葩的皇帝,这个叫朱翊钧的神宗皇帝就是一个既昏庸、又奇葩的家伙。第一,他爱的不是他的江山,也不是他的子民,他爱的是银子。他为了一夜暴富,放出一万多名太监到全国各地征收矿产税,七天之内,这些人妖竟然征收到了税银三百万两,差不多是大明一年财政收入的一半,充实内库,作为他的体己钱。第二,他懒,懒到了神级水平,他创造了二十八年不上朝的旷古记录。

  

  万历年间的天空是浑浊的,刘辛的脑子里更是浑浊的,现在,他急切要做的事就是要搞清自身的所在。

  

  眼前这女子是他唯一可以询问的人。

  

  询问很费劲。

  

  问题不能问得太直接,更不能问得太像火星人。他七拐八拐,一会儿说天气,一会儿聊狗呀猫呀,一会又不得不奉承她几句,你长得美、长得甜……虽然女子的回答很不认真,也很不耐烦,但问题问多了,现实情况终于还是有了一些眉目。

  

  刘辛的前任叫刘八(他暗暗庆幸自己不姓王),他既不是乞丐专业户,也不是喜欢作践自己的变态狂,之所以上街乞讨,完全是为了躲避老婆的虐待。

  

  令刘辛最想哭的一条信息是,他是方圆百里最负盛名的傻子。

  

  当然,也有一条让他想笑的消息:他是刘员外的独生子。

  

  江城巨富刘奎刘员外,良田千顷、店铺数十间,可惜人丁不旺,六十岁才得一子,还是个傻子。他今年虚岁二十,左近百里因其傻而闻名。傻子刘八现有老婆一枚,芳龄十八,名月娥,五品大员初授奉训大夫曹大人的外甥女儿。刘家主人年迈,少主人憨傻,所以,现今当家之人就是刘八的老婆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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